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网上采购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 * * 人民医院
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制度
一、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制度
二、1、选购品种原则
三、⑴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
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并按规定程序选购入围药品,制定本单
位的采购目录。
四、⑵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
选购入围药品。临床所用药品,必须从挂网品种目录中选购质
优价廉的品种,必须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的药品。
五、⑶对于同一品种(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
同一家医疗机构只能在一家配送商采购。
六、⑷必须通过新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的网上采购系统
采购入围药品和《自行采购目录》中的药品。
七、2、选购品种方法
八、⑴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药品遴选专家库,由药学、
医学等人员组成。选择药品前临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采
用实名制投票确定入选药品。
九、⑵医疗机构成立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由纪检监察、财务、审
计、医学、药学等相关人员组成,当医疗机构遴选药品时,抽
派代表列席参加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
程进行监督。
十、⑶医疗机构采购品种必须从入围药品目录及自行采购目录中
选择。
十一、3、采购途径
十二、采购人必须通过新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网上采购。
十三、4、采购价格
十四、挂网药品的价格为医疗机构采购的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在挂网价格范围内采购,任何医疗机构都不得突破。十五、5、采购合同
十六、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采购的药品,必须与药品配送商签订书面合同。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二十二、1、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二十三、2、临床所用药品,必须从挂网品种目录中选购质优价廉的品种;必须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采购药品必须通过新疆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网进行网上采购和交易。
二十四、3、按规定组建药品遴选专家库(要求专家人数三级医院
100人以上;二级医院50人以上,县级医院30人以上)、药事
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医疗机构在选购药品时临
时从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和专家库随机抽取
三级医院不少于20名、二级(含)以下医院不少于10名专家
组成药品评审专家组,按规定程序采取实名制投票选购药品。二十五、4、根据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目录及单位的临床需要,编制适用本单位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时上网发送采购订单,对到货药
品进行验收和确认。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
和使用。
二十六、5、应当与经销商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不得采取网上交易以外的形式进行药品的采购。紧急
用药可先行电话采购,事后上网补单。特殊情况需向采购管理
中心书面说明。
二十七、6、各医疗机构不得用同类药品替代集中采购入围成交品种目录内药品,不得与非入围生产和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不
得以高于入围品种成交价格采购药品。
二十八、7、临床医生要结合《处方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使用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药品。
二十九、8、严格执行挂网药品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有关规定。
三十、9、及时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结算货款,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按规定时间回款的医疗机构可在卫生
行政管理部门相应的行业检查中给予加分;不按规定时间回款的医疗机构给予减分。
三十一、10、在采购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不能收受回扣或者取得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十二、11、如发现生产和经营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所在地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三十三、12、法律法规的其它规定。
三十四、三、药品备案采购工作制度
三十五、1、备案采购原则
三十六、⑴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有入围成交品种或者是入围后撤标的品种,原则上不实行备案采购;
三十七、⑵医疗机构应严格控制备案采购,确保入围成交品种正常使用。医疗机构临床确有需要,应由5家以上(含5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必须3家以上)提出申请,按备案程序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备案采购。
三十八、⑶申请备案的药品备案价格原则上不能高于全区医疗机构最近一次最低采购价;没有最低采购价对应的药品由专家委员会定价。
三十九、⑷经审核批准备案采购的品种将视同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品种实行挂网采购,按限价竞价集中采购入围品种管理。
四十、2、备案采购范围
四十一、⑴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无成交的品种;
四十二、⑵在限价竞价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入围成交品种,由于供应商或配送商违约等情况造成无法供货并且无替补的品种;四十三、⑶急救、传染病、职业病、精神病、恶性肿瘤、中毒、干部保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入围品种不能满足临床需求的。
四十四、3、备案程序
四十五、⑴由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填写《新疆医疗机构药品网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备案采购申请表》,由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采购管理中心。
(2)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的药品由采购管理中心添加到新疆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上供医疗
机构采购,并由采购管理中心通知申请备案的医疗机构;
(3)遇到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机构抢救、治疗急危重症病人需要备案的品种,可采取先采购后备案,但须在七日内完善备案
手续,并且采购量应控制在一个月的使用量以内。
4、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原则上所采购的药品规格、包装须
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但在临床使用中确实需要入围品
种规格下其它包装时,由医疗机构提出申请,以入围包装的价
格按包装差比价的原则计算和以标准价乘转换比计算,取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