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图
证监会关于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证监会关于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就《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借鉴境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编100033。
4.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8日。
中国证监会2021年10月29日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
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制下股票发行阶段信息披露的主要载体,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是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以来,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篇幅冗长、针对性不足、合规性信息过多、投资决策作用偏弱、语言不够简明等问题,不仅降低了招股说明书的可读性,加大了投资者甄别和利用有效信息的难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各方对注册制改革的认知和评价,影响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的解读与应用
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的解读与应用作者:吴瑶张珊珊来源:《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2021年第12期在“双碳”目标下,无论是传统的工业、制造业,还是银行、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均需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转型行动,因此都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
温室气体减排将逐渐降低对化石燃料和碳资产的依赖,并取而代之以清洁能源和技能技术的成本支出。
一方面,对于目前高度依赖化石能源的企业而言,其短期内将面临生产成本的巨大变化,并因此对其财务造成实际影响。
另一方面,对于处于低碳转型的行业和企业而言,转型过程中的机遇与风险也可能对行业和企业运营产生巨大影响,为了确保转型过程的平稳过渡,气候变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亦不容小觑。
什么是TCFD框架?随着气候变化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行业和企业层面受到的财务影响开始得到国际普遍关注。
为提升市场及社会对气候变化潜在财务影响的理解,满足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对气候相关的决策和风险信息披露的需求,2015年12月,由G20成員国组成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设立了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017年6月,工作小组发布了第一份正式报告,即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TCFD),并于此后每年发布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目前TCFD是全球影响力最大、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其不仅能促进G20成员国间的制度一致性,并且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提供一个共同架构。
金融机构和企业面临的气候风险、气候机遇及其对财务信息的影响,是TCFD指南关注的焦点。
工作小组将气候相关风险划分为实体风险和转型风险两大类别:实体风险,即与气候变化的实体影响相关的风险,主要源自急性气候事件与长期性气候模式转变;转型风险,即与低碳经济转型相关的风险,主要指社会在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为了缓解和适应长期气候变化所面临的政策和法规、技术和市场相关风险的总和,以及由此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不同程度的财务和声誉风险。
监事会会议工作流程图
监事会会议工作流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我司相关制度,对监事会会议工作流程归纳如下:一、监事会会议类型1、定期会议(例行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我司监事会近几年召开会议情况见附件);2、临时会议:存在以下情形时,监事会应当在10日召开临时会议:(1)监事提议召开时;(2)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恶劣影响时;(4)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5)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6)其他情形。
监事会定期会议的决议与临时会议的决议均属监事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注明: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名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主要包括:提议监事的、提议的理由、提案、提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
收到提议2日,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二、会议召集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通知1、监事会办公室提前2天将书面会议通知提交给全体监事和有关列席人员,同时准备好会议的相关材料(如签到表、表决票、会议材料等);2、通知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会议提案、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提议人及提议)、会议材料、监事应亲自出席或委托其它监事代为出席的要求、会务联系人等。
四、议事方式1、每次监事会会议应由全体监事的2/3 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必要时,可邀请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2、监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的,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容主要包括:本人不能出席的原因、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双方签名等),不出席又无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的则视为弃权;3、开会时,首先由召集人、主持人说明召集的原因及会议所通知的事项(提案)等,介绍完基本情况后逐一提请与会监事就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同时发表自己的明确意见。
证券法结课论文
浅析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摘要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是证券市场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上市公司收购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行为和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程序、购时所伴随的风险以及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证券法;公司收购;规则;程序一、我国上市公司收购制度上市公司收购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目标公司。
上市公司收购,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主要有以下几种:1) 按照收购是否构成法律义务,分为自愿收购与强制收购。
2) 按照收购方式,分为要约收购、协议收购、集中竞价收购。
3) 按照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是否合作,分为敌意收购和友好收购。
4) 按照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比例和数量,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部收购。
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收购采取的是鼓励政策,而不是抑制政策;其立法的政策目的,是通过鼓励收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原则有:(一)目标公司股东平等原则目标公司股东平等原则是公司法中股东平等原则的体现。
它包括两方面:1.目标公司股东有平等参与收购的权利,即“全体持有规则”与“按比例接纳规则。
”2.目标公司股东有权获得平等的收购条件,即“最好价格规则”。
(二)充分披露原则充分披露原则又称透明原则,即与收购有关的重要信息均应充分披露,使面临收购的目标公司股东能够自行做出有根据的决定。
主要有:1.大股东持股信息披露。
2.收购人应将收购意图、收购要约以及与收购有关的信息予以充分的披露。
3.目标公司管理部门要对要约收购发表意见以供股东参考,目标公司管理部门还应披露存在的利益冲突。
(三)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原则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收购慢走规则中。
(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强制收购要约;二是强制购买剩余股票。
雅戈尔ESG_信息披露及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
【摘要】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背景下,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纺织服装行业作为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有效的ESG信息披露能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
文章以雅戈尔为研究案例,选取雅戈尔2018—2022年的相关数据,分析其ESG信息披露现状,研究雅戈尔ESG表现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据此为同行业相关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提供建议。
【关键词】ESG;信息披露;企业绩效;雅戈尔【中图分类号】F832.51;F270;F271一、引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ESG是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相结合的信息披露和评价体系,引领企业超越利润最大化的短期目标,进而追求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的长期可持续性目标[1],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成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
多数文献研究表明,ESG实践与企业绩效之间为正相关关系。
王琳璘等(2022)[2]研究发现,企业ESG表现越好,企业价值越高。
李井林等(2021)[3]研究发现,企业ESG表现及其三个维度均能显著提升企业绩效,企业创新在企业ESG表现与企业绩效关系中存在中介效应。
张琳和赵海涛(2019)[4]研究认为,上市公司的ESG表现与企业价值正相关,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通过不断完善ESG信息披露,能够更加显著地提升企业价值。
本文以我国纺织服装业龙头企业雅戈尔为例,分析该公司ESG 信息披露情况,及其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旨在为同类企业实施ESG提供经验借鉴。
二、雅戈尔ESG评级表现与信息披露雅戈尔公司于1979年在浙江省宁波市创建,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600177)。
通过多年发展,雅戈尔已成为综合性国际化企业集团,下设时尚、房地产、投资、国贸四大产业,其中时尚板块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营业收入51%,为公司带来稳定效益。
雅戈尔通过“全品类、全场景、全龄段、全方位、全渠道”五全布局升级品牌运营,从而打造代表“中国品质”的民族品牌。
基于材料流动的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与评价
基于材料流动的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与评价作者:甄国红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3期一、材料流动成本核算的基本原理(一)材料流动成本核算产生的背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环境成本会计研究方兴未艾,并以不同的形式在企业实践中得到应用。
除了传统的以环境为导向的成本核算系统外,其他的成本核算方法也大量涌现,如作业成本法、预算成本法、物流成本法等,但这些方法多是对原有成本核算方法的补充和改进,并不能从整体上完全替代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因此在企业环境管理实践中,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也成为争议的对象。
与此同时,人们开始意识到必须将降低环境压力的战略与企业利益结合起来,才能使环境战略得到认可并产生持续影响。
研究人员发现环境保护成本计算本身并不能为发现生态效率潜力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而要构建科学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还需与成本产生的动因联系起来。
而经过深入探讨,发现材料和能源流转形成了企业成本的最大部分,约占总成本的56%。
同时,根据对企业内部流程的实际形态调查,发现废弃物的数量尤其多。
因此,材料和能源消耗、浪费是企业环境污染产生的直接动因,并导致了环境成本数额的大量增加。
如果能够削减废弃物的数量,就可以同时达到削减环境负荷和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故而可在企业材料和能源流转中寻找减轻环境压力和提高经济效率的联系,构建以材料、能源流动为导向的环境成本核算方法,即一种新的环境成本核算思路一材料流动成本会计。
本文从材料(本文的材料指企业消耗的全部物质、能源等,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原料、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等,也包括各种能源,即物理学上存在的物质全部都属于材料的范畴)流动成本会计角度,对企业环境成本进行全新阐释,构建以材料流动为导向的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方式,旨在对我国企业环境成本管理实践提供借鉴。
(二)材料流动成本核算的基本思想流转成本会计是以流量管理为基础的新会计核算方法。
所谓流量管理是指以效率为目标导向对产品生产全过程中的材料流和能源流进行重新组织和构建。
股权交易所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挂牌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挂牌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石家庄股权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仅规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最低标准。
挂牌公司可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三条挂牌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条推荐机构会员负责指导和持续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本所对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的情况、信息披露活动及挂牌公司行为进行监管。
第六条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在本所指定网站发布,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的披露时间。
第七条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规则的具体规定有疑问的,应向本所咨询。
第八条挂牌公司披露的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的董事签字或盖章确认。
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挂牌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未设董事会秘书的,挂牌公司应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挂牌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第十条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份转让价格。
一旦出现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份转让价格异常波动,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采取措施,报告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并立即公告。
第十一条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配合挂牌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证上(2018)556号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1988年1月实施 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 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 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 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 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 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 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 2018年4月第九次修订 2018年6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一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10)第四章保荐人 (13)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6)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6)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第六章定期报告 (23)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1)第十章关联交易 (36)—1—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8)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第六节回购股份 (48)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2)第九节股权激励 (53)第十节破产 (54)第十一节其他 (58)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1)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第一节一般规定 (64)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4)第一节暂停上市 (74)第二节恢复上市 (77)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5)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第五节重新上市 (99)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1)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2)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2)第十八章释义 (104)第十九章附则 (108)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8)—2—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史上最完整的企业并购及操作流程(含流程图)
来源:投资并购风险管理,转自洞见资本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应该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其一般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1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
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
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
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
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
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件之中,因此,并购律师不仅要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一般性的法律,还要熟悉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涉外因素的并购特别法规。
(关于这些法规的名称,可以参看本文的注释)除了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以外,还应该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税务政策等方面的法规。
调查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
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
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具体而言,以下事项须重点调查: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
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
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布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编制行为,现公布《公布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布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布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新股招股说明书》、《公布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同时废止。
二OO六年五月八日公布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公布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公布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行为,爱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治理方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发行人编制配股说明书、增发招股意向书、增发招股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应当符合本准则的要求。
第三条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使用通俗易明白的事实描述性语言,并采纳表格或其他较为直观的方式披露公司及其产品、财务等情形;(二)引用的资料应注明来源,事实依据应充分、客观;(三)引用的数字应采纳阿拉伯数字,有关金额的资料除专门说明之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四)发行人可编制募集说明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在对中外文本的明白得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五)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编制必须忠实于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内容,不得显现与全文相矛盾之处。
第四条在不阻碍信息披露的完整并保证阅读方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采纳相互引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关于曾在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信息,如事实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可采纳索引的方法进行披露,以免重复。
第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刊登的募集说明书摘要最小字号为标准小5号字,最小行距为0.35毫米。
量子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1年4月) 2011-04-20
江门量子高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江门量子高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或未勤勉尽责,导致报出的年报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它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差错是指报出的年报信息中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使用这些信息将导致或已经导致公司年报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出现重大遗漏的。
第五条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任与过错相适应;处罚与教育改正相结合;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二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第六条因下列行为造成报出的年报信息中出现重大差错,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3.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4.其他未勤勉尽责行为。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范本
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范本目录1. 内容描述 (3)2. 会计账户结构和分类 (4)2.1 账户分类 (6)2.2 账户结构 (7)2.3 会计科目表 (8)3. 会计处理流程 (9)3.1 凭证编制 (10)3.2 审核与审批 (10)3.3 记账规则 (12)3.4 期末结账 (13)4. 审计与内部监督 (15)4.1 审计流程 (16)4.2 内部监督机制 (16)4.3 异常情况管理 (17)5. 报告与披露 (20)5.1 财务报表编制 (21)5.2 报表披露要求 (23)5.3 报告异常与错误处理 (23)6. 资产管理 (24)6.1 资产购买流程 (25)6.2 资产折旧与摊销 (26)6.3 资产处置与报废 (28)7. 负债管理 (29)7.1 债务筹集机制 (30)7.2 还款计划与违约处理 (31)7.3 负债减免与重组 (32)8. 成本费用控制 (34)8.1 成本分配原则 (35)8.2 费用预算与控制 (37)8.3 成本与费用结转 (37)9. 税务管理与规划 (38)9.1 税务合规与申报规定 (39)9.2 税务筹划策略 (41)9.3 税款预缴与结算 (42)10. 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 (43)10.1 财务分析方法 (45)10.2 决策支持系统 (46)10.3 风险评估与预警 (47)1. 内容描述本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范本用于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明确会计制度的范围、目标、内容和职责等,方便企业进行备案和管理。
本范本内容涵盖了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全流程,包括:基本原则:阐述财务会计工作的理念和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客观、完整、准确。
会计核算:详细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的会计核算流程及方法。
会计凭证:规定会计凭证的类型、格式、内容等,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会计账簿:描述企业的各项会计账簿的内容和使用方式,保证会计信息的系统性和关联性。
01上市辅导培训上市流程及公司治理1
公司治理—制度安排
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Myer)在他的《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 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他的投资者的一种组 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执行经理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公司治理的需求 随市场经济中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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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 ,莫如 树木; 终身之 计,莫 如树人 。202 1年7月 上午9 时17分 21.7.1 209:1 7July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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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更 重要。 因为解 决问题 也许仅 是一个 数学上 或实验 上的技 能而已 ,而提 出新的 问题, 却需要 有创造 性的想 像力, 而且标 志着科 学的真 正进步 。202 1年7月 12日 星期一9 时17分 54秒0 9:17:5 412
股份有限公司从本质上讲只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而 已。由于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能在50人以下,这 就限制了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克服了这种 弊端,将整个公司的注册资本分解为小面值的股票,可以吸引 数目众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小型投资者。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 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 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 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国内学者吴敬琏教授认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 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 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 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和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 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和流程图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第一节概念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二节区别1.发行主体。
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
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
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但在我国的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
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
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4.管制程序。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
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
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
5.市场功能。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力量。
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图
一、转让方内部决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置、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情况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对所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决议。
二、标的企业内部决策标的企业根据?公司章程?通过内部决议,同意转让方进行标的产权转让。
可同时通过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置权的决议。
涉及职工安置的,要通过职工大会决议。
三、制定转让方案标的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或单独制定?转让方案?或包括?可行性报告?。
?转让方案?应包括:〔一〕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根本情况;〔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四〕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四、标的企业主管部门审批标的企业将产权转让事宜上报其所属行业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
同时可能涉及财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
五、国资管理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
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清产核资见?清产核资流程?七、资产评估见?资产评估流程?八、挂牌交易见?北京产权交易所流程?九、签订转让协议十、审批备案十一、产权登记十二、工商变更十三、信息披露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第36卷㊀第2期2021年6月邢台学院学报JO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Vol.36,No.2Jun.2021[收稿日期]2020-09-17[作者简介]王㊀娟(1984-),女,河北邢台人,讲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经济管理.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王㊀娟,刘昭阳(邢台学院会计学院,河北邢台㊀054001)摘㊀要:随着社会进步,企业的社会责任逐渐成为除利润外又一重要的管理目标和业绩评价指标,以企业相关者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社会责任观将企业前瞻性与现实性结合在一起,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有重要意义㊂研究发现:目前,在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少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㊁企业缺乏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意识㊁缺少第三方认证机构审验规范等问题㊂因此,应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准则㊁完善披露机制以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意识㊁建立第三方强制审验规范等,以期提高我国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㊂关键词:信息披露;社会责任;食品业上市公司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2-4658(2021)02-0086-06㊀㊀一、食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概述(一)食品业社会责任我国食品业上市公司主要为工业企业,即食品工业㊂根据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的分类目录和证监会2012年的行业分类中对于 食品工业 的有关界定, 食品工业主要是指以农副产品为原料,通过加工或发酵的方法制造食品的工业生产部门㊂ 其原料主要是农㊁林㊁牧㊁渔及副业部门生产的初级产品㊂食品工业包括四大行业,即农副食品加工业(C13)㊁食品制造业(C14)㊁酒㊁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㊁烟草制品业(C16)㊂企业社会责任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再把追逐利润作为企业发展的唯一目标,还需要考虑企业对消费者㊁环境㊁社会等的贡献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企业的社会责任逐渐被人们关注㊂学术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两种相反的观点,即股东利益最大化与股东费用观㊂股东利益最大化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有积极影响,会增加支持企业运营的意愿,因而促进股东利益最大化实现;而股东费用观则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是企业股东在买单,因而是有损于股东利益的㊂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上市公司的经营数据与社会责任活动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整合不同相关者利益,会提高他们长期的盈利能力和效率,最终会提高股东的整体利益和企业价值㊂(二)信息披露公司信息披露是以某种特殊形式(一般表现为发布公告书或定期报告)将公司信息向大众公布的公司行为㊂企业信息披露按照是否自愿可以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㊂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用来指代公司在为应对一般公众对公司行使监督权而制定的社会责任报表中表露企业社会责任的推行情况以及相应的财务变化等㊂信息的披露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形式,对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发展和企业行为㊁防止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纠正有重要的意义㊂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了企业不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企业战略目标的最高标准,而是要体现对人的价值的关注,强调对环境㊁消费者㊁对社会的贡献等㊂因此,企业按时按质的披露其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是企业发展的外在需要和内在需求㊂参照他人理论并考虑到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第2期王㊀娟,等: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87㊀本文选用: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㊁职工权益保护㊁供应商权益㊁客户及消费者权益保护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㊁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㊁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及改善措施㊁产品安全生产内容㊁公司存在的不足等九个指标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㊂二、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一)食品业上市公司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本文研究的样本中企业独立社会责任报告基本信息的统计来自国泰安CSMAR数据库,对象全部来源于上㊁深交所的A股食品上市公司㊂为了保证分析结果的可行性,在选择研究样本的过程中,剔除ST的上市公司,剩下了133家㊂其中,在2019年发布了‘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共56家㊂为了保证统计数据能更直观地表现企业行为,本文将样本选择限制在‘2019中国最受消费者信赖食品行业百强榜“中的各大企业范围内,共有25家,其中有4家企业(600191华资实业㊁002626金达威㊁600779水井坊㊁603198迎驾贡酒)在国泰安㊁巨潮资讯等数据库和该企业官网上都未检索到相关社会责任报告原文,最终只选取21家企业作为样本(见表1)㊂表1㊀21家样本企业基本信息股票代码企业名称股票代码企业名称000876新希望600887伊利股份000895双汇发展000568泸州老窖002557洽洽食品000596古井贡酒002702海欣食品000729燕京啤酒600962国投中鲁000858五粮液600737中粮糖业000860顺鑫农业600809山西汾酒000869张裕A 600298安琪酵母002304洋河股份600597光明乳业600873梅花生物600872中炬高新000019深粮控股600882妙可蓝多㊀㊀∗资料来源:国泰安CSMAR数据库(二)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析1.指标披露一般食品企业主要是通过各种报告来向社会公布公司运行情况和企业的各方面信息,企业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阅读社会责任报告来了解企业信息[2]㊂根据相关利益者理论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理论模型框架,选取的21家企业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发现企业披露的指标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表2㊀各披露内容板块的企业数目披露内容板块企业数量股东权益保护21债权人权益保护16职工权益保护21供应商权益18客户㊁消费者权益保护20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1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21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及改善措施13产品安全内容19公司存在的不足3㊀㊀∗根据国泰安CSMAR数据库数据整理如表2,21家公司中,股东权益保护㊁职工权益保护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㊁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四个方面指标所有企业都有披露,还有20家企业披露了客户㊁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内容,有18家企业披露了供应商权益方面内容,有16家企业披露了债权人权益保护,可以看出企业相当重视与利益相关人之间的沟通,重视企业自身发展和外部发展环境,在债权人权益保护问题上似有不足;有19家公司对产品安全内容方面进行了披露,披露企业数占总数比超过90%,但本研究在样本选取上,择优选取了老百姓最为满意的企业,也即标杆性企业,它们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有13家企业对社会责任制度建设及改善措施方面进行了披露,只有三家企业披露了公司存88㊀邢台学院学报第36卷在的不足,说明近半企业缺乏对自身不足的认识㊂从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来看,部分企业有选择性披露㊁避重就轻的嫌疑㊂例如,海欣食品(002702)用大篇幅描述了社会责任履行情况㊁职工权益保护㊁供应商权益等内容,而未提及关于产品安全方面信息㊂2.编制依据分析近几年来,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和引导㊂如上交所发布的‘公司推行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指引“㊁2018年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等㊂而制定统一的㊁行业适用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规范是完善食品行业安全管理的必要条件㊂表3㊀2018年度24家企业的编制依据编制依据报告数量公司法㊁证券法2上㊁深交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15中国工业企业及工业协会责任指南2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9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指南9未说明编制标准2㊀㊀∗根据巨潮咨询网中社会责任报告整理如表3可以看出,大部分企业都是以多个编制指引为标准,从而得出的报告总数量要大于21家㊂有9家企业以国际倡议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指南“为编制依据,分别是新希望㊁光明乳业㊁伊利股份㊁燕京啤酒㊁五粮液㊁顺鑫农业㊁洋河股份㊁国投中鲁和深粮控股,从他们的社会责任报告看,内容是较为全面的,特别是伊利股份和五粮液;被大部分企业广泛选用作为编制依据的上㊁深交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编制指引过于简单,没有规范披露的具体内容;还有2家企业连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依据也未明确说明,究其原因,皆因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规范㊂3.审验情况分析表4㊀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审验情况经审验未审验审验占比(%)0100㊀㊀∗资料来源:2018年度国泰安CSMAR数据库目前国内并没有强制性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的政策,而是由企业自愿审验,社会上应用较为广泛的是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级标准“㊂众所周知,一个良好的第三方质量保证机制的作用非常大,能够提高社会责任报告的可信任程度,缓和报告制定企业与报告读者之间的矛盾,提升报告的有用性和权威性㊂如表4,在2018年度21家企业披露的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的社会责任报告为0,没有审验的高达100%,检索2006 2018年所有A股上市的食品企业,只有2011年青岛啤酒(600600)㊁2012年泸州老窖(000568)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这个现象深刻的反映出整个食品行业都没有第三方审验的意识㊂缺少第三方机构审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由食品企业自行发布,会降低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报告的使用者无法判断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全面㊁真实㊂(三)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形式分析1.披露结构分析表5㊀2016 2018年社会责任报告结构比较年份201620172018有目录9812有案例669有图表71214有高管签字447㊀㊀∗根据2018年度巨潮咨询网数据整理如表5可知,从2016 2018年一共披露的63份社会责任报告里发现,只有29份是具有目录的;生动详实的案例会增加报告的可理解性和参考价值[3],从表中可以看到有案例的社会责任报告占比较小;高管签字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视程度和企业对报告质量的把控,但是,就调查数据显示:有高管签字的社会责任报告三第2期王㊀娟,等: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89㊀年内仅有15份,大部分报告的落款处仅是公司名称,甚至部分报告没有落款㊂由此可见,部分食品企业并不重视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程序也不规范㊂报告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是指读者能够轻易理解并接受报告制定者想要表达的内容㊂可读性的报告应该具有的特征是:内容结构清晰明了,阐述问题条理分明㊁简洁;语言流畅且干净利落,数据通俗易懂且不艰深晦涩;能通过流程图㊁数据表㊁图片等多种表达方式来表现,使之更加直观;能对术语㊁缩略词等专业词汇做出精准简洁的解释;能够制作良好的排版设计以方便读者的阅读㊂根据统计的结果看,从2018年度的社会责任报告来看,只有伊利股份㊁光明乳业㊁五粮液和深粮控股四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目录㊁案例㊁图表和高管签字等项目比较齐全,海欣食品㊁洽洽食品㊁泸州老窖㊁梅花生物和张裕这五家企业只有文字说明,没有任何图表㊁表格,报告形式简陋,可参考信息价值不高㊂2.篇幅分析表6㊀2018年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页数占比情况页数10页以下11-20页21-30页30页以上企业数量44310披露页数占比(%)19.0519.0514.2947.62㊀㊀∗根据巨潮咨询网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整理目前,上市公司只是对独立报告的指标篇幅和定量数据运用比例进行表面化判断,并没有明确的量化衡量标准㊂从表6披露的篇幅上可以看到,21家企业中:有1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在30页以上,占比47.62%;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在21-30页的有3家,占比14.29%;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在11-20页的有4家,占比19.05%;社会责任报告篇幅在10页以下的有4家,占比19.05%㊂一般来说,篇幅越长则该报告的内容也相应的会更加全面具体,一份10页以下的报告与一份30页以上的报告相比信息含量是存在明显差别的㊂另外,泸州老窖(000568)㊁海欣食品(002702)㊁张裕A(000869)㊁梅花生物(600873)虽然是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但它们的报告篇幅却在10页以下,只概括地说明了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披露过于形式化,内容空乏㊂三㊁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缺少统一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现行政策对社会责任信息无强制性披露要求,我国食品行业也没有独立的披露准则,由此导致食品企业在披露形式和披露内容方面良莠不齐,没有统一的标准,造成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普遍不高㊂此前,北理工社会责任研究所社会责任研究中心㊁中国食品报社联合发布了‘2019中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该报告从七个方面综合评价了中国众多食品企业在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存在的优点和不足,对其在信息披露诸多问题上开展了诚恳㊁科学的研究和评价㊂然而没有强制力和规范统一的披露规范,不能让企业正视自身披露问题,不能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现状[4]㊂(二)企业缺乏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意识我国企业主动披露意识不足,披露率较低㊂2018年我国食品企业总数为40793家,大中型食品工业企业总数为3690家,但从国泰安数据库中检索出的数据来看,2018年我国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只有56家,其中,披露食品安全方面信息的企业仅35家㊂从本文样本来看,21家企业中有19家披露了安全生产内容,但具体分析责任报告原文,部分企业食品安全生产方面披露质量低,选择性㊁过滤性披露现象严重㊂如深粮控股(000019)在安全生产内容部分(P42)只表述了该企业在2018年度没有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在 品为优,提供放心产品 内容部分(P46),其书写更像是广告词,而非应有的专业披露信息,90㊀邢台学院学报第36卷缺少信息参考价值㊂食品行业披露食品安全方面信息是十分必要的㊂食品安全问题是消费者最关切的问题,而信息披露的质量影响消费者对食品企业的信心,从企业角度来看,主动披露食品安全方面信息显得非常必要㊂(三)信息披露缺少第三方认证机构审验规范根据本研究样本:21家食品企业都没有第三方审验,若扩大样本范围,检索2006 2018年A 股上市的所有食品企业,只有2011年青岛啤酒(600600)㊁2012年泸州老窖(000568)经过第三方机构审验,其中青岛啤酒接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CCAI)的审验㊁泸州老窖接受了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的审验㊂若无第三方机构审验,社会责任报告的真实性㊁客观性和准确性就难以保证㊂虽然并不能简单认为未经第三方机构审验的报告缺乏真实㊁客观和准确性,但其报告的质量却必然得不到确认,难以取信消费者㊂与其他成熟的市场相比,美国食品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比例高达91%㊂四㊁完善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对策(一)制定统一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制订行业适用的㊁统一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准则刻不容缓㊂针对信息披露准则的內容:第一,要确立信息披露的总体目标,统一信息披露的方式和统一引用的编制依据,其中应当包括内容目录㊁管理者签名㊁具体实例㊁数据图表;第二,在披露内容上,明确披露内容有哪些基本的部分组成,强制企业遵照实施,从规章制度上管束企业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相关会计信息披露指标,高标准㊁严要求对待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披露;第三,确立披露信息量化标准,增加具体指标的比率,比如对食品企业,要增加食品安全方面披露比率,设置原材料采购环节㊁生产加工环节㊁流通运输环节㊁零售环节等全过程的信息披露项目㊂在更具体的细分中,将更多关乎老百姓饮食安全的指标披露法定化,比如在原材料采购环节重点披露农药㊁化肥残留量,无污染㊁无公害肥料投资等指标;在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披露添加剂使用量,生产食品合格率,包装材料及方式合格率等指标;在流通运输环节重点披露运输途中食品过期㊁变质比率,生产运输的范围与监控等指标;在零售环节重点披露消费者投诉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食品质量索赔支出等指标㊂可以鼓励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结合新媒体㊁影像资料等技术手段,对关于食品安全的内容进行摄制,多种形式反映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努力,防止单纯文本式表述㊂(二)完善披露机制,加强企业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意识社会责任中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都能够充分表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促进市场发展与人们自由选择的必要条件㊂现阶段,由于政府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的政策过于宽松,一直是以自愿披露为主,强制力不足㊂虽然有多部门发布过一些指导文件,但是对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大多以指导性为目的,强制披露种类少㊁范围窄,使得我国食品企业积极主动披露自身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观意愿较差,出现披露数量少㊁质量低的问题㊂为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披露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意识,逐步建立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有效补充的披露机制㊂一是从政策设置上,国务院或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强制企业进行披露,应当开出‘食品安全重点会计信息披露清单“,对那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点信息,明确要求企业披露㊂同时发挥政府㊁监管单位的政策引导作用和监管作用,以法律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以监管督促企业履行披露义务,从而提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水平;二是从提高自愿披露积极性上,首先,应加强对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通过媒体宣第2期王㊀娟,等:食品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91㊀传㊁课程教育等方式,强调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披露对社会和企业自身的积极影响;其次,可由政府牵头设立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监督企业信息披露责任的履行,定期曝光企业社会责任的披露情况,从而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披露数量和披露质量;最后,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涉及信息广泛,可能需要不同部门的人员共同参与,企业管理层应当做好相关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给予相应重视,努力完善制度体系,积极推动本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工作的进行㊂为了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信息主动披露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意识,逐步建立以强制披露为主,自愿披露为补充的披露机制㊂社会责任中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都能够充分表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促进市场发展与人们自由选择的必要条件㊂现阶段,我国食品企业积极主动披露自身社会责任信息的主观意愿较差,政府在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方面的政策过于宽松,一直是以自愿披露为主,强制力不足㊂虽然有多部门发布过一些指导文件,但是对于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大多以指导性为目的,强制披露种类少㊁范围窄㊂(三)建立第三方强制审验规范目前我国的企业审计多偏向于财务方面,对于社会责任相关内容的审验缺乏独立的机构㊂许多西方国家政府都设立了审批资格齐全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审计机构,政府部门牵头,由政府部门或者民间组织负责具体执行,并对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內容㊁方法㊁审计等问题都做了详细的规定㊂我国可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引入第三方监督㊂第三方监督是具有专业知识的机构,以独立于企业的第三方身份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进行审计与监督;第三方监督机构应该做到机构独立㊁经济独立,以确保其能够以客观㊁公正㊁独立的对企业出具的社会责任报告作出评价㊂参考文献:[1]杜剑,王肇,刘晓燕.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充分性研究[J].贵州财经大学学报,2017(3):60-69.[2]舒雅婷.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3]季凤燕.我国食品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南京:南京邮电大学,2019.[4]郭轲.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19(12):98-99.(责任编辑:倪秀英)(上接第85页)[3]杨路明,张惠恒,许文东.服务主导逻辑下价值共创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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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点与操作流程图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点及其操作流程我国证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是相对于协议收购而言,当收购行为触发一定条件被动收购或者自愿以要约形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形为。
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约要点(一)、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触发条件1、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
2、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的收购人,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该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预定收购完成后所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拟超过的,应当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二)、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价格确定1、挂牌交易股票。
不低于以下两者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收购人买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在提示性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被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
2、未挂牌交易股票。
不低于下列价格中较高者:●在提示性公告日前六个月,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未挂牌交易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被收购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三)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约有效期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十日,不得超过六十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四)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约支付1.收购人以现金进行支付的,应当在做出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履约保证金存放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办理冻结手续。
2.收购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进行支付的,应当在做出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其用以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是根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不在保管围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要约收购要约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