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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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

体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成房发[2005]160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5.12.30

【实施日期】200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调整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的通知

(成房发[2005]160号)

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市房屋产权监理处、房地产交易中心、经营管理处:

为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成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精神,成都市于今年5月制定了《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具体标准》(成房发[2005]58号),并报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确认,自200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国家关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定期公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原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后已报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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