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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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陆域:北岸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下边界为S4公路。
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
水域:盐铁塘/叶榭港至斜泾河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
北岸边界为:盐铁塘、黄浦江北岸沿100米、松浦大桥取水泵站北边界、女儿泾、黄浦江北岸沿线50米、斜河泾;
南岸边界为:叶榭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堰泾港东侧约780米。
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
水域:一号河/清水港至紫石泾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
北岸边界为:一号河、黄浦江北岸沿线100米、紫石泾河口对岸;
南岸边界为:清水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金山取水泵站南边界、紫石泾。
松江斜塘取水口
水域:老古浦塘至沪杭铁路的斜塘水域。
陆域:
东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斜塘东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
西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河口对岸、斜塘西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
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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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说明
(1)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为封闭的水库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
(2)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开放的河流型水源地,在划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同时,仍保留准保护区。
(3)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近20%,涉及9个区县。
(1)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说明
①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包括4段,分别为青浦太浦河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松江斜塘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

上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

上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

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第三节 上海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黄浦江是上海市供水的主要水源。

由于历史原因,上海自来水的水源取水口与下水道排水口的位置犬牙交叉,城市水厂 口设在中游,只有 1% 的闵行水厂设在上游。

历年来生活污 水和工业废水大量排入黄浦江,使黄浦江的水质严重恶化。

1980年6〜10月,上海市土木工程学会受市政府的委托,组织市内 24 个有关单位的科技人员,专门讨论上海市自来 水的用水发展规划和水质的改善途径。

认为利用现有给水设 备,另觅新水源,是最切实可行的方案。

对新水源的选择, 比较了长江取水、淀山湖取水、黄浦江上游取水 3 个方案的 优缺点。

经过专家反复论证,认为利用现有给水系统,将取 水口移至黄浦江上游作为新水源,在经济上是合理的,技术 上是可行的。

1984 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黄浦江游引水工程设计任务书》 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的总规模为 500 万立方米 /日(1994 年期工程兴建时改为 540 万立方米 /日),为节约近期投资,工程分两期建设,均由上海市政院设计。

一期工程从临江取 水,设计规模为每日 290 〜 310 万立方米, 1987 年 7 月 1日建成通水。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芮杏文、市长江泽民参加通期工程于 1994 年起兴建, 从松浦大桥附近取水。

期工程获 1988 年上海市优秀设计一等奖、 1989 年国家优 秀设计银质奖。

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为上海市的重点工程,也是当时国内最 大的城市供水工程。

为了确保这项工程的设计做到优质快速, 中共上海市政院党委决定由院长徐彬士到现场,担任现场工 作组组长,设计负责人陈宝书、中约占 70% 能力的取水口设在黄浦江下游, 28% 能力的取水水典礼范民权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各种技术上的难题,直到竣工通水。

、取水构筑物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最终取水点设在黄浦江松浦大桥附近,在女儿泾与得胜港之间,该处河段属凹岸起点,水深流大,与航道的矛盾较小。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沉井制作及下沉施工方案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沉井制作及下沉施工方案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沉井制作及下沉方案编制:校对:审核: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项目经理部二○一五年九月目录1编制依据 (1)1.1编制依据 (1)1.2适用范围 (1)2工程概况 (2)2.1工程简介 (2)2.2沉井简介 (2)2.3地质条件 (5)2.4水文条件 (8)2.5工程管理目标 (9)2.6工程参建单位情况 (9)3工程特点、难点及针对性措施 (10)3.1沉井制作开展工作面较多,工期紧张 (10)3.2沉井下沉穿越⑥1-1粉质粘土等硬性土层,下沉系数较小 (10)3.3干封底施工的承压水治理 (11)4施工总体部署 (11)4.1施工前期准备 (11)4.2施工现场布置 (14)4.3进场道路交通规划 (14)4.4施工进度计划 (14)4.5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及劳动力 (15)5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16)5.1沉井施工概述 (16)5.2沉井结构制作方案 (17)5.3沉井下沉施工 (38)5.4沉井降水 (59)5.5触变泥浆助沉 (62)5.6沉井监测 (62)6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3)6.1工程质量目标 (63)6.2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65)6.3主要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66)6.4施工工序中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和预防措施 (68)7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72)7.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72)7.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4)7.3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 (76)7.4施工用电安全 (78)7.5消防措施 (81)7.6关键工序的安全保障措施 (82)7.7安全监护措施 (84)8应急预案 (85)8.1目的 (85)8.2基本原则 (85)8.3组织机构 (85)8.4主要设备物资准备 (87)8.5应急救援程序 (87)8.6现场抢险应急方案 (88)9附图附表 (89)1 编制依据1.1 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依据:1、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施工工程招标文件;2、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管工程C1标施工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3、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工程勘察Ⅰ标(施工Ⅰ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报告编号:HK2014022-1);4、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原水工程连通工程初步物探报告(编号:2014-物-10-3);5、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连通工程C1标施工图。

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规划方案及后续水源方案初步设想

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规划方案及后续水源方案初步设想

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规划方案及后续水源方案初步设想论文摘要:本文分析了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黄浦江原水连通管为“一线、三点、四泵站”规划布局,并进一步研究了原水连通管先期工程——闵奉原水支线的规划方案;从可持续进展高度谋划水源保障百年大计的角度出发,对东太湖引水、青浦金泽建库与长江引水三个后续水源方案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分析了各方案的利弊。

论文关键词: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后续水源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是目前上海市重要的集中供水水源地,承担着中心城区与闵行、奉贤、金山、松江、青浦等五个区的原水供应。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两江并举、多源联动”的水源地规划布局,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仍将成为上海市集中供水水源地之一。

根据上海市供水专业规划最新调整情况,规划2020年全市原水供应规模将达到1600万m/d,除长江青草沙、陈行与东风西沙水源地之外,黄浦江上游水源地规划供水规模仍有475万m/d,依旧承担闵行、奉贤、金山、松江与青浦五个区域的原水供应。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服务水厂分布见图1。

图1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服务水厂分布图1黄浦江上游原水连通管规划方案1.1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现状与存在问题1.1.1取水口现状分布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大部分集中在黄浦江上游干流,干流取水口有市原水公司松浦大桥、上水闵行公司、金山自来水公司与上水奉贤公司等4座取水口;支流取水口有松江原水公司斜塘取水口、青浦自来水公司太浦河取水口2个。

黄浦江上游现状取水口分布见图2。

图2黄浦江上游取水口现状分布图1.1.2原水水质海市水文总站根据2004~2009年对太浦河、斜塘与松浦大桥取水口的水质监测资料,进行原水水质的综合评价,要紧结论见表1。

表1黄浦江上游水质检测点水质评价序号监测河流检测断面年份总项目数合格数Ⅲ类水质合格比例水质综合评价类别要紧超标项目补充项目超标1太浦河练塘2004-2009272592.6%Ⅲ总铁、锰2 斜塘夏字圩2004-2009272488.9%Ⅲ石油类总铁、锰3 黄浦江松浦大桥2004-2009272074.1%Ⅲ氨氮、总磷、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石油类总铁、锰根据上表,太浦河的水质优于斜塘与松浦大桥段的水质,27项Ⅲ类地表水水质指标达标率达92.6%,水质综合评价类别为Ⅲ类。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9月10日以沪府〔2004〕84号批复原则同意市环保局上报的《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对本市部分区域(水域)的功能区划水质类别作了适当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北Ⅴ类水质区调整为Ⅳ类水质区;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南统一调整为Ⅴ类水质区;将崇明岛、横沙岛统一调整为Ⅲ类水质区;金山区浦南东片水域,奉贤、南汇区水域以Ⅴ类水质区为主,引水河道(大治河、金汇港)、工业用水河道(紫石泾、新张泾、龙泉港等)、临港新城水域为Ⅳ类水质区;将蕰南片、淀北片的Ⅳ类水质区调整为Ⅴ类水质区;扩大苏州河Ⅴ类水质区段范围,将蕰藻浜西闸以西上游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Ⅳ类水,蕰藻浜西闸以东至河口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Ⅴ类水;将长江口水域统一调整为Ⅱ类水质区;杭州湾沿岸的水质控制标准,执行海水水质Ⅲ类标准。

调整后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如下:一、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划1、Ⅱ类水质控制区:指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Ⅲ类水质控制区:包括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崇明岛和横沙岛。

3、Ⅳ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东地区、青松地区、蕴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临港新城和长兴岛。

浦东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北、长江口以西的地区。

青松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沪苏边界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北界以北、准水源保护区西界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西南的地区。

嘉宝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西、蕴藻浜以北、沪苏边界以东、长江口以南的地区。

临港新城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芦潮港—随塘河以东、大治河以南、南汇边滩以西的临港新城地区。

4、Ⅴ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

浦西中心城区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蕴藻浜以南、黄浦江以西、龙华港—漕河泾港—淀浦河一线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东北的中心城区。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正文:----------------------------------------------------------------------------------------------------------------------------------------------------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九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黄浦江上游水源的保护范围:(一)自闵行西界至淀峰四十五公里的黄浦江水域,淀山湖与元荡湖体,沿江湖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以及大泖港、园泄泾上溯十公里的水域,划为水源保护区;(二)自龙华港至闵行西界三十公里的黄浦江水域以及沿江两岸纵深五公里陆域,划为准水源保护区。

第三条在上游来水符合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确保达到国家二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准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应达到国家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港航监督机关负责对船舶排污的监督、管理。

规划、水利、市政、渔政、卫生、公用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本条例的实施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原已形成的水污染,防止新的水污染。

第五条在上海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机关、部队、团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水污染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监督和管理第六条为确保黄浦江上游水质达到国家二、三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在水源保护区和准水源保护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浓度排放标准应严于下游地区。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库水质改善工艺设计方案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库水质改善工艺设计方案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库水质改善工艺设计方案摘要:水库是一种自然作用与人工调控结合的产物,其水质状况受到季节、气候、地形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水力调节、污染控制等人工手段的作用而发生变化,使得水体中的污染物在时间和空间上呈现一定的分布特征。

对水库水质的研究,需要借助微生物学、分析化学、流体力学、气象学、地质学、生态学、模型模拟等多种学科手段。

本文以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为例,简单介绍叙述了水库水质改善的工艺方案。

关键词:水库;污染控制;模型;水质;工艺方案1.工程概况金泽水库位于青浦区金泽镇太浦河的北岸湖荡地区。

为黄浦江上游分散取水口集中归并提供适当库容的水源,满足相关供水系统在太浦河、黄浦江突发水污染事件时满足避污的要求,同时改善原水水质,实现青浦、松江、金山、奉贤和闵行五区的水厂持续供水。

水库总库容880万m3,有效库容612万m3,设计高水位3.0m、设计水位1.8m、常水位2.5~2.8m、死水位-1.8m,库底高程-3.3~-5.0m。

总占地面积2.7km2(折合4050亩)。

2.设计目标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的要求,金泽水源湖水质应达到Ⅲ类标准(按河流型水源地评价)。

基于来水水质条件,提出以下净化标准: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出水浓度削减率在30%以上,总磷、总氮出水浓度削减率在10%以上,藻类去除率在20%以上,以达到改善水源水质,控制富营养化的目标。

3.工艺设计原则和思路3.1工艺设计原则工艺可靠、有经验,适合大流量、微污染水源;造价合理、运行维护成本低,水质改善效果与投入成本(益本比)关系适宜;易操作,运行维护方便;自然生态性好,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原则。

3.2设计思路1)太浦河来水BOD5、氨氮等主要水质指标较国家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偏高,需要使用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控制;2)太浦河来水叶绿素α值偏高,在水库中存在藻类增殖风险,对来水藻类进行截留,其次要限制水库中藻类的生长因子,如营养盐和光照;3)太浦河来水所含悬浮颗粒物浓度不低,且粒径较小,需要相应的工程手段截留去除,如沉淀池;4)本项目占地面积相对供水量很小,水体在库中停留时间偏短,须综合运用多种强化净化工艺措施;5)影响水质的不良因素较多,且有一定的变化,目前国内外尚没有成熟的单一的工艺措施可以直接引用,需要因地制宜,探索集成。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2009-03-26 20:15一.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划1、Ⅱ类水质控制区:指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Ⅲ类水质控制区:包括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崇明岛和横沙岛。

3、Ⅳ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东地区、青松地区、蕴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临港新城和长兴岛。

浦东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北、长江口以西的地区。

青松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沪苏边界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北界以北、准水源保护区西界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西南的地区。

嘉宝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西、蕴藻浜以北、沪苏边界以东、长江口以南的地区。

临港新城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芦潮港—随塘河以东、大治河以南、南汇边滩以西的临港新城地区。

4、Ⅴ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

浦西中心城区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蕴藻浜以南、黄浦江以西、龙华港—漕河泾港—淀浦河一线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东北的中心城区。

杭州湾沿岸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掘石港—惠高泾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南界以南、准水源保护区东界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南,之间除临港新城以外的地区。

二、全市主干河道、湖泊功能区划1、黄浦江、淀山湖、元荡淀山湖、元荡和黄浦江上游段(淀峰~沙港),包括拦路港、泖河、斜塘、横潦泾、竖潦泾,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黄浦江中游段(沙港~龙华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黄浦江下游段(龙华港~吴淞口),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2、黄浦江上游主要支流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大蒸港、秀州塘、小泖港位于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水;位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上海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指向自来水供水企业提供原水的地表水水源。

包括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饮用水水源、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和其他饮用水水源。

第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措施推进本市集约化供水进程,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市和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市和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范围。

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港口、海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防止码头、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水务、规划国土资源、卫生、农业、林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相关设施的义务,对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有权向环保等有关部门举报。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选修六-环境保护

选修六-环境保护

选修6 环境保护1.阅读图文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百年来,上海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发生了很大变化:1910 年为苏州河,1928 年改至黄浦江中、下游, 1978 年改至黄浦江中、上游, 2010 年改至长江青草沙(见下图)(1)分析上海市饮用水主要水源地变化的原因。

(2)提出保护城市水源地应采取的措施。

解析第(1)题,据图示,饮用水源地由苏州河→黄浦江→长江,河流的水量越来越大,说明城市供水量在增加;供水地由流经市区的河流变为长江,说明原水源地受到污染。

第 (2)题,侧重从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分析。

答案 (1)水环境污染严重;城市需水量增加。

(2)控制污染源,加强水质监测和日常管理,防止水污染;制定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加强城市水环境教育,增强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强化水资源管理等。

2.下图为我国区域示意图。

A 为水库,是 B 城市的唯一水源, C 处为山地。

读图回答问题(1)应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 B 城市的水源?(2)某企业拟在 C 处山坡上开辟采石场,指出其可能对该处造成的生态破坏。

解析充分挖掘图示信息是完成本题的关键之一。

第 (1)题,通过图示和题干可知, A 水库是 B 城市的唯一水源,水库周边分布有居民地、耕地、森林等。

第(2)题, C 处山坡有森林分布,开辟为采石场后,生物首遭破坏。

再结合地理环境整体性原理分析由此带来的生态破坏。

答案 (1)退耕还林、还草 (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 );禁止向湖泊、河流排污(禁止在湖泊养殖 );保护森林。

(2)破坏森林,生物的多样性减少;破坏山体,水土流失加剧。

3.下图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耕地、水资源对比图”和“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水土协调度图”。

读图回答下列问题。

注:水土协调度= (本区水资源量 /全区水资源量 )/( 本区耕地规模 /全区耕地规(1)据图说明我国东部沿海南方与北方水土协调度的差异,并说明原因。

(2)简述我国南方省区促进水土协调度更趋合理的主要措施。

黄浦江上游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水源保护方案

黄浦江上游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水源保护方案

( 1) 坚持黄浦江上游重要地位, 构建上海市多水源 方案。水源地的 历史变迁 表明, 上海 水源地由 苏州 河 黄浦江下游 黄浦江中游 黄浦江上游! 逐步上 移, 而这种水源地 污染- 迁移 - 再污染- 再迁移! 的现 象依然存在 , 已成为影响中国东部水网地区水源保护与 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限制因素。随着上海社会经济 的高速发展 , 一方面, 黄浦江上游水环境所承受的压力 不断增大; 另一方面, 上海市原水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近年来, 上海市多水源方案已经逐渐提上日程 , 进一步 开辟长江口作为上海市的第二水源已是大势所趋。除 了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启用的陈行水库外, 近年来, 众 多专家先后针对长江口水源地提出了青草沙水库、 崇明 边滩水库、 没冒沙水库等一系列方案和设想。 但是长江与黄浦江一样, 水质受制于上游来水 , 此 外长江口水源还存在盐水入侵等问题, 因此, 鉴于黄浦 江上游在目前上海市饮用水供给中占有极大的份额, 其地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难以改变的。只有在有效 保护黄浦江上游水源地的基础上, 构建上海两江取水 的多水源方案格局, 才有利于确保上海市的水源安全。 ( 2) 健全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 , 控制上游江浙来水 水质。上海地处中国东部平原感潮水网地区 , 在这一 区域内, 不但上海市的黄浦江上游水源水质不容乐观, 周边江浙地区的水源水质也日趋恶化, 缺乏合格的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 公众对水源数量、 质量的要 求不断提高 , 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已迫在眉睫。与此 同时 , 水源地经济发展与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 , 加重了 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难度。我国水源地保护也日益受到 重视 , 但在技术手段、 管理水平上均与国外存在一定差 距。本文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出了一套黄浦江上 游水源保护方案 , 以供同行参考。 1 从区域环境管理角度健全流域管理机制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修正)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修正)

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6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5.28•【字号】•【施行日期】1987.09.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8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1996年5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是:北岸的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北岸的下边界为闵行西界-西河浜;北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的走向线为:吴家巷-何家塘-陆家浜-三庄(王家塘)-褚家楼-何家塘(华阳)-东门(蔡家村)-松江县城中山一路-周家村-姚家浜-召庄-打铁浜-王金(王家浜)-王新-倪马(倪家浜)-小港-丁家浜-横港-北荡泾。

南岸的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浙江交界线;南岸的下边界为千步泾;南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的走向线为:唐西房-金家埭-车亭-肖家埭-马桥-山房-杨字圩-温河-黄泥浜-胜利(东摇潭)-杨河浜-茹塘(戚家埭)-南界泾-杨家佃-四合-蒸东(西小镇)-南横港-西叶厍-港都-夹港。

大泖港、园泄泾、太浦河上溯10公里的水域范围是:(一)横潦泾、竖潦泾、大泖港交会处至掘石港的杜家浜;(二)横潦泾、竖潦泾、大泖港交会处至小泖港的前进;(三)斜塘、横潦泾、园泄泾交会处至园泄泾的永利;(四)太浦河、西泖河的交会处至上海边界。

第三条《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准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是:北岸和西岸的上边界为闵行西界-西河浜;北岸和西岸的下边界为龙华港-漕宝路;北岸和西岸纵深5公里陆域范围界限走向线:船浜-华二(曹家塘)-陇西(张家新宅)-行西-(慕家堰)-光辉-向阳-光明(周家宅)-项栅里-北桥镇-吴家巷。

(整理)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整理)上海市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

总体说明(1)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为封闭的水库型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保护区。

(2)黄浦江上游水源地为开放的河流型水源地,在划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同时,仍保留准保护区。

(3)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约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近20%,涉及9个区县。

(1)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边界说明① 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包括4段,分别为青浦太浦河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松江斜塘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和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一级保护区。

松浦大桥原水取水口水域:盐铁塘/叶榭港至斜泾河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盐铁塘、黄浦江北岸沿线100米、松浦大桥取水泵站北边界、女儿泾、黄浦江北岸沿线50米、斜河泾;南岸边界为:叶榭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堰泾港东侧约780米。

金山黄浦江原水取水口水域:一号河/清水港至紫石泾的黄浦江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一号河、黄浦江北岸沿线100米、紫石泾河口对岸;南岸边界为:清水港、黄浦江南岸沿线100米、金山取水泵站南边界、紫石泾。

松江斜塘取水口水域:老古浦塘至沪杭铁路的斜塘水域。

陆域:东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斜塘东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西岸边界为:老古浦塘河口对岸、斜塘西岸沿线100米、沪杭铁路。

青浦太浦河原水取水口水域:干练河至南大港的太浦河水域。

陆域:北岸边界为:干练河、太浦河北岸沿线100米、青浦取水泵站北边界、太浦河北岸沿线100米、南大港河口对岸;南岸边界为:干练河、太浦河南岸沿线100米、南大港。

② 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与边界水域:S4公路以西黄浦江水域,竖潦泾、横潦泾、大泖港、园泄泾、斜塘、泖河、东泖河、西泖河、太浦河、拦路港以及淀山湖与元荡湖体的水域。

陆域:北岸上边界为淀山湖上海、江苏交界线,下边界为S4公路。

北岸纵深1公里陆域范围边界的走向为:东川路、沪闵路、江川路、汇江路、东川路、育新路、G1501公路、松蒸公路、彭丰路、镇中心路、中德路、港德路、拦路港东岸沿线1公里、G50公路、朱盈公路、复兴路、市界,以及太浦河北岸沿线1公里。

松江区水利规划

松江区水利规划

松江区⽔利规划⽬录前⾔ ............................................. - 1 -第⼀章概况 ...................................... - 3 -(⼀)⾃然概况 ................................. - 3 -(⼆)经济社会概况 ............................. - 7 -(三)规划概况 ................................. - 8 - 第⼆章⽔利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 14 -(⼀)河⽹⽔系 ................................ - 15 -(⼆)泵闸及圩区 .............................. - 16 -(三)⽔环境 .................................. - 17 -(四)⽔利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 - 20 - 第三章规划总则 ................................. - 20 -(⼀)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标 .................. - 20 -(⼆)规划原则 ................................ - 20 -(三)规划范围 ................................ - 21 -(四)规划依据及标准 .......................... - 22 -(五)规划期限 ................................ - 23 - 第四章防洪(潮)规划 ........................... - 24 -(⼀)总体格局 ................................ - 24 -(⼆)“⼀江三⽀”防洪⼯程 .................... - 25 -(三)西部地区防洪⼯程 ........................ - 27 - 第五章河⽹⽔系及圩区布局调整规划 ............... - 28 -(⼀)河⽹⽔系布局 ............................ - 28 -(⼆)河道规模 ................................ - 33 -(三)圩区调整⽅案 ............................ - 34 -(四)规划河⾯率 .............................. - 36 -(五)规划管理 ................................ - 38 - 第六章除涝规划 ................................. - 39 -(⼀)青松⽚⽔⼒计算基本原理 .................. - 39 -(⼆)青松⽚⽔⼒计算条件 ...................... - 41 -(三)青松⽚计算⽅案及成果分析 ................ - 43 -(四)太南⽚、浦南西⽚、浦南东⽚圩区除涝规划 .. - 51 -(五)规划控制指标 ............................ - 53 -(六)⾬⽔排⽔模式的建议 ...................... - 55 - 第七章⽔环境保护和⽔资源调度规划 ............... - 57 -⼀、⽔环境保护规划 .......................... - 57 -⼆、⽔资源调度规划 .......................... - 59 -(⼀)⽔资源调度的必要性 ...................... - 59 -(⼆)青松⽚⽔资源调度⽅案 .................... - 60 -(三)浦南东⽚⽔资源调度⽅案 .................. - 70 -(四)太南⽚及浦南西⽚⽔资源调度 .............. - 74 - 第⼋章景观⽔系规划 ............................. - 75 -(⼀)⽔景观建设原则...................... - 76 -(⼆)总体⽬标 ................................ - 76 -(三)总体格局——三⼤区域 .................... - 76 -(四)总体构思布局——三环三线、纵横相接 ...... - 78 -(五)⽣态护坡⼯程建设 ........................ - 80 - 第九章规划分期实施⽅案及⼯程经费匡算 ........... - 84 -(⼀)规划⼯程内容 ............................ - 84 -(⼆)近期实施⼯程 ............................ - 84 -第⼗章⼯程管理 ................................. - 87 -第⼗⼀章效益分析 ............................... - 89 -第⼗⼆章说明与建议 ............................. -91 -附件:附表1-9,附图1-19附表1松江区市区管河道现状规模情况表附表2松江区市圩区现状⼯程情况汇总表附表3松江区主⼲河、次⼲河、规划⼀级⽀河、⼆级⽀河规划规模表附表4、5、6松江区太南⽚、浦南西⽚、浦南东⽚圩外规划河道规模表附表7松江区青松⽚主⼲河、次⼲河、规划⼀级⽀河、⼆级⽀河规划规模表附表8松江区青松⽚圩区规划河⾯率情况统计表附表9松江区青松⽚规划圩区除涝计算成果表附图1松江区⽔系在全市⽔系区位⽰意图附图2松江区⽔系在全市⽔⽔利分⽚中区位⽰意图附图3松江区空间布局规划图附图4松江区⽣态⽹络规划图附图5松江区⼟地使⽤规划图附图6上海地区流域⼯程布局⽰意图附图7上海市主⼲河⽹⽔系⽔功能区划图附图8上海市主⼲河⽹⽔质控制标准⽰意图附图9黄浦江上游饮⽤⽔源保护区范围图附图10松江区现状河道布局⽰意图附图11松江区圩区现状布局⽰意图附图12松江区规划⾻⼲河道及⽔利⼯程布局⽰意图附图13松江区规划⽔系及⽔利⼯程布局⽰意图附图14-17松江区青松⽚、太南⽚、浦南西⽚、浦南东⽚规划⽔系及⽔利⼯程布局⽰意图附图18松江规划圩区布局⽰意图附图19松江⼗⼆五⽔利⼯程布局⽰意图前⾔上海正在按照中央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式为主线的要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努⼒实现城乡⼀体化发展。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0年3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饮用水水源定义)本条例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指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向供水企业生产饮用水提供原水的水源。

包括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水库饮用水水源、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和其他饮用水水源。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政府职责)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范围。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和供水规划,采取措施推进本市集约化供水进程,完善饮用水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将饮用水取水口集中到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水库饮用水水源、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

第五条(管理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业务上受市环保部门指导。

港口、海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防止码头、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水务、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保护原则)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七条(权利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相关设施的义务,对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检举或者控告。

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7.12.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09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饮用水水源保护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证饮用水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前款所称的饮用水水源,是指向自来水供水企业提供原水的地表水水源。

包括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青草沙饮用水水源、陈行饮用水水源、崇明东风西沙饮用水水源和其他饮用水水源。

第三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措施推进本市集约化供水进程,促进经济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协调发展。

市和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市和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价范围。

第四条上海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港口、海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防止码头、船舶污染饮用水水源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水务、规划国土资源、卫生、农业、林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9月10日以沪府〔2004〕84号批复原则同意市环保局上报的《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对本市部分区域(水域)的功能区划水质类别作了适当调整。

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北Ⅴ类水质区调整为Ⅳ类水质区;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南统一调整为Ⅴ类水质区;将崇明岛、横沙岛统一调整为Ⅲ类水质区;金山区浦南东片水域,奉贤、南汇区水域以Ⅴ类水质区为主,引水河道(大治河、金汇港)、工业用水河道(紫石泾、新张泾、龙泉港等)、临港新城水域为Ⅳ类水质区;将蕰南片、淀北片的Ⅳ类水质区调整为Ⅴ类水质区;扩大苏州河Ⅴ类水质区段范围,将蕰藻浜西闸以西上游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Ⅳ类水,蕰藻浜西闸以东至河口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Ⅴ类水;将长江口水域统一调整为Ⅱ类水质区;杭州湾沿岸的水质控制标准,执行海水水质Ⅲ类标准。

调整后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如下:一、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划1、Ⅱ类水质控制区:指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Ⅲ类水质控制区:包括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崇明岛和横沙岛。

3、Ⅳ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东地区、青松地区、蕴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临港新城和长兴岛。

浦东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北、长江口以西的地区。

青松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沪苏边界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北界以北、准水源保护区西界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西南的地区。

嘉宝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西、蕴藻浜以北、沪苏边界以东、长江口以南的地区。

临港新城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芦潮港—随塘河以东、大治河以南、南汇边滩以西的临港新城地区。

4、Ⅴ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

浦西中心城区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蕴藻浜以南、黄浦江以西、龙华港—漕河泾港—淀浦河一线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东北的中心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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