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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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篇)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者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者在企业中执行劳动任务时,应严格遵守本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作业纪律第四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准时上班、下班。

第五条劳动者应按照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认真、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岗离职。

第七条劳动者不得无故拒绝工作调配。

第八条劳动者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九条劳动者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私人事务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和协作同事之间的工作。

第十三条劳动者应当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工作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消极怠工或敷衍塞责。

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流程和程序办理相关事务,不得违反规定。

第十六条劳动者应当倡导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故意违反本办法的劳动者,企业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者对于违反本办法引起的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目的在于规范劳动者在企业中的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

通过明确劳动者在作业和工作中的纪律要求,确保员工以正确的态度和准确的方式完成工作任务。

作业纪律部分包含了劳动者在上下班时间、工作任务完成、离岗离职等方面的规定。

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公司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

公司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

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公司各部、室:劳动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直接反映部、室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关系到公司形象。

针对近期中层干部、班子成员出现的迟到、早退、脱岗、精神面貌差等劳动纪律涣散的苗头,现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一、严格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随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调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上网聊天、看电影、看小说、炒股、玩游戏、打牌、喝酒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1、职工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须依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请假期满后,应按时到岗工作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上班时段内外出应严格实行报告制度。

职工上班时段内外出办事,实行事先报告制度,即:职工外出应向班长报告,班长外出应向分管副部长(副主任)报告,副部长(副主任)外出应向部长(主任)报告,部长(主任)外出应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外出应向总经理报告。

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擅自脱岗,擅自脱岗按旷工处理。

三、严格督查制度1、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劳动纪律进行抽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将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中层干部作为公司管理的中坚力量,应该带头遵守劳动纪律,抽查中发现中层干部在上班时间脱岗者,除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外,同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部、室负责人要加强本部、室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不得袒护职工违背劳动纪律的行为。

否则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希望全体职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勤奋扎实工作,奋力开拓进取,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以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人力资源部*年*月*日。

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企业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文件秦港股份运政字〔2014〕19号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关于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服务效率,特制定印发《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望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 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2. 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细则3.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申请单4. 机关劳动纪律检查情况登记表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2014年3月27日附件1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服务效率,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根据集团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的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其中11:45以后可以到机关食堂就餐);下午为14:00至17:00。

上下班时间以机关广播为准。

第八条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后到岗为迟到;未到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为早退;应到岗而不到岗工作为旷工。

第九条一次迟到或早退超过3小时视为一次旷工,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每累计超过3小时也视为一次旷工,并按迟到或早退的时间计算旷工天数。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执行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制度。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节育假、丧假等待遇。

第十一条经批准,从事外出学习、培训、开会、文体活动等非生产活动,为公假;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到岗工作为病假;因私事未到岗工作为事假。

第十二条一次请病(事)假超过3小时按半天计;一天内累计请病(事)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一般连续请病(事)第十五条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休)假1到3天(含3天)的,需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4到7天(含7天)的,需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的,需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二、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安排(1)公司设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6:00。

(2)员工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并获得批准。

2. 加班管理(1)公司鼓励员工在必要时加班,但需事先报备,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班费按公司规定发放,不得私自加班。

三、工作纪律1. 服装仪表(1)员工上班时应穿着整洁、得体的工作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得体的服饰。

(2)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变更服装,做出与工作场合不相符的行为。

2. 语言行为(1)员工在工作场所应注意言行举止,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含有歧视、侮辱他人的言论。

(2)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3. 私人事务(1)不得在办公时间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场所谈论个人隐私事务。

(2)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个人交际或网络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奖惩措施1. 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晋升等。

2. 处罚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五、附则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如有变动,以公司正式公告为准。

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接受广大员工监督和检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9.05•【文号】劳办发[1994]289号•【施行日期】1994.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综合规定正文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劳动法》颁布后,各级劳动部门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就《劳动法》中的一些条款的含义,多次向劳动部询问。

为了帮助地方劳动部门学习、理解、贯彻《劳动法》,我们编写了“《劳动法》若干条文说明”,现印发给你们,仅供内部参考。

附件: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1994年9月5日附件: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办法。

本条中的“劳动制度”,此外作广义上理解,不仅仅指用人制度,还包括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第一款中的“企业”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济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如工厂、农场、公司等。

本条第二款所指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3)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本法的适用范围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

关于加强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加强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加强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生产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生产各车间:为确保生产组织工作落实到实处,结合公司生产岗位劳动纪律实际情况,自2013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劳动纪律代查岗制度。

凡违反以下制度之一者,均属违纪人员,违纪人次日起停止上班,在生产科签到、签退,开始在生产各车间进行代查岗(一人次),查到违纪人员之日起五天后,由生产科书面通知车间安排上班。

1、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者。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

3、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衣者。

4、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人者。

5、严重质量事故责任人者。

6、岗位卫生最差者。

7、生产运行工必须在生产区域吃饭,不得外出。

就餐时间:早餐6:50-7:10午餐11:50-12:20晚餐17:00-17:30 说明:为体现公正查岗,违纪人员必须在本车间主任监督下进行查岗,违纪者不得到被查单位进行反查。

当查到违纪人员后,由本车间主任出具证明交违纪人员车间签字,确认生效后,交由生产科备案,开始在生产科签到、签退,若不按要求签到、签退,发现一天按以上5天要求向后推迟一天上班,后勤劳动纪律由综合科负责监督。

生产科2013年4月1日第二篇:关于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队:为营造井然有序、文明整洁的企业形象,强化员工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办法: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职责:1、积极配合集团公司劳动纪律督查组的工作。

2、全面负责本矿环境卫生、企业形象、劳动纪律的检查、管理。

3、制定并落实本矿相关管理办法。

4、定期不定期在全矿范围内检查,对违反公司和本矿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5、通报相关信息。

二、检查及处罚办法1、检查所属队、组是否贯彻落实了公司、矿相关精神。

(无落实罚款科队长100元。

)2、检查当日所属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外出、请假是否履行了相关书面手续。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轻型车公司各部门、车间:
为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严肃厂风厂纪,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全面劳动纪律的监督及检查,对一切违规行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明确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印发正式宣布通报。

二、各部门、车间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

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员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公司将给予严肃的处理。

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耽误、旷工、中午提早喝茶、擅自黄继妍等违规行为,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

四、员工因私外出均需履行请假手续,持有请假审批单方可外出,外出时未持有请假审批单按照早退或旷工处理,外单位售后服务人员凭“常住代表证”出入。

对私自通过施工场地出厂行为予以严惩。

五、员工搭乘通勤车,必须努力做到文明乘车,不得挤迫、占到座、车内抽烟、乱扔杂物等违规行为。

公司将根据《金泉基地通勤车的管理规定》对违纪者展开行政处罚。

从即日起,综合办及企管小组将加大公司劳动纪律检查及考核力度,依据《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对各种违反厂规厂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全公司通报。

附于:《员工日常行为奖惩规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七、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公共卫生值日工作,及时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保持办公室和地面的清洁卫生,做到整理美观,放物有序,不乱扔垃圾,乱堆废物。注重自身仪表,保持整洁、大方的形象。
八、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各部室、项目部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分公司通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严格考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的考勤员、办事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考勤,对无故不到岗的职工要落实去向,确定原因,及时上报,并在考勤中显示;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提前、拖后填报考勤。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职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单位在劳动纪律管理中要针对有事有病不请假、代人请假、虚假请假、虚假考勤和虚假上岗等现象进行认真深入的自查自纠,严禁出现职工脱岗、雇人代岗、替人上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考勤台账,如实填报职工的出缺勤、休班情况。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先请假、后销假。
(三)各单位应建立请、销假记录,办理请假手续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生产区队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的到矿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三、加强区队工资透明化
分公司各部室、项目部: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深刻贯彻公司xx年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分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部室、项目部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室、项目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室、项目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部室、项目部负责人的责任。滥用职权对本部室、项目部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员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分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确保企业良好运营,特发出以下通知:一、背景劳动纪律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的重要保障,是保障员工权益和推动企业发展的基础。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对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规范生产流程、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次通知的目的是通过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进一步明确员工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员工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果。

三、重要措施为实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重要措施:1. 完善劳动纪律制度为规范员工行为,明确职责,我们将完善劳动纪律制度,并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以便员工了解和遵守。

该制度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出勤纪律:明确上下班时间、迟到早退惩罚措施等;•工作纪律:规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禁止私自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等;•安全纪律:加强安全操作培训、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2. 加强监督管理为确保劳动纪律的有效执行,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监督人员:指定专人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加强考勤管理:通过考勤系统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监控,对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相应处罚。

3. 强化奖惩机制为激励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我们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并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褒奖优秀员工:定期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处罚违纪行为:对违纪违规的员工,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落实责任本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涉及到全体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并且要督促下级员工遵守。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五、总结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员工工作质量的关键,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通过完善劳动纪律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奖惩机制,相信我们能够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素质提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劳动者。

第三条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并向劳动者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条劳动者应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劳动纪律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劳动纪律的内容第七条劳动纪律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准时上下班,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履行工作职责;2. 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3. 尊重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不擅自调岗、辞职或者拒不执行工作任务;4.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5. 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泄露单位的机密和保密信息;6. 遵守纪律规定,不从事违法违纪的活动,不参与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7. 维护职业形象,不散布谣言、诽谤他人;8. 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规定。

第八条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不得有言语或身体上的侮辱、歧视行为。

第九条员工应保密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委员会,负责劳动纪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劳动纪律的监督和检查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进行工作纪律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意识和认识;2. 定期组织劳动纪律的考核和评估,对表现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处罚;3. 针对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需求,采取合理的监督和检查措施,确保劳动纪律的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的奖惩机制,明确对不同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程度。

第十四条劳动者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纪律监督和检查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应。

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下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附件2:《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规定》二OO五年八月四日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一、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秩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劳动纪律检查范围。

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厂内改制单位)均应自觉接受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人员的检查。

三、公司各单位要严格考勤制度。

考勤表应真实地反映单位员工的出缺勤情况,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员工的出勤情况应与员工的薪酬挂钩。

四、完善离岗请假制度。

员工离岗前,必须认真填写离岗请假条(离岗人姓名、准假人、离岗时间要准确),口述与自写请假条一律无效,如来不及填写,上班第一天必须补填,并由单位领导签字,报送人力资源部劳务公司,以备核实。

五、加强员工出入厂的管理,继续认真执行锦化[2004]人字136号《关于人员出入厂的暂行规定》。

六、单位连续两个月发生严重违纪者,扣除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奖金,六个月累计发生严重违纪三次者,除上述处理外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公司。

七、综合执法大队检查人员要端正思想,排除各项干扰,廉洁自律,公正检查。

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纪现象,经核实无误,立即开除执法队伍,并追究其责任。

八、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厂内改制单位员工)。

二、违纪行为及其处理(一)一般违纪行为及其处理一般违纪行为:迟到、早退、脱岗、睡岗、干私活、工作时间洗澡、不按时记录、酒后上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在门卫、楼口、路边,提前到食堂买饭、取饭,出据假证者等。

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次扣发当月奖金50%,当月无奖金的,则扣发当月工资的5%。

如一般违纪行为造成生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全体人员:为提高全体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对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劳动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劳动纪律是作风纪律的体现,是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基础,更是规范职工行为、建立良好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

运维站全体人员要站在公司发展大局和安全稳定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劳动纪律重要性的认识。

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是建设和谐企业文化、展现员工风貌和素质、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高效完成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各专业要加强对职工劳动纪律的再教育,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公司关于加强劳动纪律及电子考勤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要让职工遵纪守规的意识内化为工作中的自觉行为,树立纪律严明、执行有力的正气。

三、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纪律制度一要加强考勤规范管理。

各专业要严格执行电子考勤制度,实行倒班的变电运维班组需执行纸质考勤并保存考勤记录。

按照职工考勤办法有关规定,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公开,不得弄虚作假。

对不执行考勤管理办法,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发生迟到、早退现象。

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不发生无故旷工的现象。

不得在工作期间脱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理。

三要切实履行请假手续。

职工因病、事、探亲、婚、丧、产假、公休等原因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格进行审批。

未按程序请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理。

四要强化各项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准确、及时地签发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单、工作派出单等手续,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许可、施工和验收。

完善考勤、出发、加班、公休、事假等相关记录和手续,提供相关支撑依据材料,严禁虚报加班、漏报请假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从严考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巩固和保持优良工作作风,使公司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新常态中,确保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规范本单位全体员工劳动纪律。

二、岗位劳动纪律方面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公司员工要服从部门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无理取闹;要团结同志,搞好员工之间、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对不服从部门领导安排无理取闹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潞安集团集体合同》,公司有权请示集团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度。

科室作业时间:夏季执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生产业务部室跟班人员作息时间服从部门领导安排。

4、公司机关员工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严禁迟到、早退、脱岗。

井下及地面岗位要害工种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工作时间内,严禁空岗、睡岗、脱岗、窜岗。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批准,部门领导由分管领导批准。

5、公司员工要杜绝在岗吃零食、干私活,在办公室闲谈、喧哗等现象,严禁携带小孩上岗,不妨碍他人工作。

6、公司机关员工上下班要做到一日四签到,由员工亲自签字,不准他人代签。

7、公司员工工作期间要实行文明用语,以矿为家,时刻维护企业形象。

8、公司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执行工作任务时,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山东联诚监理公司关于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联诚监理公司关于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联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文件鲁联监字〔2010〕58号山东联诚监理公司关于下发《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室、监理项目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工作需要,特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附件:《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关键词:下发办法通知山东联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0年9月30日印发附件劳动纪律管理办法1、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考勤2.1 工时: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制。

2.1.1 标准工时:实行标准工时的,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2.1.2 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公司在主要生产、管理等岗位实行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制。

2.2 考勤2.2.1 各部室设兼职考勤员,月初3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报送至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汇总审核。

2.2.2 考勤必须实事求是,各类原始凭证(请假单、病伤假条等)完整有效。

2.2.3 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离开岗位办理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或私事者,为离岗;2.2.4 未请假或假期期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期间,工资、各类奖金、津补贴等均不发放。

2.3 假期及审核2.3.1 符合休假条件的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报直接上级主管及有审批权限的上级批准,批准后将请假单交综合部备存。

2.3.2 请假天数超过五个工作日,员工休假完毕后必须在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到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2.3.3 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时,员工必须事先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理由和预计上班时间。

如未事先通知并获批准即休假的,视为旷工。

2.3.4 员工休假期间,因工作需要通知上班时,员工须服从安排,按时报到上班,其剩余假期可另行安排休息。

2.3.5 员工须按照部门的安排进行休假,对于部门安排休假而本人不休假的视为已经放弃休假。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最近发现公司内部个别部门、个别员工在劳动纪律及日常考勤等方面有所松懈,存在迟到、早退,外出不请示、无登记,工作时间睡觉,办公室区吸烟,上班时间玩电游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奋进的组织氛围,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对公司劳动纪律、考勤制度重申如下:一、员工应按公司要求着装和佩戴工卡。

二、公司员工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即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严禁9:00钟以后就早餐,下午上班时间已到仍睡觉的现象。

三、各部门严格考勤制度,如实反映部门员工出勤、外出、请假、休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各类情况。

员工休假需走电子公文审批,杜绝无请假或请假未获批而自行休假的现象;员工外出应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无登记视为擅自离岗;加班应先走电子公文申请加班并以实际考勤为依据,无申请或与考勤不一致,不视为加班。

四、严禁办公区内吸烟。

任何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尊重他人、讲究公共卫生,杜绝办公区等公共场所吸烟。

行政人事管理五、严禁工作时间打游戏、听音乐、接待私人客人、聊天、吃东西等现象。

六、对于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现象和个人,首次违反给予“口头警告”,二次重犯可记“小过”一次或发出警告通知;重要犯“小过”或警告2次属记大过或严重警告1次。

七、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动纪律和考勤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

集团办公室xx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篇: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矿属各单位:根据鹤煤公司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一、岗位劳动纪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

各岗位当班工作人员按矿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非当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井下及地面岗位要害工种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工作时间内,严禁空岗、睡岗、脱岗、窜岗。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通知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通知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通知
在我们的企业中,维护良好的劳动纪律是确保高效运转和创新发展的关键所在。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团队整体表现,特制定以下劳动纪律管
理规定,望全体员工知悉并严格遵守。

出勤管理
员工须按时上下班,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员工如因事需请假,须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事假、病假等假期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且不得影响工作进度。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休息、打瞌睡或玩手机等。

如需短暂休息,须经过部门主管许可。

工作态度
员工应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待日常工作任务。

若发现问题,要主动上报并提出建议,共同寻求有效解决方案。

在工作中,员工应相互尊重,互帮互助,维护良好的团队氛围。

不得有违背
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利益的言行。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合理使用各类资源。

不得私自挪用、损毁或浪费企业资产。

行为规范
员工应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上级安排。

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工作期间,员工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不得有吸烟、饮酒、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

工作场所严禁赌博、传播谣言、泄露商业机密等行为。

一经发现,将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望全体员工知悉并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企业秩序,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本板发人字[2012]35号关于印发《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现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页脚内容1录表页脚内容2页脚内容3页脚内容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规范、有序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秩序,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企业工作、生活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类工作和学习的所有单位及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成立劳动纪律领导小组,对公司劳动纪律实行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公司劳动纪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修)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总体安排,组织进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和工作协调。

劳动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下属厂(矿)及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主管领导页脚内容- 1 -对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工作负全责。

各单位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有关规章制度,提升职工守纪意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制(修)订管理考核细则;实施有效管理。

第七条对本单位区域内的工程承包、设备维保、生产协力、劳务派遣等服务单位人员实行监管。

督促其认真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各项管理规定,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第八条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厂矿、车间(科室)、班组三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劳动纪律“三级教育”、“三级检查”、“三级考核”和“三级管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第九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班制。

第十条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排定的班次工作或休息,不得擅自调班、休班等,否则按旷工处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巩固和保持优良工作规范员工行为,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使公司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新常态中,作风,《员工劳动纪根据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通知如下:切实规范本单位全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体员工劳动纪律。

二、岗位劳动纪律方面、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1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公司员工要服从部门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听从指挥,2不得无理取闹;要团结同志,搞好员工之间、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对不服从部门领导安排无理取公司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再培训或调闹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者,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请示集团公司予以解除劳根据《潞安集团集体合同》动合同。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度。

科室作业时间:夏季3:8,冬季上午30:18—30:14,下午00:12—00:8执行上午00;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生产00:18—00:14,下午00:12—业务部室跟班人员作息时间服从部门领导安排。

、公司机关员工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严禁迟到、早退、4工作井下及地面岗位要害工种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脱岗。

时间内,严禁空岗、睡岗、脱岗、窜岗。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批准,部门领导由分管领导批准。

、公司员工要杜绝在岗吃零食、干私活,在办公室闲谈、5喧哗等现象,严禁携带小孩上岗,不妨碍他人工作。

、公司机关员工上下班要做到一日四签到,由员工亲自签6字,不准他人代签。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要实行文明用语,以矿为家,时刻维7护企业形象。

执行工作任务时,公司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8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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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部门):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切实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了《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3月7日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

公司综合部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科室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综合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
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职工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降职(级),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三)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
(级)或开除处分;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八)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并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二)贪污、受贿,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三)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十四)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至降职(级)或开除、除名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总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综合部组织,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超过本级处
分权限的,报公司审定;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综合部具体实施处分。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十九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组织考勤,如因特殊事务,不能按时到岗的,应事先向考勤人员说明原因。

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工作时间:公司接待中心员工每月可轮休3天;其它各部门人员轮休4天;兼职员工每月到岗时间不少于20天。

员工上班时间每少一天,当月扣发一天平均工资,累计扣减。

员工当月上班时间少于规定时间1/2的,扣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一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报综合部备案,连续请假三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综合部签字批准,连续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办公室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实行轮休制,保证员工正常的工作日和节假日。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有员工无故不请假缺工的,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的,按公司规定口头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超过五天,由综合部在周职工例会上提出,并经会议决定予以开除,扣除当月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产育假,凭有关证明资料报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门人员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法纪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整顿,解决本单位(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员工的监督。

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
.
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要承担相应领导责任,接受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公司或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解释权归XXXXXXXXXXXXX开发有限公司。

(三)本制度自行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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