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2012天然气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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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市燃气业发展工作报告
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生活质量、城市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而且已日益成为国民经济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的基础产业。多年来,市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燃气相关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强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燃气供应范围日益扩大
我市的燃气气源主要为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市内四区和高新园区的供气方式以人工煤气为主,按照城市“西拓北进”的发展规划,近年来,煤气主干管网逐步由中心区向城市西部和北部地区延伸,管网总长度已达1917公里,覆盖区域:东至老虎滩,南至付家庄,西至小平岛,北至旅顺北路的营城子、南关岭等地。液化石油气作为重要的补充气源,经营企业已由上世纪90年代前的煤气公司独家经营,发展到现在的180余家,供气区域也由市内四区扩展到各区市县。管道液化石油气作为新兴的供气方式,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市郊及各区市县的城镇区域迅速发展,经营单位已达17家,管网总长度已达644公里。
2.供气能力和供气量不断提高
2002年以来,人工煤气日供气能力由70万立方米提高到110万立方米,年供气量由2亿立方米增加到2.51亿立方米;管道液化石油气年销售量由1.2万吨增加到3.4万吨;瓶装液化石油气年销售量由9.8万吨增加到15.7万吨,有效保证了城市用气需要。
3.管道燃气用户持续增长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新建住宅对管道燃气的需求日益增大,管道燃气用户数量持续增长。2002年以来,全市新发展人工煤气居民用户15.5万户,其中新建住宅用户8.1万户,督促开发单位或产权单位落实资金解决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3.4万户,政府投资解决破产企业的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4万户。人工煤气居民用户总数达到76.1万户,管道煤气普及率达到92.57%。全市管道液化石油气用户由13万户增加到36万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由79万户增加到93万户。市主城区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
4.燃气应急救援体系日趋完善
强化燃气应急管理机制,编制实施了《大连市城市燃气供应系统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抢险人员、车辆和机具配备日益齐全,燃气事故应急演练规模逐步提升,燃气事故救援和处置能力不断提高。我市的两支主要燃气抢险队伍——大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煤气抢险队和大连市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队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和充实,在2006年“11.17”管道液化石油
气爆炸事故、2007年“11.20” 管道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等多次燃气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中,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市政府的嘉奖。
二、主要做法
1.加快气源设施建设,保障城市供气需要
气源是城市供气的基础,也是燃气行业发展的前提。2007年12月,市政府投资建设的煤气新厂二期项目正式竣工投产,人工煤气设备能力达到了140万立方米/日,有效缓解了城市供气紧张的压力。2010年6月,大连德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建成第二燃气厂,总生产能力由15万立方米/日增加到40万立方米/日,为保证开发区的居民燃气供应和英特尔等大型项目的生产提供了气源保障。2009年,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整体搬迁至金州区,新建了总容积为11600立方米的液化石油气贮罐、生产能力为40万立方米/日的液化石油气混空生产代用天然气的制气装置,并预留了接收能力100万立方米/日的天然气门站。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大连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总投资100亿元。一期建设规模为300万吨/年,年供气能力42亿立方米;二期扩建到600万吨/年,年供气84亿立方米。目前,一期主体工程已经建成投产,天然气门站、高压天然气管网、备用气源厂等工程建设以及原有城市燃气管网整理等天然气入连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我市天然气供应的主要来源,可以缓解辽东半岛和整个东北地区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推动东北地区能源结构的多元化、清洁化发展。
2.强化行业监管,维护燃气市场秩序
作为全市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对燃气企业肩负着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责。为此,几年来,市建委一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部135号令的相关规定,严把燃气经营企业的资质审查关,凡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颁发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185家企业取得了燃气经营资格,其中液化石油气储灌站170家,LPG汽车加气站15家。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燃气企业生产、充装、输配、巡线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跟踪检查,强化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企业行为,使我市的燃气经营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为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我市从2004年开始对燃气工程市场实行了市场化运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市建委对燃气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实行备案准入制度,选择资质、业绩、信誉好的企业从事燃气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
了燃气工程材料的进货渠道,对产品质量好、售后服务及时的材料供应厂家实行备案准入,并向社会公布,以便于施工企业选择;同时,严格工程监管程序,加强工程设计审核,实行动态管理和综合验收,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立即清除出我市的燃气工程市场。
根据《大连市燃气器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进入我市的燃气器具产品,必须进行气源适配性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和合格标志并备案后方可允许销售。市建委每年年初都根据器具产品的备案情况,编制本年度的《大连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目录》,并通过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以便于消费者参考购买。2011年,共有68个品牌的家用燃气器具产品、13个品牌的商用燃气器具产品被列入《合格目录》中。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市建委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格依法查处,维护了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保证城市供气安全
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殊属性,燃气安全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安全工作一直是燃气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都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首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市建委分管燃气的领导到各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专干、各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常年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燃气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会立即赶赴现场,各负其责,妥善处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燃气事故,市建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于2009年修订、印发了《大连市供气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人员深入各区、市、县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指导。目前,全市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企业均已编制了符合各自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为检验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级燃气管理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和现场指导企业开展事故抢险和救援演练工作。2010年5月11日,根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建委组织大连燃气集团、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市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局120急救中心、春柳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在沙河口区春柳街道新型社区开展了“2010年大连市煤气事故救援演练”,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领导的高度评价。我市2004年11月组建的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队,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多次重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已
成为我市液化石油气行业应急救援的坚强后盾,并在全国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下一步,我市还将组建天然气事故抢险队,为天然气的安全供应和抢险救援提供保障。
每年,我市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燃气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五一”、“十一”、“两节”、“两会”以及“服装节”、“夏季达沃斯”等重大节日和会议前夕,各级燃气管理部门都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帮助企业查找生产和供应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推动燃气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行业违章违法行为,保证全市的安全、稳定供气。2011年,市内四区组织开展了11次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出动1638人次,检查各类燃气厂站261站次,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36处,转执法及相关部门《违法案件转递函》13份。目前,绝大部分燃气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行业法规和规范标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燃气安全工作非常重视,舍得投入。2011年,市政府将改造煤气旧管网等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共改造旧燃气管网10.5公里、煤气进户支线2500个、旧住宅室内煤气管线3029户。今年还计划改造旧燃气管网20公里,发展燃气用户4万户。
为保证用气安全,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并通过广场咨询、社区讲座、入户安全检查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我市还积极推广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和硬连接技术,努力实现燃气使用的本质安全。
4.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燃气行业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行业之一,其服务质量直接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一直是各级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追寻的主要目标。根据省、市政府要求,我市燃气行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践行社会服务公开承诺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公开对外办事内容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搭建起政府与市民沟通的桥梁,实现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同时,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公开行业热线电话、在政府和燃气行业网站中设立投诉咨询栏目、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燃气行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
盾。2007年,我市燃气行业有一件办复件被省政府“民心网”评为年度五星级信访办复件。
由于历史上我市煤气气源不足、城市煤气管网配套滞后以及企业破产倒闭等原因,造成我市有8万余户1996年前已建成的住宅没有配套煤气,这部分群众要求上煤气的呼声非常强烈,不断有群众到政府上访,已成为一段时期内我市燃气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2002年以来,市建委加大了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敦促开发单位筹措资金自行解决了3.4万余户。对4万余户企业破产和开发单位倒闭形成的弃管楼的煤气配套问题,市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几年来共投入了1.16亿元专项资金,现已基本解决。这不仅方便了群众的生活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对其余6000余户企业自建职工住宅的煤气配套问题,市政府已要求相关企业各负其责,筹措资金,尽快解决。
三、燃气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随着大连LNG接收站项目的建成投产,我市即将迎来天然气时代,燃气气源结构面临重大调整。这对我市的燃气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也对燃气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从目前我市的燃气管理情况来看,还有许多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1.天然气入连工作进展迟缓。中石油集团原计划2008年底前完成天然气入辽及入连工作,但由于陆地天然气气源无法落实,天然气入连工作延误。受此影响和制约,我市燃气行业“十一五”规划中的很多任务无法按照原规划和计划进行,不得不予以调整或推迟。并且,中石油至今也未同省、市政府就我市的LNG供应价格形成最终意见,影响了我市对天然气的市场需求预测、供气价格制定等工作。此外,虽然已有多家外资燃气企业参与大连燃气集团的改制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至今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影响了改制进度,致使天然气门站、高压天然气管网、备用气源厂等工程建设的资金一直无法落实。市政府正加紧研究大连燃气集团的改制方案,并计划通过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
2.煤气用户发展缓慢。由于大连燃气集团受制气能力的限制,目前全市有4万余户居民已办完煤气配套手续,正在燃气集团排队等待挂表供气,这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群众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渠道反映比较强烈。
3.燃气企业有待于进一步规范。部分燃气厂(站),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储灌站设施老化,设备陈旧,管理工作跟不上,安全资金投入不足,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较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4.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据分析,目前在我市发
生的煤气泄漏伤亡事故中,90%以上的事故家庭使用的是老式铸铁煤气灶。2008年,国家已出台新的技术标准,要求“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但我市仍有许多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独居老人家中还在使用铸铁炉头,而且我市的一些旧货市场、建材市场等地还在销售,各区市县的一些商场中也发现有个别厂家生产的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炉灶。对此,各燃气管理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十二五”将是我市进入天然气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人工煤气将全部置换成天然气,人工煤气最终退出我市的燃气市场,液化石油气逐步由城镇转向乡村,全市实现天然气化。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行业管理,保证天然气顺利入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燃气行业法规建设
随着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市的燃气行业地方性法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今年,市人大计划对修改《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市建委正积极组织开展相关调研、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出台,为我市的燃气行业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强化燃气经营管理
严格落实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今年开始在我市实行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把行业入口关,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对不具备条件、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予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大力发展燃气用户
为保证群众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将下大气力做好燃气用户,尤其是居民煤气用户的发展工作。市政府已将发展煤气用户4万户工作列入201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大连燃气集团正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市建委将对此项工作予以督办,力争对至2011年底前已办完煤气配套手续的用户全部完成挂表供气。
(四)加紧天然气入连工程建设
1.建设天然气接收门站。在煤气新厂大连支线末站附近建设一座天然气接收门站,可接收天然气20亿立方米/年;从松岚分输站分别向开发区燃气公司和金州区大连天诚燃气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天然气输气管线,并在厂内分别建设一座天然气接收门站,接收能力均为3.5亿立方米/年。
2.加强燃气管网改造和整理工作。燃气集团将把燃气旧管网改造同天然气置换的管网整理工作结合起来,加快改造步伐。2012年,计划改造旧煤气管网20公里。
3.开展天然气置换工作。在天然气置换前,燃气集团将对全市现有的煤气阀门、凝水缸、调
压设备等进行改造,联合街道和社区对居民室内燃气立管、燃具软管、燃气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相关设施进行普查和登记,并责成燃气器具原生产厂家进行器具改造和调试。上述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燃气集团将根据置换工作的具体进度安排,成立若干个工作小组,待条件具备,逐户逐片开展天然气置换工作。
4.建设LNG事故备用气源站。根据规划,在甘井子区西北部(初步定于鞍子山附近),建设一座2万立方米的LNG事故备用气源站,加强城市天然气气源的战略储备和事故应急保障。计划于2012年底前完成备用站的选址、论证工作。
5.确保煤气新厂在“十二五”期间的煤气供应需要。为解决已建成住宅煤气配套滞后问题,将进一步提高煤气新厂的生产和输气能力,使与设备能力同步,确保煤气新厂在天然气置换期间的正常生产,保证煤气安全平稳供应。
6.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在做好燃气管网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在主城区建设燃气生产运营的监控管理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主要设备的数据采集、测量、参数调节、设备控制以及各类信号报警等功能。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燃气管网的普查工作,并对其他省市进行调研和考察。
五、保障措施
为保证燃气行业“十二五”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加快天然气引进工作步伐,将重点强化以下几项保障措施:
1.完善政策法规,为天然气入连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精神,尽快修订《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制订《大连市燃气事故保险暂行办法》和天然气置换的相关政策,为加强我市的燃气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保证天然气入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和政策依据。
2.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资金落实
天然气置换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庞大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不仅投入的人力多、资金大、耗时长,而且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社会各相关部门、媒体、用户的积极配合。市政府将成立大连市天然气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确保天然气置换等工作的顺利实施。
3.加强价格监管,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公平合理、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市场资源合理配置和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动态价格机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物价水平、居民收入水平以及企业运营成本相适应的价格联动机制,实现居民用户“同省同价,同城同价,同网同价”,进一步完善燃气价格制定和调整的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定期审价制度。
4.加强市场监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政府对燃气发展总体规划的实施和市场监管职能。“十二五”时期将加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信息发布、区域布局等方面的指导和引导,通过立法等手段逐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燃气市场监管重点是安全运营、服务、价格等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5.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确保供气安全
针对燃气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及燃气安全稳定供应的需求,对我市燃气行业的资源和信息进行整合,建立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提高我市燃气行业防灾、减灾、安全稳定供气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好应急处置体系的应急准备、应急保障、应急的事后恢复以及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