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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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7-2020年)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二月
目录
一、总则 (3)
(一)指导思想 (3)
(二)基本原则 (3)
(四)规划时限 (4)
(五)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4)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未来环境压力 (5)
(一)主要环境问题 (5)
(二)未来环境压力 (7)
三、生态与环境功能区划分 (8)
(一)生态功能区划分 (8)
(二)环境功能区划 (11)
四、环境容量测算 (12)
(一)水环境容量 (13)
(二)大气环境容量 (13)
五、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 (14)
(一)产业结构布局调整 (14)
(二)产业生态化调整 (15)
(三)环境优化经济发展 (17)
六、水污染防治规划 (19)
(一)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20)
(二)饮用水源保护 (20)
(三)河流污染治理 (21)
(四)海域污染防治 (22)
七、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22)
(一)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措施 (23)
(二)二氧化氮污染控制 (24)
(三)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 (25)
八、声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26)
(一)交通噪声控制 (26)
(二)工业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 (27)
(三)建筑噪声控制 (28)
(四)固定噪声源控制 (28)
九、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规划 (28)
(一)生活垃圾污染控制 (29)
(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30)
(三)危险废物污染控制 (31)
(四)建筑垃圾和余泥土方处置 (31)
(五)城市粪渣处理处置 (31)
十、核与辐射污染防治规划 (32)
(一)健全和完善辐射环境管理制度 (32)
(二)建设核安全与辐射监测管理网络 (32)
(三)调查基础信息,开发辐射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33)
(四)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3)
(五)处理放射性废物和废源暂存问题 (34)
十一、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34)
(一)构建“四带六廊”生态廊道体系 (34)
(二)恢复高效生态功能对策 (35)
(三)优化调节人居环境舒适度 (38)
十二、保障措施 (38)
(一)政策保障 (38)
(二)科技保障 (42)
(三)资金保障 (44)
(四)组织保障 (44)
附表 (45)
附图 (64)
一、总则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深圳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7—2020年)》,为深圳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建设生态文明,系统地提出总体战略和具体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落实《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纲要》的要求,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资源优化配置、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建设、环境监督管理等手段,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经济健康增长、社会全面进步、生态环境优美、适宜人类居住的绿色深圳。
(二)基本原则
(1)协调发展,和谐共赢。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城市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以区域协调为导向,实现区域环境效益的整体提升。
(2)分区控制,分类指导。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市
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状况,结合资源承载、环境容量以及环保要求,合理确定城市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实行分区控制分级管理。
(3)统筹兼顾,纵横衔接。既要与国家、广东省相关的环境保护规划充分衔接,又要与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其它专业规划相互协调。
(4)适度超前,便于实施。即要立足当前实际,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规划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四)规划时限
规划基准年:2005年;
规划近期:2007-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五)规划目标和指标体系
近期:到2010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整体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彻底遏制,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得到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基本消除生态破坏违法行为,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建设,敏感生态区域得到严格保护,初步形成生态网络安全格局。全市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的基本要求,通过国家生态市检查。
远期:到2020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削减,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生态良性循环,环境优美宜居,全面实现生态市建设的战略目标,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城市。
深圳市环境保护指标体系见附表1。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未来环境压力
(一)主要环境问题
虽然深圳市整体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但局部区域和部分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污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生态破坏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
1、水污染问题突出
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持续增加,城市污水产生量大幅度增长,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设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不能适应日益增加的污水处理的需要。特区内污水处理能力尽管已能满足污水处理的需要,但是污水管网配套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区外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大量污染物未经处理排入地表水体和海域。受污水排放的影响,流经城区的主要河流发黑发臭,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V类标准;西部海域污染较为严重,水质劣于国家海水第四类标准;部分饮用水源水库个别指标劣于国家地表水III类标准。
2、大气环境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