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营改增应税服务税目税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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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改增应税服务税目税率对照表
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一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是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如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服务; 四是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服务; 五是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六是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鉴证和咨询服务。税率设置: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新增税率是按照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则,依据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的。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试点行业
行业名称
行业名称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征收率
原营业税税目
营业税税率
交
通
运
输
业
陆路运输服务
公路运输
11%
3%
公路运输
3%
缆车运输
缆车运输
索道运输
索道运输
其他陆路运输
其他陆路运输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
3%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
3%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
3%
部
分
现
代
服
务
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研发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技术转让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5%
技术咨询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测绘、勘探
5%
信息技术服务
软件服务
6%
其他服务业
5%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其他服务业
信息系统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文化创意服务
设计服务
6%
其他服务业
5%
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
知识产权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广告服务
广告业
5%
会议展览服务
其他文化业
3%
物流辅助服务
航空服务
6%
航空运输
3%
港口码头服务
水路运输
3%
货运客运场站服务陆路运输
3%
打捞救助服务
水路运输
3%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业
5%
代理报关服务
代理业
5%
仓储业
5%
装卸搬运服务
装卸搬运
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17%
金融业-融资租赁
5%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租赁业
5%
鉴证咨询服务
认证服务
6%
其他服务业
5%
鉴证服务
其他服务业
5%
其他服务业
5%
广播影视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务
6%
服务业
3%
广播影视节目发行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
3%
广播影视节目播映服务
文化体育业
3%
注: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