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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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供应链,推动公司采购工作向实力强、信誉好的厂家集中,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差异化供应商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分类管理、准入管理、综合评估管理与关系管理四个部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分公司及各财富中心和营业部。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组织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实行总分公司两级集中管理,总公司综合保障部是供应商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需求部门、技术部门、分支机构人事行政岗和特派员是参与部门。各部门和人员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综合保障部职责:负责总公司供应商的考察、评选、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的制定工作;负责对授权分公司选用供应商的审核及评估工作;负责按供应商分类原则实施供应商分类管理;负责牵头制定供应商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

负责依据评估结果,实施供应商关系管理;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

支机构采购供应商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所属供应商信息库。

(二)各采购业务需求部门职责:参与需求供应商的市场考察和评估工作;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

(三)总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职责:负责对IT和信息类项目采购供应商的市场考察和评估工作;负责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技术能力进行评估;负责IT设备类技术验收工作。

(四)特派员工作职责:负责对分公司、财富中心和营业部自行采购供应商的审核和评估工作。

(五)各分公司、财富中心和营业部人事行政岗职责:执行总公司下发的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对自行采购供应商的市场考察、资料收集和评估工作;负责对自行采购供应商向总部综合保障部进行报备工作;负责按照供应商分类原则实施自购供应商的分类管理;建立、管理和维护所属供应商信息库。

第三章供应商分类及管理策略

第六条根据供应商服务内容不同,把供应商分为五大类:

(一)工程类供应商,指工程类专用物资供应商与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供应商;

(二)印刷类供应商,指宣传物料、合同等印刷供应商与宣传物料制作供应商等;

(三)办公设备类供应商,指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供应商;

(四)项目服务类供应商,指软件开发、服务合作、代理、咨询、中介供应商等;

(五)礼品类供应商,指活动礼品制作及提供供应商等;

(六)办公用品类供应商,指办公文具、办公纸张、墨盒耗材类供应商等;

不同类别的供应商适用于不同的管理策略与评估标准。

第七条工程类供应商管理策略

本着建立和发展“双赢”合作关系,为双方创造价值的目的,与该类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降低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服务及时性,以掌控供应与服务风险。

第八条印刷类供应商供应商管理策略

采用同类需求统一印刷,同一区域需求整体统一印刷的方式,通过数量的优势降低印刷成本,并与该类供应商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来降低采购时效,并确保服务质量。

第九条办公设备类供应商管理策略

采用集中采购的管理方式,充分利用采购数量的杠杆作用,降低采购产品的总成本,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

第十条项目服务类供应商管理策略

采用前期考察合作,招标比价引入,后期服务评估的方式,筛选优质服务供应商。

第十一条礼品类供应商管理策略

通过建立礼品目录,定期让礼品供应商更新礼品供货信息,选定稳定供货商和开发创新能力较强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办公用品类供应商管理策略

通过集中采购和定期调价的方式选定优质供应商,以降低采购成本。

第四章供应商准入管理

第十三条准入管理由采购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和采购需求部门通过对供应商的技术、服务、质量、商誉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后确定供应商入围名单,入围名单书面文件确认后(详见附表1《潜在供应商初期考察评价表》),进入供应商目录管理。

第十四条供应商准入管理时需提供以下基础信息:供应商基础信息、供应商产品信息、供应商资质信息。详见附表2《合格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一)供应商基础信息主要包括: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金,销售联系人,银行帐号,公司简介等信息,

(二)供应商产品信息主要包括:供应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目录价,相关产品的年生产供货能力等;

(三)供应商资质信息主要包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入网许可证及产品质量检验/测试证明,服务类资质等级证明(软件/设计/施工/招标/集成等服务),代理销售或产品服务的销售及服务授权证明等。

第十五条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基础信息需经采购主管部门、技术部门和采购需求部门核实,采购部门负责收集、归档已核实无误的供应商基础信息。

第十六条供应商要求更改已进入供应商管理的基础信息时,需提供其法人授权或签章的更改申明,经综合保障审核无误后进行相关信息的更改与发布。

第十七条供应商评估管理是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期、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第十八条供应商评估方案与标准由综合保障部牵头组织,召集采购需求部门共同制定,供应商评估标准模版见附表3《供应商综合评估报告》;供应商综合评估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第十九条供应商评估步骤:

(一)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小组由综合保障部、分支机构人事行政岗和业务需求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技术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二)填写年度调查问卷(详见附表3),调查问卷须由评估小组共同填写;

(三)实施评估,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年度调查问卷、供应商交易过程信息记录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评估标准模版计算各供应商评估得分。

(四)出具评估报告,综合保障部依据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负责评估结果信息公布与对供应商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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