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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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美学基本观点
第一,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理念是绝对精神,也就是最高的真实,黑格尔又把它叫做“神”、“普遍的力量”、“意蕴”等。这就是艺术的内容。就内容说,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表现绝对精神或“真实”的;三者的不同只在于表现的形式。黑格尔认为艺术要有感性因素,又肯定了艺术要有理性因素,最重要的是二者还必须结成契合无间的统一体。黑格尔的这种理性与感性统一说在美学史上是有进步性的;理性与感性的统一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内容或意蕴就是理性因素,形式就是感性形象;理性与感性的统一其实也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第二,美学中实践观点的萌芽。黑格尔的主客观统一观点包含美学中实践观点的萌芽。黑格尔认为外在现实世界是人的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人在认识和实践之中,就在外在现实世界打下了人的烙印,人把他的“内在的”理念转化为“外在的”现实;同时,人作为心灵,就是他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总和,也就是和外在世界由矛盾对立而转化成的统一体。
第三,艺术美与自然美。黑格尔没有忽视自然美,黑格尔所了解的艺术必然要有自然为理念的对立面,才能造成统一体。黑格尔对于自然美的轻视是从“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个美的定义所产生出来的。黑格尔也并非完全否认自然美。只有在有机物的阶段,自然才现出灌注生气于全体各部分的“观念性统一”,因此才可以有美。黑格尔采取了美是“寓杂多于整一”的看法。由于自然美有这种缺陷,艺术美才有必要。
第四,艺术的发展史:类型与种类的区分。黑格尔对于艺术发展史的看法也是由“理念的感性显现”那个美的定义推演出来的。艺术是普遍理念与个别感性形象,即内容与形式,由矛盾对立而统一的精神活动。但是这两对立面的完全吻合只是一个理想,而事实上它们之间却有不同程度的吻合,因此艺术就分成三种类型,即象征型,古典型和浪漫型;每个类型之下又分若干种类。
第五,人物性格与环境的辩证关系:情致说。黑格尔把人看作艺术的中心对象,所以人物性格的描写成为艺术创作的主要部分。“情致”就是“存在于人的自我中而充塞渗透到全部心情的那种基本的理性的内容”。
第六,冲突论和悲剧论。冲突是人物性格在某具体情境中所遭受到的两种普遍力量(人生理想)的分裂和对立。冲突所揭露的矛盾中第一对立面还是必须带有理想的烙印,因此不能没有理性,不能没有辩护的道理。结合到这种理想的冲突,黑格尔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悲剧论。悲剧论所表现的正是两种对立的理想或“普遍力理”的冲突和调解。
第七,理想人物性格。理想人物性格就是典型的人物性格。
百度百科
黑格尔的《美学》是西方美学史上具有别时代意义的宏篇巨著。《美学》,原是黑格尔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期间所作的“美学讲演录”,后整理成书,在黑格尔去世后四年,于1835年出版。
黑格尔的美学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基础上的。黑格尔认为,他研究美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刺激艺术创作,而是从科学的角度来理解艺术”。《美学》的中心线索是黑格尔为美下的定义“美是理念的感性显观”并以此认识为基础前提上所进行的论证。当然,这仅仅是他的一家之言,后期的哲学家很多人不赞同黑格尔的观点,但黑格尔美学的历史和里程碑意义却无法抹杀。
《美学》第一卷是整部著作的总论,也可以说是核心前提,后面的几部都是对第一卷的一种艺术史的验证。它大体上谈了几个部分的内容。首先指出“理念就是概念与客观存在的统一”,黑格尔把艺术确定为绝对精神的体现,它是绝对精神的第一个阶段。。紧接着论述“理念的最浅近的客观存在就是自然,第一种美就是自然美”,但他否定自然美崇尚艺术美。后面谈“理想“的特点以及论艺术家创作的一般规律。
从方法论的角度,黑格尔把他的辩证法运用于美学。他认为最高的实在也是一个运动的、动态的过程,充满着矛盾和对立,不能用抽象的概念来理解和论证实在,常人的抽象思维只能孤立静止地理解存在的事物,只能单独地思考它们的特殊的阶段和对立,而不能思考对立面的统一。既然一切存在物的真理只存在于理念之中,理念是唯一真正的实在,那么正确的方法必须论述实在的所有矛盾,并表明它们如何调和、保存于一种协调一致的整体中。所以思维就必须从最简单、抽象和空洞的概念开始,前进到比较复杂、具体和丰富的概念,前进到总念,这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认识。
他对美有一个宏观的定义“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所说的理念就是最高精神和最高的实在。他认为美就是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客观与主观、理性与感性等的统一。这种统一是通过艺术的感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黑格尔说:“正是概念在它的客观存在里与它本身的这种协调一致才形成美的本质”。理念是唯一绝对的实在,整个世界都是理念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过程,美和艺术也是理念自我认识、自我实现的一个环节、一种表现。所以黑格尔美的定义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
他认为理念的发展有几个阶段,在逻辑阶段,理念仅仅作为抽象的、纯逻辑的概念而存在,不具备任何物质的或经验的内容,通过纯粹抽象的概念、范畴之间的转化和过渡,它由简单到复杂、由抽象到具体。在此阶段,理念采取了自然的物质形式,在背后决定着自然从机械性经物理性到有机性的发展,有机体的最高阶段是人,随着人的出现,绝对理念又要进入自我否定,从自然进入精神,从而进入精神阶段。
在精神阶段,理念战胜物质,回复到与它本身相适应的精神的形式,返回自己的家园。由于经过了前两个阶段的自我否定,也即否定之否定,所以它既不是逻辑阶段的纯粹抽象的思维和概念,也不是自然阶段那种受物质束缚的受动的东西,而是概念与自然的统一,具有丰富的内容。如果说逻辑阶段是抽象的存在,自然阶段是自在,它们都没有认识到它的本质,没有达到自我意识和自由的最高水平,在其中思维和存在、主体与客体都没有同一,或者不能说一切对立都充分调和了,那么只有在理念演化的精神阶段,它才把自己的本性向自己显示出来,作为自在自为的存在,认识自己、实现自己、回复到自己。
主观精神(从本能到理性的个人意识)、客观精神(包括法、道德、法律的社会意识)、绝对精神(艺术、宗教和哲学)是精神阶段又经历了三个小阶段。黑格尔把艺术确定为绝对精神的体现,它是绝对精神的第一个阶段。作为理念,它是绝对自由的,但它受到感性形象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