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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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一、入会资格1. 任何对散文有浓厚兴趣并愿意为其发展做出贡献的个人皆可申请加入中国散文学会。

2.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对散文有一定的了解和研究。

3. 申请人可以是学生、教师、研究人员或其他相关领域从业者。

二、入会流程1. 申请人需填写《中国散文学会会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和两篇代表作品。

2.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将其发送至学会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会员申请-姓名”。

3. 学会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两周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需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会费,方可正式成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

三、会员权益1. 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学术研讨会、讲座、展览等,并享有优先参与的权利。

2. 参加学会组织的散文创作班、写作指导等培训项目,提升自身创作水平。

3. 参与学会举办的散文比赛、评选活动,展示自己的作品并与其他会员进行交流。

4. 获得学会定期出版的散文期刊、研究成果集等,获取最新的散文研究成果。

5. 参与学会组织的境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国内外散文爱好者共同探讨散文创作与研究的前沿问题。

四、会员义务1. 尊重学会章程和规定,遵守学术道德准则,维护学会的声誉和形象。

2. 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学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3. 遵守学会的会费缴纳规定,按时缴纳会费,并及时更新个人联系方式,以便学会与您取得联系。

4. 鼓励与其他会员进行交流和合作,分享散文创作经验和研究成果,推动散文事业的繁荣发展。

五、会费标准会费标准根据申请人身份和学会相关活动的具体情况而定,会费缴纳方式将在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六、退会及开除1. 会员如需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在会费缴纳截止日期前完成退会手续。

2. 会员如有以下行为之一,学会有权决定其开除会籍:违反学会章程和规定、损害学会形象、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七、其他事项1. 本须知及相关规定如有修改,学会将以邮件形式或学会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会员。

中国诗歌学会入会条件

中国诗歌学会入会条件

中国诗歌学会入会条件中国诗歌学会是一个以发扬和发展中国传统诗歌文化、推广中国诗歌写作、刊物编辑及研究、科学研究与进步为宗旨的学术性学会,成立于2001年。

入会条件:一、成为中国诗歌学会会员,有以下两种方式:1. 个人申请:要求申请人致力于传统诗歌文化的推广和发展。

有一定的诗歌研究成绩,或者在诗歌研究、写作、出版、教育、诗歌及其他有关文学领域具有一定的贡献和发展。

2. 单位推荐:由专业诗歌组织或历史文化、文学出版机构以及政府文化部门等有关组织或院校推荐具有良好诗歌研究成绩的人士,经本会审核后确认其加入本会会员。

二、申请人应交纳会费,会费根据本会章程规定两类:1. 住所会员:每月50元起,按年交费,每年均在每年的1月17日前交清会费。

三、申请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 填写《中国诗歌学会会员申请表》;2. 个人简历;3. 单位推荐信(仅限单位推荐申请人);4. 两张生活照(仅限住所会员)。

四、注册审核及依据:1. 中国诗歌学会将根据上述条件和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会计师可以成为会员;2. 审核者可要求申请人需要出具的其他材料。

五、诗歌学术交流活动:1. 中国诗歌学会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性学术活动,使会员参与活动,互相交流;2. 中国诗歌学会将定期针对会员进行诗歌学科研究、写作和出版等方面的讲座,周围训练和研讨会。

六、会员管理:1. 中国诗歌学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执行专业性管理,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2. 中国诗歌学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按年度选举会员,将于一年后进行新的选举。

以上就是中国诗歌学会入会条件的具体介绍,希望有兴趣参与的朋友可以按照上述条件了解本会,踊跃加入中国诗歌学会,共同倡导传统诗歌文化。

如何加入中华诗词学会?加入中华诗词学会难吗

如何加入中华诗词学会?加入中华诗词学会难吗

如何加入中华诗词学会?加入中华诗词学会难吗
怎样加入中华诗词学会
加入中华诗词协会需要推荐和作品的。

一、两名中华诗词学会会员的推荐和当地诗词组织的推荐;二、准备两首代表作、相片和五年会费。

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于1987年5月31日,是由民政部注册登记,中国作家协会主管的国家级学会;是以促进中华传统诗词发展,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的非营利性专业学术机构。

主办的会刊《中华诗词》杂志月刊,现已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的诗歌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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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中华诗词学会有哪些步骤?
中华诗词学会章程第七条是关于入会的:第七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凡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各行业系统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有关部出申请并经本会批准,得为本会单位会员。

(二)凡赞成本会章程,并在诗词创作或诗词研究、诗词教育方面有一定成就,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过诗词作品或诗词理论文章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两名会员介绍,有关单位推荐,并由本会批准,得为本会个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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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社章程模板

诗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名称为【诗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二条本社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诗歌艺术,培养文学素养,促进诗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诗歌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交流心得的平台。

第三条本社性质: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社地址:【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社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社的解散和清算;(六)决定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临时召开。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本社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变更;(五)决定本社的重要事项;(六)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七)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由会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十条本社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本社的财务和日常运作。

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组成。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权是:(一)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二)审查本社的财务报告;(三)对理事会成员进行监督;(四)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负责的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社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三条普通会员的入会条件:(一)热爱诗歌,有创作诗歌的兴趣和意愿;(二)认同本社的宗旨,遵守本社章程;(三)愿意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四)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荣誉会员的评选条件:(一)在本社活动中表现突出,有突出贡献;(二)在诗歌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有较高成就;(三)对本社有较大贡献。

第十五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本社工作的建议和批评权;(三)优先获得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要求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要求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要求
中国散文学会是中国文学界的一个重要学术组织,旨在推动散文创作的繁荣与发展,提升散文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为了保证学会的学术权威性和会员的专业素养,中国散文学会对入会者有一定的要求和标准。

下面是中国散文学会的入会要求:
1.专业素养
2.作品质量
申请入会的个人应提交自己的散文作品集或代表作品,入会作品的内容、构思和表达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和艺术性。

入会作品应在思想内容、情感表达和语言表达方面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作品要求字数不少于1200字,质量应达到学术水平或具备一定的文学审美价值。

3.学术态度
中国散文学会重视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鼓励会员积极参与学术讨论和研究活动。

入会者应具备积极的学术态度,愿意参与学术交流并与他人分享自己的创作心得和经验。

入会者应具备较高的学习能力和独立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学术研究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

4.公民身份
5.良好的学术道德
中国散文学会注重会员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入会者应具备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尊重学术自律等基本品质和价值观。

入会者应遵守学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要求。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学会有权停止其会员资格。

以上是中国散文学会的入会要求,希望具备相关条件的申请者能够认真准备申请材料,通过优秀的作品和学术态度进入学会,并为散文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

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

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可虚构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中国散文诗学会,乃是一个依靠中国国内的文学家、学者、艺术家及社会大众来发展、传播和推广中国散文诗文学的公益性学术机构。

中国散文诗学会承认中国古典文学与现代散文诗文学与之相辅相成,从而成就一完美的文学体系,引领改革开放后的新一代作家和诗人,延伸传承散文诗文学优秀文化遗产。

目前中国散文诗学会在业界素有威望,已组织开展了多项文学活动,包括文学讲座和创作比赛等。

为了促进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充分开发发挥文学的潜力,特制定本章程:一、中国散文诗学会的宗旨为发展和推动散文诗文学的发展,将积极努力推进诗文学在各个学术及文化领域的交流、沟通与融合,加强文学及相关学科的研究,传播和推广散文诗文学,提高学会会员的人文素养和审美观念,推动文学的新的发展与变革。

二、中国散文诗学会的职能1. 组织有关散文诗文学研究的学术活动,发表专业性期刊;2. 促进散文诗和艺术的形式的发展,推进国内外的交流;3. 组织文学改革和创作活动,让更多的文学大众发展文学审美观念;4. 促进中国散文诗文学研究的传统,为社会和国家贡献新的文化精神。

三、会员管理1. 任何有志从事散文诗学术研究及其他相关研究的人士均可加入会员;2. 会员向学会报告实践研究成果,并发表公开论文;3. 由会员统一发表报告,拜会学会会议室并做社会实践;4. 会员必须遵守学会章程,积极参与活动,发展学问。

以上就是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所规定的事项,从专业性、艺术性、文学性、学术性等方面,全面规范和推动中国散文诗文学发展,提高国内各界对文学研究的重视,使会员充分挖掘出散文诗文学的哲学思想,也显示出散文诗文学的审美文化和国人的精神。

协会学会章程模板

协会学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协会/学会名称】(以下简称“本会”),本会是由【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和凝聚【行业/领域】同仁,开展学术交流、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推动【行业/领域】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登记管理机关名称】,业务主管单位是【业务主管单位名称】。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地为【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组织【行业/领域】相关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促进学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二)开展【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三)提供【行业/领域】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和项目评估;(四)编辑、出版【行业/领域】相关书籍、期刊、资料;(五)举办【行业/领域】展览、展示和交流活动;(六)开展【行业/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八)开展其他有利于【行业/领域】发展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一)个人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二)单位会员:凡从事【行业/领域】相关工作,愿意遵守本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按规定缴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的重要事项;(五)决定本会的终止事宜。

诗社组织章程模板范文

诗社组织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诗社的组织行为,明确诗社的性质、宗旨、组织机构、活动范围和经费管理等事项。

第二条本诗社名称为:【诗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性质: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文学创作、诗歌研讨、文化交流为主要活动内容。

第四条本社宗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诗歌艺术的发展,提高会员的文学素养,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

第二章宗旨与任务第五条本社宗旨为:1.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2. 提倡诗歌创作的自由精神和多样性,鼓励原创,倡导交流与合作;3. 培养诗歌创作的后备力量,提高诗歌创作水平;4. 促进国内外诗歌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第六条本社任务:1. 定期举办诗歌创作讲座、研讨会等活动;2. 组织诗歌作品征集、评选、出版等活动;3. 举办诗歌朗诵、诗会等演出活动;4. 开展与其他诗社、文学组织的交流与合作;5. 指导会员开展诗歌创作,提高创作水平。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社章程,决定本社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

第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本社的合法、合规运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本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本社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会员第十二条本社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荣誉会员和名誉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入会条件:1. 热爱诗歌,有一定的诗歌创作能力;2. 遵守本社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3. 拥护本社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1. 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本社的荣誉和奖励;3. 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获得本社提供的创作资源和信息。

第十五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2. 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本社工作;3. 保守本社的秘密;4. 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一、会员资格及申请条件1.1 中国散文学会是一个致力于研究和推广散文艺术的专业学会,任何对散文艺术有浓厚兴趣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

1.2 申请入会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散文艺术,对中国散文发展有浓厚兴趣;(2)具备一定的散文创作或研究经历;(3)遵守中国散文学会的章程和规定。

二、会员权益与义务2.1 会员权益:(1)参加中国散文学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学术讲座、研讨会、展览等;(2)参与中国散文学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3)享受中国散文学会提供的学术资源和信息服务;(4)参与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专属的散文艺术创作和发表机会。

2.2 会员义务:(1)遵守中国散文学会的章程和规定,维护学会的声誉;(2)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为学会的发展贡献力量;(3)关注散文艺术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与合作;(4)支持和推广优秀的散文作品,为散文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做出贡献。

三、入会申请与审核流程3.1 入会申请:(1)申请人须填写《中国散文学会会员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散文作品或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2)申请材料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中国散文学会指定邮箱。

3.2 审核流程:(1)中国散文学会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评审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3.3 会费缴纳:(1)入选会员需按照学会规定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2)会费缴纳方式将在通知中详细说明。

四、学会活动及交流4.1 学术讲座与研讨会:中国散文学会将定期组织各类学术讲座与研讨会,邀请国内外散文艺术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与分享,会员可免费参加。

4.2 展览与赛事:中国散文学会将组织散文艺术展览和赛事活动,会员可参与作品展示与评选,展现个人创作成果。

4.3 学术期刊与出版物:中国散文学会将定期出版学术期刊和相关出版物,会员可享受优先发表和购买的权益。

五、学会组织架构5.1 中国散文学会设有理事会,由学会会员选举产生,负责学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作家协会成立章程模板

作家协会成立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团结广大作家,繁荣文学创作,推动文学事业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XX作家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英文名称为“XX Writers Assoc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专业性、地方性的文学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1. 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2. 营造良好的文学创作氛围,促进作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3. 发现和培养文学人才,提高文学创作水平;4. 保护作家的合法权益,维护作家的尊严;5. 传播文学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5. 讨论并决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七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八条理事会职权包括:1.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制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4. 管理本协会的财务;5. 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6.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设秘书处,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三章会员第十条凡从事文学创作、翻译、评论、编辑等工作,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本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权;5. 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本协会章程;2.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3.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4. 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5. 按时缴纳会费。

中国诗歌学会章程

中国诗歌学会章程

中国诗歌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诗歌学会英文名称:The Poetry Institute of China第二条本会是全国性的诗歌学术团体,是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和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广泛团结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传播创作信息,进行学术研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提高创作质量和理论水平,培养文学新人,编辑出版优秀作品,为繁荣诗歌事业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本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为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而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电话:64072207邮编100007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举办各种类型的诗歌学术研讨会和作品研讨会;(二)开展诗歌创作、出版的咨询活动;(三)开展国内外诗歌学术交流活动;(四)组织诗人深入生活、参观访问,建立诗人深入生活和采风的基地“中国诗人之家”;(五)编辑出版中国诗歌学会会刊;(六)编辑出版诗集、诗歌评论集、诗人文集和普及诗歌知识、提高诗人素质的文化书籍;(七)成立中国诗歌出版社、中国诗歌书店;(八)为普及诗歌知识和提高诗人素质,建立诗歌艺术中心;(九)为探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的位置,加强与经济界、科技界的联系,开展同经济界、科技界的联谊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诗歌创作、诗歌理论、诗歌编辑、诗歌翻译或诗歌教学中,取得一定实绩,并在诗歌界产生一定影响的诗人、诗歌理论家、诗歌编辑家、诗歌翻译家和诗学教育工作者,均有权申请入会。

文联协会章程

文联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联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单位发起成立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及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履行人民团体联络、协调、服务的基本职能,面向社会文化生活,对各类文艺工作者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的作用,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文艺界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

(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团结、联合全区文艺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文艺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关于诗词学会的规章制度

关于诗词学会的规章制度

诗词学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诗词学会的名称:XXX诗词学会。

第二条诗词学会的性质:XXX诗词学会是由热心于诗词创作、研究和推广的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诗词学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诗词创作、研究和传播,提高诗词艺术水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诗词学会的主办单位:XXX。

第五条诗词学会的住所: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诗词学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诗词创作、研究、交流和培训活动;(二)编辑、出版诗词书籍、刊物,推广诗词作品;(三)组织诗词比赛、展览、讲座等活动,提高诗词艺术水平;(四)参与诗词遗产的保护、整理和传承工作;(五)开展诗词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六)其他与诗词相关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诗词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诗词学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诗词学会的章程;(二)有诗词创作、研究、推广的兴趣和热情;(三)具有一定的诗词水平和表达能力;(四)愿意积极参加诗词学会的活动,为诗词事业作出贡献。

第九条申请加入诗词学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诗词学会的章程;(二)热心支持诗词事业的发展;(三)在诗词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和贡献。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颁发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诗词学会的活动;(二)获得诗词学会提供的服务;(三)对诗词学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优先参加诗词学会举办的培训、讲座等活动;(五)优先获得诗词学会编辑、出版的书籍、刊物;(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诗词学会的章程;(二)执行诗词学会的决议;(三)参加诗词学会的活动,完成诗词学会交办的任务;(四)维护诗词学会的合法权益;(五)向诗词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诗词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中华诗词学会章程

中华诗词学会章程

中华诗词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华诗词学会。

英文名称:chinese poetry society 缩写:cps。

第二条本团体是诗词组织、诗词创作者和研究者、教育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和发扬中华诗词的优良传统,繁荣诗词创作、吟唱、吟诵,开展诗学研究,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团结、引领全体会员和广大诗词爱好者开创社会主义时代中华诗词新纪元。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作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4号9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对会员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二)开展中华诗词创作、吟诵、研讨、朗诵和培训活动;(三)开展与诗词相关的各种联谊活动;(四)开展中华诗词的编辑出版、展览交流工作;(五)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各种有利于中华诗词事业发展的其它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诗词社团活动章程模板

诗词社团活动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诗词社团的活动组织、运行和管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会员的诗词创作和鉴赏能力,促进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诗词雅集社”。

第三条本社团宗旨:以诗词为载体,传承中华文化,培养文学素养,丰富会员文化生活,提高社会文化品位。

第四条本社团性质:非营利性、学术性、公益性的诗词爱好者自发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3. 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4. 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5. 解散社团。

第六条本社团设以下组织机构:1. 社长:负责社团全面工作,主持社团日常工作;2. 副社长:协助社长工作,分管社团各分支机构;3. 秘书处:负责社团文件、资料的管理,以及日常事务的协调;4. 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5.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线上线下推广;6. 财务部: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收支记录和审计;7. 评审委员会:负责诗词作品的评审和推荐。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资格:1. 热爱诗词,有较高的诗词创作和鉴赏能力;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3. 经社团理事会批准,缴纳会费。

第九条荣誉会员资格:1. 在诗词创作、理论研究、诗词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2. 经社团理事会推荐,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1. 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2. 享有社团提供的各种服务;3. 对社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退出社团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的义务:1. 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2.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发展贡献力量;3. 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4. 主动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二条本社团活动分为定期活动和临时活动。

第十三条定期活动包括:1. 诗词创作分享会;2. 诗词鉴赏讲座;3. 诗词朗诵比赛;4. 诗词创作比赛;5. 诗词采风活动。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

中国散文学会入会须知尊敬的散文爱好者:欢迎您加入中国散文学会!作为一个致力于推广和研究散文的学术组织,我们非常期待您的加入。

在您入会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一、会员资格1. 我们欢迎所有对散文感兴趣的人士加入。

无论您是专业写作人士、学者,还是热爱散文的业余爱好者,您都可以成为我们的会员。

2. 入会申请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并提交一篇个人代表作品供评审。

3. 入会申请将由学会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

二、会员权益1. 成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后,您将享有以下权益:- 参与学会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会、讲座、座谈会等活动;- 参与学会编辑出版的散文刊物,包括期刊、论文集等;- 参与学会组织的创作交流活动,并与其他会员分享交流作品;- 参与学会组织的散文写作比赛,并有机会获得奖励或荣誉;- 享有学会提供的散文写作指导和咨询服务;- 其他学会组织的活动和福利。

2. 会员权益为个人所有,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三、会费缴纳1. 为了维持学会的正常运转和活动开展,会员需要按时缴纳会费。

会费标准如下:- 专业人士会员:每年300元;- 学生会员:每年100元。

2. 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2月28日,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将被暂停会员权益,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的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四、学术道德1. 作为中国散文学会的会员,您需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伦理的行为。

如发现会员有违规行为,学会有权取消其会籍。

2. 您需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如需转载他人作品,请与原作者联系并获得授权。

五、退出会员1. 如您需要退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可向学会提交书面申请。

学会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申请,并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您处理结果。

2. 退出会员后,您将失去会员权益,无法再参与学会的相关活动。

六、其他事项1.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中国散文学会所有,学会有权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2024年诗歌散文有奖征稿启事

2024年诗歌散文有奖征稿启事

2024年诗歌散文有奖征稿启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2024年诗歌散文有奖征稿启事该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2024年诗歌散文有奖征稿启事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岁月轮回》:岁月轮回,时光如梭,犹如一幅幅织就的画卷,在风雨中起起伏伏,涌动着生命的波澜。

《散文诗》杂志投稿须知

《散文诗》杂志投稿须知

《散文诗》杂志投稿须知
《散文诗》杂志投稿须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投稿文章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以内,精短美文不受此限制。

2. 投稿文章内容必须健康,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投稿文章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保证原创性。

4. 投稿文章需为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已在其他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请勿投寄。

5. 投稿文章风格不限,但要有深度,忌空洞,要求思想独特,有新颖的角度、深入的剖析和真挚的情感。

6. 请在稿件后面注明联系电话、邮箱、QQ、微信及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编辑部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7. 投稿方式:将稿件发送至《散文诗》杂志官方邮箱(可登录《散文诗》官网查看)。

8. 投稿前请仔细阅读本须知,一旦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须知所列各项条款。

以上是《散文诗》杂志的投稿须知,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散文诗》杂志官方编辑部。

中华诗词学会

中华诗词学会

中华诗词学会中华诗词学会,作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诗词研究机构之一,致力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诗词艺术。

该学会自成立以来,不断推动诗词研究的发展,促进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创新,为中国文学的繁荣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学会简介中华诗词学会成立于1990年,由一批热爱诗词艺术的文化学者和文学爱好者共同组建。

学会定期举办各类学术研讨会和诗词交流活动,聚集了一大批国内外诗词专家学者,为广大研究者提供了学术交流和合作的平台。

二、学会使命中华诗词学会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诗词艺术为使命,旨在通过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和活动组织等形式,推动诗词艺术的传播与发展,提升广大民众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为推动中国文学的繁荣做出贡献。

三、学会活动1. 举办学术研讨会:中华诗词学会定期举办国内外诗词研究的学术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共同研究和探讨诗词的创作技巧、文化内涵和历史演变等问题。

通过这些学术研讨会的举办,促进了学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诗词研究水平的提升。

2. 组织诗词比赛:中华诗词学会定期组织各类诗词比赛,以激励广大诗词爱好者积极参与,提升创作水平。

这些比赛涵盖了不同层次和不同题材的诗词创作,旨在挖掘和培养优秀的诗词人才,推动中国诗词艺术的传承和发展。

3. 办刊发表:中华诗词学会设有专门的刊物,定期出版发行,刊登会员和学者的学术论文、作品和研究成果等。

这些刊物成为了诗词研究领域的重要参考资料,为广大读者提供了了解诗词学术研究的窗口。

四、学会成果中华诗词学会在诗词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学会会员撰写并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为诗词研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学会也举办了一系列与诗词艺术相关的活动,如诗词朗诵、诗词音乐会等,深受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欢迎。

五、学会展望中华诗词学会将继续秉承实事求是、创新发展的精神,通过推动诗词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喜欢和参与到诗词艺术的传承与发展中来。

学会将进一步完善活动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会员福利,为广大诗词爱好者提供更丰富多样的交流平台和学术资源,不断推动中华诗词文化的繁荣与发展。

中国散文学会2024年优秀作品排行榜作品征集启事

中国散文学会2024年优秀作品排行榜作品征集启事

中国散文学会2024年优秀作品排行榜作品征集启事尊敬的各位作者:中国散文学会诚挚邀请各位作者投稿,参加我们即将举行的2024年优秀作品排行榜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发掘和推广优秀的散文作品,为文学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

一、征集对象:全国范围内的散文作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征集内容:散文作品题材不限,内容健康向上,风格清新自然。

要求原创,未曾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

三、征集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四、评选方式:1. 作品初审:我们将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剔除不符合要求的作品。

2. 专家评审:通过初审的作品将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围作品名单。

3. 公众投票:入围作品将在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上展示,接受公众投票。

4. 最终评选:综合考虑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结果,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奖励机制:1. 一等奖:奖金xxx元及荣誉证书。

2. 二等奖:奖金xxxxx元及荣誉证书。

3. 三等奖:奖金xxx元及荣誉证书。

4. 入围奖:荣誉证书。

六、提交方式:请将散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4年优秀作品排行榜投稿”。

为方便我们查收,请务必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您的姓名、联系方式及作品简介。

七、注意事项:1. 投稿即表示您已同意中国散文学会对于您的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宣传、网络转载等。

2. 投稿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抄袭或虚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国散文学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请在此插入电话或邮箱)。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共同为中国散文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中国散文学会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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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散文诗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散文诗学会。

第二条中国散文诗学会是我国各民族散文诗作家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的联谊性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群
众组织。

第三条中国散文诗学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一切法律条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鼓励作家深入生活,勇于创新,提倡和鼓励不同观点的自由讨论,对优秀的散文诗创作、评论、研究成果,给予表扬和鼓励。

把培养新一代青年散文诗人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广泛团结新老散文诗作家,包括台湾、港澳及全球海外华人中的散文诗作家,参加国际文化活动,加强与各国散文诗作家的联系,积极推进中国散文诗交流,为繁荣我国散文
诗的创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中国作家协会、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学会的主管单位为中国作家协
会,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第五条本团体的办公地点在北京市朝阳区延静东里6号楼0603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散文诗的创作活动,发现、培养人才,扩大队伍;
(二)组织散文诗的研讨活动,进行国际文化交流;
(三)定期组织散文诗的评奖活动;
(四)主办中国散文诗杂志;
(五)进行推广和发展散文诗有关的各种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散文诗作品、评论或研究、翻译著作的作者,或从事散文诗的编辑、
教学与组织工作有成绩者。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地方文学团体推荐;
(三)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即为本会会员;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
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五)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到会会员半数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
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
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中国作家
协会并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报中国作家协会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如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人代表时,应报中国作家协会审察并经民
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组织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和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
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兴办各种文化企业、事业收;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编辑出版书刊、举办函授、笔会、集资等);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第三十五条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
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中国作家协会和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同意,并报民政
部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作家协会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中国作家协会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1999年1月第一次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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