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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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办公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村建房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镇**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楼)
二、工程地点:
三、设计单位:*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四、监理单位:
五、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六、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
七、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土建:桩基础,基础承台墙起、主体结构、木架屋屋面,室外100×100白色瓷砖,化粪池、下水道、明沟、散水等。给排水管网敷设、屋面水落管(不含门窗)。
第二条工程承包形式
一、本工程由发包方采用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施工,承包单位由发包方指定有资质的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承担。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合同。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建设总面积平方米,承包单价元/平方米,大写每平方米,工程总造价元,大写整。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不考虑诸如物价上涨、政策性调价、场地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一切可预料的和不可预料的费用。
2、承包方因建设施工所需搭设临时建筑工棚,或租用民房,发包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年月日前,做好建筑工地红线范围内的基本“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整。
2、签订施工合同时提供完整施工图1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和维修工作,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以及材料、施工机械进场,制定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水电自行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条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本工程实际需要,该工程于年月日前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
第五条建筑材料供应、验收
承包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坚持“先
检测后使用,检测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使用的原则”,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前三个有效工作日内,由承包方交工期质量保证金贰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工程竣工后甲方全部退还。
二、价款支付方式,主体完工付30%,装饰楼地面等分部基本完工时付30%,竣工验收后付35%,质量保证金5%。
三、发包方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必须由承包方签字才能预付,最后决算必须凭正式建安发票结账。
第七条工程施工与工程质量和管理
一、*组织部全权负责本工程管理和决算工作,承包方应主动接受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技术人员、区委组织部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二、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三、承包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并接受区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监督。
四、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发包方及有关单位的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返工所有工料概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按国务院297号令、建设部80号令执行。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承包方的责任
1、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发生大小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
2、本工程由施工合同中确定的建造师全权负责施工中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管理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变更项目经理。
3、施工期间,承包方现场管理者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工作细则,随时服从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发包方责任
1、提供水源和电源,保证足够的施工用水,用电容量。
2、加强质量、安全督查。
3、负责协调周边施工环境。
第九条奖惩办法
工期奖励: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建设不奖不罚。如提前完工,甲方按元每天奖励乙方。如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按元每天对乙方处罚。
第十条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经双方同意可申请仲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桩机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①桩机工程造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总桩有个,按每米元承包给乙方。
②桩基要求:钢筋为冷钢(),每个必须3根,长
2.5米,C30混凝土,425水泥,总造价元。
③付款支付方式:甲方二次付清,一次付元,桩机完工应付元,质保金元。
二、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的承诺和本合同签订之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符以本合同条文为准。
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人民政府一份,区委组织部一份,区财政局一份,乡(镇)政府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乙双方送有关单位各查。
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起生效。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承、发包方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