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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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积分获取方式1. 参与村内公益活动,根据活动性质和参与程度,由村委会评定相应积分。

2. 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良好,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行为,可获得积分奖励。

3. 村民在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方面做出贡献,如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可按实际情况获得积分。

4. 村民参与村内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根据参与度和学习成果,获得相应积分。

二、积分使用规则1. 积分可在“爱心超市”内兑换商品或服务,具体兑换标准由村委会定期更新公布。

2. 积分不得转让、买卖或兑换现金,仅限本人使用。

3.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

三、积分管理1. 积分由村委会统一管理,设立积分管理小组,负责积分的记录、审核与发放。

2. 村民可通过村委会提供的积分查询系统,随时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3. 如发现积分获取或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村委会有权取消违规积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积分激励措施1. 定期评选积分达人,对积分排名靠前的村民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积极参与积分活动的村民,村委会可提供额外的优惠政策或服务。

3. 鼓励村民之间形成良性竞争,通过积分激励机制,促进村民积极参与村内各项活动。

五、积分制度的监督与改进1. 村委会应定期对积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鼓励村民对积分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村委会将认真考虑并适时采纳合理建议。

六、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下河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村委会有权对积分管理办法进行临时调整。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下河村“爱心超市”是由社区委员会与当地企业合作创建的公益超市,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基本生活物资。

为了激励居民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特制定本积分管理办法。

二、积分获取规则
⒈爱心购物
居民到下河村“爱心超市”购买商品,每消费1元可获得1积分。

⒉爱心捐赠
居民可将自己无需的物品捐赠给“爱心超市”,每捐赠1件物品可获得10积分。

⒊志愿者服务
居民可参与下河村社区志愿者活动,每参与1小时可获得20积分。

三、积分兑换规则
⒈积分兑换商品
居民可使用所获得的积分在“爱心超市”兑换商品,每100积分可以兑换1元的商品。

⒉积分兑换服务
居民还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相关服务,如家政服务、社区活动参与资格等。

兑换比例由社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分管理和查询
⒈积分管理
爱心超市将建立积分管理系统,记录居民的积分情况,确保积分获取和兑换的公正公平。

⒉积分查询
居民可通过爱心超市网站、方式应用或致电客服咨询等多种方式查询个人积分。

五、附则
⒈本文所称“下河村”指下河村社区。

⒉本文所称“爱心超市”指下河村“爱心超市”公益店。

⒊本文所称“居民”指下河村社区的居民。

⒋本管理办法由下河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⒈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系统说明书
⒉积分兑换商品目录
⒊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公益:指为社会福利而奉献的行为。

⒉居民:指在特定区域内、合法居住并享受相应权益的自然人。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五篇】第一篇: 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一、“爱心超市”积分对象为在富兴社区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民。

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物品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具体兑换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根据所获积分发放积分卡,建立积分台账,实行实名登记,积分发生变化时,积分卡和台账保持一致,如果积分卡损毁、丢失,以积分台账记录情况为准。

四、各户积分值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户对落实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情况及家庭成员平时表现综合确定分值。

五、基础分。

各户基础分为0分,由驻社区脱贫攻坚工作组依据加减分项进行赋分。

爱心积分在兑换截止日期前可以累积,兑换截止日期按照旗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工作总体安排进行。

六、加减分项:出现以下情况的,各户可获得奖励加分或扣分:1.搬迁入住情况。

2017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入住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入住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入住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之前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还未入住的,积0分。

2.旧房拆除情况。

2017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7年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8年末之前的,积5分;截止2019年6月末还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2018年搬迁户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4月末之前的,积10分;旧房拆除时间在2019年7月20日的,积5分;截止7月20日仍未拆除旧房的,积0分。

无房户积2分。

3.针对有劳动能力户,鼓励自主就业,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岗证明或工资单,奖励该户积分10分(按月累计)。

4.针对弱劳动能力户,能够及时到社区进行登记,安排公益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安排,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及群众对其工作满意的,奖励积分10分(按月累计)。

5.针对无劳动能力户且家里有卧床、大病的人员。

子女能够尽到赡养义务,照顾起居,提供生活保障,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干净,经社区和相关工作人员核实后,奖励子女5分,子女若非本社区搬迁户,不奖励,同时也奖励该无劳动能力户5分(按月累计)。

乡村超市积分规章制度

乡村超市积分规章制度

乡村超市积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顾客消费、增强顾客忠诚度,提高乡村超市的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积分获取1. 会员卡在乡村超市进行消费的顾客可以申请办理会员卡,持有会员卡的顾客可以在每次消费时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与消费金额挂钩,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

2. 促销活动乡村超市将定期开展促销活动,参与促销活动的顾客可以通过指定方式获得额外的积分奖励。

三、积分使用1. 兑换商品顾客可以使用积分来兑换乡村超市指定范围内的商品,兑换比例为1积分兑换1元商品。

2. 折扣购物持有一定数量的积分的顾客可以在结账时使用积分进行抵扣,折扣比例将根据积分数量和商家政策来确定。

3. 参与抽奖活动乡村超市将不定期举办抽奖活动,持有一定积分的顾客可以用积分参与抽奖,获得丰厚的奖品。

四、积分管理1. 积分查询顾客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积分情况。

2. 积分兑换顾客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积分兑换,如需退货或换货时也可以用积分进行抵扣。

3. 积分过期积分有有效期限,过期积分将被清零,顾客需注意及时使用积分以免造成损失。

五、违规处理1. 虚假积分如果发现顾客通过造假等手段获取积分,将取消其积分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2. 恶意挤占积分顾客之间不能互相挤占积分,如发现情况将进行严肃处理。

3. 其他违规行为如果发现顾客有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乡村超市所有。

以上为乡村超市积分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各位顾客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愿各位顾客在乡村超市购物愉快!。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近年来,社区爱心超市成为了越来越多社区居民购买物品的重要场所。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社区爱心超市开始实行积分管理。

本文主要介绍社区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获取
社区居民在爱心超市消费每满10元便可获得1个积分。

此外,社区居民还可以通过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捐献物品、帮助社区居民等行为获得积分。

二、积分兑换
社区居民可以在爱心超市中使用积分进行兑换。

兑换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小家电以及食品等。

每次兑换需使用一定的积分,且积分数量和兑换物品种类有所不同。

例如,积分兑换一瓶饮用水需要10个积分,而积分兑换一台电水壶需要100个积分。

三、积分有效期
社区居民获得的积分在获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积分自动失效。

因此,社区居民需要在积分有效期内尽快使用。

四、积分管理
社区爱心超市会记录社区居民的积分获取和使用情况,并在每个月的月初公布积分排名情况。

排名前三名的社区居民将获得额外的奖励,奖励物品包括食品、小家电等。

五、注意事项
1. 积分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

2. 社区爱心超市有权对积分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如有调整,将会提前告知社区居民。

3. 如社区居民没有在积分有效期内使用积分,积分将自动失效,不予返还。

总而言之,社区爱心超市通过积分管理办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也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营造和谐社区环境。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客户积极参与购物活动,提高顾客忠诚度,爱心超市特制定本积分制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的购物积分活动。

第二章:积分获取规则第三条:在爱心超市购物消费的有效金额,每消费1元获得1积分。

第四条:购物积分以购物完成之日起计算,以当月底结算。

第五条:顾客购买指定商品可获得额外积分,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一。

第六条:积分不得转让给他人,也不可兑换现金。

第三章:积分兑换规则第七条:顾客可在购物时将积分用于抵扣商品金额,每100积分抵现1元。

第八条:积分兑换不得超过商品金额的50%。

第九条:积分不可用于购买指定商品。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条:顾客可通过爱心超市官方APP或线下会员服务中心查询积分余额。

第十一条:积分可以累积使用,不设有效期。

第十二条:如果顾客退货,相应消费所得积分也会相应扣减。

第五章:优惠活动第十三条: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积分翻倍、积分兑换活动,具体详情请参考附件二。

第十四条:积分兑换的商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具体情况请参考附件三。

附件一:购买指定商品获得额外积分列表1. 商品A:每件获得50积分2. 商品B:每件获得30积分...附件二:优惠活动日程表日期活动内容2022-01-01 积分翻倍活动2022-02-14 情人节积分兑换活动...附件三:积分兑换商品数量及积分要求列表商品名称数量积分要求商品A 10件 500积分商品B 5件 200积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有效金额:指购物消费金额扣除折扣、优惠券后的实际支付金额。

2. 积分兑换:将积分抵扣等值商品金额。

某村“爱心超市”助推脱贫攻坚积分管理办法

某村“爱心超市”助推脱贫攻坚积分管理办法

某村“爱心超市”助推脱贫攻坚积分管理办法一、背景近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在一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生活仍然面临诸多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某村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引入“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制度,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提高扶贫效果。

二、积分管理制度的制定1. 制定积分管理制度: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扶贫干部等共同制定积分管理制度,明确积分获取方式、积分兑换规则、积分评定标准等,确保制度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2. 设立积分评定小组: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等组成积分评定小组,负责对贫困群众进行积分评定、公示和监督。

3. 确定积分获取方式:积分可以通过参加扶贫项目、发展产业、参加培训、做好人好事等多种方式获取,确保贫困群众在参与脱贫攻坚过程中能够获得相应的积分。

4. 设立积分兑换规则:积分可以用来兑换超市内的生活用品、农资产品等,让贫困群众在参与脱贫攻坚过程中能够得到实际的帮助和实惠。

三、积分管理制度的实施1. 宣传发动: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积分管理制度,让贫困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积分管理制度。

2. 积分评定:积分评定小组定期对贫困群众进行积分评定,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

3. 积分兑换:设立专门的积分兑换窗口,贫困群众可以通过积分兑换所需的生活用品、农资产品等,实现扶贫资源的精准对接。

4. 监督考核:村委会对积分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积分管理制度的成效1. 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通过积分管理制度,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项目、发展产业、参加培训等,提高了自身发展能力。

2. 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积分管理制度实现了扶贫资源的精准对接,提高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

3. 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贫困群众通过参与脱贫攻坚过程,获得了实际的帮助和实惠,增强了获得感。

4. 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积分管理制度激发了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家对于顾客的吸引力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爱心超市”的积分制管理办法成为了一种新型的经营方式。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爱心超市积分制的管理办法。

一、爱心超市积分制的基本概念爱心超市积分制是指,在购买商品时,顾客可以根据实际消费金额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可以兑换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获得一些优惠活动。

积分制的优势在于顾客对于积分和奖励的期望感会更加强烈,从而增加了对于商品、品牌的忠诚度。

同时,积分制还可以帮助商家收集顾客的信息,为商家提供更多的销售机会。

二、爱心超市积分制的管理策略1、积分的获取方式为了增加顾客对于积分制的参与度,我们采用了一些普及性较强的积分获取方式,如签到赠送积分、分享促销页面赠送积分、生日赠送积分等。

此外,我们还通过与其他商家合作,让顾客在其他商家消费时可以获得积分。

2、积分的使用方式为了保证积分的使用便捷性和灵活性,我们采用了多种积分使用方式,如积分换购、积分抵减、积分赠品等。

其中,积分换购是最为受欢迎的方式之一,可以让顾客使用积分换购有价值的商品。

3、积分的管理机制在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中,我们采取了严格的积分管理机制,对于积分的获取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跟踪,确保积分制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

同时,为了让顾客能够充分了解积分制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我们在店内、官网等多种渠道向顾客提供积分制的宣传和相关信息。

三、爱心超市积分制的优势爱心超市积分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优势:1、提高了顾客的参与度和忠诚度通过积分制,可以让顾客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商家的营销活动中来,同时也让顾客产生了对于品牌和商品的忠诚度。

这对于商家的品牌建设和商品销售有着重要的意义。

2、提高了商家的客户关系管理能力积分制可以让商家更加全面地了解顾客的需求和购买习惯,为商家提供了策略性的销售机会。

同时,积分制也能够给予商家一个客户关系管理的有效工具,帮助商家更好地维护客户关系。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爱心超市积分标准(试行)
第一条:支持并积极参加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集体活动,每连续参加两次积10分。

第二条:积极参加本村内公益志愿活动。

如:义务劳动、文体活动等。

参加一次积10分。

第三条: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检查、验收的,每次积20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防汛救灾、护林防火等,参加一次积20分。

第五条:团结邻里,互帮互助,积极调解村内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一件积30分。

第六条:为本村事务和驻村工作队建言献策,并予以采纳的,积30分。

第七条:积极参加扫黑除恶有立功表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经村级评定,积100分。

第八条:积极参加“吕梁山护工”培训,并成功就业的,积100分。

第九条:在脱贫攻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评选活动中获得荣誉并受到嘉奖的,县级以上奖励100分,乡级奖励50分,村级奖励20分。

第十条:家里有高中在校学生的,凡获得学校奖励者,每次积20分。

在高考中考入一本院校的奖励200分,二本院校的奖励100分。

第十一条:针对现役军人,在部队获得荣誉的,奖励家庭100分,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家庭500分。

第十二条:以上条款解析权归“爱心超市”管理领导小组。

第十三条: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管理办法

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机构为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其爱心功能,推进政府救济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搭建平台、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凸显村级服务的力度和效果。

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激励广大村民不断向上,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行,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领导机构。

组长:方昌书副组长:艾相卫监督员:孙涛成员:方新来张盟朱小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孙涛负责办公.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制度1、非贫困户基础分为5分,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2、主动宣讲精准脱贫政策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3、积极投身扶贫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4、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5、积极配合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加2分;6、参加公益劳动每小时计2分;7、邻里关爱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8、孝老爱亲的,非贫困户加5分,贫困户加6分;特别是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评为“道德模范”“城关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的奖励积分;9、调解村内矛盾纠纷一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10、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1、积极配合省市县镇各级监督和检查验收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13、积极参与公用区域环境整治,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自觉整治本院落及室内环境卫生的,经验收为良好标准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14、1分=一元,农户根据积分到“爱心超市"兑现等值物品。

积分兑换最终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15、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积分数额。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模式1、“爱心超市"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制度积分项目:1参与“幸福基金”筹捐的积5分。

2.参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修沟打坝、村务监督等,参加一次积3分。

3.协助村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农村建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学生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防汛防地灾、生态环保、秸秆禁烧等)和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反邪教、反电诈、扫黑除恶等)宣传劝导的,一次积3分。

4.参加村组会议,一次积1分,村干部参加会议不积分。

5.协助村“两委”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化解一次矛盾纠纷积2分;有效劝导非正常上访人员息访,息访一次积3分。

6.积极参加村组组织的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后勤组织和活动演出,一次积2分。

7.参与清廉文化创作,参加清廉文化宣传,支持清廉文化建设,一次积1分。

8.参与重大灾难事故、抗洪抢险、抗旱保收等,参加一次积5分。

9.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制止滋事、破坏公物、盗窃、打架斗殴等,一次积3分。

10.家庭和睦,子女成绩优异,考取全日制大专积1分,全日制本科积5分,重点本科积10分,“985”“211”院校积20分,研究生及以上积20分。

光荣应征入伍一人次积5分。

I1家庭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

即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等,获评每月清洁户,一次积3分。

12.获评年度优秀党员、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清廉家庭或其他先进表彰的,村级荣誉积5分,镇级荣誉积10分,县级及以上荣誉积20分。

扣分项目:1家庭内外环境卫生差,每次扣2分,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大操大办各类喜事、铺张浪费的,每次扣2分。

3.打架斗殴,每次扣3分。

4.不孝顺父母、不爱护子女,群众反映强烈,每次扣5分。

5•不遵守村规民约,不按信访规定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每次扣5分。

6.不积极配合工作,在各类检查考评中,故意隐瞒甚至编造事实真相,弄虚作假,影响村级工作的,每次扣5分。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

爱心超市积分细则1、贫困户基础积分为10分,非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

2、家庭院落卫生整洁,改厨、改圈、改厕,不乱丢垃圾,不乱排污水,加2分。

3、家庭成员穿着干净,精神面貌好,生活惯健康,加2分。

4、熟知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并在群众中主动宣讲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5、积极响应镇村号召,发展各项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4分,贫困户加5分。

6、贫困户自主创收,并主动提供印证凭据申报的家庭年收入每一千元,加2分,人均年收入超过3200元的,一次性再给予该贫困户加10分。

7、参加修路,环保等公益劳动的,每小时记2分。

9、邻里团结,互帮互助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

10、孝老爱亲,尊老爱幼,家庭成员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市、省、国家层面评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50分,100分,300分的加分。

11、调节村民矛盾纠纷一例,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举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3、积极共同省、市、县、镇各级督查和检查验收的,积极共同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4、积极参加乡镇小组召开的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5、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满月、庆生、祝寿、升学、参军、乔迁、开业、买车等喜事一概不办,自发破除成规,树文明新风的加20分。

16、在道德评议中,作为正面典型上红榜表扬的加20分。

17、因工作需要配合做好法律政策范畴内的各项调查核实,据实提供真实情况的加5分。

18、辛勤劳动,勤劳致富,成为发家致富能手,加20分。

19、遵纪守法,不信奉邪教,自觉抵制加2分。

20、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超市积分卡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地进行会员管理,促进顾客消费,增强爱心超市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积分卡只限爱心超市顾客办理,且办理须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

第三条积分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卡在顾客办理时需要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资质。

第五条顾客在办理积分卡时,须仔细阅读并签订《爱心超市积分卡合同》,并同意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顾客使用积分卡进行消费时,视为已接受本管理制度。

第七条爱心超市对本管理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积分卡的办理和使用第八条顾客可在爱心超市前台办理积分卡。

第九条顾客在办理积分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条办理积分卡时,需要按照指定流程填写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第十一条顾客成功办理积分卡后,可凭借积分卡享受积分累积、积分消费等权益。

第十二条积分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借用、出租或出售。

第十三条积分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顾客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爱心超市前台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第十四条积分卡消费后,不支持退换货,不返还积分。

第三章积分的获取和使用第十五条顾客可通过消费获得积分,积分的累积方式由爱心超市根据市场和顾客需求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积分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折扣、积分兑换礼品、兑换现金等。

第十七条积分卡持有者在消费时,可凭借积分卡和消费发票进行积分的累积。

积分的累积比例由爱心超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积分的使用需达到一定的积分数目,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或兑换礼品。

具体的使用规则将在积分卡背面的使用说明中标明。

第十九条积分过期时间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会自动失效。

第四章积分卡管理第二十条爱心超市将建立健全积分卡管理系统,确保顾客的权益受到保护。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

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超市积分卡是为了方便会员消费、积分累积及兑换礼品而发行的电子会员卡。

第二条爱心超市积分卡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门店及线上购物平台。

第三条客户购买爱心超市积分卡后,即代表同意并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客户个人信息将被保密,并仅用于爱心超市积分卡相关活动。

第五条基于系统安全和管理需要,爱心超市有权随时调整、变更或取消本管理制度。

第六条爱心超市积分卡的所有权属于爱心超市,客户仅拥有卡的使用权。

第二章会员权益第七条成功办理爱心超市积分卡后,会员即可享受以下权益:1.积分累积:会员在爱心超市消费后,凭有效消费凭证,可获得相应积分。

积分计入会员账户。

2.会员优惠:会员可享受积分抵扣、特价商品、会员专属折扣等优惠计划。

3.积分礼品兑换:会员可将积分用于兑换指定礼品。

4.生日礼遇:会员可享受生日当月特别福利。

5.会员活动参与:会员可参与爱心超市举办的特别活动。

第三章会员办理及使用第八条客户可在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办理爱心超市积分卡。

第十条积分卡办理完成后,会员可持卡至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实施付款操作。

第十一条会员消费时,应主动出示积分卡并核实卡片上的个人资料。

第十二条积分卡可在爱心超市门店或线上购物平台进行积分累积。

第四章积分及兑换第十三条会员可通过展示积分卡于爱心超市消费时,累积相应积分。

第十四条积分有效期为一年,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作废。

第十五条会员可凭有效积分进行礼品兑换,具体兑换方式请参照爱心超市官网公告或门店公示。

第五章会员注销及争议解决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会员在享受权益的同时,需遵守爱心超市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爱心超市保留更改本管理制度的权利,并以公告形式在门店或官网公示。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以爱心超市公示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爱心超市所有。

以上是爱心超市积分卡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如实际运营中有特殊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法律依据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爱心超市分支机构,以及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的所有相关事项。

第三章积分规则3.1 消费者积分方式为了激励消费者使用积分平台,爱心超市提供以下方式积累积分:- 每消费1元积累1个积分;- 每次在指定活动商品上消费,额外积累10%的积分;- 在特定时间段内完成一笔订单,额外积累20%的积分;- 邀请好友注册并完成首次购买,每成功邀请1位好友积累50个积分。

3.2 积分兑换规则消费者可以通过积分兑换以下奖品:- 商品折扣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折扣券,享受折扣购买。

- 商品兑换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商品兑换券,以兑换指定商品。

- 礼品券:消费者可以使用积分兑换特定礼品券,以兑换指定礼品。

3.3 积分有效期积分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无法使用和兑换。

第四章积分查询与管理4.1 积分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积分余额:- 在线查询:登录爱心超市官方网站,进入个人中心查看积分余额。

- 扫码查询:通过方式扫描收银台二维码,即可查看积分余额。

4.2 积分管理爱心超市将建立完善的积分管理系统,定期对消费者积分进行更新和清理,并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和积分安全。

第五章争议处理5.1 对于消费者与爱心超市在积分制度问题上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爱心超市分支机构提出书面投诉,爱心超市将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7.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主要用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

7.2 积分平台:指爱心超市所提供的用于积累和兑换积分的在线平台。

7.3 特定活动商品:指爱心超市组织的特定时间段内促销或折扣商品。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爱心超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XXX村爱心超市村爱心扶贫奖励激励制度
为了激励全村公益事业和推进“双创八改”的工作,我村采取积分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1、全村所有工作都采取积分制原则,一般农户底分为200分,贫困户底分为400分。
2、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双创八改”等工作采取积分制的原则。所有农户检查一次。
9、损毁、破坏村内公共设施,发现一次扣50分。
10、冬季下雪后村委要集中全体村民进行清扫积雪,参加清扫者积10分。
11、村上办理婚丧大事,在办事后第二天要进行清扫,参加劳动者积10分。
12、每年收秋前都要对田间路进行维修,出工者每次积30分。
13、上山违规带火、点火,扣20分。
14、因工作需要用人时,积极参与配合者,积20分;推诿、扯皮、拒不配合者,扣20分。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3、室内墙面、地面、被褥干净整齐,积5分,否则扣5分。
4、厨房内厨具餐具清洁卫生、摆放整齐,积5分,否则扣5分。
5、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煤、柴、粪、料等物品,积5分,否则扣5分。
6、厕所内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横流,积5分,否则扣5分。
7、圈舍与住宅分离,美观大方,积10分,否则扣10分。
8、随意乱扔垃圾、乱倒垃圾者,发现一次扣10分。
15、党员、村民代表每次按时开会积5分,无故缺席扣10分。
16、邻里不团结、打架斗殴者,涉事方各扣30分。
17、虐待儿童、不承担赡养父母者,扣50分。
18、不走合法处理途径,缠访闹访,越级上访,扣20分。
19、违法乱纪,参与“黄、赌、毒”现象者,扣除100分。
20、80岁以上年老者不积分也不扣分。
21、年终的各项工作都要按照积分制进行考核,村上分红和发福利不搞平均分配,都要按积分制进行发放,实行多积分多得,少积分少得的原则。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
为了更好地回馈顾客,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爱心超市决定推出积分奖励计划,以激励顾客的消费行为,增加顾客的忠诚度。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积分获取途径。

1. 消费积分,顾客在爱心超市消费,每消费1元即可获得1个积分;
2. 会员生日,会员在生日当天可获得额外的生日积分奖励;
3. 促销活动,爱心超市将不定期举办促销活动,参与活动即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奖励;
4. 签到积分,顾客每日签到即可获得一定数量的积分奖励。

二、积分使用规则。

1. 积分抵扣,顾客在结算时可选择使用积分抵扣部分或全部消费金额;
2. 礼品兑换,顾客可凭借积分在爱心超市指定的积分兑换区兑换礼品或优惠券;
3. 生日特权,会员在生日当月可享受积分兑换礼品的折扣优惠。

三、积分有效期。

1. 积分有效期为一年,从获得积分之日起计算;
2. 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自动失效,不可再次使用。

四、积分管理。

1. 积分查询,顾客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查询自己的积分余额;
2. 积分调整,若发现积分有误,顾客可向客服人员进行积分调整申请。

五、其他说明。

1. 积分不可转让、不可兑换现金;
2. 爱心超市有权对积分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顾客;
3.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实施方案积分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通过这一举措,为顾客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惊喜,同时也能够增进爱心超市与顾客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感谢各位顾客对爱心超市的支持与厚爱,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您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爱心超市管理制度_爱心超市管理制度范文为保障爱心超市的有序运行,方便爱心人士进行经常性的捐助物品,方便有困难的居民及时接受救助,应制定规范的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爱心超市管理制度篇1总则:一、“爱心超市”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村)居委会具体实施的社会救助平台。

二、“爱心超市”是对辖区内特困群众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免费发放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一种辅助救助手段。

三、“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坚持自愿捐赠,无偿接收的原则。

四、“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解决特困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

五、“爱心超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接收制度:一、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爱心”捐赠,做到“超市”物资丰富,进出平衡。

二、捐赠物资以米、面、油、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主,辅以现金捐赠。

不得接收高档副食品,不得接收质量不合格产品和过期食品。

三、对接收的捐赠物资要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并开出物资捐赠接收证明给捐赠单位或个人,并留存捐赠物资存根备查。

四、在征得捐赠单位或个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超市”设立单位或个人“爱心”专柜,建立荣誉档案,鼓励和表彰经常性捐赠。

五、接收捐赠物资要实行定期公示,接受民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爱心超市”物资发放制度:一、物资发放对象主要是本辖区内的低保户、五保户及其他因灾、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特困户。

二、物资发放要秉着“救急救难”的原则,重点和优先救助辖区内生活特别困难的居(村)民,解决特困户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物资发放必须遵循“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评议,居(村)委会审批”的工作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凭“爱心救助卡”实行发放。

四、物资发放要严格标准,按困难程度施救,不能优亲厚友,严禁将物资挪作他用,严禁变卖物资。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

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提高服务质量,爱心超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爱心超市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积分制度是一种激励机制,通过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完成工作目标、取得突出成绩,可根据绩效情况获取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五条爱心超市将定期举办员工培训,员工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建议并经领导认可采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建议,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七条爱心超市将定期开展员工激励活动,员工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并积极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九条员工可将积分用于兑换爱心超市指定的奖励和福利,如礼品、旅游、健身卡等。

第十条积分可以兑换现金奖励,不得以其他物品或服务代替。

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前,可以兑换剩余积分,未兑换者将自动作废。

第四章积分管理第十二条爱心超市将设立积分管理部门,负责积分的统计、记录和管理。

第十三条积分管理部门需定期向员工汇报积分情况,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四条员工对于自己的积分有异议,可以向积分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积分管理部门需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爱心超市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主要负责对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积分的正当获取和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需定期向爱心超市领导进行报告,确保积分制度的公平、公正。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爱心超市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时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爱心超市积分制度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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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机构为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管理,真正发挥其爱心功能,推进政府救济与社会救助的有机结合,形成政府搭建平台、群众互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凸显村级服务的力度和效果。

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同时激励广大村民不断向上,保证其正常、健康运行,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领导机构。

组长:方昌书
副组长:艾相卫
监督员:孙涛
成员:方新来张盟朱小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孙涛负责办公。

下河村“爱心超市”积分制度
1、非贫困户基础分为5分,贫困户基础分为8分;
2、主动宣讲精准脱贫政策的农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3、积极投身扶贫产业的农户,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4、主动申请脱贫的一次性加20分;
5、积极配合联户干部工作的每次加2分;
6、参加公益劳动每小时计2分;
7、邻里关爱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8、孝老爱亲的,非贫困户加5分,贫困户加6分;特别是在新民风建设中,被镇、县评为“道德模范”“城关好人”“文明家庭”等,分别给予20分、30分的奖励积分;
9、调解村内矛盾纠纷一起,非贫困户加3分,贫困户加4分;
10、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1、积极配合省市县镇各级监督和检查验收的,每次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2、积极参加村集体组织各种会议的,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
13、积极参与公用区域环境整治,非贫困户加2分,贫困户加3分;自觉整治本院落及室内环境卫生的,经验收为良好标准的,非贫困户加1分,贫困户加2分;
14、1分=一元,农户根据积分到“爱心超市”兑现等值物品。

积分兑换最终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5、未尽事项由村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积分数额。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模式
1、“爱心超市”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根据群众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补货调货和项目设置。

2、成立爱心积分卡管理工作小组,村书记任组长,设爱心积分卡管理人员和监督员一名,管理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的管理、发放、登记和日常记分工作,监督员负责本村爱心积分卡积分监管工作,并及时对积分情况予以公开。

3、由驻村扶贫工作队牵头,每周一对各农户检查核实相关情况,拍照发爱心超市积分群复核,根据检查情况为农户评分、记分。

4、在具体评分中,应坚持严格要求、区别对待的原则。

5、“爱心超市”每周五集中开放,各农户凭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等值物品。

下河村“爱心超市”管理制度
1、超市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合理。

2、爱心超市的所有接受捐赠的物品须由具体管理人员通过严格筛选,消毒,整理。

3、规范超市物品管理,及时登记物品出入情况,建立详细台账并由捐赠人和接受人本人签字确认。

4、爱心积分兑换物品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5、定期做好“爱心超市”物品清点、统计工作,做好保管工作,严禁调换或挪用捐赠物品。

6、物品捐赠与发放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捐赠单位以及村民监督。

7、“爱心超市”每周五8:30-17:OO开放。

另外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放。

8、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9、其他未尽事宜由下河村“爱心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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