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合集下载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法定手续及质量监督要求2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法定手续及质量监督要求2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法定手续及质量监督要求为规范建筑市场程序,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建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相关规范及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法定程序和质量监督要点,谈一下个人的观点及想法:一、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法定程序(一)工程建设建设前期阶段1、项目选址意见书;2、项目建议书;3、发改立项批复;(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初步勘察、初步设计及批复;(2)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包括初步设计);(3)土地取得(土地预审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立项文件;5、招标投标方面判断一个项目的发包方式是否合法,从以下应几个方面进行判断: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式:(1)招标发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政府采购发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招标规模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1)现行必须招标的规模: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等规定。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达到以上金额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从立项批复文件进行判断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经过立项审批的项目,项目批复文件中都附有招标方案核准表,核查项目是否需要进行招标,应结合经项目批复单位招标方案核准表是否安批复的招标方式组织项目的招标。

(3)应结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进行判断项目是否必须需要招标。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条件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条件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到云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经审查符合要求,发给《云阳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审(核)查意见书》。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须提交的文件、证明及材料(电子档、纸质件各一份)要求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到质监站领取)。

二、设计施工图全套,且有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审查报告。

三、工程地勘报告及审查意见书。

有高切坡、高边坡的,尚须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四、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签定的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对该工程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任命文件和证书原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签定的施工合同(原件)。

六、见证取样人员任命文件(见证人员同建设方或监理单位人员担任)。

七、建委批准签发的施工机构审核表。

八、施工单位对该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任命文件。

九、招标确认书。

(招标办公室签发。

另:1、乡镇自建联建工程无用地许可证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土地同意使用的意见书;2、风貌规划方案审批合格意见。


十、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的任命文件和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十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交质监站审查,复印件留质监站存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一、办理依据.《建筑法》(年月通过,年月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年月建设部令第号)。

二、许可条件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提报材料(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下载地址:;原件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三)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四)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五)设计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七)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合同及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九)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复印件加盖提报单位公章,(一)四份分别单独胶装,(二)(九)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

登陆东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办理程序:(质监站)受理→(质监站)核准意见→(质监站)发件;证件及有效期限:《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个工作日;办理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室;联系电话:(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 1。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一、申报注册机构的资质要求1、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方可申报注册;2、主要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3、拥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工作经验;4、拥有完备的工程质量监督设备和工作场所,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5、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监督责任制度,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6、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未曾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注册流程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机构、人员资质证明、质量监督设备清单等;2、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3、通过评审的机构进行备案注册,颁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证书;4、建设主管部门定期对注册机构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三、监督责任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2、申报注册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3、监督机构应当加强与工程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4、监督机构在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及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5、申报注册机构在监督过程中如有失职渎职行为,将被取消注册资格。

四、制度建设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不断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提高监督机构的管理水平;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监督机构进行资质评估,提高其专业水平;3、加强对注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4、加强对监督机构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5、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保障建设安全。

五、总结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的出台是对工程监督行为的规范,有利于提升监督机构的专业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的提升,减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3、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5、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 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申报工程范围:建筑面积超过300m2(含)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开工前和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向质监机构申报质监手续。

(三)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质监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3)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4) 勘察、设计文件;(5) 其他需要的文件。

(四)监督机构在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报监资料审查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五)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六)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须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6、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7、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告知书
(5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填写清晰,盖所属单位红章,字体、大小不改变且双面打印(不装订),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书(单另装订);
2、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
3、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一份)
4、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文件,人员名单及证书;(各一份)
5、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成立项目机构文件,人员名单及证书(一份);
6、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文件(一份)
7、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一份)
8、项目审查设计图一份(U盘拷贝已审核电子设计图);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不装订);
备注: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红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需要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验收环节高度重视。

按照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拿到施工许可证之前,带着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等资料,到当地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监督机构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

建设方拿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并且拿到质量监督书后,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且在十五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2、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3、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4、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由监督机构发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造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四、建造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八、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九、资格证书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15、建造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一、依据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

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程序:项目法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三十日内以正式文件向区质监站提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抄项目所在盟市质监站,同时必须履行以下程序:(一)项目法人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及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提出质量监督的申请等);2、项目法人组织机构、项目法人资格的审批文件;3、项目法人及其他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备案表;4、项目审批文件;5、项目从业单位的合同文件;6、项目从业单位、人员及设备的证明材料和经项目法人初审后的“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项目法人及从业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和质量管理办法。

(二)盟市质监站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及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对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区质监站。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区质监站自收到质量监督申请资料二十日内出具质量监督通知书。

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

待建设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后,项目法人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开工。

一、关于《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1.新《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重新作了划分,将原《办法》中属于生产工人开支的费用移入人工费中,并按照项目法施工的要求,将原施工管理费分解为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综合为直接费,将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三项费用综合为直接工程费,作为现场项目经理部的基本费用。

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详解在建筑工程领域,质量监督是保障项目安全和品质的重要环节。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⑴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⑵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副本);
⑶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

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44号)规定,“质量与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之一。

质量监督手续是申请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的前置许可,是法定的程序,表明工程项目接受了政府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它不同于协议或合同,没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的标的物等。

协议或合同的签订双方是自愿的,而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是强制的,它体现国家的意识,具有权威性,同时具有综合性,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没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一律不许开工。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时间的规定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时间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重要环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5)施工、监理合同;(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

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

(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

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

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要求
凡本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均应按照“吴建质(2000)第4号”文的规定,依法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
1、办理监督手续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规划许可证、直接发包通知书(正式招投标提供备案表)复印件;
(2)城建档案室联系单(建设局二楼档案室办理) ;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图纸目录的原件(盖有审图中心图章)、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装饰超过50万元需审图)
(4)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5)施工、监理合同;
(6)法律、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如实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并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见附表)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有建设单位的任命书原件。

(2)施工单位:所有人员证书上均加盖红章。

A、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提供双向单位证明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其余五大人员不符,需提供双向单位证明书。

B、当有分包或其他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时,应单独填写。

C、有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D、当有分包的钢结构、消防、幕墙(提供盖有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同时要提供分包合同、资质、人员上岗证。

(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

(3)监理单位:所有人员上岗证必须加盖红章。

A、项目总监应有监理单位的总监任命书原件,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应有单位批准文件。

B、人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符时,必须有资格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提供的迁移证明原件及双方单位证明书。

(4)监理单位:先去质监站办理换证手续,并提供换证收条。

(5)进行见证人员登记,领取见证人员胸卡。

2、网上申报(吴中区建设局网上申报系统)。

4.、质监站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即正式受理监督,发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如有“优质结构”等报忧要求,需在工程开工前提前申报。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08年03月14日
注:1、当有分包、直接发包或专业施工的内容时,这些施工单位的人员情况应单独填写在“附表2”上,要求同“附表1”,并装订在一起。

3、表中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附在“附表1”或“附表2”的后面。

填报单位(章):
施工图内容填报表
备注:以上内容请按审图通过的全套施工图如实填报,经窗口核查后退还。

建设单位(盖章):
建筑节能情况备案表
备注:
1.经过审图的施工图文件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涉及建筑节能的变更都必须送原施工图审查中心进行审图。

2.此表一式六份,二份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供,其余四份留存于以上参建各单位。

监理、施工单位的放于工地现场随时备查。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档案填报说明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简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申报、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工程实际情况,我站决定取消原来的单位工程申报制度,而代之以工程建设项目一体化申报。

特此对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的申报填写作出如下要求:
1、具有同一规划许可证号、同一施工许可证号的项目可填报一本档案;
2、同一建设单位建设、同一施工单位、同一监理单位、同一勘察、设计单位、同一场地、同一时间交付的建设项目可填报一本档案;
3、不同的工程类型,如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工程应分开填报;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分开填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分开填报;
4、住宅工程:独立别墅、双拼别墅不超过10幢可填报一本档案;多联体别墅、多层、小高层、不超过5幢可填报一本档案;超高层应按单位工程填报;带地下室的上部建筑可统并成1幢填报。

5、规模较大项目应按单位工程填报。

6、有申报苏州市优质结构意向的建设项目应按单位工程填报。

以上划分条件需共同满足。

各专业分包申报质监所需资料
1、总包、分包合同,提供原件;
2、由现场监理单位提供对施工单位资格审核的意见。

3、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人员上岗证。

(若还没定的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
后补);
5、幕墙(提供盖有原土建设计院认可章的图纸)和(50万
元造价以上的需要审图资料);
6、桩基工程的提供:a、桩基单位资质、分包合同、人员
上岗证书、b、桩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的资
格证书、上岗证书及国家计量认证证书(若还没定的
要求甲方出证明,到定后后补),桩基检测单位至质监
站备案。

若属于甲方直接发包还需提供:
1、直接发包或招标备案表
2、档案接收单
3、审图合格证、审查意见书(初、复审)、设计院回复
意见,原图目录及变更目录原件。

4、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
况登记表
5、若相关参建单位与前期工程参建单位不同,还应提
供其单位及人员资质书面资料。

附表2:本表专用于分包、直接发包或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资格证明
工程名称:分包内容:质监员:
填报单位(章)20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