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管理办法与奖励细则(确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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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项目2016年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项目销售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团结协作、拼搏进取、人人营销的氛围,现拟定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
第二条全民营销类型及推荐人类别
一、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作单位)
二、中介二手房单位;
三、电call人员;
四、行销人员;
五、已签定改变家的业主。
第三条实施时间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第二章推荐界定及奖励细则
第四条员工推荐
一、管理办法
(一)客户归属
1、改变家装修公司员工均为部员工;(包括合作单位)
1、部员工推荐客户(以下简称“推”)所涉及的奖励由公司承担。
(二)客户报备
客户来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联系方式、到访时间、等,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1、员工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仍未成交的,则不视为推荐客户;
3、员工推荐与其他渠道推荐同时发生的,以首个报备的实际客户信息为准。
(四)客户邀约
1、客服专员每日将已完成界定的客户信息做好汇总和登记后,移交至销售经理;
2、销售经理分配至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电访及邀约。
(五)客户接待
客户到访后,推荐人在客服专员处登记,然后由销售经理分配的家庭顾问进行接待;(六)推荐流程
推荐人提供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给被推荐人,家庭顾问联系被推荐人→被推荐人选购物业→推荐人督促被推荐人下单,缴纳所需各项款项→推荐人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七个工作日后发放)
(七)成交业绩
1、推客户属于公司资源,不纳入团队考核及PK的畴;
2、新客户在员工的陪同下首次到访的,经查询备案属实的,根据备案记录转由家装顾问进行接待;
3、新客户首次到访无员工陪同的,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询问并查询是否为备案客户,确认后转由指定置业顾问进行接待;
4、员工推荐客户成交后的争议必须于客户认购之日起七日提出,逾期提出争议无效,不再受理。
二、奖励细则
1、推荐客户成交的,按合同签定金额的3%/套给予奖励;
2、奖金可累加,统计确认后逐月发放;
3、遇客户退房的,奖金亦随之取消,已发放的需收回。
(二)其他
1、营销管理部全体员工有向他人积极推荐项目产品,正面传播项目信息的义务,但不参与推奖励,对推荐成交业绩突出的个人另作奖励;
2、推成交相对其他普通成交客户,原则上无其他额外优惠。
三、诚信管理
1、若发生推情况不实或舞弊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及家装顾问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
2、员工领取推荐奖金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承诺若推荐弄虚作假,按奖励金额的十倍予以退还;
3、严禁在案场外拦截到访客户和拉客,严禁唆使甚至胁迫合作单位、员工亲友等,强占客户资源。该行为为典型舞弊及破坏现场秩序,视情节及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及开除等处罚;
4、家装顾问知情不报,或者直接参与的,一经查实,直接开除,并扣发所有提成及奖金;
5、营销管理部、行政人事部保留随时抽查、问询的权力,不论是否已领取推荐奖励均属于抽检围;
6、部员工装修的,因涉及享受额外优惠(《员工优惠政策》),为保证公司利益,不论部推荐或相互推荐,皆不属于推成交认定围。
第五条中介二手房单位
一、管理办法
中介二手房单位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围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围营销带客罚款3000元/次。
(二)客户报备
中介方带领客户到访前一小时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联系方式、到访时间及,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三)客户界定
1、原则上中介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
2、若登记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未成交客户,且无任何跟访记录,则不视为中介推荐客户。(四)客户接待
1、首次到访需由中介方带访,按现场正常接待轮序由家装顾问依次进行接待;
2、若合作过程中,中介方认为家装顾问接待质量不高,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更换家装顾问。销售经理视现场情况进行调节。
(五)推荐流程
中介方提前报备客户信息至客服专员→客户到访,现场确认→客户选购产品→中介单位配合逼单,并督促客户缴纳装修所需各项款项→中介方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一个月为界定)
二、奖励细则
1、合作的中介二手房单位推荐成交的奖励合同金额的5%/套佣金;
第六条电call人员
一、管理办法
1、客户到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渠道专员,报备信息需含客户、联系及到访时间;
2、每日汇总报备信息,并移交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审核无误后与销售线进行客户报备交接,若无报备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二)客户接待
首次到访,由销售经理进行核实,并安排置业顾问轮位接待。
(三)推荐流程
电call人员报备客户→渠道专员、客服专员与销售线进行客户交接→客户来访现场确认→来访客户选购物业→客户购房,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客户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按揭银行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
二、奖励细则
1、客户来访奖励电call人员20元/人次佣金;
2、客户成交住宅奖励电call人员300元/套佣金。
第七条行销人员
一、管理办法
(一)经营围
行销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围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围营销带客则以100元/次进行处罚。
(二)客户报备
客户来访前半个小时,提前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联系方式、到访时间,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