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非公允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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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成为了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性与利益相关性之间的矛盾,关联交易问题逐渐成为了市场监管的重点。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范围《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定义与范围。

关联交易是指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或者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方参与上市公司所进行的交易。

关联交易范围涵盖了股权交易、债务融资、资产买卖、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

为了规避风险,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必须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进行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必须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与披露义务进行,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与透明度。

审批程序包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独立董事审批等环节。

在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中,上市公司必须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确保交易方案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同时,上市公司还需履行披露义务,及时向股东公告或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与交易方式等重要信息,并接受证监会的监管和投资者的监督。

三、关联交易的监管与惩戒为了确保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与惩戒机制有效运作,《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惩罚措施。

主要包括:1.责令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改正;2.收回非法所得;3.责令支付相应的罚款;4.对公司、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公开谴责;5.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证监会还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建立健全了监管制度与内外部监控机制。

对于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证监会还有权撤销其上市资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案例分析与启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出台与实施,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具有重大意义。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关联交易,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这些交易可能涉及商品买卖、资产转让、资金借贷等多种形式。

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关联交易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影响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关联方通常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以及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等。

这些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合理的定价和透明的披露,就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

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问题不容忽视。

一方面,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资产被低价转移,损害公司的价值和股东的权益。

例如,控股股东可能通过关联交易将优质资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自己控制的其他企业,从而削弱上市公司的竞争力。

另一方面,不透明的关联交易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决策。

如果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关联交易的真实情况和影响,就可能做出错误的投资判断,进而遭受损失。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规制措施。

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必须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金额、定价依据等重要信息,让投资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交易的情况。

同时,对于重大关联交易,还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和批准,以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在定价机制上,法律要求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如果没有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应当采用合理的估值方法确定交易价格。

此外,法律还对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

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然而,尽管有了这些法律规制,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和手段来规避法律的监管,使得关联交易难以被发现和认定。

【热荐】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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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荐】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运营。

在公司法中有一个关联交易的概念,它是指公司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比如说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有利有弊,那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其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关联交易在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公司购并行动中,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概念,涉及到财务监督、信息披露、少数股东权益保护等一系列法律环境方面的问题。

二、关联交易的特征(一)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二)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三)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

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四)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不利影响首先,关联交易可能会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有可能产生坏账的风险:如大股东提供担保、资金或大股东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均会给公司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如果和大股东及关联人员进行不等价交易会降低公司的利润。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政府监管制度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政府监管制度
市场之 间 的一 种 交易 形式, 在交 易性质上既具有促进公司规模经营、 减少 交易 过 程 中的 不 确 定性、 降低交易成本、 实现集团战略 目 标 等 积 极 作 用, 同时 也 存在违背市场公 平 竞争 原 则, 关联 方 之 间 转 移 资金 和 利 润, 进而损害公司和股 东 利 益 等 诸 多 负 面 作 用。 非 公 平 关联交 Johnson 易是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主 要 途径 之 一, “掏空” 等人( 2000 ) 提出 概念 就 描 述 了 大股 东 对中 小 股 东 利 “掏空” 益的侵占, 指出非公平关联交易是 的重要手段。 有关关联交易 治 理 的 研究, 无论是宏观层面的法律规 制、 政府管制, 还是 微 观 层 面 的 公司 治 理 一 直 都 是 中 外学 者 们关注的重要问题。 如 有 学 者 指 出, 在新 兴 市 场 经济 国家, 管制机构可以替代司法机制 来 执 行 私 人 契 约 或规 则; ① 政 府 管制可以在一定 程 度上 替 代 法律 保护的 不足 等。 我 国 独 特 的上市制度也使上 市 公司 先 天 具 有 关联交易 倾 向。1997 年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财政部出台的 会计准则, 就直 指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日益泛滥的关联交易行为。 二、 关联交易政府监管的原因分析 ( 一) 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导致的市场失灵 企 业的 关联交易 行 为根 据主 导 者 不 同 可 以 引起 两 大 类 信息不对称: 一类 是 管 理 当 局 和 投 资 者之 间 的 信息不 对 称, 另一类是投资者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如大股 东 和 中 小 股 东之间) 。企业的关联交易信息 从内容上看又 可 分 为 财 务 信 息和非财务信息, 这些信息若不及 时、 准 确 地 披露, 投资者利 益将很难得到 保 障, 因 此需要 发 挥 政 府监管 职 能。 如, 关联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详细介绍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证券法和法规1. 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公开披露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包括其性质、金额、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情况。

3.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在发生关联交易前应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依法公告。

4.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关联方、控股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应当遵守相关披露和减持比例规定。

二、公司法和法规1.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关联交易应当事先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公告。

2.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监控关联交易的程序和方式。

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并授权独立董事审议和决策关联交易事项。

4.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具有最终决策权,要求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决策。

三、监管机构规章和指南1.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公允合理,并符合市场价格。

2. 《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并设立相应的内部管理机构。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审计工作底稿规定》规定,审计人员应当结合公司治理情况和市场实际,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全面审计,并做出独立意见。

四、法院和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案例法院和中国证监会在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方面也有一系列的行政处罚案例,对于违规交易的情况进行了严肃处理。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在现代商业活动中,关联交易频繁出现,既促进了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也可能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与不公平交易。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与保护各方利益,公司法中设立了一系列的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关联交易是指在实际控制关系、财务关系或者表决权关系下,公司与其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这类交易往往具有特殊性,容易导致资源的不合理配置、损害非关联方利益以及潜在的违规行为。

因此,公司法中规定了一系列限制与审查要点。

首先,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信息披露和审查程序。

信息披露是确保交易双方获得充分、准确信息的重要手段,通过向股东及其他相关方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价格与条件等信息,增加了透明度和公开度。

同时,审查程序包括审议、论证、决策等环节,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合法原则。

其次,在关联交易的审查要点方面,公司法具体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交易条件的公平性:关联交易的价格、条件应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具备合理性和公正性。

审查时需要比较与参考市场价格,避免以关联关系牟取非正当利益。

2. 利益冲突的防范:审查中应对涉及利益冲突的关联交易加以警惕。

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的私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有涉及,需披露并明确如何解决。

3. 决策程序的严谨性:关联交易需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批准。

相关方要全面了解交易的重要性、可能的风险与利益,并充分发表意见。

4. 内外部审查的角色:关联交易的审查应当由内部审查机构或者独立审计机构进行,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外部审查机构可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的审计与评估,增加了审查的客观性。

5. 关联交易信息的定期披露:公司法要求相关方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向董事、股东、监管机构以及市场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确保交易的透明度与监督。

综上所述,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法律限制与审查要点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由于关联方之间往往存在隶属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甚至可能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背景在中国,关联交易的监管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基于公平的市场价值进行,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 信息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获得有效的信息。

3. 独立性原则:上市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决策程序公正原则: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保证公正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公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关联交易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且需要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的同意。

2. 关联交易需在公告中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对方、相关业务以及交易的价格、数量等信息。

3.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避免出现倾销或恶性竞争等状况。

证券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应符合以下条件:1. 上市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时,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股东,不得偏袒或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关联交易需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审查,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3. 上市公司应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关联方的身份和关系、交易金额和时间等。

证券交易所规则除了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外,证券交易所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来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上市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的相关流程和责任。

公司法下关联交易法律规制问题探究

公司法下关联交易法律规制问题探究

公司法下关联交易法律规制问题探究摘要:作为协调、规制公司交易最为直接、有效的法律条款,《公司法》在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条文中还存在不少缺陷,这无疑将影响司法实践的顺利实施。

为保证企业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性,极有必要完善《公司法》对于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范,维护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以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本文针对公司法下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问题提出若干完善建议,以期有所裨益。

关键词:公司法关联交易法律规制1 我国关联交易的现状关联交易是企业制度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各个国家对关联交易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制,最初甚至是完全禁止,由于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日渐完善,关联交易才得以逐步开放。

目前,我国关联交易频繁,普遍性明显增强。

关联交易的形式也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从关联购销、关联租赁发展到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从有形资产交易发展到无形资产的交易,从资金占用、担保发展到委托经营等等,涵盖了几乎所有可能的关联交易形式。

如同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关联交易也具有积极与消极的两面。

一方面来看,关联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外部市场的不利影响,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通过公司内部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公司利润最大化以及整体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从另一方面来看,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制造虚假业绩,控制利益分配,逃避债务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等等现象屡见不鲜,已经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营的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因此,有必要对关联交易予以适当法律规制。

2 关联交易的法律风险关联交易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其结果不是必然有害的。

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不仅为公司节约交易成本,更扩大了公司集团优势。

但就目前看来,我国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司法执法机制不健全,不正当关联交易必将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其法律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第一,关联交易会侵害公司自身的利益。

ipo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法规

ipo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法规

ipo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法规IPO中对于关联交易的法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以及与其具有其他利益关系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输送等问题,容易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因此,在IPO中,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严格的法规规定。

一、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对于关联交易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法,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应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上市公司还要依法披露关联交易的内容、标的资产的价值和交易的必要性等信息,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是IPO中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的重要依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条件,并强调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和公平原则进行,禁止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上市公司还应当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接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的监督。

三、证监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的行为。

其中,关于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要求、审批程序和特殊交易的监管等方面有详细的规定。

例如,《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财务顾问评估,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价值和影响等信息,以及董事会审议的情况和独立董事的意见等。

四、交易所规则中国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交易所也发布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则。

这些规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的信息,并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监管,以防止利益输送和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交易所还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独立董事的责任,增加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

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1. 介绍关联交易是指在企业集团、公司与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些交易可能会涉及到资源的调配、资金的流动、并购重组等,因此对其进行法律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定。

2. 监管机构与法律规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关联交易的监管机构和法律规范可能略有不同。

一般来说,监管机构可能包括证券监管机构、企业监管机构等。

而法律规范则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

2.1 公司法中的关联交易规定公司法通常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保护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

其中可能包括有关董事会决策程序的规定、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审议程序与决策条件等。

2.2 证券法中的关联交易规定关联交易可能对企业的股权结构与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因此证券法对关联交易有一定的监管要求。

这些要求包括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审慎程度、交易条件等。

2.3 反垄断法中的关联交易规定某些情况下,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或者不正当竞争,因此反垄断法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特定规定。

其中包括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搭售行为、关联交易限制等。

3. 关联交易的监管原则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关联交易也有一些基本的监管原则,以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这些原则包括:3.1 实质独立性原则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手应当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避免出现利益冲突、权力滥用等情况。

3.2 信息披露原则关联交易的信息应当进行充分披露,以便使所有交易参与方了解交易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手的身份、交易条件等。

3.3 公平合理原则关联交易的条件应当公平合理,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确保交易结果对公司和所有股东都是有利的。

4. 关联交易的审查与追责4.1 内部审查机制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查机制,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审查。

这可以包括董事会审议、风险评估、决策程序等。

4.2 外部监督机制监管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追责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一、引言近年来,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各国和地区纷纷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措施,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关联交易应基于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不得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确保交易方案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利益最大化原则:关联交易中,上市公司应坚持最大化股东利益的原则,优先考虑股东利益,维护股东权益。

3. 去掉关联交易壁垒原则:上市公司应尽量避免利益关联方之间的不必要壁垒,推动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杜绝优惠待遇的出现。

三、法律法规1. 证券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前提是《证券法》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 上市规则:各交易所规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内外部严格审查要求。

3. 公司法:《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基本约束,要求相关交易应公平、公正、真实。

四、监管措施1. 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确保上市公司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2. 强化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开披露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信息。

3. 独立董事审议: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经过独立董事审议,确保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国际经验1. 美国: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相关法规规范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要求严格披露交易细节和关联方信息。

2. 英国: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管,重点关注潜在利益冲突和交易公正性。

3. 香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監察委员会(SFC)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管,要求披露详细的交易信息和关联方情况。

六、案例分析以某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存在大量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价值巨大却未进行充分披露,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非公允关联交易及其规范

非公允关联交易及其规范

非公允关联交易及其规范作者:徐慧晔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15期[摘要]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用非公允的交易价格进行利润操纵,满足不合理的交易动机,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大股东治理的问题突出,外部监管不力等因素使非公允关联交易有存在的土壤。

本文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现行的非公允关联交易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如何有效得遏制不规范的关联方交易。

[关键词]关联方非公允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我国学者对于关联交易的研究颇多,多是对关联交易的危害以及治理方面的探讨。

研究对象并非所有的关联交易,而是非公允关联交易,将非公允关联交易从一般关联交易中区分开来,才能更好的对其进行监管,如何来界定非公允关联交易将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

一、非公允关联交易的识别我国会计准则将关联交易定义为:“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同时列举了关联交易的形式通常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租赁;代理;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从关联交易的定义看,关联交易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交易的特征:①关联交易主体的实质不平等。

市场经济中交易本应遵循市场竞争原则,双方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

在关联交易中,交易双方在法律上均具有独立的人格,处于平等关系,使它像市场交易,而实际上一方对另一方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使它又像企业内交易和政府交易。

②关联交易客体的多样性。

关联交易的客体涵盖了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还包括各种行为如代理、租赁、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等。

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客体的复杂性,使不少形式的交易游离于监管之外。

③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的倾向性。

会计上确认资源或义务的转移价格一般是以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为依据,计量是以各方同意的价格为标准。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引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及其控制人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可能会导致资源的侵占、利益冲突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因此需要法律加以规制。

本文将从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基础在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1. 公司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必须遵守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利用关联关系谋取非法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证券法《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必须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且需要披露相关信息,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时必须进行公开征集意见,并提交相关报告,保证交易过程的透明度。

二、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限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以防止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利益输送、资源侵占等问题。

1. 关联交易的限额规定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达到一定金额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股东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这样的限额规定旨在防止关联交易过度情况下的利益输送。

2. 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需要进行全面公开和及时披露,按照相关规定填报定期和临时报告,如年度报告、半年报告等。

这样的披露要求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关联交易的真实情况,保护其合法权益。

3. 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确保交易公平合理,并且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制止。

三、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强制性对于违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定的行为,我国法律也给予了相应的惩罚和追究责任的制度。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

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摘录1、公司法(2005.10)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2、证券法(2005。

10)第一百三十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证券公司的净资本,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自营、承销、资产管理等业务规模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以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作出规定。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9)第十章关联交易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10。

1.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公允性界定及规范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非公允性界定及规范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进 而 损 害 中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销 关 系 . 以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和 内 部 资 源 配 置 , 约 交 易 成 本 , 高 资产 可 节 提 盈 利 能 力 : 过 相 互 拆 借 资 金 , 互 担 保 , 以 及 时 筹 措 资 金 , 效 地 通 相 可 有 把 握 投 资 机 会 . 低 机 会 成 本 , 高 资 金 营运 效 率 。 但 是 , 联 交 易 毕 降 提 关 竟 是 关 联 方 之 间 的交 易 , 利 益 驱 动 , 交 易 中 难 免 存 在 不 公 平 的 内 受 在 幕 交 易 。现 实 中 大 量 不 公 平 关 联 交 易 的 存 在 , 已严 重 损 害 了 各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至 危 及 了 证 券 市 场 的健 康 发 展 。 本 文 试 就 上 市 公 甚 司关联交易的非公允性问题作一些探讨。
三 、 公 允 关 联 交易 的规 范 非
1加 强 对 上 市 公 司 上 市 环 节 中 关 联 交 易 的 监 管 。对 于 拟 发 行 上 市 . 的公 司 , 根 据 具 有 独 立 面 向 市 场 的 经 营 能 力 的 要 求 进 行 规 范 , 绝 应 杜 上 市 公 司在 原 料 和 市 场 两 头 面 向控 股 公 司 的情 况 发 生 。 市 公 司 改 制 上 必须做到与控股公司在人员 、 产和财务上分开。 资 2完 善 公 司治 理 结 构 . 化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股 权 结 构 是 影 响公 . 强 司有 效 治 理 的 最 重 要 因素 。 此 , 建 相 互 制 衡 的 , 元 化 股 权 是上 市 因 构 多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的基 础 。同 时 , 学 的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应 有 非 股 东 的代 表 科 出任 公 司董 事 会 董 事 。 3建 立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担 保 制 度 。 上 市 公 司 关 联 方 对 拟 交 易 资 . 产 的 未 来 收 益 提 供 担 保 .能 使 关 联 方在 确 立 交 易 价 格 时 更 加 谨 慎 , 实 现 对 中小 股 东 利 益 的 保 护 , 高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性 。 提 4强 化 对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监 管 。 关 联 交 易 的 价 格 等 信 息 的披 露需 . 通 过 注 册会 计 师 的 审 计 , 许 多会 计 事 务 所 的 运 作 极 不 规 范 , 计 师 但 会 事 务 所 为 了 从 上 市 公 司获 得 审 计 业 务 ,常 常 迎 合 上 市 公 司 的要 求 , 降 低 审 计 质 量 。应 进 一 步 规 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和 资 产 评 估 事 物 所 的运 作 , 严格审计 、 产评估等社会中介工作 , 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 资 确 5完 善 相 关 法 规 。 实 行 股 东 表 决 权 排 除 制 度 , 东 派 生 诉讼 制 、 . 股 累 积 投 票 权 制 度 。非 公 平 关 联 交 易 是 控 股 股 东 为 了 自己 的 利 益 , 与上 而 市 公 司 发 生 大 量 不 公 平 关 联 交 易 。 些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完善 有 利 于 防止 这 拥 有 多 数股 份 的控 股 股 东 在 与 公 司 有 利 害关 系 的 交 易 中滥 用 表 决 权 的 可 能 性 , 于 防 范 不 公 平 关 联 交 易 、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均 对 保 有 重 要 作 用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简介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市场秩序,可能导致股东利益受损,因此,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

1.法律法规的规制在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与其关联方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此外,公司法还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披露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法》则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必须符合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同时要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查和批准。

如果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还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

2.监管部门的规制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保护股东利益,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关联交易备案制度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必须向证监会进行备案。

同时,备案材料也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相关交易的公允价格、交易标的的评估报告、风险提示等信息。

(2)关联交易认定标准证监会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共同控制、重大共同利益、一致行动、关联关系和表决权等因素。

(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要求为了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必须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包括交易的基本情况、金额、出资形式、风险控制等。

(4)关联交易审查制度根据《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

审查过程主要包括对交易的必要性、利益冲突、公平性等方面的评估。

3.对违规关联交易的处罚一旦发现上市公司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之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之法律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之法律规制[摘要]关联交易是公司法领域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

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在立法上为关联交易提供了依据。

关联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因此,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可以从利益冲突规则来寻求依据。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利益冲突在上市公司的运作中,关联交易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本文将从关联交易利益冲突的本质角度,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现状,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

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概述何谓关联交易,法律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

不同的国家,甚至是相同国家地区的不同法律规范中,对其所作的定义均不相同。

我国《公司法》第217条对关联交易这一概念进行了诠释。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交易的定义是一致的。

关联交易的内涵在于对交易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关联交易涉及到的特定主体是与企业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在《企业会计准则36号》、深交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和上交所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都有列举。

另外,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意义的,这一点从实践以及我国《公司法》的立法意图也可以看出。

关联交易不应该也不能一律禁止。

因此,法律只是对非公允关联交易进行规制。

从我国《公司法》第21条不难看出,对关联交易的规制不囿于上市公司,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同样适用。

但在实践中,关联交易存在于上市公司中的现象更为普遍,而且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对公众有很大影响,因此,笔者仅仅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其关联交易法律规制进行探讨。

二、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规则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无处不在,“凡是与他人从事交易的场合皆会产生利益冲突——自我利益与其对他人法律或道德义务之间的冲突”。

公司法中关联交易的判断

公司法中关联交易的判断

公司法中关联交易的判断【公司法中关联交易的判断】在现代企业运营中,关联交易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其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直接关系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更是监管的重点。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与严格的约束,以确保市场秩序和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本文将从概念解析、特征描述、判断标准以及法律规制四个方面逐步探讨公司法中关联交易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解析关联交易,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定义,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

其中,“关联方”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法人或自然人。

关联交易的具体形式多样,如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转让财产使用权等。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特征1. 关联性:关联交易的核心特征是交易双方存在特定的关联关系,这种关联性可能基于股权关系、人事任免、合同约定等多种因素形成。

2. 可能的非公允性:由于关联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关联交易可能存在价格、条件等方面的不公允,进而影响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主要依据以下几点:1. 交易主体身份:首先需确认交易双方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关联关系,即一方是否属于另一方的关联方。

2. 交易实质内容:其次,考察交易的内容和性质,是否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

3. 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比较:查看交易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格,若远低于或高于市场公允价值,则可能被认定为非公允关联交易。

4. 交易程序合规性:关联交易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如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四、公司法对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对关联交易实施了严格的规制措施:1. 明确规定:要求公司应当公开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不得隐瞒或遗漏重要事实,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

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的法律规制摘要: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的关联交易日益普遍。

然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中与大股东或潜在大股东间的非公允关联交易,极大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破坏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运行规则,对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制方面加以研究,进一步完善证券法,以更好地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法律规制一、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上市公司与原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资产重组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关联交易。

通过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关联方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时,往往与上市公司进行不等价交换。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

1.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成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重要手段资产重组具有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等多重效应,上市公司在重组当期必定会涉及大量劣质资产的处置以取得优质资产,或者实行两者之间的置换,所有这些,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等价原则进行,在重组当期并不能获得大量的资产处置收益,相反,而是会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

然而,在我国许多业绩较差难以达到增发新股条件或连续亏损、已经被“ST”面临“摘牌”的上市公司却可以利用资产重组的关联交易而获得巨额的资产重组收益,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成为这些公司扭亏的“良方”,成为这些公司实现扭亏的最主要的利润来源。

2.资产重组中关联交易成为大股东谋求非法超额收益的主要工具目前某些民营企业或其他非公有制企业重组上市公司的根本动机不纯,他们热衷于花费较大的成本去收购一家连年亏损或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甚至于在重组完成后,愿意以自己昂贵的优质资产换取廉价的劣质资产,其目的就是尽快提高其控股上市公司的收益,取得增发股票的资格,从投资者手中取得廉价资金(圈钱),而当募集资金、配股资金等收到后,控股股东这时则变得异常无情,要求上市公司以大局为重,让其随时调动资金,这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权益。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不断扩大,上市公司成为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对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规制却显得尤为重要。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关联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等。

本文将从定义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存在原因、关联交易的风险、关联交易的法规以及国际上的关联交易规制等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我们来定义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这些关联方包括关联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等。

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固有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通常是由亲属关系、共同股东、经济利益相关等因素所引起的。

关联交易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其进行规制尤为重要。

关联交易存在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关联交易能够提升上市公司的竞争力,增加市场份额。

通过与关联方进行合作,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更大的资源和市场渠道,提高自身的生产效率和利润。

其次,关联交易可以降低成本。

上市公司通过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比如原材料采购、贷款利率等方面的优惠。

再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通过与关联方合作,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然而,虽然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风险。

首先,关联交易可能引发利益冲突。

由于关联交易的参与方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可能会出现关联方优先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其次,关联交易可能会造成资金流失。

上市公司通过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能会出现资金流向关联方,使得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现问题,不利于经营和发展。

最后,关联交易可能会导致信息不对称。

由于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价格等信息通常只有交易双方知道,其他股东和投资者无法获知,这就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出现,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首先,公司法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主要市场行为,包括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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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 允 公 司关 联 交 易的 界 定 一 非
信息披露 制度 ,是上市公 司为 了维 护股东的利益 、 接 受社 会公众 的监督而 依照法律 规定必 须将其 自身 的财 务
判断何种关联交易为公平的关联交易 ,何种关联交易 为不公平 的关联交 易 , 对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 维护健
康的经济秩序至为重要。应该要有这样 的认知: 提出关联交
易这个课题的 目的并非要禁止关联交易 ,而是要规范关联
交易 、 防范不当关联交易 , 因此 , 对不 当关联交易 作出认定
可说是 当务之急。所谓不 当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 司与关联 人所进行的交易违背公平这一法律价值 ,且其结果造成对 上市公司 、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权利或利益的侵 害。 ( ) 二 非公 允关联交易构成要件 非公允关 联交易构成要件 主要有 以下几方面 : 、 1 上市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了关联交易 , 这是不 当关联交 易发 生的
完善法律 、 法规 , 除关联 交易 中非 公允关 联交 易带 来 的 剔 负面影响 , 保护各投 资主体 的合法利益 。
关键词: 证券市场 ; 非公允关联交易 ; 息披露 信
中图 分 类 号 : 8 25 F3 . 文献 标 识 码 : A
成损失 的, 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这里明确 了与公 司具有关 。
为不 当关联交易 。 可以看 出,关 联交易 是 以关联 方关 系已经存在 为前 提, 资源或义务发生转移 , 酬和风险也 相应转移 ; 报 关联交
() 1现行公 司法 规定了股东大会 的事前批 准制度和利
变化 、 经营状况等信息和 资料 向证 券管理部 门和证券交 易 所报 告 , 向社会公 开或公 告 , 并 以便使 投资者充 分 了解情 况 的制度 。尽管我 国的证券市场有 了较 大的发展 , 是仍 但 然有不少违反法律规 范的信息披露行为存在 : 发布不 真实
信息 、 隐瞒不利公 司的或 中小股东 的信息 , 害 中小股 东 侵 的利益等 。现实生 活中的中小股东人数众 多 , 同时由于股 票 的价格 波动较 大 , 损失不容 易计算 , 是 民事赔 偿责任 这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允 关 联 交 易 的 律 规 制 朱 燕楠
( 山西 大 学 法 学 院 , 山西 太 原 0 0 0 3 0 6)
联关系损 害公 司利益” 。这一强制性规定 , 体现 了法律对关
联交易的基本态度 , 即对不公 正关 联交易给予禁止 。公 司 法对关联交易做如此规定 , 是在充 分衡 量关联交易可能存
关系 , 是指公 司控股股 东 、 际控 制人 、 实 董事 、 监事 、 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 的企业之间的关 系 , 以及可
得 到鲜 明的体现 。在我 国 , 由于上 市公司是所有公 司群体 中资产相对优 良者 , 故各种关联交 易的法律问题也最集 中
地体现在上市公 司上 。近年来 , 随着证 券市场关联交易 的 增多, 非公允 关联交 易的形式也 千变 万化 , 方式 也更具 隐
市公司要定时公布管理层的薪酬 。 该条是针对上市公 司而 言, 是, 但 关于关联 交易 的披露在 闭合型公 司 中的重 要意 义不 比开放性公司差。
( ) 决 制 度 和 赔 偿 制 度 的 缺 陷 二 表
如果 其交易条 件明显 高于或低 于两个独 立 的企业 之 间的 通 常交易条件 , 并对公 司和股 东权利造 成伤害 , 就应认定
很难实现 的主要原 因 ; 另外 , 司法实践 中的执 行不力 , 降 也
低 了对 中小股东救 济的程 度。所 以, 加大对 中小股东保护
力度的重要措施之一 , 就是构建完 善的有关 民事责任赔偿
体系 。 最后 , 对关联交易的披露要求 , 国公 司法 尚未做 出 我
前提;、 2 违背 了公认 的公平 原则( 非常规)这 就是说交 易条 ,
联关 系的主体 违反法律义务应承担 的后 果 , 是对该条第一
文章编号 :0 8 8 8 ( 0 )3 0 1 — 2 1 0 — 8 1 2 1 0 — 2 0 0 5
非 公 允 关 联 交 易 的 界 定 及 构 成 要 件
款关 于禁止不公正关联交易规定 的保 障。


( ) 行 信 息披 露 制度 的缺 陷 一 现
蔽 性 , 因此 有 必 要 加 强 对 非 公 允 关 联 交 易 的法 律 规 制 , 以
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 的其他关 系。但是 , 国家控股的企业
之间不仅因为同受 国家控股 而具 有关联关系 。” : 我国公司 法中关联 主体 的范围包括控股 股东 、 际控 制人 、 实 董事 、 监 事、 高级管理人员 。我国公司法对关联 交易主体的界定 即 体现 了这样 两种类 型 的冲突 : 以董事 、 高级管理 人员 为代 表的公 司管 理层与公 司之 间的利 益冲突和 以控股股 东为 代表的公 司控 制集 团与公 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公 司法第 2 条第 2款规定“ 反前款规定 , 1 违 给公司造
件明显高 于或 低于两个 独立 的市场 主体之 间进 行 的通 常 交易条件 ;、 易结果一 旦发 生 , 3交 如果 没有 对相关 利益人 的权 利或利益产 生侵害 , 则属 于正 当的关联交 易 , 不应 为 法律所禁止 。通 常当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之 间进 行交易时 ,
统一规定 。 仅有 的一个条文是 《 公司法》 17条要求是上 第 1
在的合理性与危害性后 , 特别是在 我国当前不公正关联交
易 日渐增 多的情况下 , 出的一种切合实际的制度选择 。 做 公 司法 第 27条对关 联关 系进行 了基 本界定 :关联 1 “
摘 要:0 5 《 司法 》 20 年 公 的一个 亮点 , 是首次对公 司关联交 易进行规制 , 是对于非公允公 司关联 交易的规制却没有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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