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动葫芦管理制度

1使用: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1.1司机使用前,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1.2开车前必须注意周围环境及人员,操作中接近人时,应给予告警;

1.3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1.4电动葫芦使用结束后应关闭电源,操作手柄放回手柄箱内。

2安全技术要求: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2.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放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2.3捆绑吊挂不劳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3.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3.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3.2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起吊物下不得有人;

3.3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3.4所吊重物达到或接近额定起重能力时,调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消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吊运;

3.5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再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3.6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4起重工作一般安全要求:

4.1指挥信号应该明确,并符合规定;

4.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以免吊绳受力过大。

4.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4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4.5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检修部燃料检修专业

2017年10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