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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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情况,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 5月,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形式,对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共有编制62人,在编人员58人,人员配备占全县总人口的0.65‱和0.60‱。有内设机构30个,均为股级单位。其中局机关5个,占16.67%,司法所25个,占83.33%。58名干部职工中,局领导4人,占6.90%;中层干部29人,占50%;有工人5名,占8.62%;科员7人,占12.07%;副主任科员32人,占55.17%;主任科员10人,占17.24%;副处级4人,占6.90%。人员结构为:
年龄结构:县司法局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共12人,占20.69%;36岁至40岁共14人,占24.14%;41岁至49岁共24人,占41.38%;50岁以上8人,占13.79%;全局职工平均年龄47岁左右。其中,局机关人员平均年龄达51.5岁,基层司法所平均年龄达42.5岁。
性别结构:县司法局人员男性共50人,占86.21%;女性共8人,占13.79%。
知识结构:县司法局人员大专以下文化共4人,占6.90%;大专文化共22人,占37.93%;大学文化共30人,占51.7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占3.45%。
人员结构:县司法局人员中,学校毕业生16人,占27.58%;部队转业干部11人,占18.97%;社会公招及其他途径进入司法行政队伍的共31人,占53.45%。工作5年以下3人,占5.17% ;6—10年4人,占6.90%;11—15年8人,占13.79%;16—20年11人,占18.97%;21—29年18人,占31.03%;30年以上14人,占24.14%。
二、总体评价
近年来,县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形象为目标,扎实推进素质提升、环境创优、管理创新、作风改进“四大工程”,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明显提高,为平安XX 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坚持学习与实践并重,深入推进素质提升工程。县司法局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素质提升上,从学习与实践两方面着手,狠抓“两着眼、两加强”,极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本领和实战能力。一是着眼服务大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针对有的司法干警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大局意识、民本意识不够强的情况,县司法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
“争当人民好公仆”、“弘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为载体,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手段,每周五召开全局例会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持之以恒地对干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时俱进,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着眼司法行政,加强业务培训。县司法局把学法、懂法当成全系统一项政治任务和必修课来抓,采取诸如“调解观摩”、“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近年,县司法局多人次参加“清华大学”培训班以及“全国地市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充电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共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加“政法干部培训班”150余人次,多次到周边区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通过这些活动,县司法局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深入推进环境创优工程。近年来,县司法局把队伍建设的基础放在优化工作环境上,着力推进三个“改善”。一是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环境。近年来,县司法局借助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司法所建设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通过新建和购买两种方式完成了25个司法所办公用房的配置,并集中为25个司法所配备了办公设备,实现了电脑、照相机、办公桌椅、空调、文件柜“六统一”,极大地改善了乡镇司法所的工作环境。二是改善调解员待遇。为了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筑牢“第
一道防线”,县司法局每年拿出20余万元,按照“以案定补、考核发放”的办法,依据调解纠纷数量和质量,补贴调解员,有效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三是改善社会环境。县司法局坚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注重加强与乡镇和其他单位的沟通联系,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坚持制度与考核并重,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工程。县司法局把队伍建设的中心放在管理创新上,从制度约束和目标考核着手,大力推进三个“强化”,深挖干部队伍的工作潜力。一是强化规章制度。县司法局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首问责任、网上签到、差旅费报销、日常工作管理等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理顺明确了班子成员、各科所室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严格推行了全局上下班网上签到,并规定纪检组长、相关科室负责所有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做到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规范化和有序化。二是强化目标责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县司法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把任务细化到科室、司法所和每个干部职工身上,并由局领导与各科室、司法所逐一签订责任书,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人人担责任。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县司法局制定了《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和《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年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让每位同志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大家的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
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
坚持勤政与廉政并重,深入推进作风改进工程。县司法局把队伍建设的关键放在作风改进上,做到了三个“狠抓”。一是狠抓行政效能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提速增效。二是狠抓廉政建设。一方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讲廉政、人人抓廉政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修整完善了惩防体系,干部队伍中形成了人人不能腐败、人人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监督约束。在全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外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走访服务对象、发函征求意见、个案调查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内采取领导点、互相提、自己讲等方式,及时查找并纠正存在问题,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树立了“政治忠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
XX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受到司法部基层工作司表彰;澄溪镇人民调解委员被司法部表彰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桂溪司法所、澄溪司法所被市司法局表彰为“XX市模范司法所”;“五五普法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