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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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向上、不断进取,提高教学水平,我校设立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发现和表彰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业绩卓越的骨干教师,鼓励他们更好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来,促进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和整体提升。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全体教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教师即可申报评选:1.连续三年以上取得优秀教学成果或取得省、市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教师;2.在国家级、省、市级教育研究活动中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著述的教师;3.担任过学校重点课程或特色课程负责人,连续三年以上教学质量好、学生反响良好的教师;4.连续三年以上教学满意度在90%以上的教师;5.连续三年以上被评为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

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评选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分为材料评审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第二章评选流程第六条评选流程如下:1.报名和材料准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等。

2.材料初审: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剔除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3.面试考核:通过材料初审的教师将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评审组组织,采取面对面或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

4.评选确定:评审组根据材料初审和面试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评选结果。

5.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相关文件和奖项将在校级教学会议上进行表彰。

第三章评选指标和标准第七条评选指标主要包括教学成果、教学效果、教育方法与手段、科研和学术成果等方面。

第八条评选标准如下:1.教学成果:主要衡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获得的成果,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材料的编写等方面。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2.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根据其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1. 教师资历要求:担任正式教师工作满5年以上。

2. 教师操守要求: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记录。

3. 教学表现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科研表现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 教研表现要求: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教学改革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由教师自荐或其他教师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2. 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作为候选人。

3. 评议: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其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三级骨干教师。

4. 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人都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

5. 确定:公示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标准评选依据教师个人的教学、科研、教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材编写、教师教育等。

2. 科研成果评价: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经过同行评议的论文等。

3. 教研成果评价:包括编写教材、获得教研成果奖等。

4. 教学业绩评价:包括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获得教学荣誉等。

5.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师悦纳能力、教学团队精神等。

五、奖励与认定1. 将评选出的三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师资库,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 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机会等。

六、评选周期1.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周期为一年。

2. 每年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及时公布。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最多500分)1.教学成绩(最多300分)(1)评价指标:学生满意度、成绩质量、教学效果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教学评估、期末成绩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300分。

2.教学管理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案设计的完整性、课堂管理能力等;(2)评价方式:教学观察、教改项目参与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教学创新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程设计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二、科研成果评价(最多300分)1.科研项目(最多150分)(1)评价指标: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获批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50分。

2.科研论文(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SC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等;(2)评价方式: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科研奖励(最多50分)(1)评价指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奖励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的奖励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50分。

三、师德师风评价(最多200分)1.师德师风培养(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师德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等;(2)评价方式:师德培训考核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教师社会评价(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社会评价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家长意见反馈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四、绩效考核(最多200分)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师在岗位职责履行上的表现;(2)评价方式:工作汇报、班主任工作、学校活动组织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努力和突出贡献,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选拔具有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选择优中有优、突出表现者。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如下:(一)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三)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在学生公平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四)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能够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五)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贡献和成果;(六)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如下:(一)自愿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二)初审资格: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不符合的教师进行淘汰;(三)组织考察:对初审通过的教师进行组织考察,查看其教学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四)个人陈述:被考察教师需要进行个人陈述,介绍个人教学经验和成绩,并回答评选组织委员会的提问;(五)评审及公示: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六)评选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第四章评选奖励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奖励如下:(一)荣誉证书: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二)奖金: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以激励其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持续努力;(三)晋升机会: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晋升的机会,可以进一步提升职位和待遇。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六条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结果应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违反评选规定、作弊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教师,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一、评选目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目的在于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选出优秀的骨干教师,以激励教师队伍的发展,提升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学术水平(1)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2)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独立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3)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2. 教学表现(1)课堂教学活动规范,教学内容知识全面准确;(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能力培养;(3)课堂氛围良好,学生参与度高,学习效果显著。

3. 教育教学质量(1)学生综合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标准;(2)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竞赛的意愿和能力强;(3)学生毕业后就业率高,就业单位对学生的评价良好。

4. 师德师风(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流程;(2)师生关系和谐,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和关怀;(3)具有积极向上的职业态度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评选程序1. 评选申报(1)骨干教师自愿参加评选,填写评选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骨干教师的申报需经教研室或教务处审核。

2. 评选资格审定(1)教务处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的骨干教师进行资格审定;(2)符合资格的骨干教师进入下一轮评选。

3. 评选材料审核(1)评选委员会对骨干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术成果、教学反馈等;(2)审核后符合评选要求的骨干教师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评估(1)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思维逻辑、师德师风等进行评估;(2)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定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5. 综合评定(1)评选委员会根据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评定;(2)评选委员会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学校领导,并公示。

四、评选奖励评选出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将享受以下奖励:1. 荣誉称号(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学校在校园网站和校报上公布评选结果,宣传优秀的骨干教师。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023-2024学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评选条件1. 基本资格:参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职称要求:参选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我校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 教学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有出色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 科研能力:参选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或合作完成科研项目,并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 师德师风:参选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学校推荐:各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教师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学校。

3. 资格审查:学校教务处将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选教师符合条件。

4. 面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教师将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展示自己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5. 公示名单:经过面试选拔出的骨干教师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管理措施1. 绩效评估:学校将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以激励骨干教师不断进步。

2. 培训学习:学校将为骨干教师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如国内外学术交流、专业技能培训等,以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3. 岗位交流:学校将鼓励骨干教师进行岗位交流,以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术合作。

4. 晋升机制:学校将设立晋升机制,对表现优秀的骨干教师给予晋升机会,以激励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5. 奖励机制:学校将对表现突出的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教育事业上的贡献。

四、其他说明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参选教师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3. 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况给予处理。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目的骨干教师评选是学校根据年度骨干教师评选计划,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优秀教师,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中小学教师,涉及各学科和年级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1.教育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2.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教研成果等。

3.专业发展:评选对象应具备持续的专业学习和发展能力,如参与教育研究、教材编写、科研项目等。

四、评选方法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1.初评环节初评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务处、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教师的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和教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3)专业发展:根据教师的专业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复评环节复评由学校校级领导小组进行,校级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校级领导小组对初评环节中评选出的骨干教师进行再评审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3)专业发展: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五、评选结果根据初评和复评环节的评分情况,综合计算每位教师的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评选结果将以公示的方式公布,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奖金、教学评优称号、学校干部任职机会等。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 目的和背景该细则旨在评选和表彰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中的优秀教师,以鼓励和激励教师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2. 评选标准评选优秀教师的标准如下:- 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是否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是否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研究。

- 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导是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显著提升,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 教育贡献: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培训经验等方面的贡献是否突出。

-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方法、态度、关心和引导等方面是否积极肯定。

3. 评选程序评选优秀教师的程序如下:1. 根据学校教师队伍情况和学生人数,设定评选人数和比例。

2.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包括信息收集、评委选拔和申报材料审核。

3. 教师通过书面申报形式提交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和成果、学生评价及其他相关材料。

4.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考核。

5.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评估,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6. 优秀教师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4. 表彰和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以下表彰和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 获得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 在学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中发挥示范作用。

- 参与研究科研项目和校内外教育交流活动。

5. 审核和监督评选过程需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评选工作。

- 监督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该细则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以便教师们了解评选流程和标准。

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将有助于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学校的教育质量。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中学首席教师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首席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评选与管理办法。

二、评选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应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平,确保选拔出真正优秀的教师。

2、德才兼备原则参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

3、注重教学实绩原则以教师的教学成绩、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为重要评选依据。

4、学科均衡原则在评选过程中,要兼顾各学科的平衡,确保不同学科都有优秀教师代表。

三、评选条件(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10 年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2、具有深厚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方法独特且效果显著。

3、近 5 年来,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4、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成果。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3 篇以上,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6、具有较强的团队引领能力,能够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长。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教龄在 5 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处于上游水平。

3、近 3 年来,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好评。

4、参与过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5、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

6、具有一定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四、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教学业绩考核评审小组对候选人的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核,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

4、课堂教学展示组织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展示,由评审小组进行现场听课、评课。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校教师开展,鼓励各学科、各段年级的教师积极参与。

评选标准
1. 德才兼备,品行端正,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运用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进行教学;
2. 课堂教学生动活泼,学生参与度高,教学成果显著;
3. 具有一定的学科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能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
4. 善于学习和反思,能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素质;
5.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与同事和家长有效沟通。

评选流程
1. 提名阶段:学校全体教师自荐或他荐,按推荐数量确定候选人名单;
2. 筛选阶段: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候选名单;
3. 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评选奖励
1. 优秀骨干教师:奖励个人证书和奖金;
2. 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奖励集体证书和奖金;
3. 其他获奖教师:发放荣誉证书。

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活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以上是2024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希望各位教师踊跃参与,共同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范文(4篇)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范文(4篇)

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骨干教师的管理和培养,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中学骨干教师是指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的教师,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旨在评估骨干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工作敬业精神和个人发展水平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以便为其提供合适的激励和发展机会。

第四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由学校组织实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岗位聘任、晋级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师德师风。

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是否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是否尊重学生和家长,是否关心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二)教育教学能力。

包括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设计和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应用能力,教学评价和辅导能力。

(三)工作敬业精神。

包括教师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四)个人发展水平。

包括教师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思想的发展水平。

(五)工作实绩。

包括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科研成果和个人荣誉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七条中学骨干教师考核按照“自我评价、同行评价、上级评价、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自我评价是教师针对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反思的过程。

教师应按照考核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自我评价报告。

第九条同行评价是指教师在同行的帮助和指导下对其进行评价和反馈的过程。

学校应组织同行教师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的教学观摩和评课活动,并形成评语和意见。

第十条上级评价是指学校领导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价和指导的过程。

学校领导应根据考核内容和同行教师的评价意见,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综合评价是指根据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上级评价的结果,结合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发展水平,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评价的过程。

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目的该评选细则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在线教育平台表现优异,为学生提供卓越教学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2.评选标准2.1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如下:教学质量: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评价。

学术研究: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教师影响力:骨干教师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学生评价:骨干教师的学生评价应达到一定的水平。

2.2 优秀教师评选标准优秀教师评选的标准如下:教学能力:优秀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评价。

学科专业知识:优秀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

教学创新:优秀教师应积极探索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反馈:优秀教师的学生反馈应良好,能够促进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积极性。

3.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如下:1.在线教育平台发布评选公告,并接受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自荐和推荐。

2.平台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教师影响力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评选的依据,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4.在线教育平台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给予以下奖励措施:奖金:根据评选结果,给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不同额度的奖金。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教学中的贡献。

晋升机会: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可获得晋升的机会和权益。

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公示,包括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名单、评选依据、奖励措施等信息。

6.其他规定其他评选相关事宜由在线教育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解释,并在评选公告中进行说明。

以上为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请教师们按照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评选。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1.评选目的和背景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评选,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并为学校选拔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评选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以身作则,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在教学实践中能够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3)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储备,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并能够灵活运用教材,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经常参与教研活动,积极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的问题,并能够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教学中;(5)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能力,能够准确有效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针对性的教学调整和辅导;(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家长、学生和同事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7)获得学校认可的各项荣誉称号,如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优秀课题研究等。

3.评选程序(1)报名阶段: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研究成果等;(2)初审阶段:由专家对报名教师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教师;(3)面试阶段:对初审合格的候选教师进行面试,由评委对其教学观点、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综合评价;(4)公示阶段:公示初审合格的候选教师名单,并接受师生的评议和监督;(5)评议阶段:由专家组对候选教师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6)公布阶段: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4.评选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教学能力;(2)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论文、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3)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职业操守;(4)学科带头作用: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在学科发展中的贡献;(5)学校贡献度:包括学校管理工作、各项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在学校的整体发展中的贡献。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三篇)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是指对在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教学水平较高、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进行选拔和评价,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小学骨干教师队伍。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才兼备、素质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条件包括:1. 具备正规高等教育学历,具备小学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教学评价良好;3. 具备较高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4. 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教学改革实践经验;5.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得到学生及家长的认可和喜爱。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包括:1. 评选条件公示:学校将评选条件在校园内公示一周,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2. 提名推荐:学校组织教职工提名推荐骨干教师候选人,候选人需要提供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3. 初评:根据候选人的提名材料进行初步评定;4. 确定候选人:根据初评选拔出若干候选人;5. 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改革和科研成果等;6. 公布评选结果:学校公布评选结果,并做出相应奖励和荣誉表彰。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为骨干教师的教学和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改革,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激发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优秀骨干教师的典型,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评选条例。

第二条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三条评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2.积极参与学校和区级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3.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规范;4.无违纪违规行为记录;5.具备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2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2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一、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____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辅导的学生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5、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____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三)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教学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确保课堂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两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工作成效显著。

3. 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三年内,参与的教学课程在校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直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 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二)教学能手应具备的专业条件:1.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三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在本校荣获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 近五年来,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同时在辅导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显著,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与风格,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五年来,参赛课程在市直及以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6. 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近三年内荣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及以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8.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大学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大学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大学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1.简介
本细则旨在规定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评选流程和标准,以便识别和表彰优秀教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2.评选标准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标准如下:
2.1 教学水平
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清晰地传授知识;
具有出色的教学技巧和引导能力;
能够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2.2 学术研究
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学术奖项。

2.3 学生成果
能够激励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

2.4 师德师风
尊重学生,倾听学生需求;
与同事合作融洽,尊重团队合作精神。

3.评选流程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流程如下:
3.1 提名阶段
由教育部门或学院教职员工提名候选教师;
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教学和研究成果等。

3.2 评审阶段
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教师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水平、学术研究、学生成果和师德师风。

3.3 公示阶段
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公众意见和反馈。

3.4 表彰阶段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给评选出的优秀教师;
在校内、校外发布获奖信息。

4.评选时间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时间安排如下:
每学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在一学年内完成。

5.相关制度
根据本细则,学校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励政策,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结语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鼓励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评选对象为全校在岗教师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好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

2. 参评教师需具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显著、教学方法得当等特点。

二、评选条件:
1. 参评教师需在本校工作满三年以上,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 教师需取得较高的教学评价,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3. 教师需具备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评选程序:
1. 每年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教师评选工作。

2. 教师通过个人申报和推荐机制,提交评选材料,包括教学实绩、教学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3.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选条件,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
1. 获奖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2. 获奖教师将成为学校的骨干教师,享有更多的教学资源和发展机会。

五、总结:
本评选方案旨在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巩固学校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愿每一位教师都能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成为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

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在实绩和潜力,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评选工作应进行定期评选,每学年至少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对象为任课教师和中层管理教师。

第六条评选条件如下:(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敬业精神。

(二)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和表现。

(三)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活动,有一定的教研成果。

(四)团结同事,有很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学科思想,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六)履行教师职责,无违规违纪行为。

第七条评选条件为参考条件,评选委员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如下:(一)选拔推荐。

学校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从教师中选拔推荐对象,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考核推荐等方式确定候选人。

(二)材料审核。

根据提供的材料,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学术成果、教学成绩等进行审核。

(三)现场考核。

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考核,包括教学演示、答辩等环节,评选委员会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四)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评选结果,并向候选人反馈评选意见。

第九条评选委员会成员由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和学校工会代表组成,具体人员由学校确定。

第十条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设立评选小组,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学校确定。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十一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标准如下:(一)教学成绩。

包括学生成绩提高情况、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先进、教学活动是否丰富多样等。

(二)教研成果。

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论文、教材编写等。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12.12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二、评选办法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教师,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5.各学科骨干教师指标按百分之二十下达。

评审时间另行安排。

三、评选程序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寺巷中心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附表1)一份,需本人签名,所提供材料真材有效;(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3.考核评估(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占总分30%;(2)教师综合素质评分(详见附表2),占总分70%。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两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3)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4)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5)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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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推荐选拔细则
为做好兰州市第十三片区2019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根据《兰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兰教师〔2015〕166号)要求,和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关于推荐选拔2019年中小学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兰教师〔2019〕115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一、骨干教师选拔认定条件:
(一)参加骨干教师评选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须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参评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人员,职称必须为中级及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的人员,职称必须为初级及以上。

3.中小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评教师年龄须在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市级骨干教师须工作8年以上、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须工作5年以上。

4.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量饱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熟悉所任教学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业绩突出,反映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全部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优秀。

6.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7.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至少有一项市级规划或个人课题立项并结题;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二)参评市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3项,参评县区级骨干教师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中任意2项:
1.近五年来获市级及以上优质课1次,或县区级2次以上。

2.近五年来主持完成(以结题时间为准) 1项县区级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1项市级科研课题并结题。

3.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教育教学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参编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育教学论著不少于2万字,或主编、参编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累计3万字以上。

4.获得市级基础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1次以上(排名前三),或在市级及以上论文、课件、教学案例等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1次以上。

5.获得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授予的荣誉称号1次。

6.承担学生德育工作、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所带年级或班级获校级先进集体奖3次或县区级以上德育方面奖励1次。

7.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奖励。

8.所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体艺展演、科技创新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的奖励1次。

9.承担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任务,或在县区及以上部门组织的培训、送教等活动中承担示范课、观摩课1次以上,效果良好。

10.在农村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或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1年或到薄弱学校支教2年以上,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业绩突出。

二、推荐选拔原则:
1.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

选拔过程要公开,选拔结果要公示。

2.坚持德才兼备、师德师能并重原则,坚持标准,好中选优。

同等条件下,有三年以上班主任经历或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3.坚持面向在职一线教师原则。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2017-2018年度为限),且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20%。

三、有关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2.县区级骨干教师才有资格申请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初次申报者只能申报县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3.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优质课评比、材料审核两个环节,按市上
制定的标准统一评分。

4.优质课评选采取各学校组织申报人员提前录课、提交光盘由评课评委打分评课的方式(此项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需提交的资料:
1.《兰州市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审核情况表》。

2.个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论文、专著、教研课题结题报告,以及其他所有反映个人工作业绩的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装至一档案袋(档案袋可在办公室2013领取,材料排列顺序请与材料审核情况表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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