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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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一)《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皖发办〔2016〕56号)第八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申请入选专家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登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填写《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

(二)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

第九条: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定期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认定办法》(皖发改政策〔2011〕1296号)第五条(三):资格初审。

市级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对专家资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于7日内将评标专家书面申请材料报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运维中心。

二、承办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三、服务对象全市(含县区)符合评标(审)专家申报条件的自然人四、申请条件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五)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五、申报材料(一)《安徽省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四)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五)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六)其它证明具备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均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2日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和拨付管理,加强投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建设项目是指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年度大建设计划,由市级承担全部或部分投资资金的项目。

主要包括:市政工程项目、公路项目、铁路项目、轨道交通项目、水利项目、园林绿化项目、环境改善项目、公共停车场项目、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等。

第三条项目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投资支出,禁止发生概算外支出,不得将非法收费、摊派以及与项目无关的费用纳入项目支出。

第四条大建设项目应当履行项目投资审批、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决算审计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依法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政府监督制等制度。

第二章建设资金申报第五条对纳入市级投资的大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建投集团。

第六条已列入下年度大建设计划中的续建和新建项目,以及已完工但尚需支付工程尾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于每年11月底前提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一、平台管理机构的职责1.管理平台的日常运营,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转和信息更新。

2.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发布和展示服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3.建立交易保障机制和标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提供争议解决服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5.加强平台的安全管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6.定期进行平台的维护和更新,提升用户体验和交易效率。

二、平台用户的权责1.用户有权在平台上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2.用户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浏览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并进行交易和合作。

3.用户有义务保护自身的账号和密码安全,不得将账号借给他人使用。

4.用户有义务依法遵守平台的规则和交易流程,不得从事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

5.用户有责任及时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6.用户有义务配合平台进行交易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共同维护交易公平公正。

三、交易流程和保障机制1.发布交易信息:用户可以在平台上发布公共资源的交易信息,包括资源种类、数量、质量、价格等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

2.交易匹配:平台根据用户发布的交易信息,自动匹配合适的交易对方,并向双方发送交易匹配通知。

3.交易协商:交易双方收到交易匹配通知后,通过平台进行沟通和协商,确认交易的细节和条件。

4.交易确认:交易双方达成一致后,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确认,并在平台上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履约:交易双方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并在平台上上传交易履约证明文件。

6.交易评价:交易完成后,双方可以在平台上对对方的交易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

7.交易纠纷处理:如发生交易纠纷,交易双方可以向平台申请调解和解决。

四、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1.平台须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安全。

2.平台不得未经用户许可向第三方公开、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

3.用户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授权书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授权书

尊敬的:我,[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作为[授权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此特此授权[受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权人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业务办理的合法代理人。

一、授权范围1. 本授权书授权受权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我单位进行以下业务办理:(1)参加各类招标、投标、拍卖等活动;(2)提交投标文件、竞买文件等相关材料;(3)签署各类合同、协议;(4)办理项目备案、招标公告发布、投标保证金缴纳、合同备案等手续;(5)参加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相关会议;(6)其他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业务。

2. 受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业务时,享有与我单位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授权期限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授权期限],自授权期限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授权责任1. 受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确保我单位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受权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导致我单位权益受损的,由受权人承担全部责任。

3. 受权人应当保守我单位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我单位的技术、经营等信息。

四、授权撤销1. 在授权期限内,如遇以下情况,我单位有权撤销本授权书:(1)受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受权人严重违反授权规定,损害我单位利益;(3)其他原因导致授权无效。

2. 撤销授权书时,我单位应书面通知受权人,并收回本授权书。

五、其他1. 本授权书一式两份,我单位与受权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执行。

3. 本授权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特此证明。

授权人:[授权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授权人联系电话]签发日期:[签发日期]受权人:[受权人姓名]单位名称:[受权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受权人联系电话]签发日期:[签发日期]。

合肥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办法

合肥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办法

合肥市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招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节约招标投标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的市级国有投资的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并在下列范围以内的小额工程施工和服务类项目:(一)小额工程施工类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拆除、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施工;(二)小额工程服务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监理、设计、勘察、审计、审图、可研、环评等服务项目。

第三条同一个立项工程项目,严禁拆分采用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严禁肢解发包工程项目。

第四条小额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定点管理,由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类别,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个类别的定点单位,组成小额工程项目定点库。

其中,施工类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应按专业类别分别确定统一的结算价格优惠费率。

第五条定点单位签订定点合同前须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额度和缴纳形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定点合同期满且其最后一个定点抽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小额工程项目招标人在招标前应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一)属于立项审批范围的,招标人应办理立项手续,明确项目概算和资金来源。

(二)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按规定需要规划部门许可的,招标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许可证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人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

涉及结构安全需要进行图纸审查的,应及时履行审图手续,办理审图合格证明。

(四)项目申报抽取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明确项目概算、项目内容、范围和质量标准等,同时提供设计图纸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也可委托代理机构编制);零星维修项目因施工内容分散难以设计完整施工图纸的,应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流程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流程一、入场申请(一)招标人(代理机构)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理入场申请,并将以下资料按要求上传,经核验,资料符合规定后,给予办理入场登记。

1. 招标(采购)代理委托证明(网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原件扫描);2.经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的招标方案(招标内容)(原件扫描)(原件扫描);3.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4.经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备后1个工作日。

二、发布公告(一)交易一处经办人对招标人(代理机构)提交的公告文本及资料进行符合性核验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处负责人复核,经交易中心审核并报交易中心主任审批后在交易中心及交易中心网站、省招投标网站发布。

(二)办理时限:核验并发布公告2个工作日。

三、发售招标文件(一)潜在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二)发售时限:发售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上午10点止。

四、投标报名(一)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账号、方式和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

(二)潜在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登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限: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7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上午10点止。

五、开标(一)招标人(代理机构)最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通过网上提交评标专家抽取资料(住建部门监管的项目需经行业监督部门审核),交易中心按规定通过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二)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到交易中心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方法进行开标活动。

(三)法定时限: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

六、评标(一)交易一处工作人员核对评标专家和业主代表身份,并宣读评标注意事项和评标纪律,评标专家推荐评标小组组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文件格式【模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文件格式【模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文件格式一、申报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包号)申报文件(正本或副本)申报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二、申报函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报人名称)授权(申报人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遴选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申报。

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遴选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有效期内遵守本申报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资格)等级。

入库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3)执业规范,业绩突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提供遴选文件规定的全部申报文件。

4.保证忠实履行承诺,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遴选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申报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我方承诺:申报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

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申报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承诺:接受遴选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遴选文件的规定。

与本申报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申报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联系电话,e-mail:申报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申报人公章:日期: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申报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申报,从而导致该申报被拒绝。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申报人住址)的(申报人名称)的在下面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v3.0)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17年4月目录版本说明 (3)手册正文 (3)一、投标人登录 (3)1.1、安装驱动程序 (3)1.2检测工具 (3)系统检测 (3)手动设置可信站点 (3)控件检测 (3)证书检测 (3)签章检测 (3)1.3、证书查看 (3)1.4、投标人登录 (3)1.5、初始化IE浏览器 (3)二、业务管理 (3)2.1、网上报名 (3)2.2、网上支付 (3)2.3、招标文件下载 (3)2.4、答疑文件下载、附件文件下载、图纸下载、补图下载、清单下载 (3)2.5、网上提问 (3)2.6、标前公示疑问 (3)2.7、上传投标文件 (3)2.8、合同备案 (3)2.9、项目进度查询 (3)2.10、远程解密 (3)版本说明V1.0说明该版本操作手册包括项目报名、支付、招标文件、清单和附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

V3.0说明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升级。

手册正文一、投标人登录1.1、安装驱动程序登录之前,请先安装驱动,如下图:驱动安装说明;1、下载安装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程序,进入安装页面,可自定义安装目录,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点击快速安装;2、软件协议可浏览(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软件协议”链接):3、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自行安装过程:4、安徽省多CA签章互联互通驱动1.0安装完成,提示安装完成;如果已经安装驱动,就无须再次安装;1.2检测工具启动检测工具,用户可以点击桌面上的新点检测工具图标来启动检测工具;系统检测该页面主要是进行浏览器安全级别以及可信任站点的设置;设置安全级别,设置完成后提示:“设置成功”;(可点击“设置安全级别”按钮进行一次性设置);加入可信站点,设置完成后提示:“添加成功”;(可点击“加入可信站点”按钮进行一次性加入);上述操作完成后,如果系统中某些功能仍不能使用,请将拦截工具关闭再试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2012年12月27日合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27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2019年8月29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2019年9月2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与服务机构第三章交易目录第四章交易程序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公平、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包括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

第三条公共资源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制定统一的交易制度和规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

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安徽巢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依法做好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服务机构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是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程序和管理规定;(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公开;(三)监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四)受理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投诉,查处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五)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和联合奖惩;(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招标采购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供哪些“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采购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供哪些“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标采购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供哪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起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相比很多人都是深恶痛绝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是在严厉打击这些行为的。

但在招投标实践中我们还是应该多加警惕注意。

来一起看一个案例吧!案例:某市S2××及S3××道路安保工程路网运行监测采购项目在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90余万元,有甲、乙、丙、丁4家供应商前来投标。

经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为丙公司,中标金额为246余万元。

本项目依法投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丁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

其认为投标供应商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三方投标代表,在项目开标当日凌晨有组织地统一入住某酒店,存在围标串标现象。

丁公司提供了视频截图照片3张,以证明2016年9月5日凌晨零时三十分左右,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投标代表统一入住交易中心旁的某酒店,3位代表共同居住2个房间,其中甲公司、乙公司的代表所入住的房间系丙公司代表所开的房间。

一、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后,认为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视频资料没有原始载体,来源不合法。

视频截图可以证明3位投标代表入住同一家酒店,但3人共同居住2个房间,其中甲公司、乙公司的代表所入住的房间系丙公司代表所开的房间,这并不能在视频截图中得到证明。

第二,即使甲、乙两方代表同住丙方代表所开房间的事实成立,也不能肯定甲、乙、丙三方代表必定围标串标。

因为围标串标不仅仅是密谋、策划,更关键的是是否行动,即实施围标串标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围标串标行为,就不能确认同住一房间的投标代表围标串标。

代理机构经过慎重研究,决定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之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2月4日徽采商城(合肥)小额工程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方便采购人小额工程交易,提高小额工程采购效率,优化小额工程服务,按方便、实用、自愿选择的原则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小额工程仅指《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种类包括建筑工程(含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等。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第三条采购人可自愿进入徽采商城交易,也可依法自主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人选择小额工程进入徽采商城交易的,应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服从商城管理,对采购过程、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负责。

第四条徽采商城小额工程交易是指交易中心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分类确定小额工程拟承包企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通过徽采商城自主选择小额工程承包企业的一种交易形式。

第五条小额工程项目受理登记条件:(一)项目批准相关资料。

(二)资金证明或资金到位承诺书。

(三)经设计单位盖章的施工图纸。

(四)经造价咨询单位盖章的清单控制价。

项目受理登记资料不全的,采购人应当提供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的书面承诺书。

第六条小额工程交易规则和工程结算规则原则上包括“定价—摇号法”、“竞价—平均值法”、“竞价—低价法”三种方式,采购人可自主选择交易方式(详见附件)。

第七条小额工程交易流程:(一)代理机构通过电子证书登录徽采商城,根据项目情况提交登记资料。

(二)选择项目适用的小额工程拟承包企业种类,确定交易方式,明确付款期限,发布项目交易公告。

公告发布不少于2个工作日。

(三)定价或竞价活动结束后,代理机构及时进行成交确认,并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最后一天为工作日),公告结束后,通过徽采商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5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5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6〕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1日合肥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城乡生产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农村产权交易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村产权交易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第四条农村集体产权依法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或者其他方式交易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受委托出面组织交易的,应当在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鼓励农村个人产权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依法进行交易。

第五条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农村产权交易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事项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是全市农村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机构。

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农村产权交易的领导机构,负责对辖区农村产权交易行为的指导、协调和决策,接受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安徽合肥公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合肥公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 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项目编号: 2015YHFJ2011二○一五年九月目录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 (3)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三.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谈判资料(响应文件)内容 (6)四.采购需求 (7)五.供应商须知 (10)(一)总则 (10)(二)谈判文件 (11)(三)响应文件 (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五)谈判与评审 (14)(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19)六.采购合同 (23)七.响应文件格式 (25)附件一 (27)附件二 (28)附件三 (29)附件四 (30)附件五 (31)附件六 (33)附件七 (34)附件八 (35)一.谈判邀请(谈判公告)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瑶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瑶海区住建局委托,现对“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2015YHFJ20112、项目名称:安徽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设计3、项目概算:40万元4、项目内容:规划设计范围为以现有瑶海区安徽国际汽车城为规划设计对象,具体位置为东邻东二环,西接铜陵路高架,北靠北二环路,南靠铁路线。

但规划与城市设计研究范围东至龙岗路、南至临泉路、西至新蚌埠路、北至北二环。

(二)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及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谈判时间及地点1、谈判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谈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谈判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间: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7:00止2、谈判文件价格:免收(六)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市瑶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与长江东大街交口瑶海区国资经营公司6楼本项目联系人:沈礼明电话:64690179传真:64690179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财政投资□采购人自筹□其他不分包□分为个包□允许不允许自行勘察□统一组织(按以下格式填写)□需要不需要无□图纸□光盘□本项目是否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要求□不要求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是指具有以下条件之一: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3)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4)承诺成交即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

宿州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宿州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细则
交易过程保障
场所、设施、技术等服务保障
招投标股
政府采购股
开评标前一天做好准备工作。开评标当天做好应急工作。开评标后做好善后工作。
卫生、技术、设备运行
1、开标前场地卫生干净,室内设备摆放整齐,设备均可正常使用。
2、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状况,在5分钟之内必须有人处理。
3、交易结束后,门窗、电气设备的电源应当关闭,且打扫好室内卫生。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各类问题咨询
1、有礼貌性用语,回复文件开文有:“您好”或者“你好”等字样,结尾有:“感谢您的提问”等;2、接到提问7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答复
项目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登记
招投标股
招标人将项目前期资料准备齐全后,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栏目下的项目注册菜单内,并填写项目基
本信息,确认录入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分标段发布公告和邀约文件。
2、项目办结时限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3、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项目登记所需材料;
4、为审核通过的项目明确服务负责人。
5、为代理机构提供要约邀请文件标准化模板, 但不得对要约邀请文件模板进行强制性要求或对要约邀请文件进行审批、核准、备案。
产权交易项目登记
政府采购股
招标人将项目前期资料准备齐全后,扫描成电子档上传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产权交易栏目下的项目受理菜单,政府采购股审核通过后,即可对项目分标的,发布出让公告。
现场咨询
办事大厅
到交易中心五楼咨询服务台即可现场咨询
接受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各类问题咨询
1、语言清晰,说普通话;
2、不得对咨询人有侮辱性言语;
3、有问必有果,当场可以给与答复的给予答复,不能给予答复的可以指明其它咨询途径,复杂问题可以延期答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需招标人招标资料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需招标人招标资料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需招标人备案资料
1、招标项目报建表一份;
2、招标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一份(复印件);
3、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出具的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材料一份;
5、应公开招标的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而进行邀请招标的,须附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一份;
6、满足招标需要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7、委托代理招标的相关资料;
(1)招标代理协议(合同)一份;
(2)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各一份(复印件);
8、自行招标工程备案表;
9、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复印件)。

上述材料要求为复印的,均应提供原件备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的通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的通知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合公综[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的通知(合公综〔2014〕15号)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监察支队: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4年2月26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约谈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等类别的重大项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认为有必要实施约谈的项目,参与交易活动的市场主体及评审专家等。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重大项目是指:(一)合肥市大建设指挥部协调管理的市重点工程项目;(二)建设工程预算金额1亿元以上、政府采购3000万元以上、产权交易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三)社会关注度高、特别紧急的民生项目;(四)市政府交办的其它重要项目。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是指项目单位、竞争主体及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其他服务单位。

项目单位包括招标人、采购人、出让方、出租人等;竞争主体包括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竞租人等。

第五条本暂行规定所称约谈是指市公管局或市公管局监察支队通过谈话沟通、政策法规宣贯、分析点评、约见告诫等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存在的瑕疵或问题予以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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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

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

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原厂授权、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技术服务承诺书及要求加盖原厂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供货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8、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9、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
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标注▲的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项下投标的,以一家供应商计算有效供应商数量。

10、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货物需求表
(一)校园网络系统采购清单
(二)校园网络监控系统采购清单
(三)校园广播系统采购清单
(四)校园LED显示系统采购清单
(五)项目施工修复
(一)校园网络系统
序号对应货物需求表中
设备
货物名称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货物需求表中(一)
校园网络系统采购
清单第1项设备
防火墙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
单位证书及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
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为保证产品兼容性及维护方便,所投产品须与
核心交换机为同一品牌。

2 货物需求表中(一)
校园网络系统采购
清单第2项设备
上网行为
管理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
心颁发的《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互联网公共上
网服务场所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检测报告,投标文
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3、为保证产品兼容性及维护,所投产品须与核心
交换机同一品牌;
4、支持链路的负载均衡,支持GRE隧道功能、PPTP
VPN、Ipsec VPN、L2TP VPN(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功能截图扫描件);
5、支持基于加密邮件过滤、邮件发件人的过滤、
邮件关键字过滤、附件类型过滤、附件大小过滤、
附件内容过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功能截图扫描
件);
6、记录MSN、雅虎通、QQ、ICQ等登入信息、聊
天内容及文件传输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功能
截图扫描件);
7、设备内置报表中心系统,实现上网行为记录与
日志的存储、查询、审计,以及报表的生成等(投
标文件中须提供功能截图扫描件)。

3 货物需求表中(一)
校园网络系统采购
清单第3项设备
核心交换

1、业务模块插槽数≥8个,支持单槽位40Gbps接
口不少于12个(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选配信息
截图扫描件);
2、独立交换网板槽位数≥4,主控引擎槽≥2个
(引擎配置USB接口以扩展存储配置文件、日志系
统等),电源槽位≥8个,POE专用电源槽位≥2个;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清晰正、背面实物照
片扫描件以展示各插槽分布;
3、支持POE线卡,并由独立POE电源槽供电,防
止因POE供电而影响其他业务模块供电稳定性,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官网选配信息截图扫描件及相
关链接;
4、支持虚拟化带宽不低于2.4Tbps,投标文件中
(二)校园监控系统
校园监控系统采购清单第5项设备器,分别输出黑白及彩色图像,球机可对视频图像进行融合输出;
2、具有自动、关闭、开启光学透雾设置选项,透雾等级0-100可调。

当检测到雾的浓度达到设定的阈值时,可自动在算法透雾和光学透雾之间进行切换。

具有三种滤光片,在白天、夜晚及有雾情况下可自动切换不同的滤光片进行成像;
3、白天和夜间,车辆捕获率不小于99%,车牌识别率不小于99%;同时可在抓拍图片上叠加监测点编号、监测点信息、摄像机编号、抓拍时间、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辆类型、场景编号、场景名称等信息;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所投产品上述1~3项功能参数要求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

4、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所投产品须与室外200万高清红外枪为同一品牌。

5 货物需求表中(二)
校园监控系统采购
清单第7项设备
室外全景
网络摄像

1、自带镜头,另配4个图像采集模块,可输出1
路主视频图像和4路辅视频图像。

可将4个辅视
频图像进行拼接,通过180°拼接画面显示。

拼接
后的辅视频图像:水平视场角为180°,垂直视场
角为80°;
2、产品支持定位联动功能,可自动或手动标定辅
视频图像及主视频图像,使通过客户端软件或IE
浏览器在辅视频图像中点击或框选任意区域后,
在主视频图像旋转角度范围允许的条件下,可将
该区域处于主视频图像中央;
3、在自动跟踪模式下,每分钟可对最多30个跟
踪目标进行抓拍;
4、辅视频图像支持最多3级区域告警级别设置;
5、在辅视频图像中可设置最多4个屏蔽区域,该
区域屏蔽所有智能行为;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能体现所投产品上述1~5
项功能参数要求的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

6、为保证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所投产品须与室
外200万高清红外枪为同一品牌。

6 货物需求表中(二)
校园监控系统采购
清单第20项设备
视频管理
平台
1、系统支持在电子地图上可视化展示监控点在
线状态和报警状态,支持在电子地图上选定轨迹
后自动弹出相关监控点,实时动向监控与录像的
批量回放,支持范围或轨迹查询后集中批量播放
录像文件功能,支持监控点覆盖范围可视化管控,
可根据云台转动动态获取监控方向及覆盖范围;
2、系统支持事件管理并支持电子地图标记事件
发生地点,支持事件关联预案、预案执行响应及
上传处理结果,支持根据时间段查询事件详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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