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归档范围及制度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一、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经营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市场营销方案等文件。
2.人事管理文件:包括员工招聘文件、员工档案、薪酬福利方案等文件。
3.财务管理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文件。
4.合同管理文件: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文件。
5.技术管理文件:包括产品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研发报告等文件。
6.法律合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府执照等文件。
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对文件材料进行保管的时间长度,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业务需要、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确定。
1.经营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保管期限为5年以上,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人事管理文件: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20年,考勤记录和培训记录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5年。
3.财务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10年以上,以备查验和审计需要。
4.合同管理文件:合同文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防止纠纷和责任问题。
5.技术管理文件: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定,一般为10年以上。
6.法律合规文件:法律合规文件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的保管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证照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注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的原则。
对于一些重要的文件和证照,可以考虑永久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凭证。
总之,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的顺畅进行,也是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措施之一、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第二章档案归档第四条归档范围(一)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二)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三)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合同、其他合同;(四)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备、QC部设备等;(五)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六)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七)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八)供应商档案;(九)质量标准: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十)检验方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十一)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十二)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十三)标准操作规程;(十四)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工程部设备验证、方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十五)行政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规程等;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保修卡等;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等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五条归档时间(一)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二)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时归档;(三)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四)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五)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六)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七)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八)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九)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十)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第六条归档份数(一)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二)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第七条归档要求(一)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二)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三)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四)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第八条归档手续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档案的收集(一)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二)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整理;(三)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第十条档案的整理(一)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二)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电子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5、6位为档案柜号;3、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1、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第四章档案建档第十一条分类梳理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第十二条档案专用章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第十三条档案编号章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第十四条检索目录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电子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第十五条电子备份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电子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电子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第五章档案使用和归还第十六条档案使用(一)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二)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三)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四)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五)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六)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第十七条档案归还(一)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二)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三)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第十八条档案保管与检查(一)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二)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三)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第六章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第十九条档案保管期限第二十条档案的销毁(一)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二)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三)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公司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

企业档案归档范围旳规定1 行政管理1.1 行政事务1.1.1 集团主席董事会、总部、江苏管理处等上司部门(如下统称上司部门)与企业旳往来传真等。
1.1.2企业大事记、注册登记、印模启用材料等。
1.1.3政府部门有关行政事务工作旳有关规定、告知等文献。
1.1.4企业办公会议记录、纪要。
1.1.5各界著名人士来企业视察、参观交流、重大活动材料等。
1.1.6企业宣传材料。
1.2企业管理1.2.1上司部门有关企业管理旳传真材料及企业旳发文材料。
1.2.2企业各管理部门旳工作计划和总结。
1.2.3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考核材料。
1.3原则化工作1.3.1上司部门有关原则化旳传真材料及企业旳发文材料。
1.3.2企业有关原则化工作计划、总结、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原则等材料。
1.4审计、稽查1.4.1上司部门有关审计、稽查旳传真材料及企业旳发文材料。
1.4.2政府部门有关审计、稽查工作旳规定、告知及对企业旳审计、稽查结论等材料。
1.4.3企业内部旳审计、稽查汇报及有关材料。
1.5安全、治安、法纪1.5.1上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旳传真材料及企业旳发文材料。
1.5.2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旳有关规定、告知等文献。
1.5.3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旳计划、总结及有关制度、会议记录、纪要等。
1.5.4企业工伤事故汇报、调查分析处理、保险理赔、理赔状况汇总等材料。
1.5.5企业行政稽查材料、对职工、职工违纪处理材料。
1.5.6企业法律事务方面旳材料。
1.6教育培训1.6.1企业培训计划、安排、学员名单、教师名单、培训材料、试卷、成绩等材料。
1.7后勤福利1.7.1 上司部门有关职工、职工劳保福利旳传真材料及企业旳发文材料。
1.7.2企业有关职工、职工劳保福利旳规定、原则、告知等材料。
1.7.3企业执行劳保福利规定旳数额汇总。
1.7.4企业绿化工作制度、分布状况、计划、总结等材料。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1.归档范围:-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批准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公司会议记录、决议议案、会计报告等管理层文件;-公司员工的个人档案、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等人力资源相关文件。
2.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管期: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应该永久保管;-长期保管期: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0年以上;-中期保管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5年以上;-短期保管期: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3年以上;-临时保管期: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年以上;-根据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文件,如劳动合同、纳税申报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
3.档案处理: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限的文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销毁:对于没有保留价值的文件,可以采取销毁的方式处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转让:对于有保留价值但公司不再需要的文件,可以将其转让给相关机构或机构,以确保文件的传承和利用价值;-永久保管: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转移给国家档案馆或其他专业档案机构进行永久保管。
总之,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并确保根据法规的要求和保管的需要来进行处理和保管,以确保文件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2024年集团公司档案制度(3篇)

2024年集团公司档案制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涉及本机构职能运作,具备查考及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纳入归档范围。
具体归档范围,详见各类档案归档细则。
二、归档时间(一)文书档案应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归档。
(二)科技档案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
(三)会计档案在年度结束后,财务部门可保留一年,期满后由会计部门立卷移交至综合档案室。
(四)声像载体材料应在制作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三、归档要求(一)归档文件资料必须保持完整无缺。
(二)归档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三)归档文件所用纸张应质地优良,字迹清晰,签署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使用炭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严禁使用纯蓝墨水、铅笔、彩色笔、圆珠笔或复写纸,以保障长期保存。
文件应按照29.7厘米×21厘米(A4规格)纸张装订,特殊情况下采用折叠式装订。
四、归档份数本机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一般为一式一份;对于部分特殊材料或频繁使用的档案,可制作两至三份,以备不时之需。
五、归档手续(一)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通过Word文档编制归档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各自保留一份以便查考。
(二)对于重大活动的归档材料,归档人或归档部门需撰写“归档材料说明书”,详细记录材料的来源、过程、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主要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和整理人姓名、日期等信息,一并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档案登记统计制度一、档案移交至档案室后,必须及时进行编目,建立档案收进、移出、销毁及库存登记簿,并按照门类进行登记和统计,实时掌握库存档案的来源、数量、移出去向、销毁原因及库存状况。
二、文书档案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机构进行统计登记;科技档案按类别进行登记统计;科技资料、基建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及其他档案应根据实际接收情况进行即时登记。
三、建立档案查阅和利用效果登记簿,严格执行登记程序,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按人次、卷次及利用效果的登记、统计和汇总记录。
四、建立档案机构、人员、库房、设施及装具登记簿,以了解掌握馆藏情况及设备现状。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文件资料的归档、保管与使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及可追溯性。
该制度遵循合法、真实、完整、保密的原则,以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内容性质和管理需要,将档案分为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技术档案等类别。
2. 归档要求:所有文件资料应当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并按照既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
三、档案整理与编号1. 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确保内容的清晰和易检索性。
2. 每份档案应有唯一的编号,便于管理和追踪。
编号规则需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
四、档案存储与保护1. 实体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潮、防火。
2. 电子档案应备份至少两份,分别存储在不同的安全设备或地点,以防数据丢失。
五、档案借阅与使用1. 借阅档案需经过审批,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查阅档案。
2. 借阅时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日期、归还日期等相关信息。
3. 借阅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撕毁或私自复制。
六、档案的销毁与转移1. 对于过期或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进行销毁。
2. 重要档案如需转移至外部机构保管,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专业机构,并签订保密协议。
七、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企业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和能力。
3. 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附则本档案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公司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公司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公司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对于通知通告级的公文属于一般下行性文件,属于向下级发布告知性通知的文件,只要等该事件完结后,公文就自动失效。
公司档案归档制度

公司档案归档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各种重要信息和文件的产生量也越来越大,管理这些档案对于企业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公司档案归档制度,是为了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保存和检索,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文件丢失或混乱的可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人力资源、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
三、重要档案的归档方式与要求1.文件归档方式公司文件分为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类,归档方式如下:(2)电子文件:根据文件的内容和属性,建立相应的文件夹和目录结构,严格按照文件分类进行文件的存放和归档。
2.归档要求(1)归档文件应按照频率和重要性进行归档,保持文件的整齐和完整。
(2)在归档文件时,需要注明文件的编号、日期、归档人员和归档位置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查找和检索。
(3)归档文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更新和补充遗漏的文件。
(4)归档文件的密级和保密性要根据文件的内容和公司的保密要求加以处理。
四、文件存放与保管1.存放位置(1)纸质文件:在公司指定的文件柜或档案室中进行存放,根据文件的密级和机密性要求进行合理划分和封存。
(2)电子文件:存放在公司内网中的备份服务器上,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保管责任(1)制定文件管理委托书,明确文件的保管责任和权限,指定专人负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2)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文件丢失或损毁的风险。
五、查找和归还1.文件查找(1)文件存档后,应建立查找索引或数据库,记录文件的编号、名称、存放位置和归档日期等信息,以方便后续的查找和检索。
(2)员工可通过公司的内部系统或者向文件管理人员提出申请,进行文件的查找和借阅。
2.文件归还(1)员工在使用完档案文件后,应及时归还给文件管理人员,保持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文件归还后,文件管理人员应核对文件的完整性,并将其重新归档到相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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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党务、工、青、妇,商会、协会等群团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公司资质,企业领导班子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及变更,企业领导班子的活动,综合性行政事务,文秘、机要、信访工作,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公证,审计,职工人事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职工教育与培训,医疗卫生,后勤福利,住房管理,公安保卫,外事等方面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计划与统计工作,资产管理,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企业信用管理、形象宣传,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营销管理,境外经营管理以及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生产准备、组织、调度工作,质量管理、检测、控制工作,能源管理,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科技管理,生产安全,消防工作,交通管理,环境保护、检测与控制,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五)产品生产或业务开发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产品的市场调研、立项论证、设计,产品的工艺、工装、试制、加工制造,产品的销售与售后服务,产品的鉴定、评优、质量事故分析、处理以及业务项目的研发与形成、经营、保障与监督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六)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科研项目的调研、申报立项,研究、实验,总结、鉴定,报奖、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七)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基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勘探、测绘、招标、投标、征迁、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评奖创优、使用、维修、改扩建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八)设备仪器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购置设备仪器的立项审批、购置合同,设备仪器的开箱验收或接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改造、报废、事故分析与处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九)会计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及报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职工个人管理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的履历、鉴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奖励与处分、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培训与岗位技能评定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一)其他对国家、社会和企业由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负责各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2、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
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
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
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
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
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本制度从二O 一七年二月三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