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劳动法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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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年劳动法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10年卷一

单选第27题)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 C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故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故C选项中“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法错误,当选。第72条第2款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2010年卷一多选第73题)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答案】ABCD

【考点】未成年工的保护、休息时间的规定、试用期的规定、违约金规定

【解析】《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见,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选。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故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周六加班,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即可,B选项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选。《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C选项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了服务期条款,第23条规定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可见,双方当

事人仅可就此做出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而非“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D选项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选。本题设计上有问题,出题人的本意可能是:对未满十六岁的公民能否招用、以及如何签合同,也就是说,BCD三个选项都是建立在A选项之上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司法部的答案就是正确的。但是,仅看本题的表述,A选项并不能统领其他选项,应该将各个选项独立对待,所以,万国的分析更为合理,应选ABCD.

◆关于工资保障制度,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2010年卷一多选第74题)

A.按照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B.乡镇企业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C.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

D.劳动者在婚丧假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答案】ACD

【考点】最低工资保障、最低工资的构成、婚丧假期间工资保障

【解析】《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故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B 选项于法无据,不当选。《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第1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可见,加班工资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之内,C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

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2011年卷一多选第68题)

A.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答案】ABD

【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选项A没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是要求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没有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已经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因此,可以裁员。

选项C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选项D没有法律依据。丁属于可裁减的人员。

◆关于社会保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69题)

A.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

C.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D.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由遗属继承

【答案】ABC

【考点】社会保险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实行社会统筹,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

选项C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选项D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据此可知,劳动者死亡后,其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直接由遗属继承,其遗属只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邓某系K制药公司技术主管。2008年2月,邓某私自接受Y制药公司聘请担任其技术

顾问。5月,K公司得知后质问邓某。邓某表示自愿退出K公司,并承诺5年内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方式在任何一家制药公司任职或提供服务,否则将向K公司支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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