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为了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不断提升海绵城市的综合能力和效益,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及评价办法。
下面将围绕海绵城市的特点和目标,阐述海绵城市绩效考核及评价的办法。
一、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海绵城市的绩效考核应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的指标。
1.经济指标经济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包括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与产出、就业创造、产业引导、经济效益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与产出比例;(2)海绵城市建设与维护过程中的就业机会创造;(3)海绵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对当地产业发展的影响;(4)海绵城市建设对当地经济增长的贡献程度。
2.社会指标社会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于社会居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改善程度,包括民生福利、社区参与、居民满意度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2)海绵城市建设对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3)海绵城市建设对社区居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4)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
3.环境指标环境指标主要评估海绵城市对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程度,包括水资源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等。
具体指标包括:(1)海绵城市建设对水资源的节约和利用效率;(2)海绵城市建设对水体环境水质的提升;(3)海绵城市建设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4)海绵城市建设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绩效评价应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1.定量评价定量评价主要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考核各项指标的具体数值。
例如,通过统计投入产出比例、就业人数、经济增长率等指标的具体数值,对经济指标进行定量评价。
同时,可以使用调查问卷或面谈等方式,收集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等相关数据。
2.定性评价定性评价主要通过参与者的主观感受和意见以及专家的评估进行。
例如,可以组织专家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居民的意见和参与程度,对社会指标进行定性评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7.10•【文号】建办城函[2015]635号•【施行日期】2015.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市政管委、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我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参照执行。
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5年7月10日附件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四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具体指标、要求和方法见附件。
第六条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分三个阶段:城市自查。
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考核办法
所谓“海绵城市”,即通过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可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三大功能。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6个方面的指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予以通报。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各地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依据试行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根据试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6个方面,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分城市自查、省级评价、部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2
•【字号】渝建人居〔2020〕25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
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对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专项评估,为了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我委组织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写了《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海绵城市是以海绵特性为基础,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和科学建设,减少城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水涝和水源污染,增加城市的适应能力和抗灾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需要制定相应的指标。
一、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1.雨水利用率:评估城市在降雨过程中收集和利用的雨水的比例,表示城市对雨水资源的开发程度。
2.水量调控能力:评估城市的降雨径流调控能力,包括蓄滞洪能力和排洪能力,衡量城市防洪能力的强弱。
3.水源净化效率:评估城市在城市内部和城市入海口对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程度。
4.水体生态保护指数:评估城市水体的生态状况,包括水质状况和水生态系统的恢复情况。
二、建设成果指标1.海绵公园面积比例:评估城市绿地中的海绵公园(含生态湿地、雨水花园等)所占的比例。
2.防洪用地比例:评估城市用于防洪的用地面积所占的比例,衡量城市对防洪的重视程度。
3.雨水渗透面积比例:评估城市地表的可渗透面积所占的比例,衡量城市地表渗透能力的增强程度。
4.基础设施适应性:评估城市基础设施的适应性和韧性,包括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等,能否应对极端天气条件的挑战。
三、社会经济效益指标1.经济增长率: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经济的影响,包括增加就业机会、吸引投资等方面。
2.生态环境改善程度: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包括减少水源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等方面。
3.居民获得感:评估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包括生活品质提升、居住环境改善等方面。
4.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
四、政府管理指标1.政策法规健全程度: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定和落实情况。
2.投资使用效益: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使用效益,包括预算的合理调配和使用效果评估等方面。
3.建设监督与评估:评估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情况,包括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和评估。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应依据本办法对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并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予以通报。
评价考核指标和要点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包括6大类别、18项指标。
一、水生态■控制年径流总量■恢复河湖水系生态岸线■保持地下水位稳定■缓解城市热岛效应二、水环境■地表水系杜绝黑臭现象,地下水水质不低于III类或较建设前不恶化■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三、水资源■加大污水再生利用■加大雨水收集利用■控制管网漏损四、水安全■显著减轻积水程度,有效防范城市内涝■饮用水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等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五、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建立相关建设规划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划定并管理蓝线、绿线■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投融资、PPP制度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落实政府责任,考评建设成果■促进相关企业发展六、显示度■形成连片、达标的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评价考核阶段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采取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及监测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分城市自查、省级评价、部级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城市自查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城市应做好降雨及排水过程监测资料、相关说明材料和佐证材料的整理、汇总和归档,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做好自评,配合做好省级评价与部级抽查。
二、省级评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对本省内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可委托第三方依据海绵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及方法进行。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6-04-11 能源世界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去年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6个方面的指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本篇提取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下:1资金使用和管理(0-15分)资金下达及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得15分;资金下达不及时,执行率在70%-90%,管理和使用情况符合规范且未对试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得7分;资金下达不及时,执行率低于70%,管理和使用情况不规范,影响试点工作推进,不得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指标解释:评价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0-10分)按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额度占试点工作总投资额比例评价。
70%以上的,得10分;30-70%的,得5分;30%以下的,不得分。
指标解释:评价实行PPP模式的情况3成本补偿保障机制(0-10分)按是否根据项目类别建立收费价格标准制度体系,建立运营维护费用保障机制,确定政府补贴标准,确保有效运营进行评价。
建立前述机制,得10分;未建立前述机制,不得分。
指标解释:评价成本补偿保障机制建立情况4产出数量(0-20分)按工程形象进度评价。
计划建成面积数全部或超额完成,得20分;完成率在80-100%,得10分;完成率在80%以下,视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
指标解释:评价试点工作实施计划完成情况5产出质量(0-10分)按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毫米数评价。
对比经批复的试点目标:达到目标任务,得10分;低于目标任务但不超过10个百分点或5毫米,得5分;低于目标任务超过10个百分点或5毫米,不得分。
指标解释:评价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计划目标的情况6项目效益(0-25分)试点区域内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显示度等各项指标全部达到计划目标,得25分;一半及一半以上指标达到,得15分;一半以上指标未达到,不得分。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为了促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对海绵城市的绩效进行评价与考核。
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海绵城市的建设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善,以推动海绵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提出一套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的办法。
一、评价指标体系1.环境安全性评价: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土壤质量等对环境质量的评价,通过监测、抽样和检测等方式来获得数据。
2.天灾预警响应能力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在面对突发天气事件时的应急响应能力的评价,如雨水倒灌、城市内涝等情况。
3.水资源利用评价:包括对水资源流量、水质、水利设施等的评价,以及对水资源利用效益的评估。
4.生态环境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生态系统的评价,如植被覆盖率、生物多样性等指标。
5.社会参与度评价:包括对海绵城市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的评价,如居民的意识、行为等。
二、考核办法1.数据收集与处理:在海绵城市各个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系统,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数据收集和处理。
2.抽样调查与现场考察:通过抽样调查与现场考察的方式,了解海绵城市的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专家评估与评分:请相关的专家组成评估团队,对海绵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
4.绩效分级与奖惩机制:根据海绵城市的绩效评分,将绩效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广泛宣传与社会监督:通过广泛宣传,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的知名度和社会认知度,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改进措施1.完善数据收集与处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与度,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与行动。
3.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的发展。
4.加强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评估团队的专业水平,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5.定期修订和完善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与时俱进,确保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一、水生态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
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定量(约束性)2 生态岸线恢复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场检查等。
定量(约束性)3 地下水位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据。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0 / 4类别项指标要求方法性质4 城市热岛效应热岛强度得到缓解。
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感监测评价。
定量(鼓励性)二、水环境5 水环境质量不得出现黑臭现象。
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约束性)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定量(鼓励性)6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IV类。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
解析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摘要:海绵城市建设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建立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是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重要基础,本文对具体考核指标进行解析,以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考核等各阶段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考核指标;水生态;水环境一、海绵城市的定义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海绵城市是建立在生态基础设施之上的生态型城市,它有别于传统的、以单一目标为导向的工程性灰色基础设施,而是以综合生态系统服务为导向、利用生态学的原理、运用景观设计学的途径,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对雨水进行综合管理及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来实现以城市内涝和雨洪管理为主、同时包括生态防洪、水质净化、地下水补给、生态修复、公园绿地建设及城市微气候调节等综合目标。
二、海绵城市建设考核指标2014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14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督促各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防涝水平,大加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快研究建设海绵型城市的政策措施。
2014 年10月住建部发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二是生态恢复和修复;三是低影响开发。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2015年7月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制定了包括“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的考核指标,如下表1所示。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水资源利用指标
1.雨水收集利用率:评估城市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包括雨水收集系统的总量、收集率和利用率等。
2.水资源回用率:评估城市水资源回用系统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包括回用系统的总量、回用率和回用水的应用领域等。
二、降水管理指标
1.道路和广场透水率:评估城市道路和广场的透水性能,包括透水载荷、透水面积和透水深度等。
2.单位面积降水处理能力:评估城市降水处理设施的能力和效果,包括单位面积处理的降水量和降水处理的时间等。
三、城市风险管理指标
1.内涝防治效果:评估城市内涝防治设施的建设情况和运行效果,包括内涝点的数量、内涝点的深度和内涝点的面积等。
2.土地沉降控制效果:评估城市土地沉降的控制情况和效果,包括沉降点的数量、沉降速度和沉降范围等。
四、生态环境改善指标
1.绿地覆盖率:评估城市绿地的覆盖面积和比例,包括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商业区绿地等。
2.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评估城市生态系统的保护情况和效果,包括保护区的数量、物种多样性指数和生物栖息地的面积等。
五、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1.建设投资效益:评估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投资回报情况,包括总投资额、产出值和投资收益率等。
2.社会满意度:评估城市居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程度,包括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居民参与建设的意愿等。
以上只是一个关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简要示例,实际的指标体系需要根据具体城市的情况和建设目标进行设计和调整。
同时,为了确保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建议在指标的选择和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的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调整评价指标体系,以提高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20200717015655)
标准的要求。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龙头水达到《生活
位出具。
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土地出让、两证一书) 、建设(施 查看出台的城市控详规、相关
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法规、政策文件等。
在城市规划中划定蓝线、绿线并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查看当地相关城市规划及出台 的法规、政策文件。
生态功能。
3 地下水位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 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 1000mm 的地区不评价此项指标。
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 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 计量装置及雨量监测装置,连 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 低于 15 分钟 /次)进行监测; 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 据、相关设计图纸、现场勘测 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 等进行分析,必要时通过模型 模拟分析计算。
类别
项
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要求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年径流总量控
1
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
制率
应的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不得出现雨水外排现象。
一、水生态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 2 生态岸线恢复 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
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饮
查看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和自
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水质达到《地表
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龙头
水环境质量标准》 Ⅲ类标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 水水质检测报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9.30
•【字号】渝建〔2019〕408号
•【施行日期】2019.09.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
(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对有海绵指标要求的建设工程,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
为更好的开展专项评估工作,我委组织编写了《重庆市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专项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工程经济ENGINEERING ECONOMY第 30 卷第 3 期2020 年 3 月Vol.30 No.3Mar. 2020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史富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 100835)摘要:我国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急需构建科学合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对海绵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各项绩效评价内容的研究,全面选取评价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调查法给出指标权重,设置具有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建立总体级、项目级两个层级的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完整性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海绵城市建设各阶段各层级的绩效监测或总体评价提供 参考。
关键词:海绵城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层次分析法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42(2020)03-0049-06DOI :10.19298/ki.1672-2442.202003049Research 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SHI Fuwen(Research Institute of Standarda and Norms ,Ministry of House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Beijing 100835,China )Abstract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in China is still in its infancy ,so it is urgent to build a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e research o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contents of the whole life cycle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selects the evaluation indexes comprehensively ,gives the index weight by using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 Methods and expert survey ,builds the operational evaluation standards ,and the industry specific ,scientific and complete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es with overall level and project level ,in order to provide reference and suggestion for performance monitoring or overall evaluation of each stage and level of sponge city construction.Keywords :sponge cit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 methods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生态文明”理念,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地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实现城镇化转型,2014年10月,住建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海绵城市的含义。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发布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发布
佚名
【期刊名称】《建设科技》
【年(卷),期】2015(0)14
【摘要】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第一条为推进
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总页数】1页(P6-6)
【关键词】城市建设;绩效评价;海绵;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城市规划建设;技术指南;科学评价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84
【相关文献】
1.吉林: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发布实施 [J], ;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发布实施 [J], ;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县(市)区、高新区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J], ;
4.《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J],
5.福建厦门:发布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行) [J], 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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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_试行_发布_
国家能源局发布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指导意见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新能源微电网作为可再生能 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机制创新的重要方向。近年来,有关研究机构 和企业开展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具备了建设新能源 微电网示范工程的工作基础。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建 设,探索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国家能源 局提出《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典型示范、易于推广。抓好典型示范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探索 各类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技术应用,创新管理体制和商业模式; 整合各类政策,形成具有本地特点且易于复制的典型模式,在示范 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6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目的是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 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探索 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 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形成完善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 制。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的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和新能源发展情况选择合 理区域建设联网型微电网,在投资经营管理方面进行创新;在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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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发布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 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 段。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技 术指南》,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 法(试行),并于近日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第一条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转 变,科学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 建设技术指南》,制定本办法。
(完整word版)海绵城市项目绩效考核办法7.18(印刷版)
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目录一、办法编制依据 (3)二、办法修订机制 (4)三、考核组织机构 (4)四、考核总体要求 (4)五、尾水生态处理工程绩效考核 (5)六、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绩效考核 (14)七、汇景片区改造工程绩效考核 (21)八、观湖赵圩片区改造工程绩效考核 (26)九、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整体效果绩效考核 (31)十、绩效考核系数 (39)为建成水资源持续利用、水生态体系完整、水环境质量优良、水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首批海绵城市,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实施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包括海绵城市—城市湿地森林公园综合利用暨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工程(以下简称“尾水生态处理工程”)、池州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以下简称“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池州市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汇景片区改造工程”)、池州市观湖赵圩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以下简称“观湖赵圩片区改造工程”)等四项工程以及相关考核辅助监测系统。
为保障本项目健康运行,市住建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办法编制依据1、池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合同及其相关附件;3、海绵城市——城市湿地森林公园综合利用暨清溪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处理可行性研究;4、池州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池州市汇景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6、池州市观湖赵圩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7、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8、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9、池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运行维护导则(试行)10、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1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13、地下水质量标准;14、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31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办法修订机制本绩效考核办法是PPP项目合同签署时,针对可预见的项目运营和产出而制定的考核办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3
•【字号】渝建人居〔2020〕24号
•【施行日期】2020.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
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需每年定期对各区县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营维护情况进行评估,为了有效开展评估工作,我委组织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编写了《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细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注重利用自然系统和人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洪涝灾害风险,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了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
以下是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一些建议:
1.雨洪管理效果评价
海绵城市的核心目标之一是解决城市雨洪问题。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洪水位、暴雨空间分布、降雨径流处理率等。
具体指标的确定需要结合城市的地形、气候条件以及洪水灾害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
2.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
海绵城市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可以包括雨水收集和利用率、水资源回用率、水资源消耗率等。
这些指标反映了城市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评估海绵城市建设在可持续水资源管理方面的绩效。
3.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评价
4.社会经济效益评价
5.技术创新和市民参与评价
6.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评价
综上所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应包括雨洪管理效果、水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改善效果、社会经济效益、技术创新和市民参与、数字化管理与智能化应用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客观地评价和考核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指导未来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
住建部出台试行办法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住建部出台试行办法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佚名
【期刊名称】《园林科技》
【年(卷),期】2015(000)003
【摘要】<正>为科学、全面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成效,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各地将依据试行办法中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6个方面的指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绩效评价与考核。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绩效评价与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城市予以通报。
海绵城市建设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城市水环境、提高城市水安全等多重目标的有效手段。
各地应按照住
【总页数】1页(P4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992
【相关文献】
1.住建部出台办法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J], ;
2.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试行办法将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J], ;
3.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试行办法将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J],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试行办法将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J],
5.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试行办法,将评价考核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J], 周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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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应的计量装置、计量统计数据个计算报告等。
查看相关统计数据。 查看降雨记录、监测记录等,必要时通过模型辅助判断。
查看水源地水质检测报告和自来水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水 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
查看出台的城市控详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等。
查看当地相关城市规划及出台的法规、政策文件等。 查看地方出台的海绵城市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相关标准、技术 规范、图集、导则、指南等。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等。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等。
雨水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灌溉 、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冷却等的雨水 总量(按年计算,不包括汇入景观、水体 的雨水量和自然渗透的雨水量),与年均 降雨量(这算成毫米数)的比值;或雨水 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等。达到各地根 据实际确定的目标。 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 历史积水点彻底消除或明显减少,或者在 同等降水条件下积水程度显著减轻。城市 内涝得到有效防范,达到《室外排水设计 规定》规定的标准。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 地表水为水资源的,一级保护区水质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饮用 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二级保护区 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 准和饮用水源补充、特定项目的要求,以 地下水为水源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 标准》Ⅲ类标准的要求。自来水厂出水、 管网水和龙头水到达《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的要求。 建立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土地出让、两 证一书)、建设(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 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在城市规划中划定蓝线、绿线并制定相应 管理规定。 制定较为健全、规范的技术文件,能够保 障当地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实施。 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PPP管理方面的 制度机制。 1.对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海绵城市建设 项目,须建立按效果付费的绩效考评机 制,与海绵城市建设成效相关的奖励机制 等;2.对于政府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的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须建立与海绵城市建 设成效相关的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等。 制定促进相关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60%以上的海绵城市建设区域达到海绵城市 建设要求,形成整体效应。
查看出台的政策文件、研发与产业基地建设等情况。 查看规划设计文件、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现场查看。
性质
定量(约束性)
定量(约束性)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定量(鼓励性)
定量(约束性)
定量(鼓励性)
定量(约束性)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定量(约束性,分类指导)
定量(鼓励性) 定量(约束性)
定量(鼓励性)
查看地下水潜水水位监测数据。
查阅气象资料,可通过红外遥感监测评价。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查看管网排放口,辅助以必要的流量监测手段,并委托具有计 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水质检测。
统计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中水站等)的污水再生利用量和 污水处理量。
海绵城市建设 类别 项 指标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2 生态岸线恢复 一、水生态 3 地下水位
4 城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岛效应
5
水环境质量
二、水环境
6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7 污水再生利用率
三、水资源
三、水资源
8 雨水资源利用率
9 管网漏损控制 10 城市暴雨内涝灾害防治
四、水安全 11 饮用水安全
五、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
定性(约束性) 定性(约束性) 定性(约束性) 定性(约束性)
定性(约束性)
定性(鼓励性) 定性(约束性)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地块雨水排放口、关键管网节点安装观测计 量装置级雨量监测装置,连续(不少于一年、监测频率不低于 15分钟/次)进行监测;结合气象部门提供的降雨数据、相关设 计图纸、现场勘测情况、设施规模及衔接关系等进行分析,必 要时通过模型模拟分析计算。 查看相关设计图纸、规划,现场检查等。
12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13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14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15 投融资机制建设
16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17 产业化 六、显示度 18 连片示范效应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试行) 要求 当地降雨形成的径流总量,达到《海绵城 市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 要求。在低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 降雨量时,海绵城市建设区不得出现雨水 外排现象。 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湖水 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 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 能。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保持稳定,或下降趋势 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年均降雨量超过1000mm的地区不评价此项 指标。 热岛效应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夏季 (按6-9月)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 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 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 不得出现黑臭现象。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 的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Ⅳ类标准,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 的水质。当城市内河水系存在上游来水 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不得低于来水指标 。 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不低于《地下水质量 标准》Ⅲ类标准,或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 前。 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 有效控制。1.雨水管网不得有污水直接排 入水体;2.非降雨时段,合流制管渠不得 有污水直排水体;3.雨水直排或合流制管 渠溢流进入城市内河水系的,应采取生态 治理后入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 河湖水系水质不低于地表Ⅳ类。 人均资源量低于500立方米和城区内水体环 境质量标准低于Ⅳ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 生利用率不低于20%。再生水包括污水经处 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水车等输送 用于市政杂用、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 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 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Ⅳ类要求 的污水厂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