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政策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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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政策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影响分析

综述了相关的参考文献,并结合对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实际调研,对我国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政策做出了分析,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专门为科技产业化服务的机构,就其建设而言,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指导。而我国近年出台了多部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文件,这些文件在一定层面上促进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但是在另一些方面却往往与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所遇到的问题无法完全吻合,甚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继续发展。

标签: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政策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一、引言

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多部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文件,如2001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五”期间发展纲要》等指出了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推进措施;200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质量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提升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水平提出了具体的意见。2006年10月又发布了《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推进措施。

但在施行中,政府的有关政策却往往与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所遇到的问题无法完全吻合,甚至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未能有效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继续发展。

我国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政策,有何可取和需要改进之处?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之后的发展需要注意些什么?本文在结合参考相关资料以及在对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实际调研的基础上,希望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

二、文献综述

在对国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研究中,一部分是有关国家对这一类孵化器的相关政策,如之前所提到的《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等。这些相关的文献一方面对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出了定义,一方面总结了往年的发展中国家层面科技企业孵化器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不足,并对未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继续发展给予相关的政策指导。另一部分文献,则是对国外的相关情况做了一定的调研和分析,希望用国外的经验,对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成长起到借鉴作用。这些内容在2000年陈丽萍的《产学研一体化:发达国家政府的重大举措》以及科技部专题组在2007年所著的《外国政府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等文章中均有所涉及。最后一部分文献则是对相关专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出了相应的调研,从中总结出了该种孵化器的优势与不足,成果与缺陷,从实际的角度对一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方方面面做出了调研。清华大学林强,姜彦福等人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摇篮,创业者成功发达的阶梯一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科技创新孵化模式”剖析》等文即其中的代表。

而本研究题目,正是在结合了上述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调研获得的一手资料,对引言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化研究,从而期望得到相关政策的优缺点分析以及可实行改进的方向等内容的成果。

三、国内相关政策介绍

由于在相关政策方面,我国每隔数年就会根据前一个五年计划相关问题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并给出改进了的政策方面的意见,而今年正是处于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要紧关头,在此时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相关政策应以《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政策为主。

在《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在总结了之前的经验和教训,并对未来做出了展望之后,报告也对这五年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与目标,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规范。

如在该纲要中就提出我国孵化器未来所需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扩大孵化器总体规模,扩大创业服务的受益群体范围;将服务延伸到从企业初创到毕业全过程,以提高创业服务的质量;通过建设特色专业孵化器,突出对特色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基础性孵育作用,并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孵化器。

在努力发展实现该总体目标的前提下,纲要要求国家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六个原则即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质、量并重原则、坚持自主创新原则、坚持广泛发动原则以及坚持行业推进原则。

为了达到该目标以及实现这些原则,国家在纲要中特地强调,将以七个方向作为工作重点,并实施六重保障措施,以保障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顺利发展。其七个工作重点方向为:

1、加强领导,确立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在科技与经济工作中的地位;

2、增加投入,进一步扩大孵化器的整体规模;

3、拓展功能,强化孵化器的孵化能力;

4、突出重点,强化孵化器的“天使投资人”角色;

5、因地制宜,充分發挥孵化器在区域和产业发展中的先导作用;

6、促进合作,重点加快孵化器产学研合作体系的建设;

7、完善组织,促进孵化器的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化、标准化和国际化。

而六项保障措施分别为:

1、加快孵化器相关法规建设;

2、支持孵化器孵化能力提高;

3、支持建立孵化器行业组织和操作规范,健全考核体系;

4、鼓励各种形式的孵化器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5、重视孵化器管理人才培养,提高服务水平;

6、拓宽社会基础,创造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

至今该项全新的政策已经实行了时日,那么该政策是否确实有效地促进了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继续发展?下面将以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这一孵化器的发展为例,对政策的成效做出分析。

四、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简介及其主要孵化模式运行分析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是深圳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共建的、以企业化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研究院在1996年12月由深圳市政府与清华大学共同投资8000万元而成,其中清华大学投资2000万元,深圳市政府投资60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份。

发展定位上研究院将自身定位为综合性科技孵化器孵化技术,企业及人才三种成果。这是由于将科学技术企业孵化的过程,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将知识转化为技术的过程。而在将知识转化为技术的过程中,唯有将知识交给人才,将技术交给项目,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和顺利的转化。在这一过程中,孵化必然获得技术,人才,企业的丰收。就企业来说,事实上企业是人才加技术的载体,也正是因为如此,研究院自身创办了不少的企业作为孵化器内部的孵化企业,应该说,这种形式的孵化企业是研究院培育人才和转换技术所获得的必然结果。

当然在企业孵化的过程中,研究院这一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由自身创办,更多的企业是由已存在的现有企业向孵化器内进行进驻。与其他的众多孵化器不同,研究院为这些企业提供的是全方位的支持。而为了提供这些支持,研究院创造性地将资本运作与高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企业创立结合在了一起,自身搜集人才,创立了一家创业投资公司一力合创投,以风险投资的方式对进入孵化器的优质企业进行投资以加速孵化。创投公司成立以来,每年投资不少于8000万至1个亿。目前共投资公司57家,退出17家,尚有40家左右尚未退出。至今,創投公司的内部回报率维持在35%左右。

从退出机制而言,其方法有三。第一,创投公司可利用与下属公司之间关联交易型的“小循环”来施行相应的退出机制。第二,创投公司也有将旗下投资公司卖给其他公司来实行退出。如将深讯公司卖给微软的交易,就给创投公司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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