高中新课程培训方案最终定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中新课程培训方案最终定稿

哈尔滨市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

〔〕41号)》,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高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深化高中课程改革,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哈尔滨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决定,对全市普通高中教师继续实施新课程通识培训,特制定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经过培训使广大高中教师加深对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解,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新课程理念的建立,增强教师的课程意识,促进教师角色转变,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教师树立起正确的教师观、学生观和课程观,为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师研修网平台,采用远程学习方式,学员经过“观看讲课视频(或视频案例分析)→阅读相关文章、评论→提交作业→参与班级在线研讨交流→提交问题、反思总结”等基本流程,将专家引领、自我反思和同伴互助几个方面有机整合于培训的全过程。

网上研修阶段,安排专家与学员互动,在线集中解答教师在学习、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建立网上虚拟班级,学习辅导以班为单位,每班设1名班级管理员、1名指导教师。

三、培训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体教师,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全体研培教师及评职晋级走高中系列的相关人员,共11000余人。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 3月25日—5月25日。

1.辅导教师培训: 3月24日

班级管理员及指导教师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进入网络视频会议室,参加网络学习管理指导培训(参与办法将经过培训管理QQ群通知)。

2.学员注册时间: 3月25日—26日

首次参加培训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直接注册。曾在参加过通识培训的学员不用重新注册,可直接进入课程学习。

3.课程学习时间: 3月27日—5月25日

学员在线观看网络课程并完成相关作业。学习期间组织一次专家集中答疑,学员可在线提交学习问题,专家将经过网上培训平台解答问题。班级管理员、指导教师使用自己的管理帐号登录培训平台,随时与学员进行互动交流,发布班级学习简报并加入培训管理QQ群,进行在线辅导、答疑。中国教师研修网进行网上技术指导。

4.培训总结时间: 5月25日学习结束,平台停止学习时间统计。各班级管理员、辅导教师批改作业、统计学员成绩、撰写培训总结,评选优秀学员(5%的比例)

五、课程安排

本次培训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2个专题,8学时;选修课设5个专题,学员从中选2—3个专题, 6学时,共14学时(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六、评价考核

本次培训考核分三部分进行,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必修课程考核占50%;选修课程考核30%;网上互动考核占20%。

八、组织管理

1.为确保远程培训的顺利实施,哈市教育研究院和中国教师研修网分工合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县(市)进修学校、高中学校负责本学校教师的注册学习。各校要把远程培训与学校工作统筹规划。积极支持教师参与网上学习,确保网上培训高效、有序进行。

2.网络远程研修过程中遇到的学习问题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负责解决,平台技术问题以及当地无法解决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中国教师研修网联系,中国教师研修网负责学习全过程的技术支持和监测,研修网客服电话:。

3.班级管理员、指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工作职责(平台另行挂出),班级管理员侧重本班学员学习的全过程管理,其中包括:组建班级QQ 群;及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与研修网技术人员及时沟通;参与网上互动,组织学员讨论;随时上传学习简报;统计学员学习成绩,并按要求填写学员成绩考核表(平台另行挂出)等。

4.指导教师侧重指导本班学员学习,解答学员提出的问题,有效组织班级学员互动交流,批改作业,协助班级管理员做好学员上传日志、网上学习时间及参与网上互动情况的统计。

5.学习结束,指导教师配合班级管理员统计学员学习成绩,推荐优秀学员名单,并提交培训总结。

6.学习合格者,由哈尔滨市教育研究院教师岗位培训部统一确认学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