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同一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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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一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

内容摘要:逻辑思维的三大基本规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同一律应该算是最基本、应用范围最广的一条规律······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同一律。所谓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同一律的作用,主要是保持思维具有确定性。”

关键词:同一律、“偷换概念”与“转移论题”、语言层次论、同一律的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涉猎最广的莫过于逻辑思维的运用了,无论是科学论证,抑或是言语表达中,我们时时刻刻都在运用着逻辑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但是,相信对很多人而言,逻辑学理论就像身边的阳光、空气一样,看不见、摸不着,但又时时刻刻在运用。或许我们能用常识来判断“鲁迅的作品不是一天能读完的,《祝福》是鲁迅的作品,所以《祝福》也不是一天能够读完的。”这句话是错的,但如果要用专业准确的逻辑学术语来表述,相信对很多人来说都有一定难度。逻辑思维的三大基本规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同一律应该算是最基本、应用范围最广的一条规律,就拿上述例子在说,“鲁迅的作品”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包含他所创作的所有作品,但《祝福》只是其作品中的一部,是一个子概念,这里犯了替换概念的错误,将范围从大缩到小。下面就跟大家详细探讨下同一律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同一律。所谓同一律,是指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的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必须与

其自身保持同一。简言之,就是要始终如一。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论证的每一个思想必须是在同一条件下,不能转换前置条件;二是,每一个论证的思想必须有确定的内容,并且不能偷换概念。在语文科目的学习中我们常常会被要求用词造句,比如老师要求学生用“难过”一词造句,学生如是造“涨大水了,我家门前的河很难过。”这里学生的造句表面上看来符合语法习惯,语义也通顺,但是他违反了逻辑思维中同一律的规则,暗中偷换概念,“难过”本是用来形容人的思想感情,但“河难过”却是指“难以通过”,学生在无意间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其次,我们要了解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违反同一律的逻辑思维规则,常见的违反同一律的错误有哪些?对于上述的两个例子,从大的方面来讲,都是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没有保持概念的逻辑同一,在同一条件下、同一前提下,暗中偷换了概念,致使逻辑错误的产生。在同一的逻辑思维中,经常会出现另一种错误,就是转移论题,即人们在运用判断进行推理和论证时没有保持判断的同一,中途以其他判断取代了原来的判断。例如,有人向执法人员质疑乱罚款的问题,执法人员说:“罚款本身不是目的,严格执法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很明显,大众质疑的不是罚款的意义何在,而在于罚款的公正、公平的实施情况,但执法人员中途转移论题,将话题引到罚款的意义上,于是违反了同一律中必须保证每一思想都在同一情况下进行讨论的前提。

下面我们来探讨下“偷换概念”、“转移论题”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在鲁迅的小说这一例中,前后偷换了概念,但其实更准确地说是将词语的范围无意中扩大或者缩小了,也就是说混淆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只适用于从属关系的概念之间,即只适用于真包含于关系和真包含关系之间,不适用于同一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的概念之间。”我们在思辨或者论证一个论题时,一定要保证论证对象属性所涵盖的范围,不能有意或者无意的扩大或缩小。此外,关于同一律中“偷换概念”错误的违犯,我们在这里初步简单讨论下“说慌着悖论”。“1、L:“我正在说的这句话是谎话。”

2、“L是假的”等于“L”

3、“L是假的”为真,当且仅当L是假的

4、L为真,当且仅当L是假的。”在这样一个说谎者悖论中,人们往往会犯这样的错误,将语句中的对象的属性混淆。虽说,以上言论在语法与正常的思维习惯中均毫无破绽,但又明显能察觉到矛盾的存在。于是,塔尔斯基提出了“语言层次论”的说法,他认为,人类说的自然语言是分层次的(元语言、对象语言···),有不同类型。上例中第二局话“L是假的”为元语言,而“L”则为对象语言,所以这句话混淆了不同层次的语言,因此也是犯了同一律的错误。

当然,在日常生活中还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太过重视思维对象的前后一致性而忽略了对象与对象之间产生关系的条件。小沈阳在10年北京电视台的春晚上说了这样一段话:“咱妈说:‘儿啊!去北京好啊,北京离首都又近了一步。’”观众当即哄堂大笑,因为北京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这里虽说思维对象前后同一,但是与“近了一步”这样一个语言条件产生矛盾,因为前者是同一的确定概念,但“近”

则是一个大约概念。

最后,我们再来探讨下同一律在逻辑思维中的作用。“同一律的作用,主要是保持思维具有确定性。”如果人们在日常交际中言论的对象不确定,此可彼亦可,或者逻辑思维前后不同一,就会给人们的正常交往带来很多不便,保证了思维的确定性,我们才能保证所说言论的确定性,这也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必要条件。”最后,“偷换概念”或者“转移论题”经常在辩论过程中有所运用,清楚同一律能在“反驳谬误和揭露诡辩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一律只是博大精深的逻辑学中浅显的一个规律,但它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不容忽视。而对于逻辑思维这样一个宏大的命题,仍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发现、探索,结合生活实际,将抽象的逻辑思维系统化、明晰化、理论化,最后再应用到实践当中。在逻辑学的探索过程中,我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1、《逻辑学教程》——中南大学出版社(张君)

2、《普通逻辑》——地震出版社(郭庆祥、张培君)

3、《生活中的逻辑》以及逻辑学教程课上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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