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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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企业依法管理、科学管理。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本集团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推动、指导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本办法。

三、企业(包括事业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考核内容四、各集团必须认真地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形成分级管理,部门负责,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组织网络,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五、集团的年度工作报告,必须有安全生产专题内容,包括总体工作目标,执行部门和保障落实措施等。

六、集团经济发展规划中要有安全生产的内容,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

七、建立逐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集团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集团安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安全会议听取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制定改进措施。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八、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

集团每月至少两次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安全生产工作动态,重大安全事项及时报告。

九、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集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每年一度的“安全月”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集团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本系统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定国有企业绩效工资考核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激励国有企业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2. 考核指标和权重分配2.1 考核指标的确定应符合国有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绩效、销售业绩、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创新能力等方面。

2.2 考核指标的权重分配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重要性进行合理设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认。

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但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3.2 考核流程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结果确认和奖惩决策等环节。

3.3 目标设定阶段,各部门将制定本年度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并与员工进行沟通和确认。

3.4 绩效评估阶段,各部门将根据考核指标,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结果。

3.5 结果确认阶段,评估结果由上级主管审查确认,并与员工进行反馈和讨论。

4. 奖惩办法4.1 绩效优秀者将获得适当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调整、岗位晋升、荣誉表彰等形式。

4.2 绩效不佳者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调整、责任追究、培训辅导等方式。

4.3 奖惩办法的具体细则和执行方式可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制定,需经过正式的程序和决策。

5. 审批和执行本细则和办法须经企业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公示和执行。

6. 评估和改进本细则和办法的实施效果应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员工的变化情况。

以上为《国有企业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及奖惩办法》的主要内容。

希望通过本细则的实施,能够激发国有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推动企业的良性发展。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

收藏!国有企业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规范、更精准,最大范围地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实现国企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增强市属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口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结合集宁区实际,起草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市委开展全员绩效考核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全员年度考核制度,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市属国有企业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及时对员工工作评估和肯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自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的整体绩效,努力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对员工进行日常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培训开发等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企业自我约束用人机制,以实现人才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与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为人才队伍走向市场化做好准备。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1 .依据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实事求是、全面考核评估区属国有企业员工,以考核企业员工的德能勤绩廉学及实际业绩为主。

2 .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科学,严格、客观地进行考核评估,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 .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及子公司除区委组织部任命班子成员以外的全部员工。

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工作人员及操作服务人员等,包括合同制员工、借调员工、市场化用工(含人才引进员工)和劳务派遣用工。

第五条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考核结果参照组织部考核意见执行。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06
考核办法的修订与完善
修订的必要性及原则
01
保持与时俱进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考核办法需要不断
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企业战略调整和市场竞争的需求。
02
科学、客观、公正
在修订考核办法时,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提高考核
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评价结果。
03
社会监督
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高 考核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法律监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考核 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考核的申诉渠道与处理流程
申诉渠道
建立畅通的申诉渠道,允许被考核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 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处理流程
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申诉进 行受理和审查,确保申诉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面谈沟通
定期安排面谈,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和思想动态 ,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
考核结果的公开与保密
公开透明
在保障企业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开考核结果,增强企业管理的透明度。
保密措施
对涉及企业机密的考核结果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侵犯商业机密。
05
考核的监督与保障
考核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
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对考核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考 核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调整。
季度考核
02
每季度一次,以关键绩效指标为主要方式,及时监控企业运营
情况。
月度考核
03
每月一次,以工作纪实为主要方式,及时了解员工工作进展。
考核的程序与步骤
制定考核计划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三十条企业在进行经营绩效考核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防止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
(二)强化成本控制,提高投入产出比;
(三)鼓励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三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的以下方面:
(一)经营战略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十条上级主管部门在考核过程中,应关注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情况,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根据经营绩效考核结果,优化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第六十二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应促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六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通过考核结果,指导企业合理规划未来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
(三)作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和规划的基础;
(四)作为企业申请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考核反馈机制,及时向各部门和员工传达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通过经营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运作;
(三)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及背景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发展对于国家整体经济的稳定和增长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创新,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绩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考核办法。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1. 综合经济效益:40%综合经济效益是国有企业考核的核心指标,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济利润、资金利用效率等。

其中,财务状况占20%,经济利润占15%,资金利用效率占5%。

2. 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25%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国有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成果、核心技术能力等。

其中,研发投入占10%,技术创新成果占10%,核心技术能力占5%。

3. 资产负债及运营风险:20%资产负债及运营风险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风险控制能力,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偿债能力、经营风险等。

其中,资产负债比例占10%,偿债能力占5%,经营风险占5%。

4. 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10%职工素质和管理水平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包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工培训、团队协作能力等。

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占5%,员工培训占3%,团队协作能力占2%。

5. 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5%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

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指标主要考察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贡献。

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占3%,环境保护占2%。

三、考核流程及权责明确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2. 考核方法: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财务报表分析、绩效评价、现场考察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评估。

3. 考核结果:根据不同指标的权重,汇总计算得出综合考核得分。

根据得分高低,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与贷款、融资等相关政策挂钩。

4. 考核责任:国有企业的考核由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具体的考核工作由企业内部设立的考核小组或管理部门负责。

四、考核结果与激励机制1. 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对外公示,以增加考核的公信力和公众监督力度。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

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篇1一、员工绩效考核目的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绩效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员工绩效考核原则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绩效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员工绩效考核内容及方式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月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绩效考核指标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绩效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企业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篇2__公司是某民营医疗集团的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为集团收购全国各地的医院寻找目标医院,评估各目标医院,并与目标医院前期接触,在集团与目标医院谈判的过程中起主力作用。

__公司的组织构架较为简单,市场部和管理咨询部是核心业务部门,这两个部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直接关系__公司组织目标的完成情况。

__公司的业务发展处于快速成长期,但公司员工的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差甚远,无法有效保留核心员工,并且没有正规的绩效考核制度。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一、总则为了全面提高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方面的规定,并且是否有效执行。

2.企业领导班子是否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年度计划并实施,是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承诺书,是否有效执行。

4.企业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1.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否按计划安排资金,是否足额保障安全生产资金使用需要。

2.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经费监管制度,是否开展资金使用检查。

(三)安全生产管理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开展相关安全生产培训。

2.企业是否制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3.企业是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风险评估与控制工作。

4.企业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企业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是否足够投入安全培训经费,是否按计划实施培训。

2.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企业是否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是否建设优秀安全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

(五)安全生产事故1.企业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是否立即组织抢救,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是否将调查处理情况向职工进行通报。

(六)考核周期将以上考核内容纳入企业年度考核范围。

三、考核方法(一)问卷调查通过向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摸清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了解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改进难点。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办法

XX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和完善考评体系,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审计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原则:简明实用,注重实绩,指标量化,分级考核0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高层、中层干部。

第二章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第五条考核指标包括:效益、财务、安全、节能减排、综治消防以及党建、廉政建设等指标。

第六条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上年情况于年初确定各层级具体考核指标项目、标准及分值。

第七条高层考核指标及奖励标准:1、基本考核指标项目为:客货换算周转量、经营总收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利润、集团可支配收入、职工收入以及节能减排、安全、综合治理等。

2、奖励标准:在所测算二级单位考核应奖励标准平均数的3倍以内确定最高奖励标准。

其计算公式为:第八条职能部门按二级单位考核应奖励标准的平均数确定为正职奖励标准。

第九条二级单位最高奖励标准控制在集团职工年平均工资的L5倍以内。

1、确定奖励基数。

根据当年集团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整体效益情况,由绩效领导小组确定奖励基数。

2、测算奖励标准。

各单位奖励标准的测算分别以当年上交经营指标、经营项目(范围)、营运车辆数、发班次、经营总收入、委托资产等指标数据作为依据,制作"二级单位绩效奖励测算表",并据此分别进行测算,得出各单位正职应奖励标准。

若奖励标准低于奖励基数50%的,按奖励基数的50%确定为正职应奖励标准。

3、根据当年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其基本考核指标项目有:资产保值增值、非生产性费用控制、职工工资、交纳税金和社会保险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综治消防以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

第三章考核兑现第十条考核对象为高、中层管理班子。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绩效考核管理对于提高企业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业绩效考核,激发企业活力,提升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目标设置、指标体系、考核方式等方面探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目标设置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首要任务是确立明确的目标。

目标设置需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既要有挑战性,又要具有可实现性。

在目标确定过程中,需要考虑企业成长性、盈利性、稳定性以及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等多方面因素。

国有企业应该制定中长期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二、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评价企业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更是如此。

指标体系应综合考虑财务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安全环保指标以及员工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财务指标主要包括利润、资产收益率、现金流等,生产经营指标则包括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

安全环保指标可以体现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员工满意度是企业绩效考核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能够反映出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水平及企业的人文关怀。

三、考核方式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可以采用自评、上级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

自评是企业对自身表现进行全面评估的手段,能够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

上级评价则是针对企业的绩效表现由监管部门进行评价,可以提供客观的评估指标。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介入能够进一步增加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估结果可靠。

四、奖惩机制绩效考核的核心目的是激发企业活力,推动企业效益的提升。

因此,合理的奖惩机制是不可或缺的。

对于绩效良好的国有企业,可以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补贴、绩效工资等,以进一步激发积极性。

对于绩效不佳的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通过追责问责机制推动企业改善。

五、监督与督促国有企业绩效考核需要有相应的监督与督促机制,以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国有企业的绩效考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提高其经营绩效,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和管理办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目标是为了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绩效考核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评估企业绩效,排除任何主观因素的干扰。

(2)科学指标原则:绩效考核指标应该具有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以真实反映企业发展情况。

(3)激励约束原则:绩效考核既要激励优秀表现,又要对不良表现进行约束,以推动企业提升绩效。

三、绩效考核指标1. 财务指标:(1)利润增长率:评估企业盈利水平的核心指标,反映企业经营效益。

(2)资产回报率:评估企业资产运用效率的指标,反映资产利用效果。

(3)市场份额:反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指标,展示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

(4)现金流量:衡量企业现金流状况的指标,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

2. 非财务指标:(1)客户满意度:以顾客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为评估标准,衡量企业市场竞争力。

(2)员工满意度:以员工对企业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的满意程度为评估标准,衡量企业管理水平。

(3)创新能力:评估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市场开拓方面的水平。

(4)社会责任:评估企业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

四、绩效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方案:根据企业的业务特点和策略目标,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

2. 指标测算:对各项绩效指标进行测算和计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 绩效评估: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各项绩效指标进行评估,进行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价,得出绩效评分。

4. 绩效奖惩: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持续改进;对表现不佳的企业予以惩罚或限制,促使其改进。

5. 反馈和总结:向企业反馈绩效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大企业总部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待印发)

国有大企业总部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待印发)

总部部门及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管理,提升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质量、水平、效率,确保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评价与强制分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局总部各职能部门,局副总经理以下员工,不包括协议工资人员和退休返聘人员。

第四条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

1、季度考核每年进行四次,在季度初(每年4、7、10月初和次年1月初)进行。

2、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的1月中旬前进行。

第二章员工考核第五条考核依据1、岗位职责2、例会安排工作3、临时性工作4、员工的职业道德,能力和态度等第六条考核方式依照下考一级的原则,从定量考核和定性评价两个方面同时进行:1、局三副总师,由分管局领导和总经理考核评价。

局三副总师得分=分管领导打分×60%+总经理打分×40%2、部门经理由部门的分管局领导和其他局领导考核评价。

部门经理得分=分管局领导打分×60%+其他局领导打分×40%3、部门副职(包括部门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和部门三总师,不含享受待遇而没有行政职务的人员)由部门经理和主管该部门的领导考核评价。

部门副职得分=部门经理打分×60%+分管领导打分×40%4、一般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和部门副职(多位副职的取平均分)考核评价。

员工得分=部门经理打分×60%+部门副职打分×40%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评价结果,报总经理核定。

第七条考核程序1、业绩打分。

被考核者填写的《季/年度人员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一)上交考核人,考核人对被考核者季度和年度内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

2、定性评价。

由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职业道德,能力和态度等给予定性评价(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3、最终得分=业绩打分×70%+定性评价×30%。

国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国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

国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细则引言国企绩效考核是国有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科学、公正、合理的绩效考核,可以提高国企的运营效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国企绩效考核的管理办法及细则,以期为国企提供参考与指导。

1. 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1.1 制定绩效考核目标•确定适合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涵盖企业整体目标、部门目标和个人目标。

•目标应具有可量化、可考核的特点,方便评估和比较。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长期和短期目标。

1.2 制定考核标准及权重•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职级,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并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

•考核标准应与企业目标一致,既要注重结果,也要注重过程。

•标准的制定要具体、明确,规定绩效水平的各个层次和对应的得分。

1.3 建立考核周期和频次•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可根据企业情况制定,一般可以为半年或一年一次。

•考核周期结束后,及时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并对下一个周期的考核进行准备。

2. 绩效考核流程2.1 目标设定阶段•与员工沟通,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员工理解和接受。

•目标要具备可衡量性、可达成性、可激励性,由员工和上级共同商讨确定。

2.2 绩效评估阶段•根据考核标准和指标,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和打分。

•评估可以通过直接观察、绩效报告、员工自评等方式进行。

2.3 绩效考评及反馈阶段•根据评估结果,层层归纳、比较和评议,确定员工的最终绩效评级。

•对评估结果进行反馈,与员工共同探讨改进方式,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2.4 奖惩和激励措施•对高绩效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进一步激发积极性。

•对低绩效员工进行惩罚和辅导,促使其改进。

3. 绩效考核管理的注意事项3.1 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应公开透明,让员工充分了解考核机制。

•考评过程要公平公正,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评判结果。

3.2 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员工反馈,明确优点和不足之处,并提供改进建议。

•反馈应为双向交流,帮助员工理解和认同评价结果。

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的晋升、奖惩、培训等提供依据。

第二条原则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透明,结果客观。

第三条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四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员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为主要考核依据。

第五条考核等级及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优秀: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超出岗位要求。

合格:表现良好,达到岗位要求。

基本合格:表现一般,基本达到岗位要求,但有待提高。

不合格:表现差,未达到岗位要求。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动员在年度考核开始前,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考核目的、内容、标准和程序。

第七条个人总结员工需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第八条组织测评通过民主测评和上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

第九条确定考核结果根据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和上级评定的结果,确定员工的考核等级。

第十条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一条总结表彰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考核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考核机构设置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办法的修订本办法由公司管理层负责修订,经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目标和原则,以及薪酬管理办法的框架和具体措施。

二、绩效考核目标与原则1.目标: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整体平衡,并促进企业长期发展。

2.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应当公平、公正,依据事先确定的评价指标和绩效标准进行评估。

–综合考虑原则:绩效考核旨在综合评估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不仅关注企业财务数据,还要考虑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激励导向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应当与员工薪酬挂钩,激励优秀员工,推动企业整体绩效提升。

三、薪酬管理框架1.设立分层次薪酬体系: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应当根据不同职级、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薪酬水平,实行差异化管理。

2.强调绩效导向:绩效是薪酬管理的核心,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员工的薪酬水平。

优秀员工将获得更高的薪酬激励,以刺激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3.确立合理的薪酬结构:薪酬结构应当合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

工资水平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同时考虑到员工的工作负荷和市场薪酬水平。

4.建立薪酬调整机制:薪酬调整应当与绩效评估结合,根据企业整体绩效和个人贡献度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薪酬的公平合理性和激励效果。

四、具体措施1.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标准,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确定,定期评估绩效。

2.把绩效评估结果与薪酬挂钩,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3.动态调整薪酬结构,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变化进行合理调整,确保薪酬水平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4.加强薪酬管理的透明度,向员工公示薪酬制度和薪酬发放政策,增强员工对薪酬制度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5.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薪酬管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薪酬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考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十六章: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与应用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将考核对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级。
第三十八条考核结果的应用应遵循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对表现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约谈、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绩效考核监督与问责
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内容见上文)
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内容见上文)
第九章:特殊情形处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在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情形影响绩效考核时,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经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在特殊情况下调整绩效考核的,应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对员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三)分类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五)动态监控与定期评估相结合。
第二章:绩效考核目标与指标
第四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主要包括:
(一)经济效益目标;
(二)社会效益目标;
(三)企业内部管理目标;
(四)企业创新能力目标;
(五)企业党建工作目标。
第五条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指标分为以下几类:
第七章:绩效考核的调整与优化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内部管理需要及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和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企业在进行绩效考核调整时,应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确保调整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企业应定期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估,确保其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提高考核的针对性。
第八章: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
第五章:绩效考核监督与问责

国有企业考核方案

国有企业考核方案

国有企业考核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的市场化考核机制,有效评价工作业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确保公司合规经营与健康发展,根据监管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境外子公司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其内部绩效考核机制。

第三条考核原则(一)风控合规为本,树立并坚守“严控风险、全员合规”的理念,将风险合规管理贯穿考核始终。

(二)坚持市场化导向,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工作业绩紧密挂钩,做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三)兼顾全面考核,考核内容涵盖党建工作考核、经营业绩、工作业绩、专项工作;各部门、子公司应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责任逐级落实。

(四)严格成本控制,原则上按“谁受益、谁承担”实行全成本考核,对成本费用进行总量控制。

(五)强化激励约束,按照考核制度兑现绩效薪酬,落实递延发放等相关制度。

第四条绩效考核包括经营业绩考核、专项考核、综合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

经营业绩考核适用于各业务部门、子公司,主要考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用于计算其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基数。

专项考核适用于全体部门、子公司,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国资监管部门要求,考核相关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并全面应用于经营业绩考核与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适用于全体部门、子公司及全体人员,主要考核全年整体工作业绩,并结合经营业绩与专项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级,为绩效薪酬分配、评先争优、职衔调整、干部调整等提供依据。

第五条公司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党委会履行相关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公司绩效考核有关制度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议公司绩效考核有关制度及其修订方案;(二)审议各部门、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及调整有关事项;(三)审议各部门、子公司内部经营业绩考核及分配办法;(四)审议专项考核方案;(五)审议部门、中干综合考核结果;(六)审议各部门、子公司绩效薪酬总额;(七)审议单项奖励;(八)审议特殊考核事项。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考 核信息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07
总结与展望
总结本次考核工作成果
考核体系完善
通过本次考核,发现并完善了考核体 系中的不足之处,提高了考核的公正
性和准确性。
考核方法创新
采用了多种考核方法,包括定量考核 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现场考核和资料 考核相结合等,提高了考核的科学性
况,确保企业稳健运营。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03
考核企业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
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
02
引言
考核目的和背景
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对国有企业进行全面、客观、公 正的评价,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考核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 作用愈发重要,需要通过考核办法来引导和规范企业发 展。
宽严相济,激励约束并重
1 2 3
考核标准明确
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和流程,确保考核的公正、 公开和公平,避免出现主观臆断和随意操作。
奖惩适度
根据员工的考核表现和实际情况,给予适度的奖 励和处罚,既要激励先进,又要鞭策后进,避免 出现过度奖惩的情况。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在考核办法中既要体现激励措施,又要明确约束 条件,使员工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遵守 企业规定和职业道德。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 考核方法与程序 • 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 • 持续改进与优化建议 • 总结与展望
01
经济效益考核
01 利润总额
考核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反映企业盈利能力。
02 净资产收益率
考核企业运用自有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反映资 本运营效率。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

国有企业考核办法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管理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能和竞争力,确保其发展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需要,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考核办法来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考核的目的、原则与具体办法进行探讨。

一、考核目的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考核来评估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绩效表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推动企业不断提高效益和竞争力。

2. 提升国有企业的服务水平。

通过考核来评估国有企业的服务质量和能力,引导企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3. 加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通过考核来评估国有企业的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和员工福利等方面的表现,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二、考核原则在对国有企业进行考核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不仅要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益,还需要考虑其对社会和环境的贡献,以保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 公平公正、量化评价。

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科学的评价指标和方法,使考核结果客观可比、公开透明。

3. 激励和约束并重。

考核结果应既能激励企业积极向上,又能对企业进行必要的约束,促使其改进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具体考核办法国有企业的考核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效益考核。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企业的盈利能力、资产利用效率、成本控制水平等。

2. 服务质量考核。

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情况等指标评估企业的服务质量,包括产品质量、交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

3. 安全生产考核。

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防控措施等方面,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环境保护考核。

评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处理情况,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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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县属国有企业
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加强规范国有企业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黄龙县2016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属国有企业(县城投公司,旅投公司、林投公司、水投公司、干果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县属国有企业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企业的经营业绩和企业管理,还包括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四条黄龙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考核工作,各国有企业配合,履行下列职责:
(一)签订目标责任书和下达目标任务书。

(二)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实施办法。

(三)督促检查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组织和实施考核工作。

(五)召开考核总结会议通报考核结果。

第五条企业考核工作坚持科学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目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

第二章指标体系
第六条考核指标体系由各企业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自身发展需要,提供基础指标和目标任务,经县级分管领导审定后确定,由县国资中心下达目标任务书。

第七条年度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

按照企业分类和行业特点,对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

通过基本指标、分类指标的设置,对企业的经营、效益、资产、债务进行考核。

主要以加大融资力度、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兼顾。

基本指标: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分类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成本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社会评价以及根据企业特点在目标责任书中具体制定两个以上指标。

考核指标和权重比例根据企业情况而设置,最终以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八条年度企业管理的考核。

对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提质增效、法律风险防范、信访维稳等进行考核。

具体内容在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第三章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县属企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分为日常管理考核和年终考核。

日常管理考核主要依据企业日常内部建设、财务管理及定期不定期检查情况确定。

年终考核按照自查总结、民主测评、数据汇总和结果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自查总结工作由考核企业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进行,主要包括指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企业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召开考核评价大会,按照规定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听取考核企业年度工作报告。

(二)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法核实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反映突出的问题;
(三)对考核企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绩分析和综合研判,集体讨论评定考核得分,作出基本评价,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县国资中心汇总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第四章分值权重和等次确定
第十三条企业考核实行基础分百分制。

日常管理(含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占30%,经营业绩占60%,民主测评占10%。

第十四条企业年度目标考核等次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按照下列规定评定:
优秀等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班子民主测评“好”得票占70%以上,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20%。

良好等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班子民主测评“好”和“较好”得票率超过70%的;
一般等次:完成经营业绩基本指标,综合考核及民主测评得分较低;
较差等次:综合考核得分低于70分,或在其他方面被相关部门一票否决。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对优秀企业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作为企业负责人提拔任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如实汇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接受群众评议,不得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企业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企业负责人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八条考核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考核工作纪律,执行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情况;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九条建立考核举报制度,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考核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查处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考核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对企业员工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县国资中心。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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