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gdm 诊断标准
gdm 诊断标准
"GDM" 是指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在怀孕期间发生的糖尿病,通常在孕后恢复。
以下是一般用于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一些标准:
1.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是用于诊
断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方法。
该测试通常在孕妇怀孕24至28
周时进行。
过程包括在空腹状态下给予一定剂量的葡萄糖,然
后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测定血糖水平。
2.空腹血糖水平:在孕妇的空腹状态下测定血糖水平也是一种诊
断妊娠期糖尿病的方法。
通常,空腹血糖水平高于正常水平可
能是妊娠期糖尿病的迹象。
3.糖化血红蛋白(HbA1c):这是一种血液测试,反映过去几个
月内的平均血糖水平。
HbA1c水平高于正常范围可能暗示妊娠
期糖尿病。
4.尿液糖测试:在孕妇尿液中检测糖分也可以作为一种诊断方法。
然而,这种方法不如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准确。
具体的诊断标准可能因国家和医疗机构而异。
美国糖尿病协会和其他医学组织通常会提供关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的指南。
在进行测试和诊断之前,建议妇女在怀孕前就应该接受糖尿病风险评估,以及在怀孕期间定期检查血糖水平。
如果存在糖尿病风险因素,医生可能会更早地进行测试。
最好的方法是咨询产科医生或专业医疗保健提供者,以获取个性化的建议和指导。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指南
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指南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指南,帮助医生准确诊断并有效管理糖尿病患者的妊娠期。
诊断标准根据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学分会的建议,以下是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标准:- 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 mmol/L,或- 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 mmol/L,或- 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1.1 mmol/L诊断流程在怀孕期间,如果患者有糖尿病的风险因素或症状,则应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
风险因素包括:- 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 有糖尿病家族史- 肥胖或超重- 年龄超过35岁- 孕前高血压或高胆固醇疑似糖尿病合并妊娠的症状包括:- 频尿- 多饮- 多食- 体重下降诊断操作流程:1. 孕前或孕后早期,对于有风险因素但无症状的患者,建议进行空腹血糖检测2. 如果空腹血糖异常,再进行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3. 如果OGTT结果异常,则诊断为糖尿病合并妊娠管理策略糖尿病合并妊娠的管理策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控制血糖水平:通过合理的饮食控制和运动来控制血糖水平。
如果无法达到目标,药物治疗可能是必要的。
2. 定期监测:定期测量血糖水平,以评估糖尿病的控制情况,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 胎儿监护:定期进行胎儿监测,包括胎动、超声检查以及血流动力学监测,以确保胎儿的健康。
4. 多学科团队合作:与妇产科医生、内分泌科医生和营养学家等专业人员合作,共同管理糖尿病合并妊娠的患者。
结论本指南提供了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指南和管理策略。
通过早期诊断和综合管理,可以有效控制糖尿病并保障胎儿和母亲的健康。
2023年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
2023年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摘要:一、妊娠糖尿病的定义及诊断重要性二、2023 年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三、诊断方法与流程四、诊断标准对孕妇和胎儿的影响五、建议与展望正文: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一种糖尿病类型,其诊断对于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据研究,妊娠糖尿病会增加孕妇患妊娠期高血压、子痫、羊水过多等疾病的风险,同时也会增加胎儿出生体重、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并发症的发生率。
因此,及时、准确地诊断妊娠糖尿病至关重要。
2023 年,我国对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更新。
根据新标准,诊断妊娠糖尿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空腹静脉血糖≥5.1mmol/L;2.餐后1 小时血糖≥10.0mmol/L;3.餐后2 小时血糖≥8.5mmol/L。
若孕妇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诊断方法主要包括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和空腹血糖检测。
我国推荐在妊娠24-28 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对于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可以在妊娠20 周左右开始进行筛查。
2023 年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我国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准确率,降低孕妇和胎儿并发症的发生率。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需注意以下问题:1.加强孕妇糖尿病知识的普及,提高孕妇对妊娠糖尿病的认识,以提高筛查和诊断的依从性;2.提高医务人员对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的掌握程度,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加强对妊娠糖尿病患者的管理与随访,以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
总之,2023 年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的更新对我国孕妇及胎儿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疗规范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两种情况,指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后新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称妊娠期糖尿病(GDM)。
两者对母儿都有很大危害,必须加以重视。
【诊断标准】一、PGDM(孕前糖尿病)1.妊娠前已确认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的孕妇,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产前检查时需明确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达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应诊断为PGDM:(1)空腹血糖FPG≥7.0mmol/L。
(2)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
(3)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mmol/L。
(4)糖化血红蛋白≥6.5%。
GDM高危因素包括肥胖(尤其是重度肥胖)、一级亲属患2型糖尿病、GDM史或巨大儿分娩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妊娠早期空腹尿糖反复阳性等。
二、GDM(妊娠期糖尿病)1.于妊娠24~28周间,空腹血糖值≥5.1mmol/L。
2.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前晚10∶00后禁食,试验日晨将75g葡萄糖溶于200ml~300ml温开水中,5分钟内服完,抽取空腹及服糖后1、2小时静脉血,测定血葡萄糖值;空腹血糖值,上限为5.1 mmol/L,1小时为10.0 mmol/L;2小时为8.5mmol/L,任一项等于或超过正常值,可作出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治疗原则】(一)孕期母体监护1.有糖尿病史者早孕检查血压﹥20/13.3kPa(150/100mmHg),心电图示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检查有增生视网膜病变者,不宜妊娠,应作人工流产。
2.饮食管理:一旦诊断为糖尿病,即要饮食控制,以少量多餐为原则。
按标准体重[孕妇标准体重(kg)为身高(cm)-100]计算,热量为每日125.5~146.4kJ/kg(30~35kcal/kg)。
饮食中蛋白质为每日 1.5~2g/kg,脂肪为每日1g/kg,其余为碳化合物,按1/7、2/7、2/7及加餐3次分配。
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
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引言: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产生的高血糖状态。
它不仅对母亲的健康构成威胁,还会对胎儿的发育和健康带来影响。
为了确诊和治疗妊娠糖尿病,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诊断标准。
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发展:为了统一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国际上制定了多个版本的诊断标准。
下面将从早期的标准发展到目前的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进行介绍。
1. O'Sullivan和Mahoney标准(1964):O'Sullivan和Mahoney提出的诊断标准主要基于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他们建议在24-28周进行OGTT,并根据血糖水平的变化来诊断妊娠糖尿病。
2. 国际糖尿病联合会标准(1999):国际糖尿病联合会(IDF)制定了在怀孕妇女中诊断糖尿病的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如果在OGTT中任何时间点的血糖水平超过7.8mmol/L,则可以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3. 国际糖尿病联合会标准(2013):国际糖尿病联合会于2013年更新了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第一步:在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并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判定:- 空腹血糖水平超过5.1mmol/L- 1小时后血糖水平超过10.0mmol/L- 2小时后血糖水平超过8.5mmol/L- 第二步:如果没有达到上述血糖水平,但仍存在妊娠糖尿病的风险因素(例如肥胖、家族糖尿病史等),则在28周后进行OGTT。
这些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及早发现和诊断妊娠糖尿病,并采取措施来防止其对母亲和胎儿的不良影响。
国际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的局限性:这些诊断标准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包括:1. 标准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有限,可能会漏诊或过诊断妊娠糖尿病;2. 诊断标准的可操作性有限,对患者和医生来说可能需要进行多次血糖检测;3. 一些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女性可能不满足诊断标准,但仍会受到高血糖的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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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 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尤其有糖尿病高危因素
者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血糖检查,达到以下标准应诊断为孕前,而非GDM。
空腹血糖≥7.0 mmol/L
2. 妊娠期空腹血糖(FPG)≥7.0mmol/l
3. 孕期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不升或不降,甚至并发酮症酸中毒,伴血糖明显升高,随机血糖≥11.1mmol/l
4. 所有原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或28周以后进行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及服葡萄糖后1、2小时三次血糖值分别为:
5.1 mmol/L、10 mmol/L、8.5mmol/L任意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GDM
妊娠期糖尿病控制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标准:
孕妇无明显饥饿感,空腹血糖控制在3.3-5.3mmol/l
餐前30分钟:3.3-5.1mmol/l
餐后两小时:4.4-6.7mmol/l
夜间:4.4-6.7mmol/l。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分类
• 糖尿病合并妊娠
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妊娠期糖尿病 (GDM)
妊娠前糖代谢正常,妊娠期才 出现的糖尿病
诊断
糖尿病合并妊娠
· 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
· 妊娠前未进行过血糖检查但具有 糖尿病高危因素,首次产检检查
达到下列任一标准
FPG ≥7.0mmol/L
GHbA1C ≥6.5%
伴有典型的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症状,同时任意血糖≥11.1mmol/L
诊断
GDM
·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 妊娠24-28周及以后行75gOGTT · 医疗资源缺乏地区
- 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 FPG
- FPG ≥5. 1mmol/L,诊断GDM
- 4.4≤FPG<5.1mmol/L,行75gOGTT - FPG<4.4mmol/L,暂不行75gOGTT
重点掌握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 分类
• 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标准
1、建议在孕早期检查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 mmol/L,或负荷后2小时血糖≥11.1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则诊断为孕前患有糖尿病,尽早干预。
2、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试验(即OGTT)检查血糖情况,具体做法是:
OGTT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
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若空腹血糖<4.4 mmol/L,可不做OGTT试验;若≥5.1 mmol/L,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4.4–5.1 mmol/L,进一步做OGTT试验。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
晨7–9时开始,受试者空腹(8–10小时)后口服溶于300ml水内的葡萄糖粉75g,
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
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
结果的判定标准: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为:5.1 mmol/L 、10.0 mmol/L、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与治疗
妊娠期使用的外源性胰岛素制剂
总交换份为4.5份 交换份为1份
交换份为8份 交换份为1份 交换份为8份
交换份为2.5份
饮食治疗中遇到的问题
低血糖 尿中出现酮体
血糖指数
食物血糖生成指数 (GI)被用来衡量食物中碳水化合物对血糖浓度的 影响。此概念由Dr. David J. Jenkins和他的同事在多伦多大学研究何种 食物最适合糖尿病人时提出。
任何一种食物无法含有全部营养素 每日应吃四大营养素 食物品种应多样化 应做到主食:粗细粮搭配、干稀搭配,副食荤
素搭配
进食后血糖升高的反应受影响的因素
加工和食品原料的量 食物中膳食纤维含量和种类 碳水化合物本身的性质和可消化性
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饮食设计
应用食品交换法:可使食谱设计简单化,配合 血糖指数及血糖负荷更能帮助患者合理选择食 物
薯类、淀粉及制品: 马铃薯62.0、马铃薯(煮)66.4、马铃薯(烤) 60.0、马铃薯(蒸)65.0、马铃薯泥73.0、马铃薯片(油炸)60.3、马铃薯粉条 13.6、甘薯(红,煮)76.7、炸薯条60.0、藕粉32.6
豆类及制品: 黄豆(浸泡,煮)18.0、豆腐(炖)31.9、豆腐(冻)22.3、豆腐干23.7、绿豆27.2、蚕豆(五香)16.9、扁豆38.0、青刀豆39.0、 黑豆42.0、四季豆27.0、利马豆(棉豆)31.0、鹰嘴豆33.0
入血液后峰值高, 也就是血糖升的高; 低GI食物,在胃肠中停留时间长,吸收率低,葡萄糖释放缓慢,葡萄糖
进入血液后的峰值低、下降速度也慢, 简单说就是血糖比较低。
常见食物血糖生成指数
糖类: 葡萄糖100.0、绵白糖83.8、蔗糖、方糖65.0、麦芽糖105.0、蜂蜜73.0、胶质软糖80.0、巧克力49.0 谷类及制品: 面条(小麦粉,湿)81.6、面条(全麦粉,细)37.0、面条(小麦粉,干,扁粗)46.0、面条(强化蛋白质,细,煮)27.0、馒头 (富强粉)88.1、烙饼79.6、油条74.9、大米粥(普通)69.4、大米饭83.2、糙米饭70.0、黑米饭55.0、糯米饭、87.0、大米糯米 粥65.3、黑米粥42.3、玉米(甜,煮)55.0、玉米面粥(粗粉)50.9、玉米片(市售)78.5、小米(煮饭)71.0、小米粥61.5、 荞麦面条59.3、荞麦面馒头66.7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对母儿均有较大危害。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进行综述。
血糖测定是诊断糖尿病的基础,也是诊断妊娠期糖尿病的基本依据。
常用的血糖测定方法包括空腹血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和随机血糖。
其中,OGTT是最常用的方法,即在空腹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2小时和3小时采血测定血糖。
空腹血糖诊断标准:空腹血糖≥1mmol/L,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OGTT诊断标准:在口服75g葡萄糖后,分别在服糖后1小时、2小时和3小时采血测定血糖,若其中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1mmol/L、0mmol/L、5mmol/L,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随机血糖诊断标准:随机血糖≥1mmol/L,也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美国糖尿病学会(ADA)诊断标准:空腹血糖≥1mmol/L;1小时血糖≥0mmol/L;2小时血糖≥5mmol/L。
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空腹血糖≥1mmol/L;1小时血糖≥0mmol/L;2小时血糖≥5mmol/L。
与ADA相同,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中国国内诊断标准:空腹血糖≥1mmol/L;OGTT1小时血糖≥0mmol/L;2小时血糖≥5mmol/L。
与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相同,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除了以上提到的诊断标准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孕前体重指数(BMI):肥胖孕妇的糖尿病风险较高,对于BMI≥28的肥胖孕妇,建议在孕期进行OGTT检查。
年龄因素:高龄孕妇的糖尿病风险也较高,建议在孕期进行OGTT检查。
家族史: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糖尿病风险较高,建议在孕期进行OGTT检查。
孕期并发症:如孕期出现高血压、羊水过多、胎膜早破等并发症,应考虑进行OGTT检查。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糖尿病(GDM)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糖尿病,通常在妊娠后期出现。
妊娠糖尿病可能对母婴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及早诊断和治疗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以便医生和孕妇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一疾病。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FPG)和随机血糖(RBG)。
首先,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是诊断妊娠糖尿病的主要方法之一。
在进行OGTT前,孕妇需要进行8-10小时的空腹状态后,饮用75g葡萄糖溶液。
随后在2小时内抽取血样进行血糖检测。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如果2小时血糖值大于或等于7.8mmol/L,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其次,空腹血糖(FPG)也是诊断妊娠糖尿病的重要指标之一。
通常在孕妇空腹状态下抽取血样进行血糖检测,如果空腹血糖值大于或等于5.1mmol/L,也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最后,随机血糖(RBG)也可以用于诊断妊娠糖尿病。
随机血糖是指在任何时间抽取血样进行血糖检测,如果血糖值大于或等于11.1mmol/L,并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如多尿、多饮、多食、体重下降等),则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总的来说,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OGTT、FPG和RBG三个方面。
通过这些指标的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诊断妊娠糖尿病,从而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在进行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时,医生需要综合考虑孕妇的临床症状、家族史、糖尿病风险因素等因素,以便做出准确的诊断。
此外,孕妇在接受OGTT前,需要遵循医生的指导,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总之,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护孕妇和胎儿的健康至关重要。
医生和孕妇需要密切合作,及时进行相关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以确保妊娠糖尿病能够得到有效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母婴健康的影响。
糖尿病合并妊娠诊断标准
糖尿病合并妊娠诊断标准糖尿病合并妊娠(GDM)是一种比正常妊娠更复杂的病毒病状,它的诊断标准在国内外医学界一直存在争议。
因此,为更好地对糖尿病合并妊娠进行诊断,让患者及早得到良好的治疗,本文就梳理下国内外医学界关于糖尿病合并妊娠诊断标准的相关法规,以供临床医生在诊断糖尿病合并妊娠时参考。
一、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国际诊断标准糖尿病合并妊娠的国际诊断标准是由国际糖尿病联盟(IDF)27国联合研究出来的,据此,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标准为:1.空腹血糖:空腹血糖≥5.1mmol/L;2.随机血糖:2小时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血糖值≥7.8mmol/L;3.妊娠三抗血糖试验:血糖值≥5.6mmol/L,无论空腹血糖水平是否在正常范围内;4.妊娠糖尿病的家族史:母亲或其他家庭成员患有糖尿病。
二、国内糖尿病合并妊娠诊断标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布的《中国妊娠糖尿病检测与诊断指南(第三版)》,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标准为:1.空腹血糖:空腹血糖≥5.1mmol/L;2.妊娠三抗血糖试验:血糖值≥7.0mmol/L。
三、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1.初筛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诊断首先应做初筛,以确定诊断的可能性,空腹血糖和妊娠三抗血糖试验是糖尿病合并妊娠的两种常用诊断方法。
2.确诊如果初筛可疑患者,应进一步行2小时75g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确诊糖尿病合并妊娠。
3.定期监测在诊断糖尿病合并妊娠后,医生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血糖监测,以确保患者的血糖水平处于正常范围;此外,医生还应定期检查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以早期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并能妥善处理。
四、糖尿病合并妊娠的治疗1.保守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治疗方式一般以保守管理为主,如改变饮食结构,增加运动量,控制体重增加等。
2.药物治疗在更改饮食和运动后,如果血糖水平仍在不正常范围,则可以考虑口服降糖药物或胰岛素治疗,以降低血糖。
3.新生儿护理糖尿病合并妊娠患者生产后,新生儿也应及时接受血糖测定,病情严重者需要行胰岛素治疗,以防止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血浆游离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亚单位和妊娠相关血浆蛋白。ng等测定了5584例10〜14周单胎妊娠孕妇血浆游离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亚单位和妊娠相关血浆蛋白,发现在将来发展为GDM者血浆PAPP-A中位数倍数较正常显著降低 ,测值小于第十百分位的孕妇中,27%将来发展为GDM;母体血浆游离B-HCG测值小于第十百分位的孕妇中,20% 日后发展成为GDMo这说明β-HCG和PAPP-A猜测GDM有价值。用B-HCG和PAPP-A等来作为GDM筛查指标的有效 性还需进一步验证,假如经证实有效,那么早期筛查GDM将更加方便、快捷、及时。
方法的精确度与准确度未达到理想标准;对不同种族HbAIc存在的差异国际无统一标准;试剂盒标准不一,参 考范围不一,参考值范围不一,不适宜各研究结果间进行比较。
.糖化血清蛋白
GSP是血清中的白蛋白与葡萄糖发生缓慢的非醐促糖化反应的产物,它反映患者体内检测前2〜3周的平均血糖 水平。马勇等对136例妊娠妇女在妊娠24〜28周行FBG、GCT、HbAlC和GSP的检查发现:GSP取值285PmolZL时, 敏感度为88.9%,特异度为98%,可靠性为94.1%,阳性猜测为96.9%,在四项指标中最为理想,这与RahlenbeCk等报道 结果近似。在一日内GSP变异小,且受进食影响小,可随时测定。GSP在尿毒症、甲亢、仔衰等疾病中几乎均正常 ,另外妊娠、溶血性疾病或HbF血症时,GSP变化不大,很少受干扰。GSP检验方法快速、简单、实用、取血量少 ,不易受其他因素影响,对GDM诊断和筛查有较高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有专家建议GSP可作为GDM诊断筛查的指 标。但是针对GSP作为GDM筛查指标的研究还不多,研究样本量不够大,而且其切点取值尚未统一,筛查时机尚未 确定,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大规模地临床试验。假如其筛查的灵敏度与特异度得到证实和肯定,则GSP有可能在临床 上取代GCT。
妊娠期糖尿病的护理查房总结
妊娠期糖尿病的护理查房总结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妊娠期糖尿病(GDM)的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GDM对母婴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如不及时诊断和治疗,可能导致巨大儿、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流产、早产等并发症。
因此,加强妊娠期糖尿病的护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查房旨在提高护理人员对GDM的认识,探讨护理干预措施,以改善母婴结局。
二、病例介绍本次查房选取了我院产科收治的1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
患者年龄22-35岁,平均年龄28岁。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1小时血糖≥10.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
所有患者在妊娠期间进行了血糖监测、饮食控制、运动指导及胰岛素治疗。
三、护理查房内容1. 病情观察(1)密切观察患者血糖水平,及时发现并处理高血糖和低血糖事件。
(2)观察患者有无并发症发生,如妊娠期高血压、感染、羊水过多等。
(3)关注胎儿状况,定期进行胎心监测、B超检查等,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安危。
2. 饮食护理(1)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饮食计划,保证营养均衡。
(2)指导患者进行血糖自我监测,根据血糖变化调整饮食。
(3)加强患者饮食教育,提高患者饮食治疗的依从性。
3. 运动护理(1)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制定合适的运动方案,如散步、孕妇瑜伽等。
(2)运动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血糖变化,避免发生低血糖。
(3)指导患者正确测量胎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就诊。
4. 药物治疗(1)对于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及时使用胰岛素治疗,监测血糖水平,调整胰岛素剂量。
(2)注意胰岛素注射部位的选择,避免硬结和感染。
(3)观察胰岛素治疗过程中是否出现低血糖反应,及时处理。
5. 心理护理(1)了解患者心理状态,给予心理支持,缓解患者焦虑、恐惧等情绪。
(2)加强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的沟通,提高患者治疗信心。
(3)鼓励患者家属参与护理,为患者提供家庭支持。
医学知识一妊娠期糖尿病诊治规范
治疗—胰岛素治疗
胰岛素应用指征: ➢孕前糖尿病,孕前需应用胰岛素或口服降
糖药控制血糖者, ➢妊娠期糖尿病A2型,(经饮食控制后血糖
0h >5.6 mmol/l ,2h >6.7 mmol/l )特别是 孕期开始治疗晚,且胎儿大于孕周者。
治疗—孕期化验检查及监测
➢ 动态监测糖尿病孕妇血糖,每1-2周查血糖一次, 血糖控制不理想时查尿酮体。妊娠早期OGTT在 正常范围但存在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妊娠中晚期 可再复查OGTT.
治疗—饮食控制
妊娠期间的饮食控制标准:
1. 既能满足孕妇及胎儿能量的需要,又能严格限制 碳水化合物的摄入,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而且 不发生饥饿性酮症。
2. 孕期每日总热量:30-38kcal/Kg/d,其中碳水 化合物占45%-55%,蛋白质20-25%,脂肪2530%
3. 应实行少量多餐制,每日分5-6餐。 4. 饮食控制后出现尿酮体阳性,应重新调整饮食,
,餐后2小时血糖≥6.7mmol/L,需加用胰岛 素
治疗
➢孕前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 ➢妊娠期治疗原则
治疗-孕前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
➢糖尿病患者妊娠前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血 压,心电图,眼底,肾功能,以及糖化血 红蛋白(HbA1c), 确定糖尿病的分级,决 定是否妊娠。
治疗-孕前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的咨询
妊娠期糖尿病(GDM)的诊断
➢ GDM的诊断标准: ➢ 按照HAPO研究结果,空腹,OGTT1小时、2小
时三项血糖界值分别为5.1 mmol/L,10.0 mmol/L ,8.5mmol/L。其中任何一项达到上述标准即可 诊断GDM
GDM筛查推荐方案
早孕期 随机血糖
早孕期 空腹血糖
妊娠期糖尿病-ppt课件
演讲人
妊娠糖尿病,是妊娠过程中初次发现的血糖增高者,特指初次发现的、不包括在怀孕前 就已经患有糖尿病者。
1.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孕妇行口服糖耐量试验示空腹血糖≥5.1mmol/L、餐后1小 时血糖≥1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8.5mmol/L,这三者其中任意一项达标,就可 以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2.妊娠糖尿病的原因:妊娠期间胎盘分泌的各种对抗胰岛素的激素均有所增高(如孕酮、 糖皮质激素、胎盘泌乳素等),从而容易导致血糖升高。
3.临床表现和处理:可表现为口干、多
调节饮食结构、适当加强活动和使用胰岛素降糖。
发现妊娠糖尿病,需进行专科干预,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 疗。
谢谢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是一种特殊的糖尿病,对母儿的危害较大,产检中可以通过糖筛检测孕妇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
那具体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什么呢?一、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根据国家卫计委采用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新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3个时间点中的任何一个高于标准即可确诊妊娠期糖尿病。
二、妊娠糖尿病诊断方法尿糖测定尿糖检查是早期诊断糖尿病最简单的方法。
用尿糖试纸进行糖尿病病情检测,可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反映血糖水平的高低。
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应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
空腹血糖测定空腹血糖浓度反映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的能力。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糖筛查试验(GDM筛查)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常无明显症状,所以按常规产检需要做糖筛查。
高龄孕妇、肥胖、一级亲属有糖尿病患者、有妊娠期糖尿病史、巨大胎儿生产史等都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重点筛查人群。
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GDM筛查,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
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OGTT是检查人体血糖调节功能的一种方法。
正常人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后,在短时间内暂时升高的血糖随后不久即可降至空腹水平,该现象称为耐量现象。
当糖代谢紊乱时,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后则血糖急剧升高,经久不能恢复至空腹水平;血糖升高虽不明显,在短时间内不能降至原来的水平,称为耐量异常或糖耐量降低。
我国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指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为:空腹5.6mmol/L,1小时10.3mmol/L,2小时8.6mmo1/L,3小时6.7mmol/L。
2024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及治疗原则
2024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断及治疗原则妊娠糖尿病(GDM)是指既往无糖尿病、无糖耐量降低情况,在妊娠期首次发生。
妊娠糖尿病的孕妇比正常孕妇有更高的胎儿畸形风险,还可能导致流产、早产和巨大儿,这对母亲和新生儿的健康会有很大影响。
本文回顾了近年来妊娠糖尿病的筛查诊治进展。
妊娠糖尿病筛查的筛查妊娠糖尿病的筛查对象具有任何高危因素包括:①年龄35岁以上;②怀孕前身体质量指数(BMI)在28kg∕m2或以上;③直系亲属有糖尿病;④怀孕前月经不调或多囊卵巢综合征;⑤两次空腹尿糖阳性;⑥有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畸胎、羊水过多史;⑦有妊娠高血压病史;⑧当前妊娠中胎儿过大、子痫前期、羊水过多、营养摄入过多等;⑨严重感染并伴有外阴瘙痒。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时机孕妇在第一次产前检查时应当评估是否有妊娠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进行血糖筛查。
筛查结果为阴性的孕妇应在孕24-28周时再次进行检测,如果仍为阴性,应在孕32周时再度进行筛查;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孕24-28周进行血糖筛查。
妊娠糖尿病的筛查方法采用75g葡萄糖耐量检查。
由于大多数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是无明显症状的,而且空腹血糖水平往往正常,所以单凭空腹血糖检测可能无法得到诊断,因此,用75g葡萄糖耐量检查已成为妊娠糖尿病的主要筛查方法。
这种方法非常简单,通过让孕妇抽取空腹血标本后,立即口服75g葡萄糖并隔一定时间检测血糖值,以空腹血糖v5.1mmol∕L,1小时血糖V10.0mmol∕L,2小时血糖v8.5mmol∕L 为正常。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妊娠期有“多饮、多食、多尿”的“三多”症状,本次妊娠并发巨大胎儿或羊水过多者,需警惕妊娠糖尿病的可能性。
但是大多数妊娠糖尿病患者没有典型的临床表现,推荐对尚未诊断为妊娠糖尿病或孕前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和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正常空腹及服糖后lh、2h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InmOI/L、10.0mmol∕L>8.5mmol∕L,超过以上标准即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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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导读】妊娠糖尿病是糖尿病其中的一种,不仅会影响自身的健康,还会对胎儿的生命造成威胁。
怎样才知道自己是“孕妈妈”还是“糖妈妈”?有哪些诊断标准呢?接下来我们将一起来了解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因,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妊娠期糖尿病如何治疗。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金标准:糖耐量测试
糖耐量测试的方法和要求
1、采血前3天内一日三餐每顿饭的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00克,坚决打击化验前一天不吃晚餐的掩耳盗铃行为。
2、早6点到6点半之间采空腹血糖,因为空腹时间长了会发生脂肪动员,产生酮体,影响化验结果。
3、口服葡萄糖75克(相当于一个馒头),如果是葡萄糖粉可以自带200毫升纯净水冲服,要求5分钟内服完,不可喝得太急。
临床上经验见到有些人1分钟之内就喝完了,这样会使那些有胃病的人由于喝的太快而出现呕吐,从而导致实验结果不准确。
4、从服糖第一口开始计时,分别于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采血。
5、妊娠期糖尿病标准(诊断标准):国际妇产科联合会公布的最新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是空腹血糖5.1mmol/L。
餐后高血糖标准分别是60分钟10.0mmol/L,120分钟8.5mmol/L。
诊断的标准比原来严格了,围进来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数量猛增,但是多数都不严重,孕妇如果依从性好,通过宣教、饮食指导、运动,大多可以保持稳定的血糖水平,不会发生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诊断后大可不必惊慌,只是对你的饮食和生活习惯敲响了警钟。
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
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妇一般没有明显的患病症状,通常是在孕期筛查中被检出高血糖。
第一,如果出现症状,最明显的是“三多一少”,即:多食、多饮、多尿,体重却减轻,有时还伴有呕吐。
呕吐反应与妊娠反应不同,妊娠期糖尿病带来的呕吐多为剧吐,严重时甚至引起电解质紊乱。
第二,妊娠期糖尿病的另一个常见表现是疲乏,这是由于体内葡萄糖不能被很好利用同时分解过快,体能无法得到充分补充。
虽然吃了很多营养丰富的食物,但是由于体内胰岛素缺乏,食物中葡萄糖未被充分利用即被排泄掉了,而由脂肪供应热能,蛋白质转化为葡萄糖的速度也大大加快,于是体内糖类、蛋白质及脂肪均大量消耗,致使患者体质差、体重轻。
第三,由于葡萄糖分解代谢加速,导致血、尿中葡萄糖的含量明显增加,因此妊娠期糖尿病也容易发生真菌感染,如外阴阴道假丝酵母感染反复发作。
第四,本次妊娠伴有过多或巨大胎儿。
第五,羊水两次空腹晨尿尿糖阳性。
第六,有些患者无症状,部分患者肾排糖阈值高,即使血糖浓度已经很高,尿中也没有排出葡萄糖。
这样的患者因为掩盖了症状而显得更危险。
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因
一般情况下,当胰岛素受体非正常时即会引发妊娠期糖尿病。
目前还不清楚为什么一些患者无法平衡胰岛素需求,并继而发展为妊娠期糖尿病。
胰岛素抵抗是孕中期出现的一种常见现象,之后可达到非孕期的2型糖尿病患者水平。
皮质醇和孕激素是主要因素,同时人胎盘催乳素,催乳素和雌激素也是诱因之一。
同时,也有一些与2型糖尿病相似的解释:自身免疫性疾病,单基因突变,肥胖,或其他机制。
胎儿从母体获取葡萄糖增加;孕期肾血浆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均增加,但肾小管对糖的再吸收率不能相应增加,导致部分孕妇排糖量增加;雌激素和孕激素增加母体对葡萄糖的利用。
因此,空腹时孕妇清除葡萄糖能力较非孕期增强,孕妇空腹血糖较非孕妇低。
到妊娠中、晚期,孕妇体内抗胰岛素样物质增加,如胎盘生乳素、雌激素、孕酮、皮质醇和胎盘胰岛素酶等使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随孕周增加而下降。
为维持正常糖代谢水平,胰岛素需求量必须相应增加。
对于胰岛素分泌受限的孕妇,妊娠期不能代偿这一生理变化而使血糖升高,使原有糖尿病加重或出现妊娠期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
妊娠期糖尿病给母亲和孩子带来健康风险,这种风险与不可控的高血糖水平及其后果相关,并随着血糖水平的升高风险增加。
对母亲影响变现如下:妊娠期高血糖可使胚胎发育异常甚至死亡,流产发生率达15%-30%;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可能性较非糖尿病孕妇高2-4倍;羊水过多发生率较非糖尿病孕妇多10倍;巨大儿发生率明显增高,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几率增高,产程延长易发生产后出血。
此外,易发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与妊娠期糖尿病有关的感染,如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肾盂肾炎、无症状菌尿症、产褥感染及乳腺炎等。
如果妊娠期糖尿病妇女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管理,则其将来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增加,同时妊娠期糖尿病妇女还存在更高的先兆子痫和剖宫产的风险。
对后代影响:患有妊娠期糖尿病而未治疗的母亲,不仅胎儿存在较高的大于胎龄儿(巨大儿)和胎儿生长受限风险,易发生流产和早产。
而且其新生儿也存在低血糖,黄疸,高血红细胞(红血球增多),低血钙,低血镁高的风险。
此外还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后代发生先天畸形的概率较高。
一项大型对照研究发现,妊娠期糖尿病与出生缺陷有关,并且这往往与孕妇的较高体重指数(≥25 kg/m²)相关。
妊娠期糖尿病如何治疗
饮食治疗
1.控制总能量,建立合理的饮食结构
2.均衡营养,合理控制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的比例
3.少量多餐,强调睡前加餐,有利于控制血糖和预防夜间低血糖
4.高纤维饮食,有利于控制血糖,减少或改善便秘
5.饮食清淡,低脂少油,少盐,禁止精制糖的摄入
6.合理控制孕妇、胎儿体重增长
饮食管理成功的标志就是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
如果血糖值不正常,应及时请教医生。
药物治疗
如果监测结果显示一般性措施未能控制血糖水平,或存在胎儿生长过度的并发症情况,那么有必要采用胰岛素疗法。
最常见的治疗方案是采用餐前胰岛素治疗来减弱饭后的血糖升高峰值。
需要注意避免过度注射胰岛素导致的低血糖水平(低血糖)。
此外,某些口服血糖剂在孕期是安全的,比控制不佳的糖尿病对胎儿发育产生的危害更小。
已证明一种新改进的磺酰脲类药物优降糖是胰岛素疗法的有效替代物。
同时,采用口服二甲双胍已显示出可喜的成果。
多囊卵巢综合征患者在孕期服用二甲双胍能减轻妊娠期糖尿病症状。
最近的一些随机对照试验表明,相比于胰岛素注射,妇女更倾向于选择二甲双胍片剂,并且二甲双胍具有胰岛素同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目前还没有关于经药物治疗的母亲对其后代长期影响的研究,尽管有对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并采用二甲双胍治疗的妇女随访其婴儿18个月的结果显示没有发育异常。
但仍存在来自二甲双胍治疗并发症的长期风险。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妊娠期糖尿病的症状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因妊娠期糖尿病的影响妊娠期糖尿病如何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