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 著作权的客体
?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一、作品的概念 ? 二、思想—表达二分法 ? 第二节 作品的种类 ? 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 一、概念 ? 《条例》第1条,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 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
? 1、涵义
? 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 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 2、表现形式
? 要注意:演员的现场演唱并不是音乐作品, 而是对音乐作品的使用。
? (四)戏剧作品(dramatic works) ? 1、涵义 ? 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 2、表现形式 ? 注意:著作权法中的戏剧作品指的是剧本,而
? 2、根据归属: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委 托作品等。
? 3、根据表现形式:著作权法第3条
二、一般作品
? 第3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 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 (一)文字作品; ? (二)口述作品; ?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 (四)美术、建筑作品; ? (五)摄影作品; ?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
? 《著作权法》第五条
? 本法不适用于:(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 格和公式。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 29条
? 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 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 经存在的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第二节 作品的种类
一、作品的分类
? 1、根据作品内容:文学作品、艺术作品、 科学作品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二条: “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 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 (二)原因 ? 1、防止思想垄断 ? 2、确定保护对象
? (三)作品中的思想和表达
? 1、思想——谁解其中味 ? 题材和主题 ? 2、表达——满纸荒唐言 ? 符号与结构
? (四)例外 ? 1、合并原则 ? 主要适用于功能性和事实性作品 ? 2、情景原则 ? 主要适用于文学性作品
? (五)曲艺作品(quyi works) ? 1、涵义 ? 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
品; ? (四)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 (五)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 (六)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 (七)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 (八)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
? 总体而言,作者权体系对独创性采取较高的标准, 版权体系对独创性标准较低。
? 4、几点注意 ? (1)法律上的独创与艺术上的独创 ? (2)独创性与新颖性 ? (3)优秀作品与蹩脚作品
二、思想——表达二分法 (dichotomy of idea and expression )
? (一)涵义 ? 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
? (一)智力成果 ? (二)特定领域 ? (三)有形形式复制 ? 1、有形形式 ? 2、复制
? (四)独创性 ? 1、涵义:独+创 ? 指作品系作者独立完成并能体现作者特有
的选择与安排。 ? 2、形式:原创+再创 ? 3、判断
? 当前并没有判断独创性的客观标准,实践中对独 创性的判断是事后的,被动的和个案的,往往取 决于法官的主观判断。
? (一)文字作品(literary works) ? 1、涵义 ? 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
表现的作品。
? 2、表现形式 ? 3、书法
? (二)口述作品 (oral works ) ? 1、涵义 ? 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
形式表现的作品。 ? 2、表现形式
? (三)音乐作品 (musical works )
反映的思想或情感,任何人都可以用不同 的形式自由地表达相同的思想、情感或观 点。
? TRIPS协议第9条:
? Copyright protection shall extend to expressions and not to ideas, procedures, methods of operation or mathematical concepts as such.
品和模型作品; ? (八)计算机软件; ?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条例》第 4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
品; ?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
不是整个舞台表演。
? 《伯尔尼公约》第11条
? 1. 戏剧作品、音乐戏剧作品和音乐作品的作者 享有下列专有权利:
பைடு நூலகம்? (1) 授权公开表演和演奏其作品,包括用各种 手段和方式公开表演和演奏;
? (2) 授权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其作品的表演和 演奏。
? 2. 戏剧作品或音乐戏剧作品的作者,在享有对 其原作的权利的整个期间应享有对其作品的译作 的同等权利。
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 (九)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 (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
艺术作品; ? (十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
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 传播的作品; ? (十二)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 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 (十三)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 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