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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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六章——商标法

经济法第六章——商标法

(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 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 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 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 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 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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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注册商标的申请和审批
33
二、商标注册的审批 1、注册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
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申请在后的商标。 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 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 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 先的商标。 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 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 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 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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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商标的转让 1、合同转让 2、继承转让
收到通知30天内
向法院起诉
4、核准发证 取得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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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标权的续展、使用许可和 转让
一、续展 有限期10年
期满前6个月
申请续展注册 有限期10 再次申请
为申请续展
宽限期6个月
否则 丧失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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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适应许可合
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1、应签订许可合同 2、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互相承担义务 3、保护、尊重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许可权 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和普通使用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2021/7/23
• 【例题】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纳税人依法享有一定 权利。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人权利的有( )。 (2004年) 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 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 辩权 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款申请的义务:出示税务检查证明的义务;多征 税款立即返还的义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 务等。
2021/7/23
•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 • ①知情权。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 ②要求保密权。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
2021/7/23
• 【例题1·单选题】下列需办理税务登记的 范围包括( )。
• A.个体户 • B.个人 • C.国家机关 • D.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 『正确答案』A
2021/7/23
• 【例题2·多选题】下列组织和人员中,应 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 )。
• A.国有企业 • B.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 C.出版社 • D.在集贸市场流动卖菜的农村菜农 • 『正确答案』ABC
即征税对象。
2021/7/23
• 【例题1·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主体是指( )。
• A.征税方 • B.纳税方 • C.征纳双方 • D.国家税务总局 • 『正确答案』C
2021/7/23
• 【例题2·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纳税 主体是指( )。
• A.负税人 • B.纳税义务人 • C.纳税担保人 • D.扣缴义务人 • 『正确答案』B

经济法-第6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第6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下列税种中,适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资源税B.城镇土地使用税C.车辆购置税D.土地增值税2.某烟草公司收购一批烟叶,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为10万元。

则该烟草公司应缴纳的烟叶税为()。

(烟叶税的税率为20%)A.10×10%=1(万元)B.10×(1+10%)=1.1(万元)C.10×20%=2(万元)D.10×(1+10%)×20%=2.2(万元)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房屋买卖,承受方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B.承受已装修房屋的,装修费用不计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C.停车位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D.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4.某卷烟厂2022年4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收购价款10%的价外补贴。

已知,烟叶税的税率为20%。

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卷烟厂应缴纳烟叶税()万元。

A.9B.10C.11D.125.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A.位于县城的某独立水塔B.位于建制镇的商品房C.位于农村的农民自建房D.位于市区的菜窖6.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计人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是()。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B.占用耕地建房缴纳的耕地占用税C.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契税D.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二、多选题7.下列税种中,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的有()。

A.房产税B.关税C.车辆购置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8.关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经济法-第五章-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 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 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 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7、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 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帐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4、如果“3”中火烈鸟公司的欠款尚未到 期,赵、钱获悉火破产,可否申报债权?
5、火烈鸟公司和丙公司签订一笔买卖合 同,向丙公司购买50万的上等布料,管理人解 除了该合同,丙公司可否申报债权?可以什么 理由申报债权?违约金是否也可申报?(5)
1、火烈鸟公司在一年前向甲银行贷款100万, 约定2年后归还,现甲知道火破产,可否申报债 权?(1)
2、火烈鸟公司从戊公司购进一批纽扣,签 给对方一张20万的支票,随后进入破产程序, 而银行不知情,仍把20万划给了戊。现在银行 该怎么保护自己权益?(7)
3、火烈鸟公司向乙银行贷款200万,由赵 某、钱某做保证人,到期后因火烈鸟公司无力还 债,乙向赵、钱分别追回了50万和80万,还有70 万债务未追回,乙可否申报债权?赵和钱如何保 护自己权益?(3)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2、若受理: (1)5日内送达申请人-债务人15日内提交 相关材料 (2)受理同时指定管理人 (3)受理后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 3、若不受理: 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服10日内 向上一法院上诉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经济法 第六章  时效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 (一)成立条件不同。 成立条件不同。
STAT
•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诉讼时效只有在同时具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 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事实状态以及该事实状态持续达到法定期间两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个条件时,才能成立; •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除斥期间只需具备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已经经 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过一个条件即可成立。 • (二)法律效果不同。 法律效果不同。 •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不 诉讼时效届满后只发生消灭胜诉权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 发生消灭实体权利的效果;除斥期间届满后发 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效果。
STAT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 (一)诉讼时效的起算 •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就是开始计算诉讼时 效期间。 民法通则》 137条规定 条规定: 效期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 计算。但是, 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节 诉讼时效
•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点
STAT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于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 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请求,就丧失请求法院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民法通则》 135条规定 条规定: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二年, 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济法

经济法
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合同成立不等 于生效,合同生效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 事人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有联 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 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 的地点。”但不要式和要式合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承 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要式合同以完成法定或 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同时,根据《合同法》第 34条、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 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6. 要约的失效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经济法第五章习题精讲

经济法第五章习题精讲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考点回顾】【典型例题】【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合伙企业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优惠税率为()。

A.10%B.15%C.20%D.2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企业债券利息收入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应税收入。

【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

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城市维护建设税『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的种类。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在扣除之列。

【例题·单选题】某居民企业,2013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3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万元。

A.310B.349.84C.394.84D.354.5『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工资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

经济法(2014秋)第五章++公司法[1]

经济法(2014秋)第五章++公司法[1]
2016/4/15 经济法第5章 11
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换牌 中国铁路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法》设立、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 财政部为出资人,监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2016/4/15
经济法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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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5
经济法第5章
监事会
监事会
21
第四节
一、我国的公司资本
公司的资本
(一)含义。公司资本通常包括股权资本、债 权资本和自生资本。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二)关于公司资本的制度模式
在现代各国公司法中,并行着三种不同的公 司资本制度,即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中 资本制。 2013 年底修订的现行《公司法》则规定 对一般公司资本实行授权资本制,而对金融等特 2016/4/15 22 经济法第5章 殊行业的公司例外,仍行既定的法定资本制或折
2016/4/15 经济法第5章 24
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的变更
公司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公司分立:一是派生分立;二是新 设分立。
公司形式的变更,是指有限责任 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 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6/4/15 经济法第5章 25
二、 公司的终止与清算 公司因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公司终止 时,须依法进行清算。 (一) 公司破产与清算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二) 公司解散与清算
13
17日清晨7时许,原铁道部门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的牌子被撤,换为“中国铁路 2016/4/15 14 经济法第5章 总公司”的新牌。末任铁道部部长、新任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与领导班子成员到 场,与新门牌合影。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

《经济法》第五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二)5.撤销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凡与债务人财产相关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但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顺便提一句,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以及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无效行为,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6.抵销权。

抵消权不太好理解,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红花公司是债权人,绿叶公司是债务人,法院在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前,红花公司购买绿叶公司一批花粉,但货款并未支付,这样红花公司与绿叶公司便互为债权人,当然也互为债务人,比如此时红花公司欠绿叶公司12万元(也就是那批花粉钱),绿叶公司欠红花公司20万元(也就是破产债权),于是那批花粉钱12万元与破产债权12万元就可以相互抵销,这就是抵销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花粉的行为是发生在法院受理绿叶公司破产申请之后,或者是在红花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绿叶公司的债务人花蕊公司已知绿叶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申请)事实的情况下故意通过交易使自己(即花蕊公司)变成债权人的,以上所列三种情况均不能行使抵销权。

7.取回权。

两种情形下行使该权利:(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

对于第(1)种情形,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对于第(2)种情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出卖人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二是管理人支付全部价款,并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8.破产费用。

有五类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管理人报酬;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经济法-第5章

经济法-第5章
2001年7月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 定:将机器设备A出租给丙公司,租赁期为2001年7月1 日-2002年6月30日。在签订合同时甲公司将该设备已 经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丙。
2002年4月1日,由于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乙要求行
问:(1)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
四、保证责任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2、共同担保(物的担保和保证并存) (1)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承担责任的顺序。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 物的担保求偿。保证在物的担保不足清偿时承担补充 清偿责任。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保证 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对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剩余偿还乙银行的贷款 B.由于未办理抵押物登记,两项抵押均无效 C.第二次抵押无效 D.偿还甲银行4万元,偿还乙银行8万元
五、抵押物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
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 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 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 抵押权的除外。
第三节: 抵押
一、抵押的概念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 况下,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当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 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抵押权的实现: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 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 所有的内容无效。该内容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 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第5章【必刷题+答案】

《经济法基础》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是()。

A.中国境内的出租人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B.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C.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D.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补贴D.差旅费津贴3.甲企业2021年5月份向当地某小学捐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通过当地县政府捐赠,另外5万元直接捐赠,该企业202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50万元。

在2021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扣除的捐赠数额为()万元。

A.5B.15C.18D.20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B.企业依法缴纳的增值税税金可以税前扣除C.企业的不征税收入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一般的费用进行扣除D.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5.2021年甲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1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162万元B.280万元C.270万元D.188万元6.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作品参展收入B.出版书画作品收入C.学术报告收入D.审稿收入二、多选题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有()。

A.劳动分红B.加班补贴C.季度奖金D.年终加薪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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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担保法

(二)质权人的义务

质物或权利证书的保管义务 禁止处分义务 返还质物或权利证书的义务
第五章 担保法

五、质押的效力

(一)质权担保的范围

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 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 供担保的从物 质物的孳息和利息债权 代位物

(二)质权标的的范围


(三)形式及内容

第五章 担保法

二、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一)债权人 (二)保证人

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人必须具有担任保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的能力 保证人须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公民 法人 其他组织

保证人的范围

eg


甲方向乙方购买汽车,总价款为70万元,乙方将 汽车送至甲方所在地,了解到甲方没有支付能力, 便要求甲方提供担保,否则不交货。甲方找到某 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某,张某以某职业技 术学院的名义提供保证并提交了书面保证书,上 面加盖了职业技术学院的公章。后来,甲方没有 支付货款。乙方遂以某大学为被告提起诉讼,要 求某大学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某大学辩称:事先 一无所知。在发现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担保后,便 立即向乙方书面声明该保证无效,并提供了有效 的书面证据。 请分析:该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预先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一定款项。 区分订金和定金 证约定金 成约定金 违约定金 解约定金 立约定金

(二)种类

第五章 担保法

二、定金合同及其成立

(一)定金合同的概念 (二)定金合同的成立



定金合同必须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 定金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定金合同必须以定金的交付为成立要件 当事人给付定金的数额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第五章 担保法

三、保证方式


(一)概念 (二)种类 (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

成立方式不同 权利内容不同 担保力度不同
第五章 担保法

四、保证责任

(一)范围

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章 担保法

(二)保证责任期间
(1)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 (2)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3)视为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4)视为约定不明确—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 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 (5)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一般保证的 “债 务 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五章 担保法

第三节 抵押

一、抵押的概念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情况下, 以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当债务履行 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 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 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担保法

二、抵押权的标的

(一)抵押权标的的范围
1.不动产 2.动产 3.权利 (1)国有土地和城市房地产—地随房、房随地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地随房,房 不随地。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山)不得抵押,但荒地土地承包经 营权能抵押。 (3)按份共有的,自己份额抵押有效,共同共有的对方同意有效。
eg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自然人丙与某公司的分 支机构丁分别与甲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丙与 甲约定,在乙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 任。丁未与甲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同时, 乙还以其价值30万元的房屋向甲设定了抵押。后 来,甲同意将乙的债务延长3个月,此事并未告知 丙、丁。债权到期后,甲放弃了对乙的房屋的担 保物权,而直接要求丙、丁承担担保责任,偿还 60万元债务及相关费用。 分析:案例中的涉及的保证的概念和制度。

四、留置权的实现

(一)实现形式 (二)行使条件



被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能受偿 必须经过一定期间,不少于2个月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 系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 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五章 担保法

第六节 定金

一、概述

(一)概念


(一)基本当事人 (二)非基本当事人 (一)原因关系 (二)票据预约关系 (三)资金关系

五、票据的基础关系

第六章 票据法

第二节 票据权利和票据行为

一、票据权利概述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概念 种类 付款请求权 追索权
第六章 票据法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三)不动产抵押权实现时的特殊问题



第五章 担保法

第四节 质押

一、概念和特征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 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担保法

二、质押合同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特征

(三)保证责任承担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1、主合同变更转让对保证责任承担的影响 (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 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 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避重就轻原则 2、共同担保(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 (1)当事人有约定 (2)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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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欠银行300万元债务,甲以其价值280万元的 厂房和5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其中,厂房抵押办理 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未办理。后来,甲将厂房租 给了乙公司,并将此事告知了银行。甲因欠丙30万 元债务,便将上述汽车又向丙设定了抵押,并办理 了登记。之后,甲将汽车转卖给了丁,但并未告知 丁该汽车已经被抵押的事实。银行债务到期后,甲 未能还款,银行便扣押了厂房和汽车,并向乙收取 厂房租金。此时,丙的债权也已到期,主张其对车 辆的担保物权。 分析:本案涉及抵押制度中的一系列问题。

第五章 担保法

二、担保的分类



(一)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 (二)本担保和反担保 (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四)债务人担保和第三人担保
第五章 担保法

第二节 保证

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向债权人保证 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 为。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文义证券 要式证券 无因证券 完
第六章 票据法

二、票据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票据法的概念 (二)票据法的特征

强行法 具有技术性 具有国际统一性

三、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一)票据关系 (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第六章 票据法

四、票据上的当事人
第五章 担保法

第五节 留置

一、概述

概念 性质

留置权的他物权性 留置权的担保物权性 留置权的法定性 留置权的行使以占有标的物为条件 留置权的不可分性
第五章 担保法

二、留置权的成立


(一)必须是依法产生的 (二)债权人必须依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不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第五章 担保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担保法概述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
第五章 担保法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 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合同担保的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 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特征 担保地位的从属性 担保履行的条件性 担保设立上的自愿性 担保债权的特定性 担保的财产权性质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 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 质押合同是有名合同
第五章 担保法

(二)形式和内容

形式 内容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 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 人所有。
第五章 担保法

三、质权的标的


(一)概念 (二)种类
原始取得 发行取得 善意取得 继受取得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的保全 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的处所和时间
第六章 票据法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

概念 票据权利消灭的法定事由 付款 被追索人清偿票据债务及追索费用 票据时效期间届满 票据记载事项欠缺 保全手续欠缺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票据的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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