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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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的定义:地图是根据一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或其它星体上)的自然和人文现象,使
用地图语言,通过制图综合,缩小反映在平面上,反映各种现象的空间分布、组合、联系、
数量和质量特征及其在时间中的发展变化。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是按照国家制定的统一规格、用指定的方法测制或根据可靠的资料编
制的详细表达普通地理要素的地图。
包含11种基本比例尺:1:5百、1:1千、1:2千、1:5千、1:1万、1:2.5万、1:5
万、1:10万、1:25万、1:50万、1:100万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2011-1-4 【大 中 小】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形成数字信息服务的产业化模式为目标,通过对各种不同技术手段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进行采集、编辑处理、存贮,建成多种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并建立数据传输网络体系,为国家和省(市、自治区)各部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它是一个面向全社会各类用户、应用面最广的公益型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实用化的、长期稳定运行的信息系统实体。是我国国家空间数据基础设施(NSDI)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信息系统网络体系中的一个基础子系统。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是存储和管理全国范围多种比例尺、地貌、水系、居民地、交通、地名等基础地理信息,包括栅格地图数据库、矢量地形要素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地名数据库和正射影像数据库等。国家测绘局1994年建成了全国1:100万地形数据库(注:含地名)、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 1:400万地形数据库等;1998年完成全国1:25万地形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和地名数据库建设;1999年建设七大江河重点防范区1:1万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库和正射影像数据库;2000年建成全国1:5万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库;2002年建成全国1:5万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库,并更新了全国1:100万和1:25万地形数据库;2003年建成1:5万地名数据库、土地覆盖数据库、 TM卫星影像数据库。现正在建立 全国1:5万矢量要素数据库、正射影像数据库等。各省正在建立本辖区1:1万地形数据库、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库、正射影像数据库、数字栅格地图数据库等,并正在进行省、市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其数据库的设计和试验研究。
一、地形数据库
地形数据库是空间型的GIS数据库。它是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上各类要素包括水系、境界、交通、居民地、地形、植被等按照一定的规则分层、按照标准分类编码,对各要素的空间位置、属性信息及相互间空间关系等数据进行采集、编辑、处理建成的数据库。根据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总
体设计,国家级地形数据库的比例尺分为1:100万、1:25万和1:5万三级。省级地形数据库的比例尺分为1:25万、1:5万和1:1万三级。
1、全国1:400万地形数据库
全国1:400万地形数据库,是在1:100万地形数据库基础上,通过数据选取和综合派生的。数据内容包括主要河流(5级和5级以上)、主要公路、所有铁路、居民地(县和县级以上)、境界(县和县级以上)及等高线(等高距为1,000米)。数据分为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