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碑石与文化第4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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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白《长干行》:十四 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古人早婚的原因
• 一、生理原因: • 古人平均寿命较短,除 去夭折者外,人均不超 过五十岁。
• 二、家族原因: • 早婚早育,后继有人 • 三、经济原因: • 农业社会,需要劳动力
中后期晚婚的原因
(一)战乱影响。 白居易《赠友五首》: 三十男有室,二十女有归, 近代多离乱,婚姻多过期。 (二)家境贫寒 白居易《秦中吟》: 红楼富家女,金缕绣罗襦 „„ 母兄未开口,已嫁不须臾。 绿窗贫家女,寂寞二十余 „„ 几回人欲聘,临日又踟蹰 。
唐代再嫁女性
• 1、唐代女性以寡居占多数。 • 2、十余例改嫁再嫁女,多不与后夫合葬,单独葬与某地最 多,其次为葬于父母家。
• 原因: • 一,唐人对改嫁、再嫁的态度较为忌讳。 (皇族不忌讳,但礼法士族多禁忌)
• 二,再嫁之夫子嗣的反对
唐代的两娶一门
• 《汇编》贞元096《崔程墓志》:
公两娶一门,女弟继室, 即„„州司兵叔向之长女,今 相国余庆、河南尹瑜、信安 守式赡、高平守利用,皆诸父 也„„归我九年,生一男二女, 遘疾而终,享年廿;后夫人柔 德克比,是以嗣之,亦生一女, 又不幸先公而殂。
唐代的亡妻墓志
(二)描述妻敦睦亲族,持家有道:
《汇编》开成013 《唐故崔夫人墓志》: 为子、为妇、为妻、为母之道,可谓备矣。 《汇编》会昌053《崔隋妻赵氏墓志》: 夫人神清骨羸,少以女工奉长上,无蚤夜。 洎嫁,贫不展。无何,中其疾于屈伸俛仰 之间,凡六年。
唐代的亡妻墓志
(三)叙述亡妻的诗文、才学。 《全唐文补遗》七卢之翰《卢之翰妻京 兆韦氏墓志铭》:
唐代的亡妾墓志
• 《续集》天宝061《故美人李二娘墓志铭》 • 李氏者,王公之美人也。体静心闲,花明月朗。 独立闰门之内,不知者咸以为神。皓齿工歌, 长袖妙舞,暂因闻见,必使悲欢。岂徒遏行云, 下威凤而巳。王公好奇赏异,求娉纳焉。年十 有六,遂归于我,既美於色,又贵于德。飞呜 锵锵,言笑晏晏。所以恃宠於枕席,承恩於帷 房,将如夫人,其兆已见。何图享年不永,与 善无徵,呜呼哀哉!以天宝九载三月七日寝疾, 卒於昭应县之官舍,春秋廿有一。有一男一女, 并才离襁褓。知与不知,咸为流涕 。
唐代的亡妾墓志
• 《汇编》咸通102《唐河南府河南县尉李公别室张氏墓志 铭》: 姓张氏,号留客,出余外氏家也。余外氏南阳张,世居 东周,季舅白马殿中刍,以余幼年,遂留以训育,于诸甥中, 慈煦最厚,故以斯人配焉。咸通三年,余选授伊阙丞,方挈 之任……余虽官,贫且债,故衣饭常歉。洎秩满,僦居洛北, 岁久益甚,斯人未尝有不悦之意在颜色间……九年秋,余赴 调上国,是岁黜于天官,困不克返,斯人与幼稚等寓居洛北, 值岁饥疫死,家无免者。斯人独栖心释氏,用道以安,故骨 肉获相保焉……四男:长曰阿存,次毗奴、隐儿、秘哥,皆 幼稚也。吾当抚之,以慰幽抱。
即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徒二年。奴婢自妄 者,亦同,各还正之。
若婢有子及经放为良者,听为妾。
唐代的亡妻墓志
• (一)唐人重门第,描述其妻家世。 • 《汇编》大中083《卢知宗妻郑夫人墓志》: • 夫人知宗室也,姓郑氏,字子章,今刑部尚书荥阳公之次女 也。公名朗,太夫人范阳卢氏范阳郡君,知宗从祖姑也。故 泽州刺史顼,是夫人外王父„„生十有四年,荥阳公及余姑 乃谋正衣花,奉我斋祭„„自纳币洎于今十年矣,生子三人, 女二人„„天乎天乎!愚之不淑,而夫人之不寿也„„终于 上都长兴里第,享年二十三„„世以婴孺之无恃也,必曰傅 母保之,不若继之之慈也。而自中古已来,天下人之子酷于 继者日有之,而未闻酷于乳母矣。„„夫人之将瞑也,知宗 实酹于前,泣以自誓,夫人闻之矣。
唐代墓志汇编大中094《李氏室女墓志》
• 有唐大中岁在乙亥五月戊申朔,三十日丁丑, 江夏李氏室女遇疾夭于洛京建春之别墅,享二 十六年……父损,皇宿州蕲县令。女即蕲县公 之长女也。公雅性澹薄简易,无婚宦之情,故 终不娶。女出如夫人郭氏。生而明慧,长而孝 敬。丁蕲县公之丧,哀毁过节,故特为季父今 赞善大夫、叔母卢氏夫人之所钟重……叔父既 哭之哀,且曰:吾家道素空,不及早嫔于大族 以显其懿范,故其追痛之大,倍于常理也。
唐代畜妓之风
• 天宝二年九月二日诏: 五品已上正员官,诸道节 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 畜丝竹,以展欢娱。
•刘禹锡《怀妓四首》: •人曾行处更寻看,虽是生离死一般。
• 中晚唐社会奢侈糜烂,文 士畜妓之风尤盛。 • 李逢吉、刘禹锡争家妓。
唐代的“妻”与“妾”——碑石所见唐人婚姻关系
唐人婚姻的年龄问题 墓志所见唐代的“妻” 墓志所见唐代的“妾” 墓志所见唐代的“家妓”
问题与思考
一、唐代婚姻的年龄问题
唐代女子适婚年龄
• 太宗贞观元年二月诏令: • 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并须 申以婚媾,令其好合。 • 玄宗开元二十二年二月敕: • 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 (宋仁宗同) • 据墓志统计,唐代女性初婚年龄在 14-19岁,其中15岁人数最多。 • 唐代中后期女性晚婚趋向较为明显, 中后期平均年龄在17岁左右。
• 妻、妾皆属良人,这是唐 律所认可的合法配偶。 • 家妓时常同妾并称,作 “妓妾”,二者皆通买卖, 但家妓非良民,无婚契。 • 家妓、婢女虽不具备合法 配偶地位,但若生子或放 为良民,可以作妾,但不 可为妻。
(2)妾 妾通买卖,等数悬隔。
(3)家妓 • 私家畜养精通音声之人。 (4)婢女 • “婢乃贱流,本非俦类”
唐代的亡妾墓志
(一)直接写其美貌色艺: 《汇编》大和025《滑州瑶 台观女真徐氏(盼)墓 志》:
惟尔有绝代之姿,掩 于群萃……若芙蓉之 出苹萍……如昌花之 秀深泽……固不与时 芳并艳,俗态争妍。
唐代亡妾墓志
• 开元168《室人太原王氏墓志铭》: • 吾室人字仁淑……室人韶姿婉顺,靖态繁华,昔 在童颜,天纵歌舞,巴渝郑卫之曲,□蔡秦齐之 声。皆能练其节奏,赏其音律。年符二八,名入 宫闱。彩袖香裾,频升桂殿;清歌妙舞,常踏花 筵。及夫恩命许归,礼嫔吾室。刚柔殆洽,琴瑟 方调。谓偕老之齐欢,何独沦於长夜。开元廿七 年六月廿六日遘疾……春秋廿有六……吾以伉俪 情重,具物送终,死而有灵,知吾志矣。
唐代的家妓
《史记·吕不韦列传》: •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 者同居。 • 《北史· 高聪传》: • “惟以声色自娱,有妓十 余人,有子无子,皆注籍 为妾,以悦其情。”
• 南北朝畜妓之风最盛
《南史· 张环传》: “居室豪富,妓妾盈房。或 有讥其衰暮蓄妓,环曰: “我少好音律。老时方解, 平生嗜欲无复存,惟未能遣 此耳”。
唐律中对妻妾的规定
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 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 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则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 三不出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
七出:无子,淫泆,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三不去: 1、经持舅姑之丧;2、娶时贱后贵;3、有所娶无所归。
三、碑石所见唐代的“妾”
墓志所见的“妾”
• 妾的本意是从事贱役的女 子,汉人释为接,指“以 贱见接幸也”(《释名· 释 亲属》),即与君子有接 (性合)而无其位(夫妻 名分)者。先秦时多与媵 并提,地位比媵更低。 • 《唐律疏议》卷一二《户 婚律》规定“妾者,娶良 人为之”,出生于世家而 为妾者很少,多数“不知 其氏族所兴”.
四、碑石所见唐代的“家妓”
家妓
• 王书奴《中国娼妓史》中这样定 • 家妓如有子女,亦可升为妾。歌 义:家妓,就是蓄养在家庭中 舞侍人是其与奴婢、妾的标志性 的……家妓大半是能歌舞乐曲 区别。 的……其地位似介于婢、妾之间。 • 妾的身份是良民,婢的身份是贱 口,家妓亦属贱口,今人常将其 误以为妾。
况承训通乎坟典,博艺擅于丝 桐,经目而奥理必精,历耳而 巧音无隐。缣缃尺素,风烟变 态于笔端;彩绣丹青,花蕊自 成于意匠
韦氏是唐代著名诗人卢纶的生母, 遗传因素。
唐代亡妻墓志
(四)娶妻的原则是在德而不在 貌,重礼而兼及情,不描摹亡 妻容貌。 • 《汇编》天宝218《侯氏墓誌 銘》: • 我视之如鸳如鸾,瓌姿玉秀, 手如葇荑,其智如泉,其贞如 松。 • 撰者非士族,故语气口吻与其 他亡妻墓志不同。
唐代妾之子以正妻为母
• 《汇编》大和071《勃海严氏墓志》

• 其人即勃海,严也其氏。先君军于魏, 而名不称,常厚酒为意。此女生妓肆, 余时家于魏,女君少以乐艺方进余门, 受性明博,惬正礼,可重可愧。乃 当处吾之室,先也育男二人,长曰名 广,次曰名 。已生女一人,成长而 亡,即前年之祸。墓在于东,亲其茔 以封以树。 • 右侧为严氏墓志,左侧为其女墓志。
由家妓升为妾者
• 汇编咸通030《前邢州刺史李肱儿母太仪墓志》 • 有陈氏子,会昌三年,年廿一,以色以艺□妓于予,及 今廿一年矣,有男子五人……咸通元年,予以其诸男萃萃相 次,粗知诗礼,遂册其名曰太仪。太仪聪慧女,贫处身有道, 事长待幼各尽其礼,予甚重焉。而又妙通音乐,曲盖其妙, 兼甚工巧。咸通四年四月十三日终于东都宣化里私第,享年 卌三。小太等号啼昼夜,攀惜慈母,行路之人所不忍睹…… 铭曰: 母以子贵,礼有明文,太仪五男,□有□者,吉时令月, 归葬中野,□□□□,虽寿不永,宜安长夜。
墓志中唐代夫妻的年龄差距
墓志中唐代女性的平均年龄为63岁,高于男性的62岁。 女性在20-39岁死亡率较高,主要是由生育引起的。 唐代夫妻平均年龄差距在7-8岁。 唐代妻年龄大于夫的亦占有一定比例(10%)
二、碑石所见唐代的“妻”
唐代的婚姻习俗
• 唐代婚姻属一夫一妻多妾制。 (1)妻 “妻者齐也,秦晋为匹” “聘则为妻”,完整的礼聘仪式。 纳婚书,定婚约,受聘财,完婚。
墓志所见之妻妾关系(一)
• 《汇编》大中076《归仁晦 妾支氏墓志》:
• 予(归仁晦)以开 成元年纳支氏以备 纫针之役,由是育 五男二女。二子少 女不幸早世。予□ 以礼娶郑夫人,而 支氏以□乞归养于 其父母家。
妻妾之关系(二)
• 《汇编》长庆011《王师正故夫人河南房氏墓志铭》: 夫人讳敬,字都宾,河南洛阳人也。华宗茂绪,代高轩 冕,八族称首焉。高祖玄静,……夫人性本贤和,盖奉教诫, 早得柔淑婉顺为妇之道。庶子薨谢八年,嗟夫人十六龄矣, 尊夫人字而笄之,许妻于我,纳采后数月,不幸而尊夫人弃 养……家无姑嫂姊妹以相依,乃托穆氏从母于陕,师正职河 阳怀汝节度府,至元和十三年四月,始获亲迎于济源县…… 先时师正有男有女,及夫人归,爱抚若己出,有幼者留其母, 长之育之,懿慈仁如是…………婢仆有过则告谕之,终不加 鞭箠,宽厚又如是。于夫也有礼敬而无妒忌,雅符关雎好仇 之义,实望偕老,庶几世荣。……长庆二年五月二日,奄终 于神都履道里之官第,享年廿三。
• 《唐律疏议》卷14:“娶妾仍立婚 契”,家妓则无。
• 家妓视同婢女,可遗弃、转让, 妾虽地位较低,仍为家庭之成员。
唐代的家妓
• 家妓身份的判断 • 1、不会出现侧室、别室、如夫 人等字样。 • 2、身份卑微,出身一般不是良 人。 • 3、多是主人自撰。 • 4、除音色歌舞外,其他概无描 述。 • 5、死时一般较年轻,无子。
唐代的亡妾墓志
• (二)记其操持家务 • 《汇编》大中048《唐故颖川陈氏墓记》: 陈氏讳兰英,大和中,归于我。凡在柳氏十有七年,是非不 言于口,喜怒不形于色,谦和处众,恭敬奉上,而又谙熟礼 度,聪明干事。余以位卑禄薄,未及婚娶,家事细大,悉皆 委之。尔能尽力,靡不躬亲,致使春秋祭祀,无所阙遗,微 尔之助,翳不及此。无何,疾生于肺,缠绵不愈,以大中四 年十二月三日终于平里余之私第,年四十。先有一女曰婆 女,五岁不育;今有一男曰貂蝉,年未成童。
碑石所见唐代Βιβλιοθήκη 妾• “妾”的标志 • (1)侧室、别室、美人、 如夫人。 • (2)直呼其姓氏。(妻必 称夫人) • (3)称儿母、女母,出现 “母以子贵”等字样。 • (4)多不书其夫家世官爵, 仅书其夫姓名。
唐代妾的葬地
• 一、妾绝无可能与 夫合葬,即便其夫 终身未有正室。
• 二、如果妾有子嗣, 可能会被葬与夫之 近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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