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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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报数据_法律后果(3篇)

企业虚报数据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至关重要。

然而,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虚报数据,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消费者权益,还破坏了市场秩序。

本文将分析企业虚报数据的行为,以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一、企业虚报数据的定义及表现形式企业虚报数据是指企业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申报材料等中,故意夸大、隐瞒、篡改、伪造相关数据,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 虚报营业收入:企业通过虚构交易、虚增销售收入等方式,虚报营业收入,从而虚增利润。

2. 虚报成本费用:企业通过虚增成本、隐瞒费用等方式,虚报成本费用,从而降低利润。

3. 虚报资产:企业通过虚构资产、虚增资产价值等方式,虚报资产,从而虚增企业实力。

4. 虚报负债:企业通过隐瞒负债、虚减负债等方式,虚报负债,从而虚增净资产。

5. 虚报利润:企业通过虚报营业收入、虚报成本费用、虚报资产等方式,虚增利润。

二、企业虚报数据的法律后果1. 税收违法行为企业虚报数据,首先会触犯税收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纳税,如实申报应纳税款。

若企业虚报数据,导致少缴税款,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要求企业补缴少缴的税款。

(2)滞纳金:企业未按时缴纳的税款,将按日加收滞纳金。

(3)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对企业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4)刑事责任:若企业虚报数据涉及偷税、逃税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会计违法行为企业虚报数据还可能触犯会计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财务报表。

若企业虚报数据,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责令改正:会计主管部门将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2)吊销会计资格证书:企业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吊销会计资格证书。

(3)刑事责任:若企业虚报数据涉及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这事儿可真是让人头疼!咱今天就来好好聊聊这里面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就说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吧,他在一家小公司里做财务。

有一次,他们公司想搞点小动作,把财务数据弄得好看些,好去吸引投资。

我这朋友一开始坚决不同意,可架不住老板的威逼利诱,最后还是参与了一点。

结果呢,被查出来了,那叫一个惨!公司被罚款,我朋友自己也受到了处分,差点连工作都丢了。

这让我想到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事儿。

上市公司要是弄出虚假财务报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里面的责任主体,首先就是公司的管理层。

他们就像是大船的舵手,如果舵手故意把方向带偏了,那整艘船能不翻吗?比如说,有的管理层为了让公司的股价上涨,或者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指标,就指使财务人员造假。

这简直就是把股民们当猴耍!还有那些财务人员,他们应该是坚守财务诚信的卫士。

但有些人经不住诱惑,或者迫于压力,就参与到造假当中。

这就好比是一个守门员,明明应该守住球门不让假球进来,结果自己却放水了。

他们可能会篡改账目、虚报收入、隐瞒成本,把公司的财务状况说得天花乱坠,实际上全是泡沫。

再说说审计机构。

他们本来应该是独立的“裁判员”,公正地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

可有的审计机构为了赚那点审计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和上市公司勾结起来,共同造假。

这就好比裁判收了黑钱,故意吹黑哨,那比赛还有公平可言吗?对于这些责任主体,法律可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一旦被发现,公司会面临巨额罚款,严重的可能还会被强制退市。

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坐牢、罚款,以后在行业里也别想混了。

审计机构呢,会被吊销执照,相关人员也得承担法律后果。

总之,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就像是一颗毒瘤,而这些责任主体就是制造和传播毒瘤的罪魁祸首。

法律的大棒一定会狠狠地砸向他们,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咱们股民在投资的时候,也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虚假的财务报告给骗了。

不然,损失的可就是自己的真金白银啦!就像我那朋友,一时糊涂,差点把自己的前途都给毁了。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安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案例一:虚开发票案案例背景: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为了提高企业业绩,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导致企业虚列收入、虚增利润。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王某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例背景:某公司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股价下跌。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张某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案例四:挪用资金案案例背景:某公司出纳员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赵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

CATALOGUE目录•引言•财务报告粉饰的类型与手段•涉及的法律与规定•法律责任分析•典型案例分析•结论与建议定义危害财务报告粉饰的定义与危害维护市场秩序追究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可以让受害投资者获得相应的赔偿,弥补其经济损失,同时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保护意识。

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为什么需要关注财务报告粉饰的法律责任目的范围本报告的目的和范围虚构交易滥用会计估计虚假的收入与利润公司通过延迟确认运营成本、研发费用或资产减值损失等,将费用推迟至未来期间,从而虚增当期利润。

隐瞒负债与费用延迟确认费用遗漏负债不公平定价:公司在关联交易中,与关联方进行不公平定价,以转移利润或隐藏真实财务状况。

虚构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虚构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虚增收入、利润或资产规模,误导投资者和监管机构。

这些财务报告粉饰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和市场公信力。

因此,公司财务报告粉饰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受到严厉追究和惩处。

不当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若违反该原则进行粉饰,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管责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若财务报告存在粉饰行为,高管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要求《证券法》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告。

若财务报告存在粉饰行为,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将触犯《证券法》相关规定。

内幕交易禁止粉饰财务报告可能构成内幕信息,若相关人员在知悉粉饰情况后进行交易,将触犯内幕交易禁止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粉饰行为将触犯《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加强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会计核算原则:《会计法》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如真实性、谨慎性等。

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

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

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是指在国家法律制度框架下,依据财务舞弊性质不同,对财务舞弊行为作出相应的合法处罚措施的一套制度。

本文将从财务舞弊概述、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的实施以及其存在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财务舞弊概述财务舞弊指的是企业和单位的工作人员、管理层等关键人员,以虚假的财务报表、违法的账务处理方式、盗用公款、挪用资金等手段,以达到个人或组织利益的非法行为。

财务舞弊的行为常常会对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信誉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甚至是企业破产。

二、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的实施我国财务舞弊的处罚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司法、证券法、税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构成。

其中,刑法的制定重点解决企业内部的财务舞弊犯罪问题,而其他法规主要针对监管机构和税务机关,提供了处理和处置财务舞弊行为的依据和规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的财务舞弊行为涉及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单位犯罪”的触犯。

对于单位犯罪,刑法规定一般分为以下三种类型进行处理:1、罚款:对于中小企业的财务舞弊犯罪者,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罚款处罚。

2、刑事案件起诉:对于造成恶劣后果的大中型企业财务舞弊犯罪者,法院会制定相应的起诉诉讼程序进行惩戒。

3、追诉刑责:对于犯罪后不作为、不配合调查等行为的企业,司法部门将对其直接进行刑事追责。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务舞弊行为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

为了加强对财务舞弊行为的打击,相关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制度和政策,如公司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防范和处理财务舞弊行为已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

三、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财务舞弊处罚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存在的问题也相当突出。

1、处罚力度过轻:目前我国对财务舞弊犯罪的罚款额度相对较低,且处罚须经验实践法官进行量化裁定,导致相同行为有可能得出不同标准的处罚结果。

2、法律规范缺失:当前针对财务舞弊行为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缺少相应的规范性条款,使得财务舞弊结构相对复杂。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财务舞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财务舞弊现象也随之增多。

财务舞弊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本案例以某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为例,探讨财务舞弊的法律责任及处理过程。

二、案情简介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

然而,自2010年起,A公司涉嫌财务舞弊事件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调查,A公司在2010年至2013年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隐瞒成本等手段,虚构了巨额利润。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交易:A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虚假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

2. 虚增收入:A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3. 隐瞒成本:A公司通过少计成本、虚构成本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2014年,A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证监会对A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决定。

三、法律分析1. 虚假陈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虚假陈述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增收入等手段,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符合虚假陈述罪的构成要件。

2.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披露或者披露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未按规定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3. 内幕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情节严重的行为。

提供假财务报告

提供假财务报告

提供假财务报告1. 引言在当今商业世界中,诚信和透明度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然而,有时企业主可能会出于各种原因去伪造财务报告。

本文将讨论提供假财务报告的行为的危害,以及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2. 假财务报告的危害提供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对企业和整个经济体系都有严重的危害。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危害:2.1. 损害企业声誉一旦假财务报告的事实被揭露,企业的声誉将遭受严重打击。

投资者、供应商和客户都会失去对企业的信任,并对与该企业有任何业务往来感到担忧。

这可能导致合作伙伴的流失和市场份额的减少。

2.2. 资本市场混乱假财务报告可能会引发股市和其他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一旦投资者发现报告有误,他们可能会抛售股票和其他投资工具,导致市场崩盘。

这会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很大的风险。

2.3. 犯罪和法律风险提供假财务报告是违法的行为,涉及欺诈和虚假陈述。

如果发现该行为,企业主将面临刑事指控和巨额罚款。

此外,员工和其他与假报告相关的人员也可能面临刑事检控。

2.4. 经济不稳定假财务报告还可能引发整个经济体系的不稳定。

投资者和消费者对经济前景的担忧可能导致消费减少和投资下降,进而影响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就业。

3. 法律责任提供假财务报告是违法的行为,违反了会计和财务准则以及财务报告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责任:•欺诈罪:虚假陈述企图欺骗他人,以获得不当利益。

•公司法违规:违反了公司法的要求,包括未按时公开财务报告、未获得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告等。

•证券欺诈:虚假陈述、遗漏重要信息或操纵市场,以影响股票价格的变动。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涉及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不同的法律和法规的制裁。

4. 道德责任除了法律责任外,提供假财务报告也涉及道德责任。

企业主和其他参与假报告的人员对他们的行为负有道德上的责任。

以下是一些与假财务报告相关的道德责任:4.1. 保护投资者利益企业主有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提供假财务报告不仅是对投资者的背叛,也对整个投资者群体的信任产生了负面影响。

做假账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做假账法律责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粉饰业绩、掩盖经营风险等目的,不惜采取做假账等违法行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做假账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法律责任。

二、案例介绍某市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为了虚增利润、逃避税收,公司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采取以下手段做假账:1. 将公司实际销售的产品成本列为一项“待摊费用”,分摊至多个会计期间,以达到降低当期利润的目的。

2. 将公司实际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虚开发票、伪造报销单据等手段,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达到隐藏费用、虚增利润的目的。

3. 将公司实际收到的货款,通过虚开发票、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列入“预收账款”科目,从而达到虚增收入、粉饰业绩的目的。

经审计发现,XX科技有限公司做假账的金额高达数百万元,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法律责任分析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篡改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XX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

根据其侵占金额,法院可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一、背景介绍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2. 刑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3.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4. 刑事责任的判定标准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1. 长生生物狂犬疫苗事件2. 汉能薄膜电池涉嫌虚假宣传案件四、如何避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五、结论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成为了社会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股价上涨等目的,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财务造假。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带来极大危害。

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和惩处显得尤为重要。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刑事责任1. 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可以适用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诈骗罪:如果企业采取虚构交易、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欺骗投资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诈骗罪。

(2) 虚假陈述罪:如果企业在上市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在公告、年报等文件中故意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那么就可以认定为虚假陈述罪。

(3) 内幕交易罪:如果企业高层人员在掌握了重大未公开信息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等交易活动,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内幕交易罪。

2. 刑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刑事责任主体包括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人员;而刑事责任客体则是投资者以及整个社会信用体系。

3.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有违法行为:企业在财务报告、公告、年报等文件中故意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或者采取虚构交易、隐瞒重要信息等手段欺骗投资者。

(2) 有过错:企业高管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信息,但仍然选择故意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3) 有危害后果:造成了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带来了危害。

账目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账目作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账目作假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账目作假的法律后果,旨在提醒广大企业及个人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一、账目作假的法律定义账目作假,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中,虚构或者隐瞒真实情况,以达到某种非法目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属于账目作假:1. 虚构交易或事项,虚增资产、虚减负债、虚增收入、虚减费用等;2. 隐瞒真实财务状况,虚报或者隐瞒利润;3. 虚列支出,虚减资产、虚增负债、虚减收入、虚增费用等;4. 虚构或者隐瞒其他财务信息。

二、账目作假的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账目作假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财务负责人;(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行虚假记载,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或者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市场信誉受损账目作假的企业,一旦被查处,其市场信誉将受到严重影响。

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导致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信任度下降,从而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5. 社会道德风险账目作假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

报假账的法律后果(3篇)

报假账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报假账,即企业或者个人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会计资料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或者篡改财务数据,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禁止的。

本文将从报假账的定义、报假账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防范报假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报假账的定义报假账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报表附注等财务会计资料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虚构或者篡改财务数据,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报假账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虚报收入、隐瞒费用、虚增资产、虚减负债等。

三、报假账的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2)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3)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5)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达到下列数额之一的:①虚构或者隐瞒交易或者事项,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真实的;②虚构或者隐瞒交易或者事项,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③虚构或者隐瞒交易或者事项,导致财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

(2)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要承担哪些行政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
报告要承担哪些⾏政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第四⼗三条第⼆款的规定承担⾏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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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
(1)通报。

由县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采取通报的⽅式对违法⾏为⼈予以批评、公告。

通报决定由县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送达被通报⼈,并通过⼀定的媒介在⼀定的范围内公布。

(2)罚款。

县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对违法⾏为视情节轻重,在予以通报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政处分。

对上述所列违法⾏为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中的国家⼯作⼈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或者⾏政监察部门给予撤职、留⽤察看直⾄开除的⾏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对上述所列违法⾏为中的会计⼈员,并由县级以上⼈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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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8.16•【分类】问答正文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务造假犯罪主要涉及欺诈发行证券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几种犯罪。

现就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解答如下。

一、总体问题(一)如何认定公司、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欺诈发行证券罪与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在证券发行、持续经营等不同阶段实施的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信息披露犯罪。

发行不同的证券、在不同的阶段,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和披露义务均有差别,准确认定公司、企业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及其披露义务是认定本罪的前提条件,对此应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根据上述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判断。

1.关于证券发行人在发行上市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发行人在发行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应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依法作出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发行股票,既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也包括公司上市后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债券,既包括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也包括非上市公司、企业发行债券;既包括公开发行债券,也包括非公开发行债券;既包括发行仅还本付息的信用类债券,也包括发行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存托凭证,既包括境外公司在境内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也包括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上市。

发行不同类型的证券,信息披露主体及义务存在差异,应当精准适用行政规定,依法作出认定。

会计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会计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造假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故意隐瞒、虚构、篡改、夸大或缩小经济业务和财务状况的行为。

会计造假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信用体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会计造假的法律后果,以警示企业及个人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会计造假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1)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于泄露、非法获取、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的企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会计造假行为侵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1)赔偿损失:会计造假企业应当赔偿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

2)消除影响:会计造假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因会计造假行为给利益相关方造成的负面影响。

3)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与会计造假企业签订合同的对方,如果因会计造假行为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会计造假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为特征 (1)伪造会计凭证⾏为,是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往来为前提,变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为。

(2)变造会计凭证的⾏为是采取涂改、挖补等⼿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为 [应⽤举例] 伪造会计凭证,是指⽤涂改、挖补等⼿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为。

( ) [答案]× [解析]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为。

[应⽤举例] 下列( )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为。

A.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额50万元修改为80万元报账 B.某企业为⼀客户虚开销货发票⼀张,并按票⾯⾦额的20%收取好处费 C.企业某现⾦出纳将⼀张报销凭证上的⾦额6000元涂改为8000元 D.购货部门转来⼀张购货发票,原⾦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答案]AC [解析]变造会计凭证的⾏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为。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 此⾏为没有作为单独犯罪加以规定,⽽是在其后果严重时,按照犯罪情节分别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员提供虚假证明⽂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1)偷税罪(具体见教材) 偷税罪的⾏为表现:纳税⼈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出或者不列、少列收⼊等⼿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次⾏政处罚⼜偷税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

(2)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具体见教材) 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他⼈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 (3)中介组织⼈员提供虚假证明⽂件罪(见教材) 此外,如果⾏为⼈为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贪污、挪⽤公款、侵占企业财产、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实施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为,应当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定罪、处罚。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处罚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处罚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处罚1. 引言财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透明地披露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就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的情况进行介绍,并提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2.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行为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行为是指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主要包括:不按照规定时间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未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准则进行财务报告编制;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故意夸大或掩盖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合规披露财务信息,隐藏重要信息;未经审计或未按照审计意见进行相应披露;未履行披露义务,拒绝提供相关财务报告资料。

3.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的影响丧失投资者信任:虚假的财务报告会给投资者带来误导,导致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对企业的投资意愿减弱;法律责任:违反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行为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企业声誉受损:虚假财务报告一旦被揭露,将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合作伙伴的信任减弱等。

4.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处罚措施为了确保企业遵守财务报告管理制度,应对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整改:要求企业对财务报告进行整改,按照规定时间重新编制和披露,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罚款:对于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不合规的企业,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以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严重违反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终止其经营活动;民事赔偿:如虚假财务报告导致他人利益受损,被误导的投资者可以向企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企业赔偿损失;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财务报告管理违规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做假账法律后果(3篇)

做假账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做假账,即企业或个人在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中,故意篡改、伪造、虚报、隐瞒等行为,以达到逃避税收、虚增业绩、骗取贷款等目的。

在我国,做假账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本文将详细阐述做假账的法律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做假账的法律后果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假账的企业或个人将承担以下行政责任:(1)罚款:对做假账的企业或个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

(2)没收违法所得:对通过做假账获得的违法所得,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没收。

(3)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做假账的行为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犯罪:(1)逃税罪:企业或个人通过做假账,虚报、隐瞒应纳税收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构成逃税罪。

(2)虚报注册资本罪:企业通过做假账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3)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企业通过做假账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构成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企业通过做假账骗取贷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民事责任做假账的企业或个人可能面临以下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因做假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企业或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做假账的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违约,企业或个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防范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企业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做假账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做假账行为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1)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故意篡改、隐瞒财务数据,以达到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等各方的目的。

这种行为不仅是对公司自身的伪装,也是对整个市场的扰乱和欺骗。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有悖商业道德,也触犯法律法规,给企业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危害。

一、影响及危害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给企业带来的伤害是深远的。

投资者和债权人通过财务报告来评估企业的实力和价值,如果报告虚假,就会导致投资者和债权人做出错误的决策,造成资金的流失和企业的破产。

此外,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还会误导供应商、客户和员工,使他们无法正确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影响企业的业务运作和声誉。

二、原因分析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掩盖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美化业绩,谋求更高的市场估值,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融资。

二是为了规避监管和税收,通过伪造账目、虚构交易等手段来规避税收和违规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预防和应对为了防范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风险,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流程,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道德操守和责任意识,杜绝操纵账目和数据的行为。

另外,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审计,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制裁力度,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的成本和风险,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

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行政和经济责任并重的违法行为。

如企业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将面临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的双重制裁,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企业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仅是对道德底线的践踏,也是对企业和社会的不负责任。

企业应当强化风险意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赢得持久发展的机会。

财务分析报告造假(3篇)

财务分析报告造假(3篇)

第1篇一、引言财务分析报告是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重要体现,是企业投资者、债权人、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情况的重要途径。

然而,近年来,财务分析报告造假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本文将从财务分析报告造假的风险、影响以及防范措施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财务分析报告造假的风险1. 法律风险财务分析报告造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法律风险。

2. 经济风险财务分析报告造假可能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投资减少、市场信誉受损等经济风险,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发展。

3. 市场风险财务分析报告造假扭曲了市场信息,可能导致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引发市场波动,损害投资者利益。

4. 诚信风险财务分析报告造假破坏了企业诚信,损害了企业声誉,影响企业长期发展。

三、财务分析报告造假的影响1. 投资者利益受损财务分析报告造假使投资者无法真实了解企业情况,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2. 市场秩序混乱财务分析报告造假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导致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损害了市场秩序。

3. 信用体系受损财务分析报告造假损害了企业信用,影响了整个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

4. 政策执行受阻财务分析报告造假可能使相关政策执行受阻,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效果。

四、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意识。

2. 完善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监管,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3. 提高企业自律意识企业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4. 强化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质量,对财务报告造假行为进行查处。

5.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审核,防止造假行为发生。

财务舞弊公司的法律后果(3篇)

财务舞弊公司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财务舞弊是指企业为了达到非法目的,故意操纵、篡改、隐瞒财务数据,误导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一些企业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不惜采取财务舞弊手段。

然而,我国法律法规对财务舞弊行为有严格的禁止和惩罚措施,本文将探讨财务舞弊公司的法律后果。

二、财务舞弊的法律性质1. 违反《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法律,其中对财务舞弊行为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2. 违反《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证券发行和交易中的财务舞弊行为有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违反《刑法》《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涉及财务舞弊的犯罪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财务舞弊公司的法律后果1. 行政处罚财务舞弊公司可能面临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监管部门要求公司改正财务舞弊行为,并恢复真实、准确的财务数据。

(2)罚款:监管部门根据财务舞弊的严重程度,对公司进行罚款。

(3)暂停或终止发行证券:对于严重财务舞弊的公司,监管部门可以暂停或终止其发行证券。

2. 民事责任财务舞弊公司可能承担以下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因财务舞弊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2)撤销合同:对于因财务舞弊而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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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世界正面临着谎言的危机,安然、世通已经被五百强淘汰出局,其中世通目前被发现其会计欺诈案涉及的金额可能高达110亿美元。

而在我国,琼民源、红光实业、银广厦等会计舞弊,也早已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一系列上市公司的舞弊丑闻,引起了人们的惶恐,让人们开始担心再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

在本文,笔者主要讨论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所有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问题,以此希望能为解决会计舞弊问题,起到一定的作用。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责任主体X围财务报告是上市公司所要披露的最重要的信息,在资本市场的运作过程中,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分析财务报告的整个产生输送过程,可以看出要对虚假财务报告负责任的各个主体。

其供给链如下:公司的会计人员加工财务报告→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负责全面制定财务报告→监事会监督财务报告的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的报出→媒体传播财务报告→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利用财务报告由以上的供给链可以看出财务报告的供给是经过层层监督才最后服务于相关利益主体的。

从整个供给过程看,只要供给链中的各环节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是可以避免最后劣质产品——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

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影响,相关责任主体在权衡了造假收益与舞弊XX成本孰重孰轻之后,他们选择了舞弊。

按照游戏规则,舞弊能带来高收益,也能带来高风险,但理论总是受假设条件限制才在现实中大打折扣的。

我们认为风险弱化的原因之一是:惩罚力度不够,法律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从以上供给链可以看出对虚假财务报告负责任的责任主体的X围。

但值得一提的是,会计工作人员虽然也参与了会计信息的生产,但不应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这已达成共识,在新修订的《会计法》中体现得尤为明确。

而对于传播媒体,由于我国的媒体权限有限,所以法律责任暂且不论。

法律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界定我国法律对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的界定我国目前主要通过《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刑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对上市虚假财务报告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规X。

其具体规X如下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2003年1月9日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允许有条件的进行民事侵权的诉讼,对于诉讼时效、责任主体X围、立案依据、管辖级别、规则原则、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等都给予了规定。

财务报告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再界定我国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界定的缺陷行政责任即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或证券经营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XX行为进行的裁决和处理,是一种行政处罚。

不实陈述的行政责任旨在保护投资者和证券市场的信誉,但其特点是:一般是针对X围较小,损失较少、影响较轻、XX程度轻微的虚假陈述政府部门或主管机关给予批评教育、纪律检查、罚款等即可。

而对于像银广夏这样肆无忌惮的、影响极坏的虚假陈述,若只采用行政责任,那对投资者的信心将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而对责任主体必将是一种隔靴搔痒的纵容。

刑事责任旨在惩罚严重XX者,总的说来,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关注点在于威慑和防XXX行为。

在我国,除少数严重案件适用刑法外,大多数案件以行政处分和罚款为主,而且对公司的处罚力度要比有关管理层的力度更大一些。

如上表所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虚假信息披露的刑事责任,最高是3年有期徒刑,而美国2002年7月30日经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生效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立法案》规定:故意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故意销毁、隐匿、伪造财务报告、证券欺诈等犯罪行为处以重典(涉嫌财务报告的犯罪行为最高可处20年监禁,欺诈的犯罪行为则最高可处25年监禁)。

相比之下,我国的刑事责任有点轻,尤其同其他刑事犯罪的处罚相比,更体现不了虚假信息披露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民事责任证券市场的各种XX违规现象,责任主体应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是解决证券市场虚假信息泛滥的最好的方法。

而在我们国家曾一度缺乏对虚假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但2002年1月16日的《通知》和2003年1月9日的《规定》的发布,已经允许有条件的进行民事侵权的诉讼,这标志我国在虚假信息披露民事赔偿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实践表明,绝大多数股民由于不具备《规定》所界定的条件,即诉讼必须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了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的处罚或在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了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在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并且已经作出刑事判决生效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诉讼;诉讼只能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
市和经济特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主体可以采用共同诉讼方式而不能采用集体诉讼方式等规定,因而能使原告的损失得到切实的保障。

而且我国还缺乏法律层面的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人们期待着《证券法》、《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

法律责任体系在《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责任主体,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主体的信息披露责任,似乎还有争议。

各法律法规对责任主体的X围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例如对于责任董事,究竟是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还是进行了分工的分管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还是董事会决议投赞成票的董事等等,即使人们期待已久的《规定》中也只是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虚假陈述)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究竟“负有责任的董事”的X围是什么,却没有定义。

总之,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分担标准的模糊,都给公正执法设下了障碍。

另外整个责任体系的处罚力度还存在差异,《刑法》规定可以单处或并处2万—20万元罚金,《公司法》规定可以处1万—10万元罚款,《证券法》的规定是3万—30万罚款,数额不一,各法的不协调着实让执法部门无法判案。

整个法律责任体系最大的缺陷是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这种各责任的分工不协调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在司法实践中,重视公权权力的运用,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广度和力度,唯独忽视民商法的私权保护,以公权处罚代替私权救济,注重制裁而忽视补偿,注重打击遏制而忽视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我国传统的“重刑轻民”的法律思想。

随着一系列造假事件的出现已经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将民事救济纳入《公司法》、《证券法》的紧迫性。

安然事件后,美国颁布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对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保证,而且还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处以重典,这足以说明完善整个法律责任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在立法中需立足本国实际,正视自己法律责任体系的缺陷,借鉴国外可利用的经验,同时也要加大执法力度,所谓“赏罚者,不在于必重,而在于必行。

必行,虽不重而民肃。

不行,则虽重而民怠。

”当然在完善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同时,也应注意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缩小XX违规的生存空间;完善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杜绝董事遐想;强化董事的责任意识,加强董事的诚信教育,减少违规机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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