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住房补贴政策【及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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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9年整理】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公积金[2003]12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机关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维护缴存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沪委办发[2003]111号),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关于本市新进机关公务员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沪委办发[2003]111号)所规定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住房补贴资金丁作。

第四条(管理原则)市公积金中心遵循统一管理、专户存储、独立核算、收支平衡、专项使用、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住房补贴资金。

第五条(信息化手段)市公积金中心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过程,方便缴存住房补贴的单位和公务员,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条(受托银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承办存款、转账等住房补贴金融业务。

市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第二章住房利、贴资金的缴存第七条(缴存登记)单位应将缴存登记表提交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补贴缴存登记手续。

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后,设立单位住房补贴账户和公务员个人住房补贴账户。

每个单位、每个公务员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账户。

第八条(注销登记)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等原因导致单位被注销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相关组织凭注销证明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为公务员办理个人住房补贴账产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第九条(账户转移)公务员在缴存住房补贴的单位之间调动的,原工作单位从停止发放工资之月起停止计发其住房补贴,新工作单位在发放其工资之月起继续计发其住房补贴。

原工作单位应在停止发放工资之月为该公务员办理个人住房补贴账尸转移手续,将个人账户转移清册提交市公积金中心。

经确认后,将个人住房补贴帐户转移到新工作单位。

2019年黄埔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19年黄埔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时间、流程

2019年黄埔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补贴申报条件、时间、流程适用范围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条件人才证书颁发之日起,在广州市范围内租住住宅或公寓,或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住宅。

相关待遇持有A证、B证且未享受安家费的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住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补贴期3年。

申报材料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住房补贴申请表》(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租房或购房的证明材料:(1)租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申请人以个人或配偶名义租房的,需提供:经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出租方为企业的公寓类住房无需备案)、发票复印件(合同所示承租人、发票开票抬头均应为申请人本人;若为申请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b.工作单位整体承租房屋后转租给申请人的,需提供:经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出租方为企业的公寓类住房无需备案)、发票复印件(合同所示承租人、发票开票抬头均应为申请人工作单位),转租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单位房屋租赁证明》原件。

c.工作单位将自有房产出租给申请人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契税证明复印件(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证明等姓名落款处均应为申请人工作单位),《单位房屋租赁证明》原件。

(2)购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契税证明复印件等(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契税证明等姓名落款处均应为申请人本人,若为申请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

4.持有A证的人才提供申报补贴时段在创办企业缴纳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持有B证的人才提供申报补贴时段在引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证明(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已退休人员和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仅需提供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证明)。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向本市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有关操作程序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向本市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有关操作程序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向本市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有关操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10.31•【字号】津住建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向本市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有关操作程序的通知津住建发〔2019〕5号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为确保向本市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出租住房的出租人给予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明确有关操作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的个人或自持租赁住房的企业(以下简称“出租人”)将住房出租给本市领取城镇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以下简称“承租人”),且按有关规定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出租期限满1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其中:2008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承租人应当为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2018年5月1日后,承租人应当为取得《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的家庭。

对一次性出租期限满1年的,可补贴600元;出租期限满2年的,第2年的补贴额为800元;出租期限满3年的,第3年的补贴额为1000元;房屋租赁期限超过3年的,以后每年按1000元给予补贴。

二、操作程序(一)申请出租人可以是出租房屋的产权人(购房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自持租赁住房的企业。

一套住房只能租给一户家庭。

有多处住房出租的,可按照出租住房的套数申请多份补贴。

出租人作为领取补贴的申请人,在房屋租赁期限满整年时,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出租人及承租人二代身份证;自持租赁住房企业提供营业执照;2.出租人户口簿;3.对于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无法查询调取的住房信息,提供出租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相关可以证明合法权属的证件;4.出租人本人开立的个人一般结算性账户信息,自持租赁住房企业提供单位账号信息。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Policy document of housing subsidy standard for retired employees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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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职工的住房有哪些补贴政策呢,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一、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4.15•【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019年淮安人才引进政策

2019年淮安人才引进政策

2019年淮安人才引进政策
1. 优惠政策,淮安市针对各类人才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税收优惠等。

对于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创业扶持等额外的优惠。

2. 人才安居计划,淮安市推出了人才安居计划,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质量住房和配套设施。

这些住房通常位于城市核心区域或者人才园区,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生活条件。

3. 创业支持,淮安市鼓励人才创业,为创业者提供一系列扶持政策。

这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

同时,对于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项目,还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

4. 教育支持,淮安市注重人才培养和教育支持,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和就业安排的便利。

在教育资源方面,淮安市加大了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的教育投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

5. 社保福利,淮安市为引进的人才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并
提供相应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其他福利待遇。

总体来说,2019年淮安人才引进政策综合考虑了人才的各个方面需求,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优秀人才,推动淮安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淮安市的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最新-【2019】京房改办字第2019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精品

最新-【2019】京房改办字第2019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 精品

【2019】京房改办字第078号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篇一: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政策问答1.职工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问题如何解决?答:职工可利用工资积累、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自行购买住房。

2.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答:无房和住房未达标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3.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谁?答:单位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单位在职、在编(包括离退休)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

4.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

职工个人出资侠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5.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答:市级机关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建筑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公务员: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含)以上工龄的初中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市级技师80平方米。

6.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如何确定?答: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选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9〕2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9〕2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正文:----------------------------------------------------------------------------------------------------------------------------------------------------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9〕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18日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梅州城区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管理,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粤府办〔201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梅州城区范围内(不含梅县区,下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下称“租赁补贴”)申请、发放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租赁补贴,是指向梅州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梅州城区租赁补贴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金融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租赁补贴工作。

梅江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租赁补贴的相关工作。

2019年芜湖首套房优惠政策

2019年芜湖首套房优惠政策

2019年芜湖首套房优惠政策篇一:首套房财政补贴政策今天早上看新闻,说昨天重庆政府颁布了关于首套按揭房的可以申请财政补贴。

具体的补助对象是:20XX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式购买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

新闻还说了申报流程的,流程还有点负责,要提供资料啊,申报表什么的,不过虽然麻烦,但是有补助总是好的!!!PS:不超过30%哦!!!申报流程:产权人在一个补助年度结束后3个月之内,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入库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

并统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格式附后,空白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

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填列有关事项,说明相关情况,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2.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购房证明。

4.购房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8.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我是去年8月申请的首套房购房退税,跑流程大概都跑了1个多月,当时申请了2年的退税,第一年的12月拿到退款,第二年的大概10月拿到退款。

原则上说,前一年的办下来是1个月,前2年的是3个月内。

所以大家要抓紧时间了。

先上一下当年政府的公文:首套房按揭财政补助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及流程一、享受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的对象:20XX年12月1日起(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为准),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北部新区首次购买住房(含改善型购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上述区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为享受财政补助的对象。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19〕4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19〕4号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19〕4号北林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18日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公租房租赁补贴,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困难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黑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绥化市城区内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变更和退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租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房源不足时,向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第四条绥化市住建局为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行政管理部门,并组织本办法实施。

绥化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城区内租赁补贴发放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由北林区建设局负责。

各社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

市、区财政、税务、住房公积金、民政、公安、人社、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负责租赁补贴申请家庭资格协审工作。

第五条根据国家和省、市财政状况,组织实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2019年仪征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2019年仪征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2019年仪征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为保障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依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3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苏建房保〔2014〕2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仪委发〔2019〕1号)要求,根据《仪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仪政发〔2012〕9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保障对象2019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真州镇城镇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不含仪化职工)。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9年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800元)。

3、家庭成员均无住房。

二、保障形式和房源地点2019年度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实施保障。

1、2人及以上户配租两室户型;2、公共租赁住房作为集体宿舍的,配租户型为两室户型。

房源地点:惠民花园。

三、保障条件的确定(一)关于家庭的认定在本市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妇为一个家庭;两代以上共同居住的,可按一对夫妇为一个家庭分户计算。

(二)关于家庭人口的认定家庭人口是指居住户口中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及扶养关系的家庭人员。

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1、与申请家庭夫妇同住的离异、丧偶后他处无住房的直系亲属;2、未婚子女;3、正在服刑人员。

申请家庭户口中挂靠的非直系亲属不计入家庭人口。

(三)关于家庭有住房的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有住房:1、申请家庭成员租住公有住房的;2、申请家庭成员有已被查封,但未被执行的房产;3、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已转让的私有房产;4、申请家庭成员待入住的征收(拆迁)安置房,或已领取征收(拆迁)货币补偿款未满5年的;5、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和购买过公有住房使用权的;6、申请家庭成员已签订购房合同、待入住的房产;7、申请人夫妇无住房,双方系独生子女的,只要有一方父母的私房(仪征)建筑面积超过100㎡的,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妇无住房,已婚子女中任意一个子女夫妻的私房(仪征)建筑面积超过100㎡的,计算房屋面积。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6.21•【字号】津住建保〔2019〕32号•【施行日期】2019.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住建保〔2019〕32各区住建委、民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调整本市住房租赁补贴有关政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收入准入条件(一)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50元(含),调整为上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40元(含)。

(二)市内六区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二、调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一)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收入准入条件,由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750元(含),调整为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870元(含)。

(二)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收入准入条件由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调整为上年家庭年收入低于5.35万元或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140元。

三、调整市场租房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提高市场租房家庭补贴标准,在原发放补贴额基础上,上调20%。

住房补贴规定

住房补贴规定

住房补贴规定
住房补贴是一种公共政策,旨在帮助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中国政府的规定,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条件如下:
首先,住房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和特殊群体,包括残疾人、单亲家庭、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

这些家庭通常由于经济困难无法购买或租赁合适的住房,因此需要政府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住房需求确定的。

一般来说,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更高,特殊群体的补贴标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政府部门会根据家庭收入、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贴金额。

此外,住房补贴的申请和发放程序也是比较繁琐的。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个人和家庭的证明材料,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一般来说,整个申请和发放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流程。

最后,住房补贴的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规定,住房补贴的资金只能用于住房租金或购房按揭贷款的支付,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此外,申请人在使用住房补贴时还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遵守住房租赁或购房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房租或贷款。

需要指出的是,住房补贴是一种社会救济措施,旨在帮助困难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政府负担能力的限制,住房补贴的总量和范围也是有限的。

因此,为了保证住房补贴的公平性和效益,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标准,确保住房补贴能够真正帮助到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

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住房补贴滥用和浪费现象,确保住房补贴资金的有效利用。

2019年教职工住房补贴通知

2019年教职工住房补贴通知

通知各学院、各部门:为了做好2019年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根据《西安市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市政发[2005]170号)和《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住房补贴的对象和标准住房补贴发放对象:指夫妻双方均未承租(购买)公有住房,或已承租(购买)公有住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补贴标准的在职、离退休职工,给予差额补贴。

有无住房的认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承租或购买了公有住房,就认为该职工有房。

公有住房包括房管部门直管和单位自管的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安居房、解困房、因拆迁公房所得的安置房等。

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厅局级、正教授119平方米,处级、副教授97平方米,科级、中级及以下人员76平方米。

住房面积标准按建筑面积确定。

二、住房补贴的申请和审核1.对于2018年已填报《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的教职工,学校已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住房补贴对象,详见附件1。

2019年,若夫妻双方的住房未发生变化,本次不再填报。

若住房调整,面积不够标准,需重新填报;面积超标,需告知学校。

2.对于2019年新申报的教职工,要认真学习《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细则》(西房改字[2006]1号),按要求填写《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职工申报住房信息诚信书》(一份),并提供住房现状等相关资料。

对《西安市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的填写要求: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填正确,要求和身份证一致。

工作时间填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要精确到年月,因为涉及到计算工龄补贴。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一栏,是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不是配偶的。

已享受公有住房的,有产权证明,应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产权证明的,应注明建筑面积备查。

配偶单位审核意见一栏,要求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要齐全,要盖单位公章,不能是单位内部处室的章子。

配偶单位出具的意见要清楚具体。

2019-201X年贵州省买房政策及购房补贴-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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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贵州省买房政策及购房补贴关于201X年贵州省买房政策及购房补贴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X年贵州省买房政策及购房补贴,欢迎阅读!今年房地产利好政策不断,2xxx年房产税新政策的出台也让人们对房产证的开征充满期待,不少人纷纷议论房产税开征后北京房价会降吗,虽然房产税的开征仍在试点阶段,但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似乎已经初现端倪。

现在我们就一起看看专家如何解读201X年房产税新政策,听听专家分析究竟北京房价会降吗。

分析人士预测,按照惯例,凡是纳入立法规划的立法任务,通常会在任期内完成。

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法有望在201X年底之前完成并获得通过。

据了解,房地产税与此前在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有着本质的不同。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而房地产税则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等。

而在201X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就提出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从措辞上变化不难看出,这是一个综合性改革。

201X年实现相关立法贾康表示,政府已经明确提出,2xxx年作为全面改革重头戏,现在马上就要拉开帷幕,一步一步去往前推的财税配套改革,要在重点层面上建立。

在这个问题上,房产税是重点之一。

“无论如何,2xxx年立法应该会实现,到2xxx年以后,各个方面会更加考虑尽可能取得一些共识,2xxx年年底之前把房产税加快立法的事定下来,在201X年实施,这是可以推测的大致时间点。

”房产税开征后房价会降吗专家分析指出,房地产税征收会降低开发商税费成本,在某种程度上会促使房价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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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住房补贴政策
一、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

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

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延伸阅读】
住房补贴发放流程
单位咨询
(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
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中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中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中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受理
(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单位领取缴费卡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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