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普法教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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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普法教育教案

第一篇法律常识

第1课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伞

亲爱的同学们,为了保证我们每个公民能够在平安、祥和的环境中学习、工作和生活,国家制定了许多既能保护我们的权益,又能防止我们“犯错误”的规定。这就是需要我们学习、了解的法律和法规”。法律法规涉及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与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有了宪法、民法和刑法,我们参与国家管理的政治权利才能得以实现,我们的人身安全才能得到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才能得到尊重,我们的财产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有了环境保护法,我们赖以生存的大气、水、土地的污染问题才能得到有效遏制,我们也才能够享受到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和绿色无公害的食物,在蓝天白云绿树下健康成生活,有了道路交通法,我们的出行才会便利安全;有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我们的受教育权才能得到充分像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道德素质才不会落空。有了禁毒法、治安管理法,我们才能在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生活。法律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指南针、保护伞和护身符。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这不仅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是通过学法、用法来保护我们自己.让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什么行为是对的,

什么行为是错的。使我们变得更聪明、有智慧,平安、幸福地生活,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博士说法: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学校和学生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基本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

2.相关安全规定,如《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3.事故的防范与处理规定,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等;

4.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

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小讲台:看到以上列出的法律法规,你最想了解哪些规定?

第2课为什么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之所以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因为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小博士说法:

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

依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里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小讲台:请你说说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与学校和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第3课宪法对公民的文化教育

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

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及其他文化活动自由。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在各类学校和各种教育机构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小博士说法:

《义务教育法》第一条指出,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小讲台:请说说什么是公民的受教育权?

第4课作为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政治权利?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

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言论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出版自由。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充表现,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是公民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它的主要媒介物是书籍、报纸、传单、广播、电视等。

不危害公共安全的集会、游行自由。

结社自由。结社自由是指为了一定的宗旨并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结成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小博士说法: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小讲台:你怎样理解未成年人依法平等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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