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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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管线安装标准
一、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1、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1.11.井下所有压风、静压水管路必须用E形架进行安装,相邻两E形架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5m,永久管路按照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装。
1.2E形架必须由矿机修厂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E形架,机修厂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的E 形架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1.3E形架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允许误差±50mm;水平间距为5m,允许误差±100mm。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允许误差±30mm。
1.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安装。
1.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当管路在巷道敷设通过躲避硐口时,要求其沿躲避硐的腰线水平进行敷设,不得在硐口做横跨过桥或直过。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采用标准90°弯头制作横跨过桥,过桥水平线与巷道中心线成垂直90°关系,不得出现偏移或斜交等现象;若风水管路同时需要制作横跨过桥,两者间距为300mm。
1.6临时风水管路与固定风水管路并接时均采用钢管连接,弯头制配美观并配套与管路直径、压力等相配套的闸阀,闸阀手柄朝向合理。
1.7敷设的风、水管路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水管刷绿色防腐漆,风管刷黄色防腐漆,快速接头刷红色防锈漆,管子挂钩刷灰色防锈漆。刷漆要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1.8风、水管路均要进行编号,编号间隔50m,风水管路编号上、下对照。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字号高度为40mm,1.8风水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
2、煤巷临时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2.1煤巷的风、水管路必须整齐吊挂,且要求沿采煤工作面非回采帮进行布置安装。煤巷是指:采煤工作面的轨、皮顺槽等。
2.2煤巷的风、水管路采用双股8#钢丝进行附助吊挂,钢丝吊点为巷帮固定的锚杆固定螺丝上,要求将锚杆固定螺丝上再安装一个闭帽,将钢丝夹在两个螺母之间,并将钢丝固定牢固。
2.3风水管路之间采用双股8#钢丝进行固定,两者间距为300mm,风管下平面距底板1.2m,钢丝调点间距为5m,并遵循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吊挂。
2.4要将固定风、水管路的双股8#钢丝在风水管路间进行打“麻花”扭劲4圈,扭劲后的撬杠预留圈位距风水管路之间中心位置。风管上部与吊孔间的钢丝打“麻花”扭劲不少于4圈,扭劲后的撬杠预留圈位距风管平面为200mm。风水管路固定好后,钢丝咬合接头长度不得30mm,且必须统一朝向煤壁,防止挂伤工作人员。
2.5其余要求同岩巷的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二、工作面排水管路的敷设
1、排水管路的管径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敷设。
2、管路沿底板敷设时,应用垫木垫起,不得接触底板。相邻两个木垫的间距为5m;采用吊挂方式敷设时,吊挂高度距底板不小于0.3m,吊挂点及吊钩等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3、管路吊挂应尽可能同电缆分别吊挂在巷道的两侧,必须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在电缆的下方300mm以下。
4、排水管路敷设总体趋势为上排时,应在巷道(管路)相对较低处,在排水管路上安装排污三通合闸阀,便于管路的定期清洗。
5、排水管路虽不要求统一进行刷漆防腐处理,当排水管路超过1趟时,必须对管路进行编号,且于排水泵配套。
6、排水管路刷蓝色防锈漆,对排水管路进行编号,编号与泵、控制开关要配套,排水管路编号以“P”开头,如名称:“供风管路P1-001 ”。要求编号统一采用白色字体,编号间隔50m,字号高度为40mm,箭头方向与流向相同。
三、电缆悬挂标准:
1、电缆钩必须由矿机修厂统一加工,凡是以后新施工的采区轨、皮集中巷,要依据采区工作面布置个数和实际电缆敷设数量,由施工单位必须一
次将电缆钩安装到位,电缆钩上、下孔均要固定;顺槽(煤巷)电缆钩可采用电缆挂钩自身挂钩与统一高度绷紧的钢丝绳配套悬挂,要求电缆悬挂要横平竖直。
2、橡套电缆在轨道运输大巷(集中巷)安装悬挂间距1.5米,允许误差±50mm;敷设高度最低电缆钩孔距巷道腰线0.8m以上,允许误差±10mm;固定电缆钩的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200mm,允许误差±10mm。
3、在采掘工作面(顺槽)巷道悬挂间距为1.5米,允许误差±100mm;悬挂高度以电缆钩上吊孔距地板2m为准,允许误差±50mm;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电缆按设计进行吊挂。
3、电缆钩图纸见附件三,各单位依据施工的巷道不同选用不同的电缆钩图(统一巷道的电缆钩型号必须相同),并委托机修厂加工,机修厂要严格按照图纸尺寸进行加工,否则各使用单位拒绝领用。
4、所有电缆不允许挂在风、水管路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在巷道通信、信号电缆与动力电缆在同一侧悬挂时,要按照通信和信号电缆在上、电力电缆在下的原则进行悬挂,其间距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间距不小于50mm,高、低压电缆间距应不小于0.1m。
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采用非燃型材料对穿墙管口进行严密封堵,墙壁两侧均要有电缆走向标志牌。
7、电缆跨越巷道时,应采用与电缆外径相适应的Ω卡式电缆支架进行固定,电缆支架间距为1m,排列整齐、圆滑过渡,严禁相互交叉。
8、电缆在轨道大巷(集中巷)悬挂敷设时,各单位应遵循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悬挂,避免交叉;从大巷向各自工作面拐弯时,应依据现场巷道情况,顺势进行敷设,多余电缆不得在大巷来回进行往返敷设,其它单位电缆应在此巷道口上方平直敷设悬挂。
9、各电缆使用单位应在电缆上每隔200米、有分支的地点、接线盒两端、风门墙壁两侧等处均应悬挂电缆走向标志牌,回撤时标志牌同时交回。标志牌容包括:电缆型号、规格、编号、长度、电压等级,用途及维护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