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3(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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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实施教学行为,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需要,规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规律,体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特点,充分吸收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以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成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为目标,积极改革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优化课程体系,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形成我校的优势和特色,大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1. 落实学生为本。人才培养方案应适应社会发展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体现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自主学习留出空间,实行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为学生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2.突出职业性、应用性。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关注本专业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确保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3.体现整体优化。既要保证高等教育规格要求,又
要体现继续教育的特点,要整合优化课程结构,基于职业、岗位需求和培养目标调整课程体系,避免课程间内容脱节或重复。基础理论课以够用为度,专业课和实践教学环节以实用为标准。
4.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适当增加任意选修课比例,努力形成专业特色。
5.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相结合
有条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与社会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课程相衔接,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涉及的课程列入培养方案,增强学生职业岗位竞争力。
6.主动适应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课程设置要充分考虑未来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力量,提高网络课程建设质量。
三、学制
专升本2.5年,高起本5年。
四、人才培养方案内容
1.专业培养目标
2.人才培养规格要求
3.学制
4.学位与学位课程
5.主要课程
6.学分分配比例
7.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表
五、课程设置
教学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自学、面授、辅导答疑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1.理论教学
课程体系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
(1)公共必修课
各专业都必须设置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课程,包括政治理论、外语、信息技术、数学类课程。此类课程按照专业层次,统一规划设置(见附件)。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20%左右。
(2)专业必修课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学员必须掌握的、体现本专业核心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55%左右。各专业专业必修课课程门数控制如下:专升本主要课程控制在12门左右;高起本主要课程控制在24门左右。
(3)选修课
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发展学生个性,加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互相渗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岗位工作需要选修人文科学方面的课程,也可以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10%左右。各专业可列4-5门课程供学员从中选择。
2.实践教学
内容包括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学分一般占总学分的15%左右。实践教学环节专升本专业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高起本专业安排在第十学期进行。
六、学时与学分
1.专升本专业需修满75至80学分,高起本专业需修满150分至160学分。
2.学分计算
16学时折合1学分(总学时)
专升本专业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10-12学分;高起本专业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20-24学分。
七、学位课程
确定三门专业必修课为学位课程。
注:面授学时占总学时30%左右。
注:面授学时占总学时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