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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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县第二人民医院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类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发生的运送中病情变化、误吸/窒息、院内褥疮、坠床、跌倒、走失、自杀、猝死、导管脱出/拔出、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感染、暴力行为、针刺伤、咬破体温表、割伤、外伤/烫伤、烧伤(水、火、电)、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材料故障、仪器故障、争吵/打架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非正常的护理工作,其范围涉及到护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种护理不良事件的频繁发生或重复发生会直接导致护理质量和护理安全的下降。
分类:
1.潜在不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2.无伤害不良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
任何损害;
3.轻度伤害不良事件: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或需处理方可康复;
4.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5.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6. 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包括潜在不良事件,无伤害不良事件,轻度伤害事件)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质量管理科等部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严重不良事件包括中度伤害不良事件、
重度伤害不良事件及极重度伤害不良事件)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