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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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中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

〔摘要〕:科技劳动是具有科学知识高积累和高创造性能力的科技人才进行的生产性劳动,是具有高度创造性的复杂劳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并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使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给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变化。促进了财富的巨大增长,但它们本身却不创造价值。在当代,科技劳动具有间接性、复杂性、创新性和社会性的特点,是创造价值的巨大源泉。〔关键词〕:劳动价值论,科技劳动,价值创造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石。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发展,面临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就是如何运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当代科技革命、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问题。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被归结为物化在或凝结在产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在劳动价值论中,马克思从劳动二重性出发,指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创造的,决定商品价值的是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价值的源泉,并且—在适当使用的时候—是比自己具有价值更多的价值源泉”,“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是唯一的源泉”。事实上,马克思早就论述了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他们的价值源泉只能是劳动。而这个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而且包括脑力劳动。马克思曾预言:“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正比,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

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不难发现,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经济不发达的时代,已经看到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看到了科技劳动是社会化劳动的一部分,是可以创造价值的。

一、科技劳动

科技劳动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要特征的,从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组织管理与经营,科学教育与文化知识传播、咨询、医疗卫生,以及社会宏观经济管理等工作者的具有创新性质的劳动。它不仅包含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中工作者的劳动,而且应当包含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工作者的劳动。前者主要解决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它促进物质生产力的提高和物质文明建设;后者主要解决的是精神变换和人际间的关系问题,它促进精神生产力的提高和精神文明建设;前者形成的知识物化在工具、设备、仪器之中,后者形成的知识化在社会组织之中。缺少社会科学,制度创新将难以实现。因而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是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在这两个领域从事研究、开发、传播的工作者所进行的劳动,都应看作是科技劳动。

科学劳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直接用于科学技术发明创造的创造性劳动,一是把科学技术用于生产过程的创造性劳动。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在制造工具的过程中,不断寻求劳动工具与劳动对象的客观规律,这种在劳动过程中寻求规律的思考就是脑力劳动,也是科学劳动的开端。”这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就是我们所说的第一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这种科学劳动的成果一般表现为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而要把这种科学劳动的成果运用于生产过程,还必须通过第二种科学劳动,改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变革生产体系,并使劳动者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使之能够适应日益现代化的生产过

程。为此需要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即第二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通过这种科学劳动,一方面把第一种科学劳动凝结在产品中,比如根据第一种科学劳动的成果研制出新的机器设备,第一种科学劳动就凝结在新的机器设备中形成价值。新机器设备在生产中虽然不能创造价值,但它能把自身包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另一方面,第二种科学劳动在把第一种科学劳动的成果运用于生产过程的同时,也作为一般人类劳动物化在新产品中,形成价值。由于科学劳动是高度复杂的劳动,它将作为倍加的简单劳动发挥作用,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看,直接劳动在量上会不断减少,而科学劳动不断增加,前者与后者相比,越来越处于从属地位。如果说财富的创造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那么价值的创造越来越依赖于科学劳动。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劳动在量的方面降到微不足道的比例,……同一般科学劳动相比,同自然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相比,……却变成一种从属的因素。”

科学劳动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创造了新的先进的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这是通过科学劳动的成果——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运用来实现的;另一方面又作为一般人类劳动会通过不同途径凝结在新产品中,从而形成价值。有的科学劳动能够直接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凝结在产品中形成价值,如第二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能够直接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形成新的价值;有的科学劳动并不能直接形成价值,它们往往需要通过第二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才能凝结在产品中形成价值,在没有经过第二种意义上的科学劳动之前,其劳动成果只是知识形态上的科研成果,由于这种知识形态上的科研成果并不能直接作

为商品而使其包含的一般人类劳动表现为价值。在这种情况下,科学劳动虽然作为一般劳动存在,但并不以价值形式存在。一旦这种科学劳动并入生产过程,使其凝结在一定商品中就将形成价值。从物质生产过程看,这种还未并入生产过程的科学劳动,依然是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虽然它是形成价值的实体,但它本身不是价值。只有在凝固的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它才成为价值。

二、科技劳动与价值创造的关系

(一) 科学技术本身不创造价值

我们在承认“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同时,不可否认的要承认科学技术本身并不创造价值。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的一个因素,只有融入生产力的其它因素中,才能发挥作用。生产力由多种因素决定,其中科学技术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科学技术要想作为生产力的一个构成要素,决定并影响生产力水平,不仅需要科学技术本身有一定发展水平,而且要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得到应用。科学技术要转变为现实的生产力,必须与劳动力、机器设备、原材料等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才能形成现实的生产力,而当他们处于分离状态时,还只是潜在的生产力。在当代,高科技迅猛发展,并不断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成为物质财富增长的关键要素。但是,它仍然与其它时代一样,科学技术本身与价值的创造和增殖无关。科学技术是脑力劳动、是人类高级的复杂劳动的结晶,但它同样不会因为与人的活劳动相结合而被唤醒和复活,还原为活劳动,再创造新价值。科学技术在推广应用中只有通过活劳动,才能转移其旧价值。也只有通过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总之,科学技术本身有价值,却不能创造价值;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是无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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