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正文定稿版
电大专科法学论文范文
关于法学专业的学习与研究,往往需要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并配合大量的实践经验。
而对于在职或非全日制学习的学生来说,选择电大专科法学专业则可以更加灵活地安排学习时间、同时减少与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冲突。
在学习电大专科法学过程中,我们将真正感受到法学的广阔世界。
学习法学专业需要树立“重视法律、知法、守法”的价值观念,始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了解劳动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基本法律条文,熟悉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指导经济、管理等实践,这就是电大法学专业的学习目标。
作为一名电大专科法学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提高成绩不仅仅体现在考试成绩上,还包括自我教育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学习法律专业需要我们读懂少量的专门资料,需要提高阅读能力。
需要表达自己对一些法律问题的看法,同时要理解别人对法律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加强写作能力和学习讨论、辩论的技巧。
而电大专科法学专业的核心素养则是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法律专业的一个核心方面是实践,无论在职还是学生阶段,都需要实践方面的支持。
法学专业可以通过合作模拟法庭,让学生从角色扮演看到自己的未来工作房折,提供更加具体、有意义的法律实践经验。
电大专科法学专业可以使学生真正感受到法律知识的广泛性、经济变化与法律变化的相互映照以及法律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协调。
我们应当积极参与课堂和实践,注重互相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发扬自己的优点并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
通过学习电大专科法学专业,我们可以培养出自己的法律专长,而这种专长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为我们派上用场。
与此同时,我们还能够更好的认识自身的职业和人生价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也能够得到有效锻炼。
选择电大专科法学专业是对我们个人发展和未来职业道路的一个明智选择。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法学研究,是我国法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学院系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为依法治国提供着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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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摘要]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改革,是在当前学生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学习主体的自觉性以及学习途径多元性的背景下提出的。
做好慕课背景下的课程改革,教师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充分挖掘慕课学习平台的功能,注重加强学生专业基础,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学习模式,使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确立,在获得更丰富学习资源的同时,也充实着学习体验。
[关键词]慕课;学生主体;课程改革;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
“慕课”建立的基础是学习者的大量参与,这些学习者可根据他们的学习目标、背景知识和技能以及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课程并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1]。
慕课的现代新型学习方式,受到了学习者的欢迎,是值得推广和应用的。
一、慕课背景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特质(一)学习平台的开放性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存在主体,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已经成为现代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人们的信息和资讯量大,传统的口授或者书本,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学习需求,尤其是学习欲望强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尝试新事物,而良好的学习平台就至关重要,人们对于资讯,喜欢上网搜集信息,已经成为网络化的生活环境,网络也改变着人们的认知方式。
因此,传统的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的学习方式,很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而且学习方式单一,与信息量大的社会环境格格不入,这已经成为教学上的弊端,也不能养成学生收集资讯,利用资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因此,学习平台的开放性,尤其要在教学中重点关注,紧跟时代潮流。
电大法律论文范文
电大法律论文范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是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环节之一,其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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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论文范文一:高校法律专业发展思路一当前人们对法律专业就业前景认识误区近几年来,社会上某些人对法律专业发展、就业问题作了不恰当地评价,使很多家长和考生对法律专业发展、就业前景产生了误解:认为法律专业就业很难,对法律专业发展前景丧失了信心。
法律专业就业难的问题的确存在。
我认为法律专业就业难,绝不是法律专业本身的原因,也不是社会需求饱和,关键是自己。
说法律专业就业难,只是对那些只想混文凭而缺少能力,没有真才实学,不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来讲的。
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如果没有专业能力,你学任何专业,就业都很难,因为任何单位绝不会聘用不学无术的人。
如果你有真才实学,如果你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果你能精通法律,在我们这样一个具有13亿人口、正在强化依法治国、公民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市场经济日趋活跃、国际贸易往来日趋繁荣的大国,你还愁找不到施展才华的地方吗?为什么近几年来,人们认为法律专业就业难?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1.某些大学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问题。
据我了解,某些法学专业本科院校,偏重理论教学,不太注重法律实务,学生实践能力较差,缺少处理法律实务的能力,与国家对法律人才的要求脱节、与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脱节。
据调查,许多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学生是按照学校统一计划来培养的,而不是按照他们自己的兴趣和社会需要来培养的。
学生在校学习四年,知识体系单一,人才培养如同流水线生产,难以形成自己的专长和优势,不能适应社会需求。
2.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与国家司法考试内容要求相脱节。
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行业的通行证,也是法律专业学生就业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
学生在大学法律本科学习四年,并且都是精英,不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足以说明本科法学教育是存在问题的,再加上学生缺乏其他技术能力,很难就业就在所难免了。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引言: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传统上主要通过正规大学或法学院的学习来获得相关知识。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远程教育逐渐成为了学习法学的新途径。
电大法学正是以远程教育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和现代通信技术向广大学生提供法学知识和培训的一种教育模式。
本论文将探讨电大法学的发展和挑战,以及如何提高电大法学的教学质量。
发展: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电大法学迅速发展起来并得到广泛应用。
通过在线课堂、远程视频会议和电子教材等方式,电大法学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学习环境。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主学习,在家中或任何有网络连接的地方都可以参与互动学习。
电大法学还为那些无法参加传统大学课堂教学的学生,如在工作或家庭责任方面有限制的成年人,提供了灵活的学习机会。
挑战:然而,电大法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缺乏面对面的教学互动可能导致学生的学习效果下降。
虽然电大法学通过在线互动平台和讨论论坛提供了学生之间的交流渠道,但与传统课堂相比,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直接互动仍然存在局限性。
其次,缺乏监督和评估机制可能对学生的学习动力产生负面影响。
在传统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考试、作业和课堂讨论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估,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然而,在电大法学中,评估机制相对较少,学生可能缺乏对学习的明确目标和动力。
提高电大法学教学质量的建议:为了提高电大法学的教学质量,以下是一些建议:1. 引入更多的在线互动教学工具:通过引入更多的在线互动教学工具,如虚拟班级和视频会议等,可以增加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直接互动,提高学习效果。
这些工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并提供实时反馈和指导。
2. 设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评估机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电大法学课程应该设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评估机制。
通过设立作业、在线测试和论文等评估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进展,并获得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3. 加强学习资源和支持:提供更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支持是提高电大法学教学质量的关键。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毕业作业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个关键环节,但旧有撰写论文的毕业作业模式已显露出诸多弊端,达不到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要求,因此,必须加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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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改革创优的研究论文[摘要] 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建立和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古老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正在发生现代转型。
从制度层面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需完成以下几方面的转型:以刑为中心到以民为中心;程序工具主义到程序正义的转型;法律属性的公法化到私法化;法律体系的封闭性到开放性;司法与行政的不分到司法独立。
而在价值层面,应完成:从法律集团本位到个人本位;从法律的伦理化到理性化;从法的精神的人治化到法治化;从法律价值由“无讼”到正义。
[关键词] 法律文化;现代转型;制度层面;价值层面由于礼治文化、地理环境、民族习尚和专制政治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逐渐地形成为一种独特的公法品格和制度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全球化浪潮等因素的影响,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正在向现代法律文化转型。
本文从制度层面和价值层面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型进行阐释,并对它的源流作探讨。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概念的理论界定,我国学界众说纷纭。
有学者认为,法律文化即是法观念、法意识,所涉及的只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对法律及司法机构、法律职业家等的态度,对于解决冲突方式的选择、政府标准以及法律价值尺度等。
〔1〕有学者也表述为,法律文化是人类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社会上层建筑中有关法律思想、法律规范、法律设施、法律艺术等一系列法律实践及其成果的总和。
〔2〕还有学者归纳为,法律文化是社会观念形态、群体生活方式、社会规范和制度中有关法律制度的那一部分以及文化总体功能作用于法制活动而产生的内容,即法律观念形态、法律协调水平、法律知识沉积、法律文化总功能的总和。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应由社会工作需求而定,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应用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法学人才。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大本科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谈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改革一、现阶段我国高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一)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太过单一众所周知,教育的核心问题就是教学模式,其体现了我国高校的教育目标定位以及理念选择,教学模式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关人才的发展方向。
就我国高校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教学模式而言,一直以来都是遵循传统的教学模式,即教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在课堂上听,这种强制性灌输的教学模式,尤其要求学生注重对法条的强制性死记硬背,对于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则没有很好的去引导语培养,特别是学生的法律逻辑性和创造性思维亟待提高。
应试教育只能使得我国高校法学教学质量越变越差,甚至无法满足现代化建设与市场经济的需要,对我国构建法制社会也造成很大困难[1]。
(二)高校法学教学设施与方法过于落后随着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日益发展,其教学方法必须现代化以适应当前法学教育的需要。
纵观全国各地高校,尽管有不少在这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还是有部分高校依旧是传统教学方法,依旧停留在教室、黑板与粉笔的阶段,既没有使用多媒体教学,也没有设立学生之间的模拟法庭。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多向美国同行学习,在美国,所有的高校法学教学都会有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法庭,甚至每位学生配有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帮助其学习。
法学教育任重道远,绝不是只有几个教师就可以办成功的,不仅需要好教师,还需要经费、设备以及日益现代化的教育手段[2]。
(三)高校法学教育忽视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现阶段我国高校对于学生的培养过于注重理论教学,而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这主要体现在:1.高校在设置课程时,绝大部分属于理论课,而实践课寥寥无几。
2.我国高校的法学教学基本上都是单向教育,导致学生一味的被动接受,很少进行讨论。
电大专科法学论文范文
电大专科法学论文范文一: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一、前言部分本人于5月x日至7月x日在苏州万杰装饰公司进行社会实践,就职工工伤认定案件问题做出调查,笔者发现,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待遇水平,已成为我场当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令人深思。
本文将重点分析其中几个较为普遍发生的法律问题,希望对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有所借鉴和启迪。
调查人:xxx时间:5月x日至7月x日地点:苏州万杰装饰公司调查方法:走访职工二、事实部分我国的工伤认定制度建立于20世纪xx年代中期,19xx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是建国后第一部专门性的涉及工伤认定方面的法律。
从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当时经济结构单一,政企不分,企业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职能,因此是否构成工伤是由企业进行认定的,并主要由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形成国家调剂与企业责任相结合的模式。
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从20世纪xx年代末开始,进一步扩大了工伤保险的范围,随着20xx年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出台,目前已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工伤保险体系。
20xx年至20xx年,我区法院受理该厂工伤认定行政案件12、22和36件,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远远高于同期行政案件增长的速度。
三、分析部分一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公司共有职工三百余人,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大量的劳动争议,从而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案件。
2,某些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
从企业的角度看,不少企业只图抓生产效率,不重视企业的生产安全,既忽视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也缺少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制度建设。
3,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
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逐步改善,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救济劳动者实际案例增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发生事故以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二工伤认定案件的结案情况20xx年至20xx年该公司的工伤认定行政案件中,被告的败诉率约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
有关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
有关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一、我国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现状及其原因1.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考核的分值偏低从2002年开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将法律职业道德纳入考试范围,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终徘徊在5分左右,与其他的内容动辄几十分相比较很难引起人们的重视。
目前,很多高校在确定本校的法学专业教学计划时主动向司法考试中考核内容较多的科目倾斜。
暂且不论这种做法的对错,但在实践中却直接导致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的虚设,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设这门课程。
有关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却在法理学、诉讼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中讲解。
这一点也显示了法律职业道德课程在高校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中地位较低。
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设置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作为必修课,但没有专门设置系统学习法律职业道德的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主要是讲解公共道德的课程。
法律职业道德虽然属于道德的范畴,但不同于公共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主体的特殊性、规范的明确性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的特征。
法律职业道德适用的主体主要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对于非法律职业人员没有约束力。
法律职业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准则层面,必须形成具有明确权利义务内容的、具体的标准和可操作的行为规范。
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约束法官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的约束检察官行为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和中华律师协会通过的约束律师行为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这些基本规则都对相关法律职业的道德作出了特别的要求。
而且,这些规范均具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如果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均要求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课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职业道德课程。
再加上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满足法学专业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职业道德领域的专业研?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苯仙伲?ψ嗜狈?/p>目前在法律职业道德领域内进行专业研究的人员较少,各高校中从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师资严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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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
家庭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细胞组织,家庭的和睦与稳定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安宁,然而家庭暴力在我国却较为普遍存在着。
近年来,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数量明显增多。
据全国妇联统计,201X2年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31万多件,有关婚姻家庭权益的占到总数的52.4%。
其中有关家庭暴力的投诉又占到婚姻家庭类总数的22.5%。
全国妇联权益部门的统计,我国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施暴者多为男性。
目前我国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因丈夫的暴行而涉讼,导致夫妻离异的占绝大多数,由此表明妇女(妻子)是家庭暴力的最大受害群体。
日益严重的家庭暴力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给予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全面、更具体、更适当的协助,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建立完善的反家庭暴力法。
笔者在此就其现状、成因及对策等,谈点肤浅的认识,以达抛砖引玉之效果。
希望国家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制定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并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创造的条件,充分利用立法资源,坚决同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作斗争,把家庭暴力降低减少到最低、最小的限度。
关键词:家庭暴力危害原因对策妇女权益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
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等体罚形式,也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
电大 法学 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专业的学习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对于电大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毕业论文是他们展示自己所学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机会。
本文将以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为主题,探讨其写作的一些要点和范例。
一、引言部分在引言部分,我们需要明确论文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研究的背景和现状。
例如,可以介绍法学专业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以及电大法学专业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还可以提出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为后续章节的展开做好铺垫。
二、文献综述在文献综述部分,我们可以对相关的法学理论和实践进行梳理和总结。
例如,可以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以及相关法律体系的演变和发展。
同时,还可以引用一些经典的法学著作和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价。
通过文献综述,可以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参考。
三、研究方法在研究方法部分,我们需要明确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例如,可以采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调查问卷和实地调研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同时,还可以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和分析。
通过研究方法的选择,可以保证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研究结果在研究结果部分,我们可以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
例如,可以通过统计学方法,对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通过图表和图像的展示,直观地呈现研究结果。
通过研究结果的呈现,可以对研究问题进行解答和验证。
五、讨论与分析在讨论与分析部分,我们可以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例如,可以对研究结果与理论框架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解释。
同时,还可以对研究结果与实际问题之间的联系进行讨论和思考。
通过讨论与分析,可以进一步加深对研究问题的理解和认识。
六、结论与展望在结论与展望部分,我们需要对整个研究进行总结和归纳。
例如,可以总结研究的主要发现和结论,以及研究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同时,还可以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趋势。
通过结论与展望,可以为后续研究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
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应侧重实践性而不是学术性,重点考察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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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一:高校生就业歧视中法律保障一、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内涵关于就业歧视的内涵,我国大部分学者直接援引《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对歧视所下的定义,即“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另外“有关成员在同雇主代表组织和工人代表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磋商后可能确定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特惠”,也是歧视[1]。
歧视总是相对于平等而言,但差别是绝对的,平等是相对的。
因此,在就业问题上差别待遇的形成是不可避免,但并非所有差别待遇都构成歧视,一定范围内的差别待遇是雇佣双方的共同需要,同时也正是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的体现。
因此,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差别待遇,而在于这种差别待遇是否合理;判断差别待遇是否合理,应以差别待遇是否为职业岗位自身的需要为标准。
从这一角度出发,就业歧视可以界定为:基于职业自身需要以外的各种因素而产生的导致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都构成就业歧视。
这一定义与《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关于就业歧视定义的最大区别在于:承认在就业机会或职业待遇方面存在差别不可避免,但并非所有差别对待都构成就业歧视,差别对待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应看该差别对待是否因职业需要而合理形成;本定义的最大功能在于提供了判断就业歧视的标准。
与之相对应,大学生就业歧视是指在大学生就业时,用人单位因职业合理需要以外的各种因素的差别,而给予大学生不公平,不合理的区别对待,从而取消或损害大学生就业平等权的现象和行为。
二、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现状(一)大学生就业歧视具有普遍性目前,我国就业歧视问题较严重,就业歧视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国家综合国力提升的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完整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毕业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试论根本违约制度姓名:吴超学号: 8工作单位:宁夏公路管理局所在分校:中宁分校指导教师:何建忠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制2012年6月论文提纲一、根本违约的界定1、根本违约的相关规定之分析2、根本违约的主观过错之分析3、根本违约的界定二、根本违约的责任与补救三、根本违约的主要例外四、一点立法建议内容提要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
根本违约责任或补救方法主要可采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宣告合同无效等三种。
根本违约的免责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它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
在根本违约问题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要对之区别规定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
关键词:根本违约;根本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法试论根本违约制度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或预期违约致使履行不能,其结果严重影响到另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的经济利益的情形。
根本违约责任或补救方法主要可采取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宣告合同无效等三种。
根本违约的免责理由主要是不可抗力,它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
在根本违约问题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不够具体、明确,笔者建议对之区别规定并进行立法上的完善。
一、根本违约的界定(一)根本违约的相关规定之分析在英国普通法上,合同条款分为违反条件和违反担保。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带有根本性的条款,危及合同成立的目标时,即构成违反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中的次要条款,只是一些从属性的条款,并不危及合同成立的目标时,即称为违反担保。
在美国判例法上有关于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之分。
前者指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未能从该合同取得主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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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专科毕业论文范文一:电大的组织结构变革分析论文关键词:学生支持服务组织结构组织变革过程远程教育内容提要:组织的结构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依据。
学生支持服务是远程教育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核心是将学习支持看作一种服务的过程。
因此,在这种理念下,增强组织中对于过程的理解是组织结构变革的心.事物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功能或效能。
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对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组织需要在不断协调自身的过程中来实现其目标,因此组织的结构是组织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依据。
电大在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之中,其教育与教学的目标也是在不断改变的。
虽然我国的教育早就提出了服务于学生的口号,但是对学生支持服务的系统研究还是一个从国外舶来的新生事物。
专门研究远程教育的艾伦.泰特指出学生支持服务的是一种强调互动和反馈的教育机制。
这一新理念的提出无疑对电大的组织结构会造成深远的影响。
实际上,人们早就开始了对于组织结构的研究,这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泰勒、法约尔、韦伯等人的系统研究。
其后20世纪50, 60年代行为科学理论更推进了组织结构的研究,梅奥的霍桑试验之后,人们在进行组织彗计的时候更加重视考虑人的需要。
赫兹伯格也指出了通七“职务的丰富化”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在加强组织沟通的方面,利克特提出了“连结针”的概念即通过加强组织结构中的横向联系来加强组织内的协调合作。
到了后期的管理“丛林”时期,对组织结构理论有重大突破的是以巴纳德为代表的社会系统学派。
巴纳德将社会学概念用于管理的职能研究,他认为,社会的各级组织都是一个协作的组织,并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组织结构的逻辑分析上,提出了一套系统协作和组织的理论。
现代组织理论家西蒙提出了组织的集权和分权,并论述的组织层级结构的合理性。
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
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这份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为《我国近年来反诈骗反赌博立法的探析》,共计。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诈骗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也愈发猖獗。
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我国政府近年来加大了对反诈骗反赌博立法的力度,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有效打击。
本文旨在对我国近年来反诈骗反赌博立法进行探析,以期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二、反诈骗立法的探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诈骗法》是我国专门打击诈骗犯罪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玩弄手段”等行为的构成要件,并对诈骗犯罪的数额大小以及情节严重程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于涉案资金的查封、冻结等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
2.反电信网络诈骗立法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的普及,电信网络诈骗也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型的违法犯罪活动。
我国政府也针对此类犯罪问题出台了相应的立法措施。
例如,2016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就明确规定了对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制裁。
三、反赌博立法的探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我国首部对赌博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其中明确了对赌博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赌博场所、器材等进行查封、扣押等措施,以加强对赌博活动的打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赌博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法,非法赌博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不同情节的赌博行为对应着不同的刑罚。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于非法赌博资金的财产刑罚措施,以加大打击力度。
四、总结综上所述,我国政府近年来对于反诈骗反赌博立法进行了不断加强和完善。
相关法律措施的推行,有效打击了诈骗和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当然,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违法犯罪问题,相关的立法法规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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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律大专毕业论文范文在我国大力提倡法治建设的今天,法学教育举足轻重的地位日益突显。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电大法律大专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电大法律大专毕业论文范文篇1浅析高中法制教育工作的不足及改善策略当前,我国和世界各国在对待未成年的法制教育问题上都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因为高中生还处于未成年阶段,其自身的认知和对事物的辨别能力相对来说都非常的弱,其心理的发展还不成熟,比较容易被教化。
在我国刑法上通常都是采用从宽处理的方式。
但是总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未成年的犯罪正在逐年的上升,而且其中的所出现的恶意犯罪也时常出现,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和相关法律当中的欠缺和不足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但是学校又是高中生接受法律教育的第一场所,增强学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有效的防止未成年犯罪发生的频率,本文就对学校当中在法制教育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式进行了分析,针对如何提升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了探讨。
一、当前学校在法制教育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一)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欠缺在高中的教学当中,学生基本都是处于青少年时期,而学校又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环境,但是在当前的学校教育当中,相对于其他的教学课程,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远远没有达到指标,学校对法制教育的工作根本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即使目前社会各界都开始认识到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性,但是传统型的应试教育体系还是无法完全抹去,学生的学习成绩以及学校的升学率仍然是老师和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1]。
虽然学校当中的一些教育工作认为学生的法制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权限去改变这一状况,因为在法制教育的工作中需要真实的纳入到学校教学的大纲体系当中,在学校的课程安排上,有的只是在政治的课堂上稍有体现,或者是在课余的时间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还有的学校根本就没有对学生开放相关的法制教育课程。
在法制课程的所使用的教材方面,当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制教育教材系列,除了在初中所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意外,在小学和高中都没有非常正式的法治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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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相关推荐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通用5篇)紧张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毕业生都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有准备、有计划、比较正规的、比较重要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我们该怎么去写毕业论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大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大法学毕业论文篇1就我国的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来看,刑事侦查与诉讼得到充分的重视,反而是民事行政则被看轻。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长期处于弱化地带。
尤其是在当今社会各类诉讼井喷化的大背景之下,司法部门对民事行政的检察监督呈现无力应对状态,没有达到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需求。
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工作相较于刑事侦查普遍存在滞后现象。
因此,建立一套独立的,专属于民事与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机制,十分迫切。
一、从规范现有体制着手,促进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体制独立化发展我国宪法将民事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工作交予检察机关,是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与职能。
通过调解、审判,保证司法对诉讼双方公平,保证侦查过程无违法偏私行为发生。
就实践方面来讲,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时,并未将民事与行政这两类实际区分开来。
然而,无论是在监督的对象、方式和功能方面,二者均存在很大的区别,不可归为一类。
从我国司法部门所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数据来看,在一年的时间内,发生数百起民事行政案件,而真正得到检察监督的,所占比例不到40%。
这也就说明了我国现阶段检察监督部门在民事行政类诉讼案件上的过大负荷,加重检察监督机关工作量的同时,也导致一些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无法真正受到检察和监督。
再有,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比重上要远大于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属于检察机关工作职能的缺失。
而且,就本质上来讲,在处理民事诉讼案件时,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存在固有矛盾,此种矛盾不利于民事诉讼案件监督机制的有效开展。
因此,针对我国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检察监督体制,必须将民事诉讼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区分开来,以促进其独立化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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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电大法学的毕业论文摘要:传统的以单一的课堂讲授为主的注入式法学专业教学方式,已根本无法适应现代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应采用灵活多变的新的教学方式,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思辩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此,本文根据法学教育自身规律和电大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对电大法学专业教学方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旨在针对电大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选择适用的多种教学方式,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关键词:法学理论论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在我国现今的法制环境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已经深入人心。
切实推行这一治国方略的坚定施行离不开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律工作者,也离不开像电大开放教育这样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以最普遍的广大劳动者为教育对象的法学教育。
电大自99年实施法学开放教育以来,为我国基层培养了数以万计的法律专门人才。
具不完全统计,仅笔者所在的贵州省黔西南电大分校截止2008年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人数就有1919人,其中专科毕业生949人,本科毕业生970人。
[1]近几年法学专业学生在校生人数还在快速增长。
在电大法学开放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一方面为基层提供了急需的专门法律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法学开放教育办学的不断深入,也暴露出了一些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上的一些不足。
一、培养目标和现实情况差距巨大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2]。
我认为这个培养目标的制定不符合电大学生实际,有待商榷。
首先,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们不妨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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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正文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年级:2012秋法学学号:1261001467264 姓名:史志敏【内容摘要】本篇文章从三部分讲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在第一部分里简单概括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
第二部分中,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应当分为四点,自我预防、家庭预防、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其中以学校预防和社会预防为重点。
在学校和社会的预防工作中,学校应当注重全面教育,素质教育和文化教育是同等重要的。
学校不能只片面的追求升学率,而忽视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等,导致学生在其它方面的教育欠妥。
社会应当狠抓预防工作,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几率降到最低。
第三部分,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问题,地方政府及司法机关在各个方面已经出台很多政策,希望通过各个单位、集体严厉打击未成年犯罪。
【关键词】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特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在这几年中,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以引起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对待未成年人犯罪,应采取“以防为主,打击为辅、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促使家庭、学校、社会形成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全民参战,齐抓共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为何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会逐年上升,我们应从四个方面来讲:1、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
例如:王某、黄某某,均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在某中学读初中,在上小学和初中时,都是父母的乖孩子,听话的好学生。
自从认识朱毅权后,他们学习成绩开始下降,经常逃学,并多次离家出走。
22岁的朱毅权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7年刑满释放。
为找帮手,他通过别人认识了王某、黄某某,在他的诱导下,王某、黄某某产生了邪念而走上犯罪道路。
2、的家庭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
例如:昆明五华区法院2003年审理的杨某某、孙某抢劫案,在开庭前会见被告人杨某某时,法官了解到其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就是因为父母在他小的时候便离了婚,不久其父病逝,母亲则对他从不管不问,以至于平时的生活都是由居委会照管。
因缺乏父母的关爱,感到很孤独,便结识了街上一些和他年龄相仿的人,和他们一起打架、喝酒、抽烟,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法官们希望为人父母的家长们要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尽心尽力。
3、学校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在德育教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上存在薄弱环节。
例如:黄某是某校读职高,成绩一直不太好,因未完成假期作业,老师怕影响到班级成绩和荣誉,在开学时,不准其注册,故辍学在家,后因没事就到社会上玩,而结识了一些行为不良的同龄人,以至走上犯罪道路。
本案谷某的犯罪就是因为学校、教师采取了不正确的教育方法,将其推出校门,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4、社会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力剧。
例如曹某,女,14岁,是个非常听话,成绩优异的女孩子,邻居家10岁的林某一直拿她当做榜样,放假时俩人经常在一起学习、玩耍,可是有一天,林某像往常一样去曹某家玩,却被曹某砍死。
警察在调查此案件中,曹某声称:“我看电视里,杀人的镜头很过瘾的,于是我就想试试。
”本案中曹某就是因为受外界影响,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在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析三大形式特征分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成年人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在逐年上升,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增加幅度较大。
例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2001年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同比上升120%;某县法院01年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上升4.15倍,2002年同比上升1.98倍。
其中未成年被告人占80%以上。
2、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表现为: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3、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态表现为团伙犯罪;例如:在《学生伤害赔偿案件及分析》一书中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案例占本书案例70%以上。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犯罪,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
犯罪的发生和变化,犯罪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均具有社会性、综合性,是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不良影响,恶劣环境等在未成年人身上综合作用的结果。
在一定意义上,犯罪实际上是社会消极面的“综合症”。
从未成年人犯罪的产生原因看,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就客观方面而言,有的是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差,对外界的防御能力低;有的是家庭方面的原因,如父母离异、教育、监护不力,父母、监护人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有的是学校方面的原因,如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片面的追求升学率,疏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尤其是对“双差生”的冷落或歧视等;有的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如不良书刊或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内容的影视作品和出版物的不良影响;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是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
既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
就不可能靠一个部门解决,也不可能按照某一种方法解决,而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只有这样,才能标本兼治,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自我预防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来看,往往是未成年人自身认知能力底,防御能力差以及能力不够,应当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在自我预防的过程中,应举和帮助那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帮助已经发生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带头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迹象时,应当及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自身找出不足,以最快的方式杜绝有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
家庭预防家庭结构失调、家长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当,都极可能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蛛丝马迹的当首属其家庭成员。
特别是初犯阶段,父母如能及时制止、教育;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说,家庭安定则社会安定,家庭和睦则社会和睦。
抓好家庭教育这个环节,就是抓住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
我认为有关部门可与少年家庭签订防治犯罪的责任状,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通过落实承包责任制,巩固家庭这个堡垒,对于整天忙于生意、事业、忽视子女教育的家长,要促使其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落实。
如果父母与孩子常交流,有感情,孩子就会有爱心,有同情心,有责任感……这些都需要父母的正确引导。
家是孩子每天停靠的港湾,是情绪的出口,是在外受伤跌倒时可以疗伤止痛、补充能量的地方。
那些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纵容或棍棒教育的家长,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进行必要的培训,促使其摒弃不良的教育习惯,使每个家庭都能真正起到教育预防的职责。
其实孩子都是很宽容的,对父母的要求并不高,给孩子一个亲密的拥抱,一个幸福的微笑,一个关注的眼神,一次倾心的交谈,甚至是一次适时的批评,都会让孩子感到父母在关注他、爱他。
父母的那份爱意将会给孩子送去一片蓝天,为家庭生活带去一缕清香。
学校预防在学校预防中,学校首先是传道,教学生做人的道理以及如何做人,其次才是传授文化知识。
学校应改变现有不当的德育模式,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的德育及其违法的原因。
德育本身没有过错,错的是教育的不当内容和方式,片面的追求、且德育仍然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初的和最有力的屏障。
,因此,要发挥德育教育自身的有效作用的同时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几率。
关闭而不是开启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的大门,必须纠正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回归教育本来面目,认真研究、探索在新形势下学校德育的有效方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在学校开设法制课,设置专业法制教员,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让学生每周至少有一节法制课。
同时要建立教师教法、学生学法的考核制度,使老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把学生学法、懂法、守法落实到实处。
全面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老师要认真履行好应尽的各项职责。
社会预防现在的社会多姿多彩的,国家经济高速发展,社会财富积累可观,大多数人富裕程度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
给我们带来丰富的精神文化的同时,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涌了进来。
即便是收视率很高的频道,也免不了武打凶杀、异性亲热等演示传递的信息。
所以有的青少年边看边模仿,甚至对身边的家人、朋友动手动脚。
“泡网吧”更是成了青少年们的乐园,在那里,他们可以整天整夜地玩游戏、上网聊天或看形形色色的影视、图片,不管网上好的坏的、高尚的腐朽的、科学的迷信的,他们照单全收,他们从不担心老师或家长去找他们,因为门口有老板在放哨。
渐渐地由逃学到辍学,因享乐到手头拮据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等犯罪累见不鲜。
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在“全民经商”的潮流中,恭喜发财、赚钱光荣不再被中国人羞涩避讳,不读书照样可以挣大钱已成为部分家长和学生的共识。
导致青少年价值观念的迷惘,物质享受的强烈诱惑,物质生活的高度追求,使意志薄弱者跌入迷途,走向犯罪。
鉴于上述诱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我们应当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净化社会环境,整治搞好校园和周边环境。
各级党委、党政府、领导要组织好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宣传、新闻出版、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制度,在共青团、妇联、群众、社会团体的大力支持下,下定决心治理好学校内部和周围社会治安,坚决打击危害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不法行为,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二、是加强法制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要积极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建立一支优秀的校外辅导员或者配备专职法制教员,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纪律法制教育;要结合当前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组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加大打击引诱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把校外的青年人组织起来,开展一些积极向上,文明健康活动等等,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换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使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关心支持。
我们坚信,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各行各业采取的综合治理,青少年发展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得到优化,处于困境中的青少年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三、地方政府、司法机关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职责及预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1、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2、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3、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4、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