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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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HHDZ-PB-02 品控部作业指导书

制定:审核:

批准:发布日期:

编制说明

根据目前公司人员和检测设备状况制定本作业指导书,除免检产品和香料单体(直接采购研发人员指定厂家产品,由研发人员确认品质即可)外,本作业指导书对所有进厂原辅料、成品和半成品以及生产过程检验有效,所列检测项目分重点检测项目和一般检测项目,其中:检测项目字体为粗体者表示重点检测项目,每批必检;

检测项目字体为普通字体表示非重点检测项目,主要依据厂家报告或送检进行监控。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原料检验方法和依据、生产过程产品抽检判定方法和依据、实验室检验项目的操作方法和依据,及抽样方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品控部门对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现场监控的实施。

3. 程序

3.2辅料的种类及检测方法

3.3包装材料检测项目及标准

3.4生产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抽检判定方法和依据

3.4.1生产过程控制点

3.4.1.1液体香精

每批产品在过筛前、各种成分混匀后评价产品的香气、颜色、状态要与此种产品的标准样品对比,评价稳定性,经判定合格后灌装、入库。

3.4.1.2膏体香精

每釜肉经过酶解后取样,作酶解情况分析。方法:从釜中用长颈水舀取出40克左右酶解液,将酶解液夹在两个载玻片中间,在自然光下对着太阳观察,如果玻片中间均透明没有发暗物质证明已酶解完全,如果相反则证明酶解不完全,需要增加酶解时间。经10分钟后再次取样直到合格为止。

每釜反应完一个工序降温前取样,对反应产品判断是否正常。方法:取出样品20克评价产品的香气、颜色、状态是否与前一批此程度产品有差异,是否浮油、变色,如正常便可以降温、进行下一个工序,如不合格进行改制,改制后再次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每釜调香前,取出样品20克评价产品的香气、颜色、状态是否与前一批此程度产品相一致,是否浮油、变色,如正常便可以进行调香,如不合格及时进行改制,改制后再次检验,直到合格后进行调香。

每釜调香后取样,取出样品主要评价产品的香气是否与此种产品的标准样品相一致,合格后通知车间进行灌装,样品拿回实验室进行全方面检验。

3.4.1.3粉体香精

淀粉、糊精、香料等经过混合以后对产成品进行香气、口感、状态、颜色及水分≤20的综合检验合格后才可以包装、封口、打包、入库,不合格经调配再次进行抽检,合格后才可以按正常程序进行。

3.4.1.4成品入库抽检

由于香精的特殊性,有后熟现象。因此成品入库一段时间后,要进行抽检,主要是香气、颜色和状态的评价。合格品可以正常发货,对于异常的产品要作登记,作异常品报告单,经技术部、品控部、生产部出综合意见后,对此批产品进行处理。轻者改制,严重的进行报废。

3.4.2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生产人员手卫生标准

a.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1

b.大肠菌群

在生产加工区内物体表面、生产人员手,不得检出。

c.检查规则

d.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如样品保存于

0—4℃条件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3.4.2.1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1)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生产之前采样。

2)采样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3)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出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4)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5)检验方法

按GB/T4789.2-2003和GB/T4789.3-2003执行

6)结果计算

50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式中:A----平板面积,cm2;

T----平板暴露时间,min;

N----平均菌落数,cfu/平板。

3.4.2.2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1)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2)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3)采样方法

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圈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面拭子。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子放入装10ml采样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4)检验方法

按5.2.5规定执行。

5)结果计算

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采样面积

(cm2)

b大肠菌落检查

1)采样时间

按3.4.2.3中b项1)执行

2)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5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50cm2,取50cm2。

3)采样与检验方法

随机抽取消毒后准备使用的各类设备或工器具,每次抽取1—2件,用无菌盐水湿润大肠菌群纸片,立即贴于设备或工器具接触产品的表面30秒后,取下送检。每次贴2张,每张面积为25cm2,将已采样的纸片置于37℃培养18—24h。

4)结果判定

纸片保持紫蓝不变为阴性;纸片变黄,在黄色背景下呈现红色斑点或片状红晕为阳性。

3.4.2.3生产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1)采样时间在接触生产产品,原、辅料以及加工活动前进行采样。

2)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拭子一支在双手之屈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拭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拭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3)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GB/T4789.3-2003执行

4)结果计算

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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