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合作协议-V2.0-修订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委外加工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智科通讯有限公司乙

方:

年月日在签订

第一条:当事人信息

第二条:协议目的

第三条:名词定义

第四条:价格约定

第五条:订单确认

第六条:订单生效及变更

第七条:物料提供和管理

第八条:试产与量产

第九条:交期约定

第十条:交货量约定

第十一条:品质约定

第十二条:出货及验收

第十三条:生产订单清尾物料

第十四条:售后物料:

第十五条:乙方产品变更(PCN供应商信息变更10 第十六条:对账10 第十七条:付款方式10 第十八条:保密协议11 第十九条:廉洁协议11 第二十条:竞业禁止与保密要求11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11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11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1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12 第二十五条:附属协议12 第二十六条:附属表单12

第一条:当事人信息

甲方: 深圳市智科通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胜社区淘金地电子孵化基地 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 授权签约代表: 第二条:协议目的

2.1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承 诺,本合同项下的所有经

济业务往来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的基础协议,后续签订的《报价单》 、《采购订单》及其它各类协议属于本协 议的附属协议,同时

生效。 采购订单与本协议不一致的,除本协议特殊约定的情况之外,以采购订单为准。

第三条 : 名词定义

料备料意向单,内容主要为数量和订金。

3.6

外购入库单:对所采购物料入库到甲方指定仓库的入库凭证, 入库时间等确

认的信息清单,一式多联。

3.7 对帐单:甲、乙双方按约定的周期,发出的详细记录业务交易过程、明细、金额的清单

3.8 发 票:指由国家税务机关管控、由企业自行开启或由税务(海关)部门开启且加盖企业印章的发 票或完税证明 3.9

收款收据:由国家财政、税务机关监制或由企业自行购买并开具且加盖开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证 明。

3.10 质量保证金:为更好的保证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乙方在双方开始合作前,提供一定的资金由甲 方代管,以备出现质

量问题及时处理。

3.11 不良品:指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及甲方客户原因,而出现的,有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产品,产 品质量问题包括物理

性的和技术性的,具体包含以下几点:

各项硬性指标达不到甲方技术规范的标准值 (如没有明确规定,则以国家、行业统一技术标准

执行);

3.12 大面积故障 / 批量问题:因同一种原因导致频繁或批量发生故障,发生的比例超过《质量保证协议》

B 座8楼。

3.1 3.2 3.3 3.4 3.5

补充协议:除本协议之外的要求及条款而做出的补充协议,属于本协议之外的附属协议。 报价单:乙方按双方约定的报价格式要求,给出的产品价格清单。 采购订单: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商业文件,是对乙方进行采购业务的正式和最终确认。 送货单:乙方每次交货给甲方的物品清单,是对账付款的重要凭证之一。

备料单:在正式订单下达之前,为确保正式订单的交付和质量,给乙方下达的正式订单的长周期物

内容为采购订单号、 数量、 规格型号、

3.11.1 3.11.2 3.11.3 3.11.4 3.11.5 3.11.6

功能描述(如兼容性、稳定性、可靠性等)与实际不符; 功能不符,得不到预期的、正确的、要求的输出,产品输出了不应有的输出; 与双方确认的《样品承认书》不符;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没有达到认证证书的级别; 包装不符合甲方《物料通用包装规范》导致物流途中的质量、外观等破损。

商定的范围。

3.13 工作日:国家规定的工作日期。

3.14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行为、火灾、风暴、水灾、台风及其他恶劣的天气状况、地震、政府 或类似干预,以及其他不可预

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情况。

第四条:价格约定

4.1 乙方保证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且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成本拆分的报价单。在供货数量发生较 大增长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重新调整产品的价格或实行提供阶梯报价,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 的基础。

4.2 在相同的时期及类似的合同条款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用量不大于甲方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相 同产品 ,乙方必须立即书面

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相应差价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差额部分 间节点自乙方向第三方开始提供低价时起算) 。

4.3 采购价格以双方签订的报价单、采购订单价格为准,特殊情况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4.4 乙方在接受甲方订单和订金之后,如市场价格出现变动,需由乙方承担相应的风险,并按照订单《交 货计划表》约定的交付时间准

时交货。

4.5 双方合作的所有项目,如需要对交付产品进行测试所需的测试夹具,每个机型 / 项目需免费提供一套 测试夹具给甲方用于来料检

验。如果甲方另有需求,可以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甲方需要购买,乙方则需 要按照成本价提供给乙方,当累计订单量大于 50K 时,乙方则需对提供的收费测试夹具,返还向甲方所收 的等额费用,且乙方需承担对测试夹具的免费维修。

4.6 乙方应至少保证每个量产订单提供一次单机头的免费升级服务。

第五条:订单确认

5.1 甲方下达委外订单给乙方,并需提供甲方物料齐套计划、出货需求、软件版本释放计划等生产性资料 给到乙方;乙方须在收到甲方

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 ( 纸质传真或原件扫描后有效 )对产品规格型 号、数量、价格、交期、交货地点等内容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若乙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或提出异议, 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的所有要求,该订单条款即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5.2 乙方收到订单后需在甲方物料齐套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供订单的《排产及交付计划表》给甲方对接人 员,《排产及交付计划表》需

注明甲方委外订单单号、产品编码、规格型号、交货日期、交货数量等信息, 并需乙方计划或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提供的计划要真实可靠并能满足甲方生产计划需求,如果乙方未在 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排产及交付计划表》 ,也没有与甲方商量延迟,则甲方视为乙方接受甲方所下订单上 的交付数量和日期要求。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物料齐套当天上线生产出货要求。

5.3 乙方收到甲方的备料单后须及时盖章回传,备料单需及时安排备料且同时回复甲方备料单落实情况、 物料回料周期。对于甲方的备

料单,乙方在接到备料单 120%原材料或半成品,如未执行备料,则视为乙方违约,

5.4 关于订单的提货问题,一旦出现市场等不确定因素, 方必须给甲方半年的窗口推迟期(以下单的日期算起) 需求有交货或质量上的影响,否则视为违约。当推迟期到期时,甲方接收乙方送货,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订单生效及变更

6.1 订单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甲方必须由甲方采购部门总监及以上级别人员审核、批准才算 生效。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备齐至少备料单需求数量 甲方可对乙方

处以 10000 元/ 单以上的处罚。 导致甲方订单延误,甲方通知

乙方推迟交付,乙 ,在窗口推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

方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