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 第三节 商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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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德]海曼著:《商法典评篡》第1卷,第5页。
26
27
三、商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规范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公法性
5、国际性
28
四、商法的原则
(一)商主体法定原则
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商主体公示法定
(二)公平交易原则 (三)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交易简便、短期时效、定型化交易 (四)鼓励交易原则
21
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程序
银行承兑汇票流转程序图
出票人
③交付汇票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转让
被背书人
购货单位
① 申 请 承 兑 ② 承 兑 ⑤ 交 存 票 款 ⑥ 代 理 付 款 入 帐 ⑦银行清算
背书人
④ 提 示 票 据 ④ 提 示 票 据
持票人
⑥ 代 理 付 款 入 帐
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票人 开户银行 代理付款人
9
二、商法的特征赵旭东
2
(一)私法和公法规范的融合。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三)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四)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技术性。 (五)国际性。
赵旭东9
10
二、商法的特征柳经纬
3
(一)营利性。指商法对商事主体营利性 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宗 旨。 (二)技术性。 (三)公法性。 (四)国际性。
出票人
承兑人 (付款人) ①出票 收款人(持票人) 背书转让
被背书人
背书人
② 委 托 收 款
⑥ 收 妥 入 帐
持票人
⑥ 收 妥 入 帐 ② 委 托 收 款
④ 付 款
付款人开户银行 代理付款人
③发出委托收款 收款人、持票人开户银行 ⑤划回票款
32
19
商法的兼容性
商法兼容性的表现: 1、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2、任意法与强行法的兼容 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不仅私法兼容了公法,而且还使公法服从 于私法,为私法服务。
20
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徐学鹿认为:资本经营是以资本增值为目 标的经营管理方式。 我认为:资本经营不能作为商法的特征。 1、它不能概括历史上全部的商法,仅限 于现代商法; 2、资本经营是经济学的范畴,而不是法 学范畴。 3、资本经营的目的仍是营利。
(五)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29
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商事组织是商事交易的基础,商事交易是商事组织设立的目的。因此, 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商法的规范对象,并使商法既 具有组织法的一面,又具有行为法的一面。 组织法和行为法具有不同的性质。组织法主要实行严格主义,其组织 类型是法定的,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商法中的组织法的任务之一是 统一组织的规格与要求;组织法的另一重要任务是通过法律技术,使 商业组织具有团体能力,尽管这种能力在公司和非法人商事组织中表 现不同。组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还涉及第 三人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法主要实行自由主义,它涉及营业财产和商事交易的规则。行为 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利益。 合伙企业法—组织法,但含有行为法规范;证券法—行为法,但有组 织法规范。
赵旭东/柳经纬 8
二、商法的特征赵中孚
1
赵中孚
(一)商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性,是公 私法结合的法,但其本质仍为私法。 (二)商法以促进和保护商事交易中的利 益实现为主旨,具有营利性。 (三)商法适应商事交易现代化、科技化 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四)商法适应商事交易国际化的要求, 具有国际性。 (五)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韩长印8
7
15
二、商法的特征覃有土
(一)商法的兼容性。 (二)商法的技术性。 (三)商法的营利性。 (四)商法的国际性。
覃有土6
8
16
二、商法的特征赵万一
(一)商法具有复合性(即兼容性)。 (二)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三)商法具有明显的营利性。 (四)商法具有显著的国际性。
9
赵万一2
17
结束!
18
伦理性规范与技术性规范
以法律规范的立法原旨是为了维护伦理道 德还是授予行为技术,可以分为道德性规 范和技术性规范。 票据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如何实施票据 行为,怎样行使、保全、保护票据权利, 次立法意图上讲,侧重于规定票据使用、 流通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方法,相对而言, 属于技术性规范。
范健8
13
二、商法的特征徐学鹿
6
(一)商法的兼容性。 (二)商法的技术性。 (三)商法的国际性。 (四)商法的进步性(注:同商法的易变性) (五)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徐学鹿43
14
二、商法的特征韩长印
(一)以私法性为基本特质,兼具 公法性要素。 (二)注重实践理性,融入较多技 术性规范。 (三)具有统一化和国际化趋势。
赵旭东/柳经纬 5
(二)商法是实体法
1、以法律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 体法和程序法。 2、商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商事主体在交 易活动中具体权利和义务。
赵旭东
6
(三)商法是权利法
民商法是权利法,它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 起点,又通过权利制度确认当事人的行为 规则。 她以一系列权利的设定来给人自由选择的 空间,承认、弘扬人的理性。 民商法:以授权性规范为主;刑法、行政 法以限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为主。
承兑人
22
票据背书图样
票 据 背 书 图 样
wk.baidu.com
商法规范的易变性
商法规范必须及时反映现实商事交易活动之需求, 而商事交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发展变化的, 因而,商法与一般法律相比,其修改更为频繁。 具体体现: 1、各国不断修改商法; 2、不断制定新的单行法; 3、通过司法解释扩大商法的适用。
赵万一P2
7
(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1、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经济。 2、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具有营利性和营业性特征, 反映的商品经济的要求。 3、商事主体制度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组织形 式;商行为制度则直接规范商品交换行为。 4、民法反映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商法反映商品经 济的直接要求。 5、私法的价值观念:主体平等、权利本位、意思自 治
24
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商法的调整对象不是一般人,其法律规则 的适用是特定的。 它或者仅适用于履行了商事登记而具有商 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仅适用于商行为。 多数国家法律规定,非商人和商行为者, 不得适用商法。
25
商法的公法性
商法中包含大量的公法性条款:商事登记、 商号等等。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而干预商 事交易活动的规范。 “这些公法性条款始终处于为私法交易服 务的地位,由此,它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 商法的私法属性。” ①
商法总论
教材:商法总论 (第四版) 赵 中 孚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
商法导论
2
第三节 商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商法的本质 二、商法的特征
3
一、商法的本质
(一)商法是私法 (二)商法是实体法 (三)商法是权利法 (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4
(一)商法是私法
1、利益说: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者 为公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者为私法。 乌尔比安倡导此说。 2、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以谋求个体利益 为目标的社会关系,属于“私”的范畴。 3、商法中的公法性规范,其存在价值在于规 范商主体的商事活动,服务于私法规范。 民商法是私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 地位。
柳经纬13
11
二、商法的特征王保树
4
(一)规制营利。 (二)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三)企业维持。 (四)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的原则。
王保树70
12
二、商法的特征范健
5
(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五)商法的国际性。
30
企业维持
企业维持,是指商法维持企业作为健全的 组织体的存续和发展。 1、为什么要维持?P71 2、企业维持在商法中的具体体现P72
第一,员工及员工的补充 第二,资本的集中 第三,确保企业的独立性 第四,企业破产、解散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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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程序
商业承兑汇票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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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三、商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的营利性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规范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4、公法性
5、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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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法的原则
(一)商主体法定原则
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商主体公示法定
(二)公平交易原则 (三)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交易简便、短期时效、定型化交易 (四)鼓励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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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的流转程序
银行承兑汇票流转程序图
出票人
③交付汇票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转让
被背书人
购货单位
① 申 请 承 兑 ② 承 兑 ⑤ 交 存 票 款 ⑥ 代 理 付 款 入 帐 ⑦银行清算
背书人
④ 提 示 票 据 ④ 提 示 票 据
持票人
⑥ 代 理 付 款 入 帐
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票人 开户银行 代理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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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赵旭东
2
(一)私法和公法规范的融合。 (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三)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四)商法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技术性。 (五)国际性。
赵旭东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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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柳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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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利性。指商法对商事主体营利性 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并以此作为自己的宗 旨。 (二)技术性。 (三)公法性。 (四)国际性。
出票人
承兑人 (付款人) ①出票 收款人(持票人) 背书转让
被背书人
背书人
② 委 托 收 款
⑥ 收 妥 入 帐
持票人
⑥ 收 妥 入 帐 ② 委 托 收 款
④ 付 款
付款人开户银行 代理付款人
③发出委托收款 收款人、持票人开户银行 ⑤划回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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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兼容性
商法兼容性的表现: 1、公法与私法的兼容 2、任意法与强行法的兼容 3、组织法与行为法的兼容 不仅私法兼容了公法,而且还使公法服从 于私法,为私法服务。
20
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徐学鹿认为:资本经营是以资本增值为目 标的经营管理方式。 我认为:资本经营不能作为商法的特征。 1、它不能概括历史上全部的商法,仅限 于现代商法; 2、资本经营是经济学的范畴,而不是法 学范畴。 3、资本经营的目的仍是营利。
(五)交易明确、安全原则
29
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商事组织是商事交易的基础,商事交易是商事组织设立的目的。因此, 商事组织和商事交易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商法的规范对象,并使商法既 具有组织法的一面,又具有行为法的一面。 组织法和行为法具有不同的性质。组织法主要实行严格主义,其组织 类型是法定的,基于交易安全的考虑,商法中的组织法的任务之一是 统一组织的规格与要求;组织法的另一重要任务是通过法律技术,使 商业组织具有团体能力,尽管这种能力在公司和非法人商事组织中表 现不同。组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还涉及第 三人利益甚至社会公共利益。 行为法主要实行自由主义,它涉及营业财产和商事交易的规则。行为 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仅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利益。 合伙企业法—组织法,但含有行为法规范;证券法—行为法,但有组 织法规范。
赵旭东/柳经纬 8
二、商法的特征赵中孚
1
赵中孚
(一)商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性,是公 私法结合的法,但其本质仍为私法。 (二)商法以促进和保护商事交易中的利 益实现为主旨,具有营利性。 (三)商法适应商事交易现代化、科技化 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四)商法适应商事交易国际化的要求, 具有国际性。 (五)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韩长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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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覃有土
(一)商法的兼容性。 (二)商法的技术性。 (三)商法的营利性。 (四)商法的国际性。
覃有土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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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赵万一
(一)商法具有复合性(即兼容性)。 (二)商法具有较强的技术性。 (三)商法具有明显的营利性。 (四)商法具有显著的国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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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万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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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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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性规范与技术性规范
以法律规范的立法原旨是为了维护伦理道 德还是授予行为技术,可以分为道德性规 范和技术性规范。 票据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如何实施票据 行为,怎样行使、保全、保护票据权利, 次立法意图上讲,侧重于规定票据使用、 流通和保全票据权利的方法,相对而言, 属于技术性规范。
范健8
13
二、商法的特征徐学鹿
6
(一)商法的兼容性。 (二)商法的技术性。 (三)商法的国际性。 (四)商法的进步性(注:同商法的易变性) (五)商法的资本经营性。
徐学鹿43
14
二、商法的特征韩长印
(一)以私法性为基本特质,兼具 公法性要素。 (二)注重实践理性,融入较多技 术性规范。 (三)具有统一化和国际化趋势。
赵旭东/柳经纬 5
(二)商法是实体法
1、以法律的内容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 体法和程序法。 2、商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商事主体在交 易活动中具体权利和义务。
赵旭东
6
(三)商法是权利法
民商法是权利法,它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 起点,又通过权利制度确认当事人的行为 规则。 她以一系列权利的设定来给人自由选择的 空间,承认、弘扬人的理性。 民商法:以授权性规范为主;刑法、行政 法以限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为主。
承兑人
22
票据背书图样
票 据 背 书 图 样
wk.baidu.com
商法规范的易变性
商法规范必须及时反映现实商事交易活动之需求, 而商事交易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发展变化的, 因而,商法与一般法律相比,其修改更为频繁。 具体体现: 1、各国不断修改商法; 2、不断制定新的单行法; 3、通过司法解释扩大商法的适用。
赵万一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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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1、商品经济是以商品交换为目的的经济。 2、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具有营利性和营业性特征, 反映的商品经济的要求。 3、商事主体制度是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的法律组织形 式;商行为制度则直接规范商品交换行为。 4、民法反映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商法反映商品经 济的直接要求。 5、私法的价值观念:主体平等、权利本位、意思自 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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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商法的调整对象不是一般人,其法律规则 的适用是特定的。 它或者仅适用于履行了商事登记而具有商 主体资格的人,或者仅适用于商行为。 多数国家法律规定,非商人和商行为者, 不得适用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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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公法性
商法中包含大量的公法性条款:商事登记、 商号等等。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而干预商 事交易活动的规范。 “这些公法性条款始终处于为私法交易服 务的地位,由此,它还不能从根本上改变 商法的私法属性。” ①
商法总论
教材:商法总论 (第四版) 赵 中 孚 主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一章
商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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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法的本质和特征
一、商法的本质 二、商法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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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的本质
(一)商法是私法 (二)商法是实体法 (三)商法是权利法 (四)商法是商品经济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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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是私法
1、利益说: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者 为公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者为私法。 乌尔比安倡导此说。 2、商法所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以谋求个体利益 为目标的社会关系,属于“私”的范畴。 3、商法中的公法性规范,其存在价值在于规 范商主体的商事活动,服务于私法规范。 民商法是私法,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强调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 地位。
柳经纬13
11
二、商法的特征王保树
4
(一)规制营利。 (二)组织法与行为法相结合。 (三)企业维持。 (四)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的原则。
王保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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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法的特征范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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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 (二)商法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三)商法规范较强的技术性和易变性。 (四)商法的公法性。 (五)商法的国际性。
30
企业维持
企业维持,是指商法维持企业作为健全的 组织体的存续和发展。 1、为什么要维持?P71 2、企业维持在商法中的具体体现P72
第一,员工及员工的补充 第二,资本的集中 第三,确保企业的独立性 第四,企业破产、解散的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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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的流转程序
商业承兑汇票流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