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类机构的定义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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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管理]

什么是国有资产管理[资本运营管理]

什么是国有资产管理所谓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对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的经营和使用,进行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具体地说,就是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国有资产管理的任务:是优化国有资产结构,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编辑本段国有资产管理的界定实际上,国有资产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涵义。

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是指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各级政府实施所有者权利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而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则是指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者依照法律和国家的授权所实施的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的总称。

比较广义和狭义两种认识:二者在国有资产管理者的范围上有所不同: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强调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政府——的权利行使;而狭义的概念中更关注资产本身的运作,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则限定于政府授权经营者的范围。

在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语境下使用国有资产管理这一概念显然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内涵较少,而外延宽广;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内涵丰富,而外延狭窄。

从国有资产立法角度分析,我们认为应当采广义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进而作为我国国有资产立法的基本范畴。

首先,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难以区别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主体行使其权利的行为。

如前所述,狭义的国有资产管理实际上是指国有资产运营主体的经营行为。

此时,该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为市场经济中平等的民事主体,与其交易之对手并无法律地位上的差异;同时,该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所实施的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相对于其交易对手而言,亦无本质上的不同,仍属于普通民事行为的范畴;再则,狭义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一体适用诸如《合同法》、《担保法》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规范,没有特别立法之必要。

因此,若以狭义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立法之根柢,难免与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有所冲突,亦可能造成相关法律体系的混乱,更不利于协调国有资产所有者国家与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区别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区别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区别在政治学中,政治制度是指国家政治组织体系的总称,由各类政治规范构成。

其中,“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是两个重要的概念,二者虽然都是指政治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内容,但是在特定的语境下,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根本政治制度的定义根本政治制度是政治组织体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是指建立国家机构的根本原则和制度。

具体来说,根本政治制度包括一个国家的宪法、国家元首的地位、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等。

可以说,根本政治制度是整个国家政治组织体系的“灵魂”,是国家治理的核心所在,无论在哪个时间、哪个地域,根本政治制度都是国家政治制度中最核心、最长远、最基础的部分。

基本政治制度的定义基本政治制度是指在根本政治制度下建立的、贯彻实施的其他法律政策制度,是国家政府部门和行政机构行使职权和管理社会事务的制度规矩。

具体来说,基本政治制度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政党制度、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等。

基本政治制度与根本政治制度一样都是国家政治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整个国家政治制度是由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两个方面构成的。

但是,相对于根本政治制度来说,基本政治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难度较小,同时也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灵活性。

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之间的区别可以看出,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在定义上都与国家政治组织体系有关,但在具体内容和方面上又存在区别。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1.法律地位的差异根本政治制度是建立国家机构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法律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一般也较难修订。

而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根本政治制度制定的具体法律制度,其法律地位相对较低,同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可变性。

2.内容的差异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是国家机构体系和国家元首制度等方面的基本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到国家的政治架构组织和行政管理结构;而基本政治制度则更具体,包括选举制度、议会制度、政党制度等方面的制度规范。

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域的区别

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域的区别

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域的区别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域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两种关键概念,它们都在不同的层面上对社会进行组织和管理。

然而,它们在定义、功能和作用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一、定义的区别组织机构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设立的、由一组人员组成的、具有明确职责和权力关系的组织形式。

它可以是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实现特定的职能和目标为主要任务。

组织机构通常由上级机构和下级机构组成,形成层级关系。

行政区域是指为了方便管理和行政事务的需要而划分的地理区域。

行政区域通常是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建立的,用于划分、管理和行使行政权力。

行政区域可以是国家、省、市、县、乡、村等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

二、功能的区别组织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任务。

它通过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关系,使组织内部的工作协调有序。

组织机构通过分工合作、协调决策等方式,推动组织内部的工作进行,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

行政区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行政管理。

行政区域通过划分和管理地理区域,为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行政区域的划分可以使政府更好地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交通等,同时也方便居民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

三、作用的区别组织机构在社会中起到组织和管理的作用。

它通过建立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关系,使组织内部的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组织机构还可以促进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协作,推动组织的发展和创新。

行政区域在社会中起到管理和服务的作用。

它通过划分和管理地理区域,为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行政区域的建立可以使政府更好地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居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组织机构和行政区域在定义、功能和作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组织机构主要是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任务,通过建立明确的职责和权力关系来推动工作进行;行政区域主要是为了方便管理和行政事务的需要而划分的地理区域,为政府提供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两者在社会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社会的组织和管理提供支持。

事业单位 常识(整理版)

事业单位 常识(整理版)

1.事业单位的分类?都分哪几类?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以及新闻出版、体育、环境监测、城市建设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机关的附属机构和法律服务所等。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特征———各类事业机构都为公立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政府决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以及编制,并对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各类事业单位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

在中国,事业单位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具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公司。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而为一的常见方式。

比如,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直属局,它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前一块牌子代表国家机关,后一块牌子代表“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

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的定义主要有两个:一个是1998年国务院发布,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另一个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定义为:“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无论如何定位,事业单位的实质就是提供公共服务。

“在经济体制改革前后,事业单位都是指政府创设的,提供教育、科研、文化和卫生服务的专门机构,尽管不同时期的法规对它的界定不尽相同,但并没有实质差别。

”方流芳说。

因此,许多人认为“事业单位”英文较为准确的意译为:公共服务机构。

目前中国的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以及部分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等共同提供。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参考答案形考任务一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现代社会系统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

3、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谷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模型,讨论了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集体谈判范围。

4、世界劳工联合会成立于1921年,总部设在(比利时)。

5、政府分为狭义的政府和广义的政府两类。

其中,狭义的政府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

6、政府的基本理念包括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和(劳资关系理念)。

二、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指现代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

3、劳动者:在主要研究雇佣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关系学里,劳动者即是劳动关系主体其中之一,该定义体现和反应了现代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特征。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指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劳动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4、工会: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

现在一般指,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点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5、雇主:关于雇主的定义,同样我们也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

即在现代产业关系中,雇主是指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简述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特征行政组织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标而设立的一种机构体系,它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

行政组织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组织的定义行政组织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实现公共目标而设立的一种机构体系,它是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形式之一。

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国家的政策、法律和规章,以及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二、行政组织的特征1.行政组织是政府权力的实施机构。

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它负责实施国家的政策、法律和规章,以及处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

2.行政组织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组织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共同构成国家政权的三大机关。

行政组织是政府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政府的决策和指令,以及处理社会事务。

3.行政组织具有权力和责任。

行政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它具有权力和责任,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4.行政组织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

行政组织的行政行为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它可以对公民和组织进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组织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

行政组织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革,以适应不同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变化。

三、行政组织的分类1.中央行政组织。

中央行政组织是指国家政府的最高行政机构,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

2.地方行政组织。

地方行政组织是指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包括省、市、县、乡、村等地方政府机构。

3.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现公共目标而设立的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机关。

4.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现公共目标而设立的非营利性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博物馆等。

四、行政组织的职能1.执行国家政策、法律和规章。

行政组织负责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规章,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课程网上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形考任务一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现代社会系统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

3、20世纪初,英国经济学家庇谷在其(福利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一种短期工资决定模型,讨论了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集体谈判范围。

4、世界劳工联合会成立于1921年,总部设在(比利时)。

5、政府分为狭义的政府和广义的政府两类。

其中,狭义的政府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即国家机构中执掌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构)。

6、政府的基本理念包括经济理念、政治理念和(劳资关系理念)。

二、名词解释1、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关系系统:是指现代社会系统中以劳动关系为基本关系所构成的包括劳动关系的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因素交流互动的有机整合体。

3、劳动者:在主要研究雇佣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劳动关系学里,劳动者即是劳动关系主体其中之一,该定义体现和反应了现代产业中的劳动关系特征。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指在现代产业社会中受雇于他人,以劳动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工作者。

4、工会: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

现在一般指,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点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5、雇主:关于雇主的定义,同样我们也从劳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

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是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

即在现代产业关系中,雇主是指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组织机构的类型

组织机构的类型

组织机构的类型一、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指由国家政府设立,负责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组织。

政府机构包括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例如国务院、省级政府等;立法机关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等;司法机关负责审判和执行法律,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等。

二、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以追求公益为宗旨的组织。

非营利组织包括慈善机构、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等。

慈善机构致力于帮助贫困人群、灾难受灾者等,例如红十字会、壹基金等;教育机构提供教育服务,例如学校、培训机构等;文化机构致力于传承和发展文化艺术,例如博物馆、图书馆等。

三、企业组织企业组织是以盈利为目的,通过生产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取利润的组织。

企业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等。

私营企业由个人或合伙人拥有和经营,例如小作坊、个体工商户等;国有企业由国家所有和管理,例如石油公司、银行等;跨国公司在多个国家开展业务,例如苹果、丰田等。

四、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由一定范围内的公民自愿组成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学术团体、兴趣组织等。

行业协会代表某个行业的利益,例如律师协会、医生协会等;学术团体致力于学术研究和交流,例如学术会议、研究机构等;兴趣组织由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例如户外俱乐部、音乐团队等。

五、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是由多个国家或地区共同组成的组织,以解决全球性问题和促进国际合作为目标。

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等。

联合国致力于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和发展,例如维和行动、人权保护等;世界银行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经济发展和减贫,例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改善等;世界贸易组织致力于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例如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等。

六、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提供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

国家机构有哪些教学设计

国家机构有哪些教学设计
教学过程
活动编号
课件资源教ຫໍສະໝຸດ 活动教学方法活动目的
1
P2-3
导入:
1.P2:同学们,在我们学校,除了每天给我们上课的任课老师之外,还有一些专门的管理部门,每个部门都担负着特定的职责,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够顺利开展。说一说,你知道有哪些管理部门吗?
2.P3:学校需要部门来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同样道理,国家的正常运转需要通过国家机构实现,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这些国家机构的保障。
7.2. P18:司法机构徽章的含义学习;
8.3. P19-20:法院审判权;
1.4. P21:请同学们说一说,为什么说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呢?
学习司法与检察机构的职权
5
P22
小结和课后实践
第3课时教学设计
课题
国家机关的产生
学习
目标
1、了解国家机关的职权是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要服务于人民;
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4
P13-16
教学授课:
人民政府与下属的行政机关的职权
3.1.P13:学习人民政府与下属的行政机关的职权;
4.2.P14-15:常见的行政机关;
5.3. P16:歌曲视频--为人民服务
学习人民政府与下属的行政机关的职权
5
P17-21
教学授课:司法与监察机构的职权
6.1. P17:学习司法与监察机构的职权;
理解哪些是国家机关,国家机构的主要特征是具备国家和社会管理职权。
3
P10-13
授课:各类不同的国家机关
1.1.P10:国家机构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前者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后者代表国家在所在区域内行使职权;
1.2. P11:宪法里定义的国家机关有哪些;

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

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

国家机构、政府机构、党的机构、国家机关区别总书记、国家主席、委员长、纪检委书记、总理、秘书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国务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人大常务委员会、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主席在了解这些词汇时,应注意它们是分属哪个机构的,党的机构,国家机构,还是政府机构?总书记,是指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这里为什么称其为“总”?因为他是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三者的书记。

中央委员会是一个党的机构,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产生;容易与之混淆的一个概念是人大常务委员会,属于国家机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最高领导称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而非书记。

那么国家主席呢?要注意的是:国家主席是一个机构,而非一个职位,属于国家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那么国务院是干什么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属于政府机构,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这里要注意了,与之相区别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国务院是权力执行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那么秘书长又是干什么的呢?事实上,有两个机关有秘书长:一个是人大常务委员会,另一个就是国务院。

前者的秘书长主要协助委员长工作,与委员长、副委员长共同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后者的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中考知识点详解机构与职能

中考知识点详解机构与职能

中考知识点详解机构与职能中考知识点详解:机构与职能一、国家机构与职能国家机构是指国家行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组织机构。

在我国,主要有国家权力机构、政府机构和人民团体,它们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1. 国家权力机构国家权力机构是指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最高立法权力和最高司法权力的机构。

(1)立法机构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平等适用和贯彻执行。

我国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由代表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行政机构行政机构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是我国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地方的行政机构,负责履行地方行政职能。

(3)司法机构司法机构负责审判和处理案件,维护社会法律秩序。

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分别负责审判和检察工作。

2. 政府机构政府机构是指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构。

在我国,政府机构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1)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是指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和它的组成部门组成。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负责制定国家的行政政策和法规,并指导地方政府的行政工作。

(2)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指我国各级地方的行政机关,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行政管理,负责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行政政策和法规。

3. 人民团体人民团体是指由人民群众组成的各种社会组织,如工会、妇女组织、青年团体等。

人民团体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

二、组织机构职能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职能,下面分别介绍国家权力机构、政府机构和人民团体的职能。

1. 国家权力机构职能(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和修改法律、修改宪法,选举国家的重要领导人员,决定重要国家事务。

认识政府机构教案

认识政府机构教案

认识政府机构教案一、引言在我们的社会中,政府机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府机构是为了管理国家事务和服务公众的组织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秩序。

本教案将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政府机构的重要性和功能。

二、政府机构的定义和种类1. 政府机构是指为管理公共事务而设立、具有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

政府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管理部门。

2. 中央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例如国务院、立法机构等。

地方政府则可以分为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

其他管理部门包括监察委员会、行政机关等。

三、政府机构的功能和职责1. 制定政策:政府机构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管理和监督社会各方面的事务,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2. 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机构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交通等,以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

3. 维护社会秩序:政府机构负责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 经济管理:政府机构在经济管理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制定财政政策、监管市场等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

四、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1. 单位设置:政府机构的组织结构是根据职能需求和行政区划而设立的,包括不同的部门和单位。

例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管理局等。

2. 职权划分:政府机构会根据职责不同进行职权划分,明确各部门的权限和责任范围以便行使权力。

3. 决策层级:政府机构通常设有各级领导机构,如行政首长、部长等。

决策层级的设置有助于决策的高效执行。

五、政府机构的运作方式1. 行政管理:政府机构通过行政措施来管理、监督和推动社会各类事务,包括执法、审批、监管等。

2. 公众参与:政府机构开展公众参与的活动,例如听证会、公众咨询等,以确保决策的公正和透明。

3. 信息发布:政府机构通过官方渠道和媒体发布政策和决策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相关的重要信息。

六、小结政府机构在社会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职责功能多样且重要。

通过本教案的学习,学生对政府机构的认识将更加全面和深入。

事业单位与其它社会组织机构的区别和关系

事业单位与其它社会组织机构的区别和关系

事业单位与其它社会组织机构的区别和关系事业单位在我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织机构,具有自己独特的特性,有自己的活动内容,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其它组织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在我国社会组织机构中,除了事业单位外,还有其它五大类组织机构,分别是:一是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二是政党机关;三是社会团体组织;四是企业;五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六大类组织机构构成了我国整个国家组织机构的完整体系,它们相互之间既互相区别,又密切联系,共同存在。

国家的对内职能分为政治、经济和社会几个主要方面。

其中政治职能的实现,主要靠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的活动;经济职能主要依靠企业的生产和积累来实现;而社会的科学文化等方面的职能,则主要依靠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类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服务来实现。

事业单位门类繁多、涉及范围广、影响大,是我国整个组织机构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与国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等组织机构既存在区别,又有密切的关系。

第一节事业单位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别和关系在我国六大类组织机构中,事业单位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最为密切,它们共同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起着其它组织机构所不能替代的作用。

一、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1、事业单位的概念事业单位是一个个具体的、具有特定结构的物质形态,也是一种源远流长而又广泛复杂的社会形态,它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如,就学校教育这类事业单位的产生而言,在原始社会早期,人类社会就通过师傅带徒弟或长辈传晚辈这种方式,把长期以来积累的生产、生活经验和其它社会知识传递给后代,这便是最原始的一种教育方式。

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社会生活知识、经验的不断积累和丰富,仅仅依靠简单的传授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于是人类就已经意识到要通过专门的场所,教授社会生产和生活所需的各种知识,这样便产生了最初的学校。

电子政务的概念

电子政务的概念

电子政务的概念
• 4) 开放性。
–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政府在发展电子政务时,应该以公众为“顾客”, 以公众的喜好、利益诉求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所有可以开放和公布的 信息资料,使公众和企业都能从政府网站上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电子政务的概念
– 从技术角度看,电子政务系统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对异构平台的适应 方面,包括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平台两大类。网络系统开放性好,主要 表现在对多种协议都提供支持;而数据库平台开放性好的主要特征是 电子政务系统能够支持对多种异构数据库的访问。
电子政务的概念
• 5) 存在的基础不同。
– 传统的政务与实物经济相联系,是大工业生产的产物,与大工业的管 理方式相适应。而电子政务是信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信 息化手段在政府管理中的运用,是政府管理信息化的结果。
电子政务的概念
• (4) 发展电子政务的原则
– 发展电子政务要注意以下一些原则: – 1) 领导重视。 – 2) 服务性。 – 3) 互动性。 – 4) 开放性。 – 5) 安全性。
电子政务的概念
• 3) 互动性。
– 由于因特网的交互性特点,公众通过电子政务网络可以与政府形成良 性互动。一方面,政府通过因特网可以将相关决策及时传达给公众; 另一方面,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随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政府监察部 门也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基层情况。电子政务大大缩短了政府与公 众之间的距离。
电子政务的概念
• 可见,电子政务是政府机构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网络化 的需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政务处理、政府服务的各项职 能通过网络实现有机结合,并通过流程优化创新,实现提高政 府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改进政府服务水平的目的,以适 应信息化时代需要的现代政府工作机制。

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区别

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区别

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区别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定义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都是为了方便和满足市民的需求而设立的服务机构,但在具体功能和侧重点上存在一些区别。

市民服务中心的特点市民服务中心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目的是为了改善和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市民服务中心通常提供涉及居民生活方方面面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社保缴纳、公积金管理等。

市民服务中心的特点是其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需求。

其提供的服务通常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直接办理,因此在服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上具备较高的信誉度。

便民服务中心的特点便民服务中心通常是由各种社会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自行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市民的办事需求。

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更加灵活,多样化,并且更为关注市民的个体需求。

便民服务中心的特点在于其灵活性和便利性。

它与市民的距离更近,服务范围更广,可以提供各种生活服务,如快递代收、缴费代办、银行业务、通讯服务等。

便民服务中心通常位于人口密集的区域,如社区、商业街区等地方,方便市民就近办理各类服务事务。

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区别市民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1.服务范围: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更加广泛,主要涉及政府或政府委托的居民生活事务。

而便民服务中心则更加注重市民个体需求,提供的服务更加灵活多样。

2.服务机构:市民服务中心通常由政府或相关部门设立,服务人员都是政府的公务员或委托的人员。

而便民服务中心是由社会机构或企事业单位自行设立,服务人员可以是机构内部的员工或者外包的员工。

3.服务质量:由于市民服务中心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并接受公众监督,所以其服务质量通常较高,规范性也较强。

而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可能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监管而存在一定的差异。

4.服务定位:市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更加注重公共利益,服务对象是广大市民群众,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和提高整体的生活质量。

公共事业管理知识点

公共事业管理知识点

公共事业管理知识点公共事业管理学是研究公共事业管理活动、制度、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学科。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公共事业管理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公共事业管理知识点一、事业1、个人层面:“事业”是指个人的成就。

(有意识的追求某种目标或行动)2、社会层面:指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

3、国家层面:“事业”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事业(区别于“企业”)。

从学科的角度认为事业是从国家层面上讲的。

崔运武的《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所谓事业,是我国特有的与全体人民利益有关的以科、教、文、卫、体为基本内容的行业或部门,及其相应的管理体系。

”二、公共事业定义:满足公众生活质量和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的活动及体系。

(与以往的事业相比其实质性区别在公共性)①公有:公共占有,集体占有,非私人占有。

②公用(共享功能)③公益(从目的上看)④公众(开放性)公共事业的特点(重点):(1)准公共性。

产品(或服务):准公共性;服务对象:社会公众,公众性;服务目标:公众利益,公益性。

(2)非营利性。

事业单位:“为了社会公益”、“社会服务”。

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

三、定义:(1)公共物品:具有绝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可分割性;不存在消费上的拥挤效应,排他消费成本极高。

(政府提供)(2)私人物品:具有绝对排他性和竞争性,利益能够分割,享有独立产权的排他消费。

(企业或私人提供)(3)准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物品。

(谁提供?)如学校、高速公路、医院等。

学科理论认为,提供准公共物品的组织就是公共事业组织。

⌝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些组织和部门主要提供准公共物品,那么其从事的活动可以称为“公共事业”。

也以此区别于“公共行政”。

从社会产品的来源看,人类社会可以分为三类组织:(1)公共行政组织:提供公共物品;(2)公共事业组织:提供准公共物品;(3)私人企业组织:提供私人物品。

中国政府机构的基本状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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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5、政府部门内设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层级图
国务院
部级或 副部级
部、委、办、行、署、局、室
司局级
司、局、厅、室
处级
处、室
19
5.1、省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省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省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厅局级
厅、局、委、办
处级
处、室
20
5.2、地市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地市级
地市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
处级
局、委、办
科级
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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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市县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市县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县处级
市县人民政府
科级
局、委、办
股级
科、室
22
5.4、乡镇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乡科级
乡镇级人民政府层级图 乡镇人民政府
股级
各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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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运行机制
• 领导体制和决策体制 • 首长负责制,领导分管体制 • 民主集中制,科学民主决策 • 会议制度 • 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办公会议 • 文件制度 • 法治型政府(依法行政)
9
2.1、组成部门(28)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事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建设部 铁道部 交通部 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
10
2.2、直属机构(18)
海关总暑
国家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名词,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文件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1.1 定义: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1.2 制定机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1.3 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行政法规2.1 定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 制定机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3 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的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3.1 定义: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2 制定机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3 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地方性约束力。

四、部门规章4.1 定义: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部门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2 制定机构: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

4.3 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部门或机关内部,具有局部性约束力。

五、效力比较5.1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依次递减。

5.2 在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以法律为准。

5.3 各类法律文件之间存在协调关系,相互之间应当保持一致性和统一性。

总结:通过以上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进行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区别。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章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章
格、职能、内部机构、人员规模和结构比例的总和。 狭义的行政编制,仅指使用行政经费,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的总和。
行政编制的特点: 第一,行政编制是从事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编制。 我国使用行政编制的除了行政机关外,还有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
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机关、各民主常派机关、各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 关、群众团体机关。
一、行政主体的界定
第三节 行政主体
1、定义及内涵 定义: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独立对外进行管理的组织,包括 行政机
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内涵:第一、行政主体是组织,不是个人; 第二、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行政主体有权代表国家和社会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第二、行政组织法主要规定公共行政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行政职能、权力结构和运行 机制等;
第三、行政组织法的目的是建立现代公共行政秩序,实现对公共行政组织的系统控制。
2、行政组织法的渊源
(1)宪法对行政组织的 规定
例:《宪法》第三章第三节规定 了国务院的法律地位、国务院的 组成、国务院领导的任期和国务 院的职权;第三章第五节规定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
决定着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 的决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场改革围绕着全面加强
五、行政组织法的历史沿革 党的领导、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平台化配置、统筹党政
军群机构改革和合理设置地方机构等方面展开。
《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
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纳入行政编制系列。 第二,行政编制的核心内容是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规模和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等。对 行政机关而言,行政编制还包括职能设置和隶属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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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一定标准对政府工作进行分解和分类,并以此为依据建立的负责政府某一方面事务的机构。

主要有国务院所属工作部门和地方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两大部分。

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在接受同级政府领导的同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工作部门对口或对应机构的指导。

政府各工作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作,相互间具有配合、协调及一定的制约关系。

政府组成机构
政府职能机构的主体部分,是在对政府的总体职能进行基本划分的基础上,本着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组织精干和提高效率的原则,由法律规定设置的。

在我国,其行政首长是政府的组成人员,具体人选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其名称在中央政府一般都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地方政府都冠以某省或某市、县的字样,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政府派出机关
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政府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

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三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政府派出机关设立的依据源于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是独立的行政主体,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政府派出机构
政府派出机构是指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在一定区域或组织内设立、授权实施某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代表机构。

根据派出主体的不同,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各级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如驻京办、驻外办等;二是政府在特殊经济区域或特殊地区的派出机构,如各类开发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如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国土分局与国土所、工商分局与工商所、地税分局与地税所、司法所等。

政府派出机构主要根据组织法以外
的行政性规章或地方性法规设立,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否则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是指各级政府为了管理某项专门业务或特定事务设置的一类机构。

该机构通常承担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目前,国务院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直属机构。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特设机构,是指政府为了管理某类特殊的事项或履行特殊的职能而单独设立的一类机构。

目前,直属特设机构通常是指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置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

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要求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为落实十六大提出的任务,2003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将国家经贸委的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的职能,
中央企业工委的职能,以及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部分职能等整合起来,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授权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所有职能分开的原则,国资委专门承担监管国有资产的职责。

考虑到国资委既不同于对全社会各类企业进行公共管理的政府行政机构,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特殊性质,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将国资委确定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特设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应当严格控制,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行政机构解决;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
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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