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法总论(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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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三)征税对象。它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是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包括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对应的征税方法 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四)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 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五)税率 1.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 使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 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 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第一章 税法总论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在我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 律和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范围普遍 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2.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执法原则:一是层次高的优于层次低的法 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 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 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行为税法、资源税法、特定目的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 税法和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 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1税法总论(1)-80页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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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保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 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基本原则 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一切税收活动必须遵守。
税法适用原则 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
必须遵循的准则。 较基本原则更具体化。
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 系。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法的一般特点

从立法过程看:
习惯法 制定法√
从法律性质看:
授权性法规 义务性法规
—纳税人的义务,具有强制性 √
从内容看:
单一性法规
综合性法规
—法律体系 √
单选题
1.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法的调整对象是( ) (2019)
解决争议的程序) 国际法— 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配合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 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构成 主体— 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征纳双方 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征税对象 内容— 主体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 实质、税法的灵魂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也称公众信任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行政立法,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稳定性、可预测性,涉及税法的时间效力)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后法优于先法)有例外
《中国税务》杂志曾经披露,某税务机关依法向一名 取得应税收入的文艺界演员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遭到 了该纳税人的断然拒绝,其理由是:“我朋友的父亲 是市委书记”。

第1章税法总论

第1章税法总论
行为目的税法是规定对某些特定行为及为实现国家特定 政策目的征税的法律规范,如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等税种的税法。其特点是可选择面较广,设置和废止相 对灵活,可以因时因地制宜的制定具体征管办法,有利 于国家限制和引导某些特定行为而达到预期的目的。行 为目的税法一般是国家为实现某些经济政策、限制特定 行为,并为达到一定目的的需要而制定。
17
1.3.2 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一般是指税收实体法的组成要素。主要包括 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税收优惠、征收方法、纳税地点、罚则等要素,其中纳税 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最基本的要素。
1. 纳税人:法律上的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 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纳税人是按不同税种分 别确定的。
负税人: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担者,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 纳税人纳税后,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 给他人时,纳税人则不是负税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 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经济往来关系向纳税人收 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1.3.1 税收法律关系 1.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是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
配及其管理活动中,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经 济内容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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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 ⑴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始终是国家,另一方可以
是企业、单位或个人。 ⑵ 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律关系不以征纳双方的意志为转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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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西方国家称为税基,在法律 上称为纳税客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和义 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征税的标 的物,即对什么征税,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第一张税法总论精品课件完整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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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 依据、 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 2.掌握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 应纳税额计算;
3.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
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 4.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 的计算方法。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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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税法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1
总论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 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 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 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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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税法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1
总论
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20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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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 税法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1
总论
一、税收概述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
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
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
的一种形式 C.税收的本质是社会产品分配关系 D.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答案】CD 【解析】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 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本质是规 范权利、义务关系;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 借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CPA 税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
②从量税:以征税对象的自然实物量为 计税标准的税种,征税对象的价格变动不会影 响税收收入。
43
(七)按照税负能否转嫁的不同,可分为: ①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纳税
人与负税人合一。如:财产税、所得税。 ②间接税:税负能够转嫁的税种。纳税
人与负税人两者分离。如:流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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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 ①价内税:是将应交纳——称征税客体,指税收制度中所规定的征 税的目的物或对象。税种区别的标志。
分类: 1. 流转额: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 2. 所得额:利润;利得 3. 财产:房屋;车辆;船舶;遗产 4. 资源: 5. 特定行为:交易;投资;使用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款的标准或依据。
前言
学习《税法》的重要性
1、企业 2、个人
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税收
美国人有句名言:只有死亡和纳税是不可 避免的,道出了税收与人生的紧密联系。
1
学习《税法》注意的问题:
《税法》是一门很灵活的科目,并不需要死 记硬背 。
1、通读教材,通读是有选择性的,分为两 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基本掌握,第二个层次 是熟悉掌握;
26
2. 累进税率
(3) 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
率为累进依据,按递增的方式计税的税率。
例: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
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部分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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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额税率
——按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的税额。 种类:
(1)单一定额税率。例:消费税中 汽油 0.2元/升 (2)差别定额税率。例如:资源税中的海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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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减税与免税
——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 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补充税目,税率的固定性,体现灵活性。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法 和印花税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十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章 城建税法
第六章 关税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和土 第十三章 税务行政法制 地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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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 了解基本的税法专业术语、了解税法体系 • 重点掌握实体法中的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
第三节 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税法的制定 我国税法体系由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构成,它们由不同部门制定,具 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即法律级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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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
法规
立法机关
具体形式
举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法律
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 暂行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等
征税对象
3、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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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 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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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 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
✓例2: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 权限的有(多 )
A.缓期征税权 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 C.税法执行权 D. 提起行政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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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2011.9.1)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1 不超过1500元的 2 超过1500-4500元的部分 3 超过4500-9000元的部分 4 超过9000-35000元的部分 5 超过35000-55000元的部分 6 超过55000-80000元的部分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第1张税法总论-PPT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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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制定税法的目的,不仅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
法权益,还要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答案】ABD 【解析】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是税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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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的地位(理解P4-6)
(一)总体地位——两个层次理解: 1、国家法律体系组成部分中的一个重要部门法 2、税法有优先地位,优于会计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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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涵:本质、目的、依据 第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
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第二,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 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第三,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 会公共需要。 (2)外延——形式特征:“三性”
4
2、税法概念与特点
(1)概念--法学概念(P2),是国家制定的
(二)税法与其他法的关系
1、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制定税法的依据,税法是国家法律的组成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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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民法的关系: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以
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与刑法的关系:
注意: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2009.02.28起“偷税”不再作为刑法概念,用
“逃避缴纳税款”替代
但是一个“税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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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4-单选】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 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是负担能力决定纳
税人的税负,而不是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这属于税法的( )。 A、税收法定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D
18
【案例5-单选】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 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
和规范性文件构成。
狭义――仅指经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及
委员会)颁布的税收法律,这也是具有最高法 律效力的。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总论1.1 税收制度概述1.1.1 税收制度的内在规定性1.1.1.1 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1.1.1.2 税收的特征同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其他方式相比,税收具有如下特征:(1)强制性。

税收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依法强制征收,不取决于纳税人的意愿,而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

(2)无偿性。

税收的过程,就是将纳税人所有的部分财产转移给国家所有,这种转移是单向的,国家既不需事先支付对价,也不需事后直接偿还,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不存在等价有偿的交换关系。

(3)固定性。

在征税之前,国家通过法律把每个税种的征税对象、纳税人及征收比例等规定下来,不仅纳税人要严格依法及时足额纳税,国家也只能严格依法征税,不能随意不征、少征或多征。

1.1.1.3 税收制度的概念及分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收制度指的是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总称。

狭义的税收制度则是指国家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等。

1.1.2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法要素,又称课税要素,是构成税法必不可少的内容,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和地点、减免税、税务争议和税收法律责任等内容。

1.1.2.1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征税对象是各个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

根据征税范围不相交叉的原则设计出来的各个税种都有其各自的征税对象,并通过税法予以明确界定。

国家只能就各个税种在其各自特定的征税对象范围内征税。

因此,征税对象决定了各税种法不同的特点和作用。

同时,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征税的多少又直接取决于征税对象数量的多少。

第1章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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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2. 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分类: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 资源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目的税法。
n 流转税(货物与劳务税)法是规定对货物流转额和劳务 收入额征税的法律规范,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 关税等税种的税法。其特点是与商品生产、流通、消费 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受成本费用的影响而收入具有“刚 性”,有利于国家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流转税 法为世界各国,尤其为发展中国家所重视和运用。
n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货物、财产和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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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⑶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n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 所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规定,是税法 的灵魂。
n 国家征税机关的权利主要表现在:依法进行税务管理、征收 税款、税务检查及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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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税法总论
⑶ 税收的监督职能:是指国家通过税收征管法令来约束纳税 人社会经济行为的功能。
n 国家通过税收分配将一部分国民收入征为国有,要做到应 收尽收,则必须进行税收的管理、检查、纠正、统计、预 测和调查等一系列工作。
n 上述税收工作一方面能够反映有关的经济动态,为国家经 济管理提供依据,另一方面能够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 进行有效的监督。由于税收是一种无偿的分配,分配的结 果是直接减少纳税人的既得利益,它本身就要求必须具有 监督管理的功能,以使这种无偿性的分配得以顺利实现。
n 负税人:是税收负担的实际承担者,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 纳税人纳税后,如果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 给他人时,纳税人则不是负税人。
n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 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

• 《税法》
• 徐孟洲 主编
•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9版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上课纪律
• 三要: 要认真听讲

要积极思考

要与老师积极配合

• ※四不要:不要迟到源自•不要开手机•
不要吃东西

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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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考试
• 平时成绩占30% 出勤、课堂表现情况10分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税法的构成要素
• 1.总则 • 2.纳税义务人 • 3.征税对象 • 4.税目 • 5.税率 • 6.纳税环节
• 7.纳税期限 • 8.纳税地点 • 9.减免税 • 10.罚则 • 11附则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1.3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1.税法体系的内涵 • 2.税法的分类 • 3.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税法体系的内涵-税制
• 简单型税制 • 税种单一 • 结构简单
• 复合型税制 • 税种多个杂 • 结构复杂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税法的分类
2020/5/29
上海金融学院
税法与税制的关系
区别:1.立法程序不同
• 凡是称为税法的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通过并颁布的,而税制既包括由立法机关通过并 颁布的各种税法又包括未经立法机关通过而由立法机 关授权国务院或财政部通过或发布的税收暂行条例、 征收办法和规定。

税法总论

税法总论

起征点200 应纳税额 = 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
免征额200 应纳税额 = 元
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一、税法的构成要素
(七)违章、违法处理 违章、违法处理,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采 取的惩罚性措施。
二、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 为: 税收实体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 税收程序法: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 自2001年5月1 年 月 日起施行
实务中称为“ 实务中称为“速 算扣除法” 算扣除法”
全额累进税率有其不合理因素
例:李荣某年7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 8月应纳税所得额为6001元,采用全额累进 税率。 7月应纳所得税额=6000×20%=1200元 8月应纳所得税额=6001×30%=1800.3元 所得增加1元,税额增加600.3元 结论:全额累进税率在级距分界点容易出 现倒挂现象,所以目前主要使用超额累进 税率。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和分类
一、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即 对什么征税。 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目与税基
概念 (1) 税 目 含义 税法中对征税对 象分类规定的具 体的征税项目, 反映具体的征税 范围。 与课税对象关 系 对课税对象 质的界定 作用或形式 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 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 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 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 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 消费税 对课税对象 的量的规定 2.实物形态(从量计征):即直 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 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税率

税法总论

税法总论

违章处理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和分类
二、税法的分类
根据税法所规定的征税客体性质不同划分为流转 税法、受益税法、财产税法、资源税法和行为税 法
流转税:收入稳定、课税隐蔽、简便易行、调节经济 所得税:直接税、累进税趋势、源泉征收
根据各级政府对税收的管理权限为标准划分为中 央税法、地方税法和共享税法 根据税法适用的纳税主体不同划分为涉外税法、 国际税法和对内税法 根据税法调整对象的内容不同划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牧业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 税、耕地占用税。 4、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 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 5、行为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 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 94年税制改革新设了遗产税和证券交易税(一直没有 立法开征)
2、税收公平原则
什么是公平:受益标准、财富标准、牺牲标准 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
3、税收效率原则
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税收中性原则
第二节 税法概述
三、税收法律关系
特点
由税法确认和保护,产生的法律前提是税法 基于税法事实而产生,一旦发生税法规定的行 为和事件就产生税收法律关系 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税收机 关 具有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的职能
财政职能、经济职能和监督职能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三、税收的分类
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分为流转税、 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 根据税负是否转嫁,税负承担者与纳税人是否同 一,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根据税收管理和收入支配权不同,分为中央税、 地方税和共享税 根据计税标准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根据税收和价格的关系,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根据税收用途不同,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1.税法总论

1.税法总论

增值税、营业税、 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等 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 以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为基础计征税款 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 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 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 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我国目前没有采用) 资源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车船税等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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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义务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自然人: 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并承担民事义务 的公民个人 纳税人 法人: 是指依法成立, 能够独立支配财产并以自 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 组织 (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 法人)
(六)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 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 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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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纳税期限。 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 2.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3.三种形式:
(1)按期纳税,如一般情况下的消费税; (2)按次纳税,如耕地占用税; (3)按年计征,如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经济学概念,侧重解 决分配关系

法学概念,侧重解决 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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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和税法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概念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 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法课件完整版

税法课件完整版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指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制定的指导税法 活动的准则。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 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 素的总称。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 3. 定额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时限 (八)纳税地点 (九)税收优惠 (十)税务争议 (十一)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法基本概念
税法,通常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 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税法就是由国家制定 的有关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法的作用
正确认识税法的功能价值,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税法的 基本价值取 向,促进税收法制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税法的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 相应的税法规 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 思想、原则、概念、术语 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 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 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 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 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 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 衔接,具有较强 的严密性。
第 一 章 税法总论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2. 掌握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3. 掌握税法要素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

第一章 税法总论(完整版)

第一章  税法总论(完整版)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将上年教材 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2.增加对政府征税依据的多种学说的简介;3.增加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4.增加了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税法本质等方面的表述;5.修改了税法功能的表述,将标题改为“税法的目标”;6.突出“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7.增加“依法纳税与纳税遵从”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区别税收——税法——税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新增)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

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

第01章税法总论

第01章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知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把握税法的概念必需在深切理解税收的基础上进行。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表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派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派关系。

国家要行使职能必需有必然的财政收入作为保障。

取得财政收入的手腕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其中税收是大部份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我国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体都维持在90%以上。

在社会再生产进程中,分派上连接生产与消费的必要环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派主如果对社会产品价值的分割。

税收解决的是分派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派的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派环节,因此它表现的是一种分派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求进行的分配。

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份社会产品由纳税人所有转变成国家所有,因此征税的进程实际上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的分派过程。

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这种分派义系与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派关系不同。

分派问题涉及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派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税收分派是以国家为主体所进行的分派,而一般分派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所进行的分派;税收分派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进行的分派,而一般则是基于生产要素所进行的分派。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知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在履行其公共职能的进程中必然要有必然的公共支出。

公共产品提供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共支出一般情况下不可能由公民个人、企业采取志愿出价的方式,而只能采用由国家(政府)强制征税的方式,由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来负担。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和弥补市场失灵、增进公平分派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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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学习的基础,但不是CPA考试的重点章。

本章内容繁杂,考点细碎,有些考点不明显,考生在复习时重在理解。

本章的历年考题均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

2014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2014年,本章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调整。

将上年教材4节的内容拆分、增加为7节内容,分别为:税法的目标、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税收法定原则、税法要素、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2.增加对政府征税依据的多种学说的简介;3.增加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4.增加了税法的义务性强制性、税法本质等方面的表述;5.修改了税法功能的表述,将标题改为“税法的目标”;6.突出“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中的核心”;7.增加“依法纳税与纳税遵从”的内容。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节税法的目标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第四节税法要素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六节税收执法第七节依法纳税与税法遵从第一节税法的目标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熟悉,能力等级1)区别税收——税法——税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人的一种形式。

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的内涵——从税收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标三方面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这是我国税收理论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认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用交换说更能说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新增)税收相当于一种价格,公民和法人与政府应该具有某种等价交换的关系,国家行使请求权的同时,负有向纳税人提供高质有效的公共产品的义务;从纳税人这方面来讲,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同时,也依法负有纳税的义务。

在这种等价交换中,税收体系了一种平等性,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的对等和平等。

(新增)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也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现代财政活动基本上由收入阶段(征税为主)、支出阶段(预算)、收支划分(财税体制)等几大部分组成,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

税收已经不仅仅纯粹是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政治领域、社会领域的大问题。

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有:(1)为国家治理提供最基本的财力保障;(2)税收是确保经济效率、政治稳定、政权稳固、不同层次政府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3)税收是促进现代市场体系构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4)税收是促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立,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5)税收是国际经济和政治交往中的重要政策工具,也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

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1)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的义务为主。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税法具有综合性,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

这一特点是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税法的核心要义:片面强调国家税收收入或纳税人权利都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果国家征收不到充足的税款,就无法履行其公共服务的职能,无法提供公共产品,最终也不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这是税法的核心要义。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

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C.税法属于权力性法规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答案】C三、税法的目标(了解,能力等级1)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提供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重要地位决定。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熟悉,能力等级1)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56条的两个明确:明确了国家可以向公民征税;明确了向公民征税要有法律依据。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2009年)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答案】A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答案】C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税收法定原则是核心)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

【复习要求】明确分类;知晓运用一、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掌握)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

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主义——立法角度(1)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2)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3)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2.税务合法性原则——征收程序法定(1)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2)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

【例题·单选题】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是()。

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实质课税原则【答案】A二、税法的其他基本原则1.税法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

2.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3.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三、税法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答案】ABCD【例题2·单选题】某企业就应纳税款金额与主管税务机关产生了分歧,遂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被告知必须先依照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行为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的()。

A.法律优位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C.程序优于实体原则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答案】C四、税收法律关系(掌握,能力等级1)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解释】这一部分考点明显,容易命题。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主体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税收法律关系的的原则确定)构成客体即征税对象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税收法律关系的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产生、变更和消灭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事实可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唯一主体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答案】B第四节税法要素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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