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莫古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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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莫古镇土地流转

实施方案

大莫古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实施方案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经济效益,推进全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特色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构为载体,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损害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总体发展思路。立足全镇农业区位和资源优势,经过农村土地流转,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工作目标。12月底以前,在我镇组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保障体系;在镇、村(居)两级分别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办公室;经过5年的时间,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的4%。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既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关键,也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解除农户将承包地流转从事二、三产业的后顾之忧,需要规模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才能放心地转包或租赁土地,土地集约经营才能发展起来。只有鼓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相分离,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才能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应由农民依法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有关费用,应当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确定。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流转资金能够是现金,能够是以实物计价、货币兑现,也能够是粮食等农产品或者双方议定的其它物品,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应当采取保

底分红的方式。对流转期限超过3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的确定,应当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和承包方的土地改造投入因素,分年段确定补偿标准。鼓励采取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流转的土地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3.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因地制宜、效益优先的愿则。要尊重农村土地经营的实际和农民群众的意愿,适宜什么方式流转就采取什么方式。对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和土地效益的,要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地实现土地集约经营。

4.坚持有序流转、规模经营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为目标,经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集中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职责

1.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全镇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2.调查汇总全镇可流转土地,参与制定种植结构调整用地规划。

3.负责制定全镇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指导各村(居)委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4.承担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5.建立本级土地流转数据库,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帐,完善土地流转资料收集归档管理。

6.及时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解。

7.接受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和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二)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职责

1.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指导下,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工作。

3.负责土地流转项目规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土地流转。

4.调查落实本村已流转土地、可供流转土地情况,并如实填写有关表册,上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5.依法调解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制止农户改变耕地农业用途、掠夺性经营和闲置耕地。

6.对征用、转让、互换等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的流转,及时办理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

7.建立土地承包与土地流转相关台帐,做好土地流转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8.按要求参加县、镇土地流转业务培训,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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