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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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公路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工程维护和改扩建中的作用,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特制定公司《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等公路工程,自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真实、准确、全面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整理立卷归档是指按照规范要求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登记、移交。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北京市路政局负责接收管理国、市干线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廷庆公路分局负责接收管理国、市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工程竣工档案。

第五条北京市路政局公路科技档案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验收、接收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廷庆公路分局公路科技档案管理部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本县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和接收工作。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补充或重做。

第六条根据北京市路政局《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

在建设项目招标时应预留该项工程定额建安费的2%作为公路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待各单位报送合格的公路工程竣工档案后如数退还。

第七条竣工资料管理工作要求

一、项目管理办公室

1、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管理责任制。

2、竣工文件在归档前必须经公司竣工文件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签字,以确保公路工程技术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完整、准确、系统。

3、对责令整改的竣工文件,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其严重程度分别扣除公路工程竣工档案保证金,由工程项目部资料管理人员进行编制,

4、国、市道及新、改、扩建项目在组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当提请市路政局对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工作进行预验收。

二、监理单位

1、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工程资料管理工作培训,使监理人员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资料管理等各项规定,并对经手的二程资料形成质量负责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2、保证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有效,使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与工程进度同步。

3、监理人员对所有经手资料的签字必须工整、清晰,不得草书。

4、监理办公室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结合《公

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初审,初

审合格后方可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请验收。

三、施工单位

1、要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设立专职

资料管理人员。

2、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中心须明确工

程资料的相关责任。

3、资料员必须参加施工全过程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按下列分工收集、整理和归档:

一、公路工程在项目准备阶段和工程交、竣工阶段形成的文

件材料及工程管理性文件材料,由分局项目办相关资料员负责收

集、整理、立卷,交分局或市局档案室归档。

二、公路工程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由表及里各施工单位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由工程监理单位交分局或市局档案室归档。

三、公路工程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

立卷,交分局或市局档案室归档。

四、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文件由分局项目办资料员收集存入项

目管理文件。

五、国道、市道公路新改建工程,应由设计单位提交完整的

工程设计档案交市局档案室归档。

第三章公路工程技术文件材料

收集、编制、归档内容及要求

第九条公路工程文件材料应按照文件材料形成先后顺序或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将整理合格的竣工文件交分局或

市局档案室归档(详见附件《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内

容一览表》)。

第十条公路工程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够全面准确反映工程全部施工实际情况和特征;

二,工程变更或工程洽商内绘制的简图、白图以及用文字叙述的图,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实际变化情况改绘为正式

竣工图;

三、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设计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可以由

竣工图编制单位在设计图上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有符合

杠改或划改要求变更的可在施工图上用红色绘图笔进行修改标

注;

四、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有较大改变或修改后图面混

乱、分辨不清的、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

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有图号和竣工图签章。

五、竣工图章应盖在单项工程竣工图首页和尾页右下角:如

右下角位置有重要文字或图纸资料,应将竣工图章盖在该位置背面

位置。

六、工程变更以及道路纵断竣工图中,工程变更内容数据、

纵断高程线应用红色绘图墨水笔在图上标注出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的原始单据填写不得漏项、无签字。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楚,效果反差良好。文字或表格填写必

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签名要求字迹工

整,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简化字;禁上使用涂改液、

第四章立卷方法及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可根据文件材料数量,组成一卷或若干卷。道路、独立桥梁要分别立卷。制卷一般

采用如下几种形式。

一、、按文件材料性质(如公路工程可分为:工程竣工文件

卷:竣工图卷、质检文件卷等)分别立卷。

二、对工程规模小(如公路大、中修工程)可视竣工文件情

况,按照文件内容、顺序立成一卷至多卷。

三、《公路工程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一览表》中带★

的为市路政局存档部分,必须是原始文件。

四、资料收集排序方法:

1、路基同一层小柱号在上,大桩号在下顺序排;基底处理

芒下,第一层第二层顺序往上排。同一桩号按评定标准实测项目

顺序排,路基汇总资料附在路床评定资料后。

2、路面:面层资料在上,底基层在下。

3、桥梁、涵洞:从上部向下部结构排序。同一结构从小桩

号(编号)向大桩号(编号)排序。

第十三条卷内文件材料以A4幅面为准。每卷厚度为2cm、3cm、4cra、5cm,厚度不得超过6 cm;图纸按297*210mm折迭成风琴式,图标外露。

第十四条文字材料要去掉金属物,照片要清晰:文字与照片内容应相符。光盘、录像带要填写编制说明。

第十五条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组卷完成后,均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装具采用国家标准的科技档案卷盒、公路科技

档案封反、巷内目录及备考表,封底用纸要求结实耐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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