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费用索赔处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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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一、计算原则费用索赔是整个合同索赔的重点和最终目标。

工期索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费用索赔。

在承包工程中,干扰事件对成本和费用的影响的定量分析和计算是极为困难和复杂的。

目前,还没有大家统一认可的,通用的计算方法。

而选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索赔值影响很大。

计算方法必须符合大家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能够为业主、工程师、调解人或仲裁人接受。

如果计算方法不合理,使费用索赔值计算明显过高,会使整个索赔报告和索赔要求被否定。

费用索赔有如下几个计算原则:(一)实际损失原则费用索赔都以赔(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见承包合同条例第13条)。

在费用索赔计算中,它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实际损失,即为干扰事件对承包商工程成本和费用的实际影响。

这个实际影响即可作为费用索赔值。

按照索赔原则,承包商不能因为索赔事件而受到额外的收益或损失,索赔对业主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

实际损失包括两个方面:(1)直接损失,即承包商财产的直接减少。

在实际工程中,常常表现为成本的增加和实际费用的超支。

(2)间接损失,即可能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例如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使承包商失去这笔款的存款利息收入。

2.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的证明。

在索赔报告中必须出具这些证据。

没有证据,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

实际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证据通常有:各种费用支出的帐单,工资表(工资单),现场用工、用料、用机的证明、财务报表,工程成本核算资料,甚至还包括承包商同期企业经营和成本核算资料等。

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审核承包商索赔要求时,常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这些证据,并全面审查这些证据。

3.当干扰事件属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时,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条款,按照合同法原则,先用违约金抵充实际损失,不足的部分再赔偿。

(二)合同原则费用索赔计算方法符合合同符合合同的规定。

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并不能理解为必须赔偿承包商的全部实际费用超支和成本的增加。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一、前言在建筑工程中,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费用索赔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承包商可能会提出费用索赔。

因此,建立一个合理的费用索赔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定义承包商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完成工程过程中所发生的额外成本和损失的要求。

这些成本和损失可能是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延误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引起的。

三、原则1. 合同约定原则首先,在进行任何费用索赔之前,必须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则应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2. 合理性原则承包商提出的费用索赔必须是合理和真实的。

具体来说,这意味着所有要求都必须基于事实,并且必须能够证明这些事实。

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来支持要求,则该要求将被视为无效。

3. 可预见性原则如果某些额外成本或损失可以预见到,则应在合同签订时就进行考虑。

因此,如果费用索赔是由于业主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则应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和补偿。

4. 公正性原则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必须保持公正和中立的态度。

这意味着所有要求都应根据客观标准进行评估,而不是主观判断。

同时,应该遵循透明和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够了解索赔的处理过程。

5. 合作原则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如果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解决争议,例如仲裁或诉讼。

6. 时间限制原则最后,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必须遵守时间限制原则。

具体来说,承包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要求,并且必须遵守合同中规定的申诉程序。

四、结论总之,在处理承包商费用索赔时,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通过建立一个合理、公正、透明和可预见的费用索赔机制,可以确保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得到维护,并促进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当承包商因施工变更、工期延误或其他合同约定的原因而产生了额外费用时,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索赔并计算索赔金额的过程。

下面将介绍建设工程费用索赔计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基本原则1.合同原则:索赔计算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相关索赔条款应明确记载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并依法合规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

2.诚实信用原则:索赔计算必须基于真实、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不能故意隐瞒或捏造信息,以保持诚信合作的原则。

3.公允原则:索赔计算必须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合理分摊风险和责任,确保索赔金额的合理性。

4.证据原则:索赔计算必须依据充分、有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记录、合同变更文件、工程量清单、成本明细表、费用票据等,以便当事人进行合理的争议和调解。

二、索赔计算方法1.成本加成法:根据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加成比例进行计算。

例如,如果合同约定成本加成比例为20%,那么索赔金额为实际费用乘以1.22.相比法: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定额定价原则,计算施工变更或补偿费用与原合同金额的差额。

例如,合同约定工程总价为100万,实际施工变更费用为120万,那么索赔金额为20万。

3.差异法:根据建设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差异计算索赔金额。

例如,合同约定项工程量为100平方米,实际发生为200平方米,索赔金额为实际工程量扣除原合同工程量的费率。

4.流程法: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工期和进度计算索赔金额。

例如,合同约定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实际延误2个月,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索赔金额。

5.专家评估法:在争议无法通过合同约定和常规计算方法解决时,可以请专家进行评估和鉴定,依据专家鉴定结果进行索赔计算。

除了以上几种计算方法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采用一些特殊的索赔计算方法。

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遵循合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允原则和证据原则,以确保索赔计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造价工程师经验: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造价工程师经验:正确处理工程索赔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本合同专用条款;
⑤本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3)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指工程施工单位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的合理证明时,建设单位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施工单位未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人,并从应付给施工单位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4.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单位不正当放弃工程的索赔
如果建设单位合理地终止施工单位的承包,或者施工单位不合理地放弃工程,则建设单位有权从施工单位手中收回由新的施工单位完成全部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能够找到依据,业主或承包商可以据此提出索赔要求。这种索赔不太容易发生争议;非合同规定的索赔是指索赔涉及的内容在合同文件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一定的索赔权。
4.按索赔的有关当事人分类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地震、台风、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洞、沉陷和地下构筑物等等引起的施工索赔。
4.不依法履行施工合同
承发包双方在履行施工合同的过程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等人为因素,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而引起的施工索赔。
5.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建设合同,承包商,分包商,指定分包商,劳动合同,设备材料供应合同和一系列的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变得复杂和困难的管理模式。当任何一个合同不能履行或管理不善,会导致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方面的要求。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索赔的原则、步骤及管理工程索赔是在工程管理实践中产生出来的一门独立的管理行为和专业知识,工程索赔管理是目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各方维护其合法权的重要管理行为。

在工程实践中,索赔实质上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在分担合同风险方面重新分配责任的过程。

一、工程索赔的原则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

接中标通知书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佣索赔;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结束日;③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

索赔处理的原则

索赔处理的原则
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雇主和承包商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1.加强预见性,防患于未然
在招投标时,一些不可预见的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随着施工进展,不断显露,从而获得了新的信息,有可能转化为可预见的。工程师应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分析,在问题出现之前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索赔处理的原则
索赔处理的原则处理索赔事件、作出相应的决定,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每个索赔事件是否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也涉及整个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完成,乃至监理工程师本身在建筑市场上的信誉问题。所以工程师必须认真对待索赔,做好处理工作。在处理索赔问题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2.协助、督促雇主正确履行合同义务
协助雇主编制好合同文件,避免因合同条款隐含的缺陷而导致索赔﹔协助雇主做好及时提供现场和通道以及图纸的准备工作,防止由此而延误工期;及时向雇主通报工程进度与费用计划,督促雇主组织资金到位,不拖欠付款等。
3.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工作,防止失误
做好进度控制,特别是关键线路上关键工作的控制,以避免延误进度后又要求加速施工所引起的索赔。做好质量检验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的检查,力求减少合同外的检验工作而引起的索赔等。工程师发布指令应谨慎从事,指令的要求要明确,避免因指令差错而引发的索赔。
(四)授权的原则
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雇主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工程师应向业主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五)及时处理的原则
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时间或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每件索赔处理工作,并将决定及时通知承包商或雇主。按索赔通知单写明的索赔金额应纳入当月或下月的进度款中一并申请,经审核后予以支付。避免索赔问题积累成堆,日后更难解决。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

有关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探讨工程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它指的是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提出索赔要求,要求业主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赔偿金。

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来说,合理的索赔管理对于维护双方的权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工程索赔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和分类工程索赔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基于工程项目遭遇不可抗力或业主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发生的行为,提出的要求额外支付费用或赔偿金的行为。

根据索赔的主体和目的,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以下几类:1. 材料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业主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材料种类与原合同不符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2. 设备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为业主提供的设备存在故障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3. 工期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业主的行为导致工期延误而提出的索赔要求。

4. 人工索赔:指施工单位因为业主提供的施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人工成本发生变动而导致的额外费用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解决原则在工程索赔的解决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合同优先原则:在处理工程索赔时,应以已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根据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处理。

2. 事实优先原则:在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合规性时,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判断。

3. 合理优先原则:索赔的要求应合理合法,不能损害其他合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承受能力。

4. 协商优先原则:在处理索赔问题时,应优先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解决,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三、工程索赔的解决流程针对工程索赔问题,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解决:1. 提出索赔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索赔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业主,并附上相关的证据和支持材料,以确保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讨论和磋商:双方应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磋商,明确索赔的事实和理由,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

工程施工合同索赔金额规定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合理的调解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1.1 施工索赔是指发生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为合同约定之外的原因,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的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因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价格上涨、施工周期延长、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导致的索赔。

1.2 施工索赔的处理原则是公平、合理、诚信、高效,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

二、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2.1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施工索赔金额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用、利润等,按照相关标准和比例进行计算。

2.3 施工索赔金额的最高限额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超出此金额的索赔需双方全面协商确定。

三、索赔处理流程3.1 甲方应在发现索赔事由后及时向乙方书面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申请后尽快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

3.3 双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索赔协议。

3.4 如双方无法就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应协商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如仍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解决。

四、索赔的风险提示4.1 施工索赔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时对索赔金额和处理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出现争议。

4.2 如因一方故意拖延或拒绝处理索赔,另一方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并寻求法律保护。

4.3 双方应在索赔处理过程中保持沟通顺畅,及时协商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五、其他条款5.1 本规定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修改。

5.2 本规定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

工程合同索赔细则一、索赔的定义及原则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行为。

索赔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和真实的原则。

二、索赔的条件1. 存在合同关系:索赔方与被索赔方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合同关系。

2. 违约行为:被索赔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或其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

3. 损失发生:索赔方因被索赔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

4. 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三、索赔的程序1. 发现索赔事项: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索赔的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

2. 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被索赔方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索赔的理由、依据及损失计算方法。

3. 协商解决: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提交证据:索赔方应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其索赔要求。

5. 确认索赔金额:经过协商或第三方调解后,双方应确认最终的索赔金额。

6. 履行赔偿:被索赔方应在确认索赔金额后的约定时间内履行赔偿责任。

四、索赔的时限索赔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由之日起,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

若合同未作明确规定,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索赔的限制1. 任何一方对索赔金额有异议时,可提交第三方进行评审或仲裁。

2. 索赔方不得无故拖延索赔程序,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3. 被索赔方对索赔要求的合理性有异议时,可以请求调解或仲裁。

六、其他相关条款1.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妥善保管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3. 合同解除不影响已经产生的索赔权利。

七、结语工程合同索赔细则的制定旨在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解决途径,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事,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监理工作中的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

监理工作中的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

监理工作中的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监理工作是指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工作。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情况,下面将对监理工作中的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进行探讨。

一、索赔处理的背景工程建设涉及众多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等。

在建设过程中,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动等可能会导致工期延误、造成额外费用,施工单位往往会提出索赔要求。

此时,监理工程师需要进行合理的索赔处理,确保各方利益的平衡。

二、索赔处理的原则1. 诚信原则:监理工程师应本着诚信原则进行索赔处理,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应予以认真对待,不得敷衍了事或恶意拒绝。

2. 合法原则:索赔处理应基于法律法规的约束,相关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若索赔要求与法律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予以拒绝。

3. 公正原则:索赔处理应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监理工程师需要立足客观事实,进行全面、公正的判断和处理。

三、索赔处理的流程1. 材料准备: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现场记录、照片、证明文件等,以支持索赔的合理性。

2. 资料审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索赔材料进行仔细审查,核实相关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并将审查结果整理成书面报告。

3. 专业评估:根据审查结果,监理工程师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索赔要求进行评估,确保评判结论的客观。

四、索赔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1. 协商解决: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引导各方通过协商解决索赔争议,避免长期的法律纠纷,提倡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最佳解决方案。

2. 填写索赔处理单: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书面记录每个环节的处理结果,并请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以确保索赔处理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五、争议解决的背景除了索赔处理,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其他类型的争议,如工程质量争议、工期争议等。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工程变更和索赔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问题,对于监理来说,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是一项重要职责。

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监理对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处理原则,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阐述。

一、理解工程变更与索赔的概念在深入讨论如何处理工程变更与索赔前,我们首先需要理解这两个概念的含义。

1. 工程变更: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技术要求、工程范围等方面的调整,导致原有合同约定需要做出相应变更的情况。

工程变更可能会涉及工程价款、工期等方面的调整,因此需要经过监理的审核和批准。

2. 索赔:指承包商因合同约定外原因导致经济损失,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可能涉及工程质量、材料供应、施工过程等方面的问题,监理在调查核实后,需要给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二、监理在工程变更中的职责1. 审查变更申请:监理需要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变更申请,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2. 技术论证:对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变更申请,监理需要进行技术论证,评估变更的可行性和对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3. 费用调整:如果变更申请被批准,监理需要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并进行合理的费用调整。

4. 监督执行:一旦变更申请得到批准,监理需要严格监督承包商按照变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变更顺利实施,并持续跟踪变更后的工程质量。

三、监理在索赔处理中的职责1. 调查核实:监理需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展开调查核实,了解索赔的具体事实和原因。

2. 技术评估:监理需要对索赔所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估,判断索赔是否合理。

3. 协调处理:在索赔处理过程中,监理需要与业主、承包商等各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力求达成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4. 监督落实:一旦索赔处理结果确定,监理需要监督承包商按照处理结果进行执行,确保索赔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工程施工索赔研究

工程施工索赔研究

工程施工索赔研究引言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索赔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

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质量问题或额外成本产生,施工方向业主提出要求进行经济补偿的情况。

在实际工程施工中,由于种种因素影响,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对工程施工索赔进行深入研究对于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及类型1. 工程施工索赔的定义工程施工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约定违背、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工程过程中发生工程进度延误、质量问题或额外成本等情况,施工方向业主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一种行为。

索赔是建筑工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仅涉及到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对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产生影响。

2. 工程施工索赔的类型工程施工索赔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由于不可抗力、设计变更、合同约定违背等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施工方要求对延误造成的额外成本进行补偿的索赔。

(2) 质量问题索赔:质量问题索赔是指由于材料质量不合格、工艺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方要求对修复和整改费用进行补偿的索赔。

(3) 额外成本索赔:额外成本索赔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土地征用费用增加等原因导致施工方发生额外费用,要求业主进行经济补偿的索赔。

二、工程施工索赔的影响因素1. 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造成工程施工索赔的一个主要因素。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会对工程施工过程带来影响,导致索赔问题的发生。

2. 合同约定违背合同是工程施工的基础,合同中的约定对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一方违背了合同,就会导致索赔问题的发生。

3. 设计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时会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施工方需要按照新设计进行施工,这会导致额外成本的产生,会成为索赔的一个重要因素。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索赔制度规定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与索赔活动,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与索赔管理。

三、结算原则1. 公正性: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输送。

2. 准确性:结算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状况。

3. 及时性:结算工作应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确保资金的及时流转。

4. 合法性:所有结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四、索赔原则1. 合法性:索赔行为必须基于合法的事由,并符合合同约定。

2. 合理性:索赔金额应当合理,与实际损失相匹配。

3. 协商一致:鼓励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

4. 证据充分:提出索赔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五、结算流程1. 工程量的确认: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确认。

2. 结算资料的准备:包括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等。

3. 结算书的编制:由成本控制部门负责编制初步结算书。

4. 审核与审批:初步结算书需经过项目经理、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审核,并由公司领导审批。

5. 结算报告的提交:将最终的结算报告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

六、索赔流程1. 索赔事由的发生:一旦发生可索赔的事件,应及时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

2. 索赔意向的通知:向对方发出书面的索赔意向通知。

3. 索赔材料的准备:整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延期证明、额外成本计算等。

4. 索赔报告的编制:根据收集的材料编制详细的索赔报告。

5. 协商与解决:与对方进行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6. 法律途径: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七、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结算与索赔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

建设工程因故索赔的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计算方法一、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一)索赔处理的原则处理索赔时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所发生的费用应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和已经实际发生的;二是承包商不应由于停工的发生而额外受益或额外受损,即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索赔处理的法律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26.4、通用条款44.2、通用条款44.6的规定: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法第119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5)关于停窝工损失费规定。

(三)索赔费用的计算1、停工工期的确定。

该工程停工时各方面的手续不完善,煤矿已转让,间隔时间太长,无相应的签证及索赔手续,而现场的塔吊等尚未拆除,部分周转性材料商堆放在现场,施工单位有一定损失。

停工的天数难以确定。

后根据“承包方应当对工程的前景有合理的预见,对风险有较理性的把握,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因而有义务及时做好人员和机械的安置工作。

对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的风险,不予补偿,对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的工程,可参照示范文本按56天作为计算人工、机械的停工天数。

”的原则,基本计算天数按56天考虑,部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2、工地看护费用问题。

考虑实际情况,工地现场看护人员按2人考虑,其他人员不予考虑。

3、施工机械停滞补偿问题。

施工机械停滞补偿的范围,仅限于停工前后施工所需要的不能移动的尚未拆除的机械。

停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清点未拆除的数量,对可以拆除的机械应及时拆除。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

一起来学习工程索赔工程如何索赔工程如何索赔工程如何索赔,法律是我们触犯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利益的保障,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为大家分享工程如何索赔呢?工程如何索赔1解答:工程索赔是一种双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即承包商可以向业主单位申请索赔,业主单位也可以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

工程索赔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工期顺延”。

从合同风险管理来看,工程索赔,实际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缺陷的一种补充完善,是业主单位与项目承包商承担相应风险责任比例的再次分配,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工程索赔成立条件:1、需要有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2、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①对照合同,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或发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方的行为责任或风险;③承包方或发包方均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的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补充: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工程如何索赔2一、索赔处理的原则: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a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二、前提条件1.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的原则在建筑工程中,承包商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超出原合同约定的范围,为这部分费用所提出的索赔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承包商可能会遭受来自原材料成本上涨、工程变化、施工难度加大等因素导致的额外成本。

一般地,承包商费用索赔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实事求是原则。

承包商费用索赔必须建立在真实、实事求是的基础上。

商务签订的合同原本应该明确说明建筑工程的基本规划和要求,如果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那么承包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索赔要求。

通过详细细致的情况调查和数据记录,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供真正合理的依据。

此外,承包商在索赔要求中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价格必须是由项目同行业和同等质量的人员提供的价格。

第二,及时通知原则。

当承包商发现建设工程的变化和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业主通知,并说明可能对承包商造成额外成本的后果。

例如,若突然出现了新的施工难题,而承包商为解决此问题需要增加工作量和耗材,业主必须第一时间知道。

如果承包商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额外费用的工程延期,那么承包商所负担的风险和责任就可能会因迟缓而增大。

第三,适度节约原则。

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时应保持节制,否则可能会导致在未考虑节约成本的情况下被驳回。

承包商应该寻找可以降低成本的成本节约措施。

对于存在多项方案的情况,应具体比较它们的成本和发展可行性,综合确定最优解。

第四,合理分配原则。

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应该合理分配。

常见的分配模式通常是承包商承担经济风险、完成工作和承担设备材料成本,而业主则需按约定支付工作成果的费用。

承包商可以根据策划和规划替代案,在确保建成质量的前提下进行费用分配,让建设工程的开发具有长远的可持续性。

承包商费用索赔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确保了建设工程开发进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承包商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应遵循以上原则,并应积极和业主协调,以达到更好的结果。

在处理索赔要求的过程中,业主也应权衡利益,寻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达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工程索赔处理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一、索赔的处理原则是什么(1)合法性原则。

按照合同规定,干扰事件的确是由于非承包商自身引起,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并具备合法、全面、充分和有效的证据。

(2)合理性原则。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必须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基础。

(3)实效性原则。

发生干扰事情并造成损失后,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在一定时限内提出索赔,且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

(4)协商处理原则。

发生索赔事件后,合同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沟通和互动,防止对立情绪产生,因为合作一旦破裂带来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损失,还可能影响其他人的权益,除非一方违反合同基本原则恶意欺诈。

二、索赔处理的方法有哪些1、按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实事求是的来计算停工的相关损失。

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就是平等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脱离合同进行相关操作就是违背了双方的利益,所以停工问题的探讨是绝对不能脱离合同而进行的,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合同以及相关协议,还是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造成停工的责任方应该实事求是的加以明确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建设单位造成的。

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施工组织不当或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出现的严重问题而导致的停工,建设方是没有责任的,更不会对此做出相关的赔偿。

3、停工费用的计算还要尊重现场的有效的文件签证以及相关信函,以这些作为事实的依据,如果主要责任人不是施工方那么施工方就应该在有效的时间内要求建设方确认,当然建设方也应该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收集相关的资料并且对停工事件所涉及的有关人数、天数、机械设备的停滞等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

如果发生停工事件的时候以此作为依据现场有效证明文件对于停工事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依据如果缺乏相关的证明资料会给相应赔偿带来很多不便甚至无法获得赔偿。

三、工程停工索赔的处理依据是什么出现类似以上停工情况后应该以事前签订的合同或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因为合同中一般会列明相关问题的条款或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相应要求再以此作为费用计算以及谈判的根据。

工程索赔的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索赔的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索赔的原则是怎样的在工程建设阶段,都可能发生索赔。

但发生索赔最集中、处理难度最复杂的情况发生在施工阶段,因此,我们通常说的工程建设索赔主要是指工程施工的索赔。

1、工程索赔的现实意义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妨碍了自己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当发生合同中规定的风险事件后,结果造成经济损失,此时受损方通常会提出索赔要求。

显然,索赔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实际上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分担工程风险方面的责任再分配。

索赔是合同执行阶段一种避免风险的方法,同时也是避免风险的最后手段。

工程建设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许多工程项目通过成功地索赔,能使工程收入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有些工程的索赔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

在国内,索赔及其管理还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

2、工程索赔的原则(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

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工程赔偿方案

工程赔偿方案

工程赔偿方案一、前言工程赔偿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需由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行为。

工程赔偿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就工程赔偿方案的制定原则、程序、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能够有效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维护项目的正常进展。

二、工程赔偿方案制定的原则1. 依法依规。

制定工程赔偿方案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的规定,尊重合同和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依据。

2. 公平公正。

在制定工程赔偿方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3. 确保合理合法。

工程赔偿方案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确定,不得随意扩大和压缩赔偿范围,确保赔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4. 注重调解解决。

在制定工程赔偿方案时,应当优先考虑调解和协商解决的方式,避免采取过于激烈的手段,尽量保持双方的合作关系。

5. 留有余地。

工程赔偿方案在制定时应当留有一定的余地,考虑到双方的诉求和要求,以便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灵活调整和变通。

三、工程赔偿方案的程序1. 事故调查。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首先应当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及责任主体,为后续的赔偿方案制定提供依据。

2. 协商协调。

在事故调查确定责任主体后,应当及时展开赔偿协商,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3. 赔偿方案制定。

如果协商未果或一方不愿意沟通,可通过法律途径制定赔偿方案,包括确定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4. 赔偿协议签订。

在赔偿方案制定完成后,双方应当签订赔偿协议,确认赔偿事宜的具体内容和规定,以便后续的履行和执行。

5. 赔偿执行。

赔偿协议签订完成后,责任方应当按协议的要求履行赔偿义务,对受损方进行赔偿,消除赔偿事宜。

四、工程赔偿标准的确定工程赔偿标准的确定涉及到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具体内容。

在制定赔偿标准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根据损失评估。

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费用索赔问题

监理工程师如何处理费用索赔问题

监理⼯程师如何处理费⽤索赔问题监理⼯程师如何处理费⽤索赔问题费⽤索赔是当事⼈在合同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合同的另⼀⽅当事⼈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为。

在⼯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费⽤索赔。

就监理⼯程师⽽⾔学会分析索赔发⽣的原因,分清索赔的类型,进⽽防⽌费⽤索赔的发⽣,是⼗分重要和必要的;监理⼯程师对费⽤索赔的处理,不仅是监理⼯程师的⼀项必备业务技能,也是监理⼯作中“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

1 监理⼯程师处理费⽤索赔的原则1.1公正性监理⼯程师在⼯程索赔处理当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正确执⾏合同⽂件,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坚持公正的⽴场,公平合理地⾏使⾃⼰的权利,以没有偏见的⽅式解释和履⾏合同。

⾸先,监理⼯程师要从⼯程整体效益和⼯程总⽬标的⾓度来考虑和处理索赔,索赔的处理和解决,不能损害⼯程的整体效益和违背⼯程的总⽬标;其次,要按照合同的约定⾏事,合同是规定当事⼈权⼒和义务的⽂件,是施⼯过程中的最⾼⾏为准则,作为监理⼯程师更应该按照合同办事,准确地理解合同,正确地执⾏合同,在⼯程索赔的整个处理过程中,应始终贯穿合同精神;最后,要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按照合同的实际实施过程、索赔事件的客观实际情况、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和所提供有⼒的证据作出判断。

既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不损害承包单位的正当权益,在参与索赔事件的处理过程必中须严肃调查研究,严格确定索赔款。

1.2及时性为了减少承包⼈的费⽤索赔⼏率,防⽌⼲扰事件的扩⼤,监理⼯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具体时间,或“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下达通知、指令表⽰认可等。

同时要对费⽤索赔通知认真研究、密切注意⼲扰事件的发⽣,,掌握第⼀⼿资料,为以后分析、评价和反驳承包商的索赔做好准备。

否则,会加⼤双⽅的不理解与⽭盾,造成索赔的解决困难。

1.3⼀致性对合同双⽅应及时进⾏沟通和协调,使费⽤索赔的结果达成⼀致,利于后续⼯作;否则就会导致索赔争执升级,造成合同双⽅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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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费用索赔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般都集中反映在该不该提出索赔要求和索赔费用金额是否合理两项问题上,即索赔资格和索赔数量的确定上。

实际工作中,对索赔数量的认定难度大大超过对索赔资格的认定难度。

这是由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识别能力、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以及对证据资料收集的完整性等方面决定的。

事实上,承包商在提交索赔报告时,常常将索赔费用夸大数倍,把索赔原因与无关因素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曲解合同协议条款含义以证明其具有索赔权利,以致于国际工程承包业界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投标在报价,赚钱在索赔。

虽不尽然,但也说明费用索赔无论对承包商还是业主都是至关重要的。

*
从国际上几种常用的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来看,监理工程师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必要原则*
指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
对于某一个确定的费用项目,若合同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准进行费用索赔,承包商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如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自己在投标时的工程预算有漏项错误,且合同条款中没有对此类情况进行补偿的根据,那么这种漏项将是承包商自身的一种损失,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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