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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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实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树立服务于学生,奉献于事业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热爱学生,乐于奉献的教育风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结合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五项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马安超
副组长:王汝才张勇安东
组员:刘震李贞和高庆芝王东宋启奎宋军王磊李宏葛胜旺李希洪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新汶实验中学
二零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