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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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

一、市发改局

1.根据国家、省、潍坊市有关规定和《青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评估与审核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全项目管理档案。

2.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省节能资源;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抓好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

4.确保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服务业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50%左右。

二、市经信局

1.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2.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监督检查。

3.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加强项目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建设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4.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5.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节能监察,做好新增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加强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落后淘汰设备、节能评估审查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镇两级配合联动的监察工作机制。

6.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推介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定期组织节能培训。

7.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源管理体系、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中心、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扩大实施范围。

8.组织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落实太阳能集热补贴政策,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广应用太阳能热力系统,支持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

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指导青州经济开发区做好园区循环化改造验收工作。

10.组织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完成年度散煤治理工作任务。

三、市教育局

1.在学校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鼓励学校安装地热、太阳能等新型取暖系统。加快学校老旧供水、供热、供电管网改造,积极探索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项目。

2.将节能环保知识教育纳入校本课程。积极挖掘地方资源,开发节能环保知识教育校本课程,并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作

用,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3.开展形势多样的节能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四、市科技局

1.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按照潍坊市政府的考核要求落实节能技术研发资金。

2.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技术与装备,抓好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3.实现全市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上年提高。

五、市财政局

1.按照潍坊市政府考核要求,足额落实好节能专项资金,确保节能专项资金规模比上年增加。

2.按照潍坊市政府考核要求落实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配套资金。

3.支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支持推广节能产品;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采购力度。

4.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政策。

5.加强节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六、市人社局

1.按照表彰奖励有关规定和节能目标考核结果,组织开展节能考核奖励工作。

2.统筹全市各类人才工作,重点指导经信系统节能减排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为全市节能减排提供人才支撑。

七、市国土局

1.严把用地、用矿审查关。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行业用地管控,严格土地供应和矿产资源配置管理。

2.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3.推广采选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矿业循环经济。

4.加大建设用地全程管理特别是供后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地,切实遏制“两高”行业用地。

八、市住建局

1.加强全过程监管,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推广实施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

2.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完成潍坊市下达的改造任务。

3.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动高层建筑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4.严格按照规定建立新建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按时完成潍坊市政府下达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和节能改造任务。

5.促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材,发展应用节能利废型新型墙体

材料。完成潍坊市下达的限制使用粘土制品(“限粘”)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政策。

6.对具备太阳能光热利用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实行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验收,按期完成潍坊市下达的太阳能光热一体化任务。

7.发展绿色建筑,积极组织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量达到潍坊市政府要求。

九、市环卫局

1.组织实施完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收运处理体系及项目建设。

2.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理示范工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十、市交通运输局

1.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配置交通资源,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2.采取交通运输节油措施,力争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同比下降1%以上。严禁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投放新的运力。

3.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燃料运输工具,落实交通运输能耗限额标准,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4.健全实施交通运输节能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交通节能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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